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遗民易代之际生存的怪异现象
2014-08-15李文胜
李文胜
(中山大学中文系 广东广州 510275)
论明遗民易代之际生存的怪异现象
李文胜
(中山大学中文系 广东广州 510275)
以夷变夏的现实,文化失去认同感,劫后余生的明遗民,面临艰难的选择,严格的道德自律使得他们选择了多种多样的生存方式,呈现出奇、怪、异、狂的特点。为了气节,他们放弃了优厚的待遇,甘于淡泊,甘于贫困,以至于将自己逼上绝路,道德自律超越了时空的束缚,担负起文化救亡图存的重任,之所以“怪”“异”是由于伦理与现实的矛盾,通过存道以存心、存身、存国。缺失的精神家园,无法弥补的创伤,体现在举步维艰的生存怪异行为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文化困境下无可奈何的选择。
明遗民 怪异 儒家文化 存道 节义
历史上每逢改朝换代之际就会产生一个独特的群体——遗民,作为易代之际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他们以独特的精神面貌保存了儒家文化,展示了士人特有的品格,给古代思想史、文化史上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一、明遗民生存方式的多样性
以夷变夏的现实,文化失去认同感,劫后余生的他们,面临艰难的选择,严格的道德自律使得他们选择了多种多样的生存方式,呈现出奇、怪、异、狂的特点。他们以极端的生存方式向满清表示不臣服,以独特的方式保持气节。
(一)改名换姓、隐姓埋名
孙静庵《明遗民录》遗民达五十多人,例如,“明江浩,…京师陷,浩闻之,则大惊,为位于庭,北面稽首而哭,昼夜不绝声者数日,两目尽肿,人皆以为狂……祝发为僧,更名智宏……”[1],易代之际,这些遗民胸怀气节,通过改名换姓表达对故国的思念之情,一个奇特的文化现象出现了,部分遗民改名后有多个字号,“明黄周星,字九烟,上元人…明亡,变姓名曰黄人,字略似,号半非,又号圃庵,又曰汰沃主人,又曰笑苍道人……”[2]。而且还有一个怪异现象就是名字号中多带有隐、道、禅等字眼,如华阳道隐,心月道人,狗皮道人,铁道士,铜袍道人,天木禅师,体现了遗民归隐的志向,坚守气节,还有些遗民将自己真名隐去,采用隐名如采薇子,髡残,采薇于首阳山,向伯夷叔齐那样坚守气节,体现出他们警世、愤世、隐世的心态,从这个奇异现象,我们能够看得出遗民们此时复杂的心态。名字往往寄寓深意,再如遗民陈忱别号“古宋遗民”和“雁宕山樵”,托“古宋”表达作为明朝遗民的心境和亡国后隐居的心态。遗民董说,明亡后改姓林,名蹇,字远游,号南村,一生改了20多个名字,有诗云:“名是无名字无字”,刻有“余无名”印章,表达出心中亡国的痛苦。顾炎武,初名绛,国亡后改炎武,一说“初名绛,国亡改炎武,炎武者,取汉光武中兴之义也”[3]。有人干脆取名为“无家”。奇特的名字寄寓着故国情怀,体现着国变后复杂的心理。
(二)云游狂走
在遗民那里,儒家文化沦丧,文化毁灭,道之不存,使得他们丧失了精神家园,精神支柱遭到沉重打击,归属感缺失,于是他们选择游走这一奇异形式表达内心的痛苦,以寻找精神的慰藉。如顾炎武、屈大均、朱国汉、林兰友、卢象晋、瞿龙跃、纪保国、杨正经等遗民。顾炎武45岁北游至70岁死于山西,游了25年,他们的游走体现出“狂”的特征,一种不是常人所为的事情,内心带着巨大的伤痛,疯狂地游走,以泄愤,是明清易代之际特殊的文化现象,游是为了追求文化精神的安慰,是心灵创伤弥合的手段之一,随着时间的流失,他们在狂走云游中,痛苦会慢慢减轻,这是遗民时间性的愈合方式,可以说是一种疗伤。
(三)逃禅
