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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日本现行宪法的危机

2014-08-15孙晓柳

景德镇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和平主义修宪现行

孙晓柳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厦门 361100)

日本现行宪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政府在美军占领下颁布的自由民主和平宪法。这部宪法产生的特殊背景以及在这种背景下所设置的和平主义原则构成了这部宪法独有的特色,也成为日后日本国内围绕修宪和护宪所发生的屡次争论的潜在原因。[1]虽然和平宪法到现在都没有被正式修改,但是威胁和平条款的实质性修改正在展开。2013年5月3日日本迎来“宪法纪念日”暨现行宪法生效66周年,朝野主要政党就修改宪法发表声明。修宪已经成为日本政治焦点议题,现行宪法走到十字路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事实上,日本现行宪法的真正危机始自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格局的巨变和日本国际地位的大幅提升以及国民意识的保守化等因素,为日本的保守派实现其修宪目的提供了机会。

一、日本现行宪法的制定

二战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并于1945年8月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根据该公告的规定,同盟国军队进驻日本。此后,美国以盟国的名义,取得了单独占领日本的特殊地位。美国占领军最高长官麦克阿瑟指示日本修改明治宪法。麦克阿瑟于1946年2月3日,提出确立新宪法的三大原则:

(1)天皇的国家元首地位,皇位世袭。天皇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并要顺应宪法所规定的国民的基本意愿。

(2)废弃作为国家主权权利发动的战争。日本放弃作为解决争端手段的战争以及作为维持自身安全手段的战争。日本的防卫和保护委托给正在左右当今世界的崇高理想。不允许日本拥有陆海空军,不赋予日本军队任何交战权。

(3)废除封建制度。除皇族外,贵族的权利只保留到现在的一代。[2]

前述的原则之二就是日本现行宪法第9条的原型。日本政府当时试图抵抗麦克阿瑟草案,不过迫于战败国的立场以及美国占领军施加的巨大压力,日本政府不得不修改了当时的明治宪法,最后参照美国宪法制定了现在的宪法。[3]并于1946年3月6日公布了几乎是麦克阿瑟草案翻版的新的《修改宪法草案纲要》。这个《纲要》规定了和平主义、国民主权、尊重人权三项原则,这些原则是对明治宪法的革命性修改,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纲要》经过第十九届帝国议会修改审定,于10月7日获贵族和众议院通过,11月3日向全国颁布,《日本国宪法》最终于1947年5月3日正式施行。

现行宪法制定之初,在当时的日本引发了一场政治革命。和平宪法从根本上颠覆了实权天皇制,天皇现在只不过是日本国民的象征而已,曾经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被迫放弃战争的所有军事力量,以国民主权、和平主义以及对基本人权的尊重为三大根本原则的新宪法对明治宪法进行了革命性的修改。[4]

二、日本现行宪法的危机

在和平宪法制定之初,作为保守统治势力的政府就不认可宪法所标榜的和平价值,最后颁布的和平宪法之所以宣布日本放弃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迫于美国占领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事实上,宪法实施仅3年之后,宪法的和平主义原则就遭遇了严峻挑战。政府并没有乖乖地遵照宪法的规定,而是在占领军军事压力逐渐消失之后,千方百计地借助于占领军政策的改变,试图修改宪法,以最终达到扩军备战的目的。1949年,亚洲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起使得美国改变了对日占领策略,美国开始试图将日本培植成为其在亚洲的军事基地,用以扼制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加强日本的军事武装力量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重中之重。同年7月,麦克阿瑟在日本发布创建警察预备队的指令,日本政府又于8月公布施行了警察预备队令,日本从此走上了扩军备战的不归路。并且随着冷战的到来,美国与日本很快结盟。为了对抗苏联的势力,美国需要日本重新武装,日本借机成立了自卫队,并逐渐发展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日本国内要求恢复“正常国家”的呼声日益高涨,于是出现了修宪的声音。特别是9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以及国内矛盾的激化,日本国内掀起了新一轮的的修宪运动。日本的执政党、在野党等各个政党都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修宪计划,其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项条款:

