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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宗为何成为亡国之君

2014-08-15陈梧桐

关键词:明史崇祯

陈梧桐

(中央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北京100081)

天启七年(1327年)八月,明思宗朱由检根据其兄明熹宗朱由校的遗诏入继大统。面对朝政腐败、国库空虚、军事败坏、灾荒频发、内忧外患并生的危局,他锐意求治,在《即位诏》中宣布:“朕以冲人统承鸿业,祖功宗德,惟祗服于典章,吏治民艰,将求宜于通变。毗尔中外文武之贤,谐予股肱耳目之用,光昭旧绪,愈懋新猷。”[1]表示在遵守祖制的前提之下,将针对现实的状况,对“吏治民艰”问题实行改革,以求实现“光昭旧绪,愈懋新猷”的“中兴”之治。继位后,他一改明神宗、熹宗长期怠政的恶习,夜以继日地勤理政务,从不懈怠,也以明神宗的穷奢极欲为戒,崇尚俭朴,不迩声色,积极支持引进西方的天文历法和火炮技术,并以潜移默化的手段,一举铲除魏忠贤阉党集团,显露出些许中兴的曙光,赢得了广泛的赞誉。然而,在追求明朝中兴的过程中,他却日渐陷入心劳力绌的困境,不仅“吏治民艰,将求宜于通变”的诺言未能兑现,而且出现了全面深刻的社会危机,朝廷内外的党派之争愈演愈烈,关外之地几乎尽失于清军之手,农民起义的烽火更是烧到了北京城下,自己最终也落个魂断煤山(今北京景山)的下场。

一向自视甚高的明思宗,对这场中兴之梦的破灭,始终感到难以理解。他不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而是归咎于手下的文臣武将。崇祯八年(1635年),因凤阳皇陵被焚而下《罪己诏》,明思宗在“罪己”的同时,就不忘诘难文武诸臣,指责他们“夸诈得人,实功罕觏”,“诸臣失算”[2]。崇祯十七年二月,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渡过黄河横扫山西之时,他更是指责臣僚:“朕非亡国之君,诸臣皆亡国之臣矣!”[3]到三月,大顺军兵临北京城下,他自缢前,还在衣襟上愤然写道:“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4]至死都不承认自己是亡国之君。

明朝灭亡后,史学界对明思宗的评价多持否定态度,但也有些论者对他表示同情,甚至为他开脱、辩解,赞同其“非亡国之君”说。清代官修的《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于神宗”[5],并从明清易代为历史必然的宿命论观点出发,说明思宗“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在廷则门户纠纷,疆场则将骄卒惰。兵凶四告,流寇漫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祚迄运移,身罹祸变,岂非气数使然哉。”[6]近年更有学者援引明清史学家孟森“思宗而在万历以前,非亡国之君也;在天启之后,则必亡而已矣”[7]的论断,进而推论是历史让崇祯皇帝演出了一个非亡国之君的亡国悲剧。

明思宗及其同情者的这种种说法,显然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先说明思宗的“诸臣误朕”之说。明思宗不像明英宗、明神宗的幼年继位,军国大政由辅臣决断,他继位时虽说虚岁十七,实龄不足十六[8],但却“太阿独操”[9],“沈机独断”,不论大小政务,人事变动,生杀予夺,皆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明朝之亡,周延儒、温体仁、熊文灿等大臣固然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作为掌握实权的最高君主,不是更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吗?再说《明史》的“明实亡于神宗”之论。毫无疑问,明神宗亲政之后,对辅臣张居正进行清算,使改革风气荡然无存,除一条鞭法之外,改革成果尽付东流;由此引发的翻案风,又开启官僚队伍的门户之争,导致统治阶级力量的分散与削弱。而明神宗酒、色、财、气的极度膨胀,又导致其长期怠政,造成政局的混乱,边防的废弛;他大量赏赐诸王、公主田地,又加剧了土地的兼并;他大肆挥霍浪费,传索帑金,聚敛财货,掏空国库,刮尽民脂,更导致民变与兵变的频发,为后金(天聪十年即崇祯九年改国号为清)的崛起提供了可乘之机。所有这一切,无不埋下明亡的祸根。不过,明朝毕竟没有亡于明神宗之手,这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再看孟森的论断。他明确表示,明思宗“在天启之后,则必亡而已矣”,并无否认他是崇祯朝的亡国之君的意思。而说明思宗如“在万历以前,非亡国之君也”,不过是种假设。但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以时间、地点为转移的,万历以前和天启以后的历史环境与时代诉求大不相同,谁也无法预料明思宗如果在万历以前当权,会有怎样的作为。再说“气数使然”,也就是历史使崇祯皇帝演出一个非亡国之君的亡国悲剧问题。所谓“气数”,指的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它确实与朝代兴衰密切关联,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这不等于说人们只能听天由命,毫无作为,否则岂不等于认同了宿命论?须知,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人的努力虽然难以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却可以起到延缓或加速的作用。明朝末期,朱明王朝的统治确已病入膏肓,正在滑向其灭亡的末路,但是它究竟在何时灭亡,则视其最高君主的所作所为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其实,明思宗受人赞誉的勤于政务、崇尚俭朴,不过是任何阶级社会最高掌权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但仅仅具备这些基本素质并不足以治理好国家,更不要说挽救危局了。明思宗在即位之初,虽然诛除了魏忠贤阉党集团,而备受好评,但他却有始无终,不久又重新起用身边亲信的太监,培植忠于自己的宦官势力,导致政局的混乱。这恰好说明,他是个空有中兴之志而缺乏中兴之才的另一类昏庸的君主。