逃禅是易代之际一种普遍的现象,一时间僧人猛增,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高的士人集体出现的群体性之“奇”观。这也是明清易代士人表现出来的又一种奇特现象,金陵生在《文学遗产》曾发过一条短则:“明清之交,遗民多逃于僧,其最著名者则以方以智,名弘智,人称药地和尚,屈大均名一灵,钱澄之名幻光,又号西江半衲,金堡名今释,字澹归,周容名释茂三。五人后皆还俗。汤来贺《内省斋文集》卷二十一《犀牛、照和尚诗序》云:‘犀照禅师为诸生时有文名,痛甲申之变。遂弃举子业而隐于禅’。然则当时逃遁于释门者甚众也。曾灿《六松堂文集》卷十二《石濂上人诗序》:‘今石师之为诗,其老于浮屠乎,亦有托而逃焉者耶?观其剧饮大呼,狂歌裂眦之日,淋漓下笔,旁若无人,此其志岂小哉?一语道破当时文士逃于方外之实情’。”[5]逃禅也是隐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如方以智、屈大均、钱澄之、金堡、马翀、沈方、成勇、吕留良、徐枋、任廷贵、徐继恩、李灌等。
他们有多种选择生存方式,为什么选择僧人,难道是他们真心愿意当僧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在明代学术大环境下,士风决定了遗民生存走向,关乎名节的大事,他们不得不慎重,选择怎么样的生存方式既能保持名节还能抵抗清廷,在清初“留头不留发”的高压政策下,剃发就意味着儒家文化的沦丧,头发衣冠是身份的标志,也是子民是否臣服清廷的标志,经历了痛苦挣扎的士子们,无可奈可地选择了“逃禅”,这样既可以保持名节,又能抵抗清廷,僧人一时增多,这是高压政策下无可奈何的选择,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此时士风中对僧人极为认可,可以说士人和僧人是同一语境,因为此时出家人多为士人,诗僧、词僧一时多了起来,文学与佛学结合在一起决定了此时的士风。
(四)归隐山林
在儒家“有道则仕,无道则隐”的激励下,遗民多数选择了“隐”,隐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藏在山洞里几十年,有的在深山里与猛兽为伴,“隐”意味着天道的沦丧,这些士子被天道所抛弃,他们感受到天理不存的危机,成为他们保持气节的重要方式。这种奇异现象体现出的是儒家还是道家思想呢?笔者认为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儒家思想,表面上似乎与道家归隐思想一致,其实是一种吻合现象。道家归隐是以“归隐”为乐,是向往绝对精神自由境界的表现形式。而此时明遗民“归隐”是现实压迫的结果,没有做到真正的“归隐”,他们是身在归隐而心却在现实世界,他们一直关注现实动态。如黄宗羲归隐后,在局外指点明史的撰写,张岱隐居山林,艰难的完成了《石匮书》,心中那份故明情节挥之不去,所以不是真正的隐士,而体现出儒家思想的隐居。隐居者名字较多,不一一列举。
(五)弃诸生
面对亡国的现实,部分士子选择了放弃诸生身份这一优厚待遇,放弃诸生身份以后,他们生活极其艰难,过着清贫的日子,甚至面临饿死的危险。例如,顾有孝、吴湛、李生光、邢昉、吕留良、陈所学、沈昀、施相、徐夜、方文、吴炎、魏礼、魏禧、丘维屏、毛先舒、顾兰服、张盖、谢文洊、宋之盛、江浩、申自然、张光居等。“明陈所学,字行之,号欧沙,江浦人,诸生…明亡,则手裂其诸生巾…”[4],明清易代之际,士子们手裂诸生巾、弃巾、焚巾等种种怪异现象,表明了遗民在明亡后,面对文化的毁灭,内心痛苦的表现,表明了他们绝望至极,同时也表达了对文化救亡的责任感,担当道义的精神和忠君的气节。
(六)著史
明亡后,史书和野史大量泛滥,众多的史书一时间出现,不能不说是一种奇异的现象,而且偏偏发生在易代之际。有资料表明,清初易代史,绝大多数的作者是遗民。以史存明,在他们眼里明亡史不亡。遗民著史体现了一种故国文化情结,是存明存道的表现,谢国桢先生《增订晚明史籍考》,里面介绍了此时的很多史书。顾炎武说:“夫史书之作,鉴往所以训今”[6],著名的遗民史书有谈迁的《国榷》、王夫之《永历实录》、张岱《石匮书》、黄宗羲《明儒学案》、查继《罪惟录》、顾炎武《圣安本纪》、孙奇逢《甲申大难录》等,黄宗羲明亡后拒绝出仕,隐居著述,清廷多次诏他入京写史,被他拒绝。晚辈们奉命修明史,黄宗羲局外指点,加入了自己的意见,故国情结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曾说:“国可亡,史不可亡”,遗民们通过著述表达忠君观念。