(一)关于序言的修改事项

日本现行宪法的序言规定:“日本国民期望永久和平,深怀支配人类关系的崇高理想,信赖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公正与信义,决心保持我们的生存与安全。我们希望在努力维护和平,从地球上永远消除专制与奴隶、压迫与偏隘的国际社会中,占有光荣地位。”而自民党提出的修宪草案新增了“自卫防卫概念”,要求国民对自己的国家、社会负有热爱的义务、并应对之持有责任感,并有义务保卫国家的安全。日本政府假借保护国家、维护和平之名,其实是想使自卫队的存在明文化,为自己扩张军队、向海外派兵埋下了伏笔。

(二)安全保障修改事项

日本现行宪法最大的特色就是其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永远放弃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但是,自民党针对该条所提出的修改草案规定:“为了保证国家的和平、独立,确保国民的安全,保持自卫军;由内阁总理大臣作为最高指挥者统帅自卫军;自卫军除了在自卫的限度内活动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参与国际社会的维和行动及维持本国基本公共秩序的活动;自卫军的组织及运营事项由法律规定。”日本政府意图突破现行宪法第9条的和平条款,明文规定拥有自卫军并将自卫队的力量扩张到海外。其实随着美苏冷战体制的结束和海湾战争的发生,日本政府已成功实现了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目标。政府认为,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目的并非是宪法所禁止的“行使武力”,也并非直接武力攻击,而是以人道目的的“后方地域支援”,因此不违反宪法。此外,政府不仅试图将自卫队扩展到海外,还试图将军事扩张涉及的主体从自卫队和驻扎美军进一步扩充,甚至包括日本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自治体在内的整个日本社会力量,从而对宪法放弃战争的第9条规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5]在当今时代,日本政府已经不满足于对和平宪法进行小心翼翼地解释了,而是开始试图按其政治目的重新修改宪法。

在日本宪法制定之初,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条款得到了国内民众的认可和积极响应。1946年5月,《每日新闻》做的一份调查表明,认为放弃战争非常必要的人高达70%。[6]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反对修改宪法第9条的远远超过赞成修改的人数,而且反对的人数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赞成修改的人数持续减少。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种情形发生了变化,人们对修改宪法的抵抗意识和警觉意识开始逐渐淡薄,赞成修改宪法的开始超过反对修改宪法的人数。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开始到2002年,赞成修改宪法的大约维持在50%,并没有多大的增长,但反对修改宪法的人有减少的倾向。日本共同社在2013年1月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0%选民赞成修改制约日本自卫队的宪法。而朝日新闻和东京大学的调查小组在2013年1月完成的民调显示,50%的日本选民赞成修改宪法,同样45%的选民赞同宪法赋予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即宪法第9条。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实质改宪使国民意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三)权利义务修改事项

日本现行宪法的第20条3项规定:“国家及国家机关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及其它任何宗教活动。”而自民党提出的第20条3项修改草案规定:“国家及公共团体从事的宗教教育或宗教活动超越了社会礼仪、风俗习惯范围,具有宗教意义,造成对特定宗教的援助、助长、促进、压迫、干涉等上述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此修改草案,属于社会礼仪、风俗习惯范围内的参拜活动不违背宪法,这明显是为公开参拜靖国神社提供宪法依据。

靖国神社是日本军国主义的象征,供奉着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和2000多名乙、丙级战犯的牌位。二战后,根据盟军的要求,日本实行“政教分离”,靖国神社已与国家脱离关系,成为普通的宗教法人。根据日本现行宪法的规定,政府首脑正式参拜靖国神社是违宪的,但长期以来日本保守势力处心积虑地要冲破禁区。几乎每届首相都要到靖国神社参拜。而最近,安倍内阁的一些要员公然参拜靖国神社,核心内涵就是要为日本重新走上扩军备战、争夺海洋权益而营造气势与氛围,最终达到其修改宪法的目的,如果现行宪法完全“改头换面”,那么参拜也就顺理成章了。

(四)宪法修改程序修改事项

日本现行宪法的第96条1项规定:“本宪法的修改,必须经各议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由国会提议,向国民提出,得其承认。”日本现行宪法规定了较一般国家更为严格的修宪程序。而自民党提出的第96条1项修改草案规定:“本宪法的修改,必须经各议院全体议员一半以上赞成,由国会提议,向国民提出,得其承认。”放宽修宪条件,实质是为修改第9条作铺垫。