在封建社会里,任何王朝的最高君主,要想治理好国家,特别是挽救濒临危亡的局势,不仅要有远大的志向,而且必须具备深邃的目光、开阔的视野、高度的智慧、坚强的意志、雄伟的气魄和高超的治国能力,能够抓住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制定出长远的治国方略,采取妥当的政策措施。但是,明思宗虽然锐意求治,却缺乏治国理政的才干,没有认识到明末深刻的社会危机的根源所在,找到解救危局的办法。除了在《即位诏》中提出“吏治民艰,将求宜于通变”这个笼统抽象的治政构想之外,他始终没能提出一个明确具体的治国方略。他的治国理政也就缺乏长远的战略筹划,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左右摇摆、举棋不定。而他自小在明末环境险恶的深宫里长大,养成刚愎自用而又多疑善变、急功近利而又优柔寡断、虚荣心强而又缺乏担当、专横残暴而又刻薄寡恩的性格特点,又往往导致其军国大事的决策失误,措置失当,从而加速明王朝的覆亡,终于酿成了历史的悲剧。

那么,明思宗究竟在哪些军国大事上决策失误、措置失当呢?首先,是目光短浅,未能抓住当时主要的社会矛盾即阶级矛盾,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缓解,而是“刻于理财”[10],促使其进一步激化,导致起义的烈火越烧越旺,终致不可收拾。

明思宗即位之时,面临着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三大尖锐的社会矛盾。就东北地区而言,以后金(清)为代表的女真(天聪九年即崇祯八年改族名满洲)贵族和以明王朝为代表的汉族人民的民族矛盾,已上升为当地的主要矛盾。而关内的广大地区,则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阶级矛盾居于主导的地位。正是尖锐的阶级矛盾,决定着整个政局的走向和明王朝的命运。只有抓住这个主要的社会矛盾设法加以缓解,才有望使刚刚爆发的农民起义得以平息,从而解除后顾之忧,集中全国的力量对付后金(清)的进攻,并进而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的党争(这种党争很大一部分是由如何应对农民起义和后金的进攻而引起的),实现中兴之治。但目光短浅的明思宗见不及此,并没有抓住这个主要的社会矛盾,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缓解。

明末阶级矛盾的急剧激化,主要是由于政治体制的僵化腐朽、官场贪风的强烈炽盛、土地的高度集中、赋役征敛的过分苛重、水利设施的年久失修造成的,广大农民因而陷于极端贫穷的困境,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只得铤而走险,揭竿而起。其中的许多问题是长期积累的痼疾,不是一纸诏令就能马上解决的,但赋役征敛的过分苛重,却是可以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缓解的。但明思宗刻于理财,其《即位诏》虽然表示对“民艰”将“求宜于通变”,随后开列的五十款大赦新政,其中的第八款规定免各省逋欠夏税秋粮及杂项课税一年,南直隶、浙江等十三省免天启元年分,北直隶免天启二年分;内宫物料则南直隶、浙江等十三省免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分,北直隶真、保、顺、河、广、大六府免万历四十七年分,顺天、永平二府免天启二年分,以后年分照常征解;第九款规定免天启元年分以前拖欠加派钱粮;第九款规定免拖欠万历四十八年以前金花银;第十款规定免天启元年以前各地永折及因灾折收银两;第十一款规定将清查民间丁口,蠲免无丁而被迫缴丁粮者;第十二款规定禁有司不得于征收赋税中加重科罚;第十六款规定解官、解户解到绢布式样不合格者酌量从宽验收;第四十七款规定蠲免浙江、福建、苏、松、常、镇、徽、宁、扬、广等处拖欠万历四十八年以前岁造段匹;第四十八款规定蠲免各地拖欠天启元年以前解四司物料[11]。这些蠲免,多是拖欠多年而无法征收的税课,至于夏秋两税这两项赋税中的主要税种,最多只免至天启二年,有的地方则只能免到万历四十七年以前的欠额,这就意味着有些地区拖欠了八年之久的税课仍将继续追缴,至于近五年的正税,一毫一厘都不得减免,口惠而实不至,等于画饼充饥。