(七)不入城市
明清易代之际,出现了又一种奇异的现象,众多遗民不入城,有的长达50年,甚至一辈子。节操观念对士人来说完全高于生命的意义,可以为节操殉死。赵园说:“明清之交最严重的危机,即此施暴嗜杀以致受虐自戕中‘人道’的沦丧。‘人道不存’是较之亡国更为绝望的情境。有识者于此看到比经济残破更可怕的人心的荒芜。”[7]明遗民心怀故国,道之不存的危机感困扰着他们,出于绝望的心情,殉道中他们选择了“生”,这属于“生殉”,道还得由他们传扬下去,做出种种古怪行为。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旧主的忠诚,保持气节躲避清廷的征召,苦苦折磨自己,为的是保持那份气节,一旦气节玷污将遗憾终生。在气节这个问题上,遗民们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不入城者人数较多:杨维熊、何其伟、张怡、汪飒、王继统、谢遴、宋之盛、彭任、李天植、张圣型、张圣域、芮城、徐坊、陈国腆、宁汯、顾枢、俞粲、张光启、严天表、董樵、夏道一等。有的遗民终生不入城,如宁汯50年不入城市,徐坊40年不入城市。“明宁浤,字季腾,一字柏岩,自号宁鸠山人……变后,尽室入山……迹不入城市者垂五十年。”[8]他们死守道德底线,可见古人道德贞节观多么具有震撼力,这一怪异现象,归其原因就是理学思想的发展完善,对士子的气节要求更加严格,遗民各种现象都出现在明清之际。
(八)结社
易代之际又一奇怪的现象就是突然间出现数量极多的社团,结社在以前也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明清之际结社数量极多,据何宗美《明末清初的文人结社研究》一书统计,“清初社团达70多个,分布范围很广,参与人数众多,是清初一大奇异现象,历史罕见。分布于北方的山东、河南;东北的辽宁、黑龙江;江南的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岭南的广东;西南的云南,贵州等地。有西郊吟社、顾顼结社、周灿结社、顾梦游结社、假我堂诗会、陈济生结社、班荆社、北湖吟社、求社、云间七子社、怀忠社、迨社、望社、莲社、重九会、惊隐诗社、闲社、竹西十佚社、东皋社、濮溪社、杨秉紘结社、忘机吟社、西湖八子社、南湖九子社、西湖七子社、南湖五子社、林时对晚年结社、弃繻社、登楼社、吕留良结社、章有成结社、孚社、毛聚奎结社、鹪林六子社、小兰亭社、万斯同结社、讲经会、忠诚社、耆英会、西园诗社、雅汋社、探梅诗社、东皋诗社、北田五子社、珠江社、溪南社、罗谦结社、湖心诗社、海外九社、福台新咏社、何宏中结社、北丘社、十老社、郑与桥结社、鹤林社、石湖诗社、雪园续社、渗慎交社、朱观宾结社、十郡大社、菉斐堂社、云门社、原社、丁酉社、真率社会、北郭诗社等等。”[19]数量之多历史罕见,明遗民结社是为了抒发亡国之痛,坚守民族气节。这与和平时期的结社不同,太平时期的结社娱乐性较强,饮酒作乐,明末复社诞生之初,其目的就是为了应付了科考,文人聚在一起切磋题目,研究应对技巧,后来逐渐走向政治。他们结社的目的是为了图谋反清,从诗社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惊隐诗社,“惊隐”寓含着归隐、不仕之意,又称逃之社,成立于顺治七年,成员有51人,著名诗人归庄、顾炎武、朱鹤龄都是该社成员。该社团有强烈的爱国思想和民族气节,屈原和陶渊明成为该社的楷模。屈原爱国主义精神和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正是遗民们所需要的。顾炎武拟陶渊明诗云:“我愿平东海,身沉志不改。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归庄抒情长诗《万古愁》与屈原《离骚》有相通之处。钱仲联说:“泊乎朱明之亡,南明志士,抗击曼殊者,前仆后继。永历帝殉国后,遗民不仕新朝,并先后图报九世之仇者,蹱趾相接,多颐哉!非宋末西台恸哭少数人所能匹矣。”[9]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明遗民,掀开了结社复国的热潮。