今年“宪法纪念日”前,安倍公开宣称,自民党寻求修改宪法第96条以放宽修宪提案条件,打算把这一点列入7月国会参议院选举竞选纲领。日本共同社说,安倍希望修改第96条成为参议院选举焦点,以争取保守派选民支持,同时防止就修宪议题意见不一的在野党联合。《读卖新闻》5月2日发布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参众两院议员中,自民党和日本维新会、大家党议员几乎全部赞成修改第96条。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教授认为,安倍希望任内突破二战后日本政治禁区、修改宪法,并非受民意支持率驱动,或者觉得现在形势比较有利,临时做出决定。这是以安倍为代表的日本右翼保守势力的长期国内政治目标。[7]他们把修宪作为一个政治进程,不指望一步到位,而是有策略、有步骤地推进,先从修改第96条开始,再一一推进,以便达到修改现行宪法和平主义核心的目的。

三、日本现行宪法的未来

和平主义是日本现行宪法的核心,是日本政府不做军事大国的宪法保障。而轻视宪法基本原则的当权者在扩军备战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权者认为其政策方向与宪法原则的矛盾已经达到了极限,不修改宪法,实现政治大国、进而成为军事大国的愿望就无法实现,这使日本现行宪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某些学者认为:“日本国民、在野党和国际社会是日本修改宪法的三大障碍。”虽然日本国民比较保守,但是不一定会赞成日本重新走上军事大国道路;日本的在野党则是维护现行宪法的重要力量;而邻国的舆论以及追求和平与发展的世界大趋势也成为日本修宪的重大阻力。[8]另外,部分日本学者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认为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原则、国民的和平愿望和亚洲各国国民的戒备心理是日本走上军事大国道路的三大阻碍。[9]当然,在宪法实施的60多年里,其中热爱和平的日本国民成了护宪的中坚力量,使得自民党即使有意修改宪法,但是始终无法成功提出修宪的议案。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种情形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日本国民逐渐放松了对于修宪的戒备心理。近日,日本首相安倍表示,日本现行宪法是按当时的驻日盟军总司令部提出的草案制定的,认为从制宪过程来看,有些内容不符合时代,而且也不是日本人自己制定的。声称只有日本人自己亲手制定宪法才能开创新时代,期望博取民意的支持。据日本经济新闻2013年日本宪法纪念日前做的民调显示,56%受访者认为应该修改宪法,[10]反映大多数日本国民支持修宪。日本和平宪法的未来令人堪忧。

笔者认为,日本现行宪法遭到修改的命运是难以避免了,关键是采取什么样的修改方案。宪法修改是应该受到限制的,如果没有任何限制就可以随意修改宪法的话,那么宪法就会变成当权者的附庸,变成军国主义者扩军备战和实现政治野心的工具。现行宪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和平主义原则,也是这部宪法的根本精髓,精髓不应该成为宪法修改的对象,也就是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条款应处于修宪权之外的。如果任凭当权者为了某阶层的利益而修改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条款,就会使日本重新走上军国主义的道路,那么制定宪法之初的和平主义原则和民主主义基础都将荡然无存,与立宪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11]

四、结语

在中日钓鱼岛争端升级的背景下,日本当政的安倍政府不顾邻国的忧虑,极力推动修宪,其目的就是要为日本重新扩军备战、争夺海洋权益渲染气氛,这是对战后秩序的挑战,是对二战胜利成果的践踏。安倍内阁为赢得日本右翼势力的支持,不惜与右翼势力合流企图修宪的危险倾向,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与揭露。而日本应吸取二战的教训,顺应历史潮流,承担历史责任,继续坚持现行宪法的和平主义核心原则,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1]刘一纯.外国宪法比较研究-以稳定性为视角[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122.

[2]小林直树(日).宪法第九条[M].岩波书店,1996:26-27.

[3]~[5]魏晓阳.现代日本人的法律生活——从宪法诉讼看日本法律意识变迁[M].法律出版社,2012: 43; 49;85.

[6]上野裕久(日).憲法社会学[M].劲草书房,1981:236.

[7]日本“和平宪法”走到岔路口[N].羊城晚报,2013.05-04.

[8]管颖,李龙.日本宪法第九条及其走向[J].中国社会科学,2002,(4).

[9]渡边治(日).日本はどこへ行くのか[J].法律时报,74卷6号.

[10]日经中文网.2013-05-03.

[11]小林直树(日).关于修改日本国宪法问题[J].国外法学,1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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