(九)殉道
清初陈确《死节论》:“死合於义之为节,不然,则罔死耳,非节也。人不可罔生,亦不可罔死。”意思是说,为节义而死是值得称赞的死,死的价值都体现在一个“义”字上面,不然就是没有价值的死亡。张煌言云:“义所当死,死贤于生;义所当生,生贤于死”,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说“以死为道”,“所以处死之道”,在这些遗民眼里,死的最高价值是合乎“义”,这才是死得其所,为“道”而死。可见来自儒家的忠节观影响力有多么巨大。部分遗民,明亡后,紧随崇祯皇帝自杀殉国,国亡后,刘宗周认为死节是士大夫“义”不容辞,并和他的弟子如金伯玉、彭期生、王元趾、祝开美等一同殉国。不惜一死可以认为是明末清初的一种士风,遗民气节和贞节烈妇在某种意义上是一致的。明清之际的士风鼓励“以死成全气节”,道之不存的危险境地,时时困扰着士子们,他们看到了人心的荒芜,他们不惜“以死为道”。司马迁在《史记》中讲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都是在强调一个“义”字的分量。他们死社稷、死城守、死封疆,遗民以不死为耻,故身虽存,实则等于死。
明遗民的死分为生殉和死殉两种,这些遗民选择死殉,部分遗民明亡后想自杀殉国、殉道、殉主,在生死面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自杀未遂,不得已“苟活”,没办法选择了“生殉”,做出种种怪异行为反映了他们内心极度的痛苦之情,如明遗民李魁春:“明李魁春,字元英,晚号筠叟,长洲人,诸生……申之变,庄烈帝凶问至,北向号哭。家人知其有死志,日夕环守,不得死。后闻潜忠死,叹曰:玉重死,我何颜独生?……魁春死志未遂,故身虽存,而心实等于死,方袍角巾,屏迹郊野。”[10]李魁春、陈确都属于“生殉”。陈确因未殉国终身感到愧疚之情,他还将未能随同同门师生一起殉国作为自己一“大罪”,没有为义节而死,陈确在多年后,愧疚之情时时折磨着陈确: “呜呼! 吾师死矣! 同学祝渊亦以闰月初六死矣!……确懦不能死,又不能编名行伍,为国家效分寸之劳; 又丁口田庐,伪官所辖,输租纳税,不异顺民,愧师友而忝所生甚矣。师其以确为非人而麾之门墙外耶!”[11]。夏允彝、陈子龙、祁彪佳、夏完淳等都是“死殉”的杰出代表,他们认为自己“生不如死”“死得其所”。
(十)其他怪异生存方式
道德化是儒家文化核心部分,严格的道德自律,使他们以极大的勇气做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行为。鼎革之际,神州陆沉,狷狂的士子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经历了科场、圈地、剃发、奏销、通海、哭庙等事件打击之后,看到无辜士人死于非命,失节的危机使他们做出了痛苦极端的生存方式,民族的自豪感和优越感在“以夷变夏”的残酷现实中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以至于做出种种过激行为,成为一大怪异现象。为了那份气节,易代之际,遗民的生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归田、讲学、从医、卖画、出道、种菜、种菊、卖文、举家居舟中、流亡海外等。归田有王兴承、俞粲、张麟等;讲学有贾必选、史惇、赵甸、胡庭等;卖药从医有沈佺期、顾兰服、孙宗岱,桑山人等;卖画赵甸等;种菜谢遴等;出道陈仙、心月道人、华阳道隐等;卖文李天植等;举家居舟中如陆苏、刘永锡、叶大疑等;流亡海外如遗民朱舜水等。
他们这些遗民为了气节,放弃了出仕的机会,本可以荣华富贵、光耀门楣,但是他们在易代之际却选择了这些贱业,维持艰难的生计,自食其力。有些人食不果腹,以致饿死。如李天植:“明李天植,字因仲,学者称蜃园先生,浙江平湖人……国变后,家且荡然,遂与妻别,隐陈山,绝迹不入城市……卖文自食。不足,……天植以饿死……”[12],“明夏汝弼,字叔直,号莲峰……国变后,佯狂高蹈无定踪。或歌或哭,与语及时事,即闭目不答……绝粒死……”[13]实践了孟子那句古老的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铮铮铁骨,感人至深。“陆苏,字望来,江阴人。六岁善属文,十一岁值甲申国变,苏白衣冠哀号七日夜。乙酉清人下江南,遂毁巾衫,焚笔砚,举家迁于舟,誓不登岸,冠昏皆在舟中,……卒年五十,遗命葬于海岛,曰:毋使游魂中土也。”[14]刘永锡家中富有,不堪忍受国破家亡之痛,在舟中生活了多年,没有回过一次家门,明遗民朱舜水。明亡后流亡日本,死在了异国他乡,在日本一直保持着明代衣冠。这些怪异现象,令人惊讶,为明遗民的气节而叹服。王夫之把治分为治统和道统,治统已经掌握在满清手中,只剩下道统,士自古以来就承担着拯救天下、存道的使命。危难之际,士人们可以为了“道义”而“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这是儒家道德核心部分。“义”成为衡量生死的唯一尺度,“义”的价值高于一切。某种程度上,他们的行为反映了儒家文化的成熟和更加的系统化,使得明遗民比宋遗民具有更加强烈的道德感,人数较宋遗民更多,殉道方式更加残酷。如程朱理学的系统完善,体现了极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陈确就是一个杰出的理学家,他的生死论在当时很有影响力,陈确眼里“义”是死亡的标准。程朱理学将“道”上升为一种宇宙的终极存在,强调道与天绝对的同一,在人文法制上,“理”取得了天主宰宇宙的意义,充分肯定主体自我与天理的同一,心与天理的同一。陆九渊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众理,心即理也。”天理的绝对权威性,导致士人们严格的道德自律,做出种种怪异行为,不惜为“义理”付出生命的代价,以此来维护“天理”强调的道统的合理性。
遗民张盖“归筑土室自封,屏幕、绝人迹,穴而进饮食。岁时一出拜母,虽妻子亦不相见。家人窃听之,时闻吟咏声,读五经声,叹息声,泣声。”[15]明遗民八大山人“住山二十年……忽大笑,忽痛哭竞日……忽大书‘哑’字署其门,自是对人不交一言……赌酒胜则笑哑哑,数负则拳胜者背,笑俞哑哑不可止,醉则往往嘘唏而下……”[16],八大山人明亡后,以“哑”的方式对抗清廷,不说一句话,这种怪异行为充分说明了他内心极度的痛苦之情。李天植国变后不见妻子,居山十年。汪嗣珏亡国后,“身不婚娶”,“所著有琴谱、诗集,先以焚弃”。活死人行为更加怪异,“活死人者,本蜀中素封子,姓江氏,名本实。国亡后,散家财,弃妻孥,入终南山,得炼形术,因自号活死人焉……能于水面立,峭壁行……”[17]笑和尚见人只笑,不说话,“其一则笑和尚,见人不言,一味憨笑”。这些古怪的行为体现出伦理价值和现实的矛盾,他们内心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以极端方式抒发着亡国的悲痛,他们胸怀天下,坚守的是一种文明、一种文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痛苦与无奈在折磨着他们,他们以“奇”“怪”的方式思维、存道、存身、存天下,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值得做的义举。清初唐甄说:“君子有三死:身死而大乱定,则死之;身死而国存,则死之;身死而君安之,则死之。”此时明遗民心中君已死,国已亡,天下已乱,他们这部分人,以“苟活“的方式“存道”,淡泊名利,从操贱业,以古怪的方式摧残自己,维护心中的“节义”,承载了厚重的文化使命,令人折服。
二、明遗民行为怪异的原因
遗民现象的文化渊源,儒家伦理道德在历代被发扬光大,儒家强调用“仁”来解决一切矛盾,讲究“和”“中庸”,强调道德自律,极大突出个体人格价值及其所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和历史使命,高扬道德人格。
自古以来士人们就承担着治国平天下的重任,士人是文化的传承者、文明的传播者,面对儒家文化的毁坏和明朝的灭亡,明遗民群体应运而生,他们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他们的身份认同缺失,失去了伦理根基,产生焦虑感和危机感,是一种文化的危机。“生还是死”是摆在遗民面前的重大的话题,实质上就是“苟活”与“壮死”的问题,忠臣不仕二君,失节的危机感摆在他们面前,这个气节与女子守节含义是一样的,“贞节观”在他们眼里是神圣的,是不能践踏的完美理想。
遗民内心产生了极大地矛盾,他们极其痛苦地经受着伦理的煎熬,“仕与隐”的矛盾成了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灼烧着他们的心灵。死是明遗民一生都在谈论的话题。“死社稷、死封疆、死城守”成为一时关注的焦点,为数众多的明遗民面临诸多矛盾的困扰。由于内心的痛苦,其行为方式也就表现出种种怪异现象。
明遗民的儒家文化节义观与宋遗民的儒家情结是分不开的,“遗民之存宋,宋存则中国存”成了明遗民心态上要坚守的阵地,他们以宋遗民坚守气节,不仕二主的忠义节气来激励自己。这是因为宋元之际和明清之际在历史语境中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处于“华夷之辨”的文化困境之下,都是以夷变夏的大环境,类似的经历在三百多年以后又一次真实上演,这不得不使明遗民向宋遗民寻求精神力量。宋遗民在某种程度上给明遗民树立了“忠义”的榜样,关于宋遗民的故事大量出现在明遗民的文学作品中。
总之,历经改朝换代,山河巨变,明遗民心境经历了:绝望—呐喊—挣扎—痛苦的心路历程。残山剩水中,以怪异的生存方式展示了内心的焦虑和挣扎,寄托了对故国的哀思。为了气节,他们放弃了优厚的待遇,甘于淡泊,甘于贫困,以至于将自己逼上绝路。道德自律超越了时空的束缚,承担起文化救亡图存的重任,可歌可泣,令人叫绝,为之动容。之所以“怪”“异”是由于伦理与现实的矛盾,通过存道以存心、存身、存国。名儒顾炎武说:“天下之事,有杀身以成仁者;有可以死,可以无死,而死之不足以成我仁者。”[18]他们为“义”而死,在他们心中这是理所当然,死得其所,这是值得做的事情。所以会作出种种怪异性行为,其实是“怪中不怪”,出于气节,士人的品格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孟子曰:“天下溺,援之以道”,道德的力量是巨大的,在怪异行为中追求情感的宣泄,以极其顽强的毅力保持气节,慰藉漂泊无依的心灵,表达的是一份故国的情结。缺失的精神家园,无法弥补的创伤,体现在举步维艰的生存怪异行为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文化困境下无可奈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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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闳玉)
2014-04-17
李文胜,男,古代文学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宋元明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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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4580(2014)02-00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