继位之后,明思宗虽然“切念民艰”[12],一再表示:“孜孜民力艰苦,思与休息”,“连年加派络绎,东西水旱频仍,商困役扰,民不聊生,朕甚悯焉”,但他在位十七年,仅有以下寥寥可数的几次停止织造、蠲免逋赋、禁止私派的举措,即崇祯元年二月“停苏杭织造”[13],四月“禁有司私派”;九年三月“蠲山西被灾州县新旧二饷”,五月“免畿内五年以前逋赋”,十一月“蠲山东以前逋赋”;十二年八月“免唐县等四十州县去年田租之半”;十三年三月“免河北三省逋赋”;十五年正月“免天下十二年以前逋赋”[14]。与此同时,明思宗又不顾百姓的死活,加重赋税的征派。崇祯三年九月,兵部尚书梁廷栋以“兵食不足”为由,请求增派田赋。经户部尚书的策划,乃于万历末年每亩加征九厘辽饷的基础上再加征三厘,从崇祯四年开始征派,计征银六百六十七万九千二百零八两,加上该年辽饷中增派的杂项、盐课、关税等项银两,该年辽饷总数高达一千零二十九万九千六百零二两[15]。崇祯十年,为了镇压日益高涨的农民起义,兵部尚书杨嗣昌建议加派剿饷,“亩输粮六合,石折银八钱,伤地不与,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明思宗批准这一建议,假惺惺地表示:“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16]。实际上一年后又下令再征,直至崇祯十三年才停止征收。崇祯十二年,又以“抽练各镇精兵”缺乏饷银为由,“复加征练饷”[17],于六月开始征收,总数为七百三十万两。上述辽饷、剿饷、练饷三项加派,从田赋中加征的饷银总计多达一千六百七十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的一倍以上[18],难怪当时的百姓怨声鼎沸,“呼崇祯为重征”[19]。

不仅如此,明思宗还严责各级官吏,必须将规定的税额征收上缴,并将征税的数额与职位的升降、俸禄的增减直接挂钩。史载,“上(指明思宗)初即位,便严于钱粮,部议知府非完钱粮不得升司道,推知非完钱粮不得与考选。于是松江方郡伯岳贡、苏州陈郡伯洪谧,有住俸数十次,降至八十余级者。”[20]官员凡是反对加派的,明思宗就感到厌烦,甚至严加惩处。如崇祯十二年五月,耿直朴忠的傅宗龙出任兵部尚书,入见皇上,“谆谆以民穷财尽为言,云饷不可加,兵不可增”。明思宗开始还言不由衷地表示:“卿言是”,傅宗龙“指天画地,言俞力”,明思宗便拉下脸来,说:“卿但当料理寇敌耳!”待傅宗龙告退后,他又对阁臣说:“宗龙所言,半言官唾余,何也?”从此,“兵部诸疏无一俞者,未几下狱”[21]。相反,凡是支持加派重征的,明思宗就感到高兴,甚至大加提拔。如崇祯十一年四月,他在中左门考选诸臣,征询足兵足食之计,知县曾就义说:“百姓之困,皆由吏之不廉。使守令俱廉,即稍从加派以济军需,未为不可。”明思宗当即“拔第一”[22]。

明思宗一而再、再而三的加派,使本已十分贫困的广大农民进一步陷于破产,大批逃亡,而官府又穷凶极恶地追讨钱粮,甚至勒逼未逃的农户赔纳已逃农户应交的钱粮,逼使更多的农户逃亡。“饷加而田日荒,征急而民日少”[23],弃田逃亡的现象与日俱增。如河南彰德府的武安(今属河北省),据知县窦维辂在崇祯十四年的奏疏报告:“本县原编户口一万三十五户,今死绝者八千二十八户;原编人丁二万三百二十五丁,今逃死者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丁。”[24]加上政治腐败,水利年久失修,自崇祯十二年起,连续三年不断发生雨雹、旱蝗等自然灾害,贫苦农民无以为生,转死沟壑。中州平原更是赤地千里,“流亡满道,骴骨盈野。阴风惨骨燐之青,啸聚伏林莽之绿。且有阖门投缳者,有全村泥门逃者,有一日而溺河数百者,有食雁矢、蚕矢者,有食荆子、蒺藜者,有食土石者,有如鬼形而呻吟者,有僵仆于道而不能言者,……有集数千数百人于城隅周道而揭竿者。”[25]

明思宗之所以一再实行加派,借口是“帑部匮绌”[26],国库空虚,无法支付日益增加的军费。当时,国库固然匮乏,但内府即皇帝的私库并不缺钱。明朝初年,米、麦等实物的征收在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户部所设的内府十库既是中央政府的国库,也是皇帝的私库,“公”私不分,混同开支。进入明中期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的货币化,大量实物形式的财政收入转化为货币收入。明廷于是对财政体制作出相应的调整,于正统七年(1442年)在北京设立太仓库,用以贮银,弘治八年(1495年)又在南京户部设立银库。此外,还有京、通两仓,贮存由运河漕运来的米、粟,以供京城贵族、百官和京边卫军之食用。太仓银库设立后,便成为中央政府的国库,而内府则完全变成皇帝的私库,政府的财政收支与皇室财政收支基本分开。嘉靖中期以后,由于土木繁兴,加以“南倭北虏”交相进犯,军费开支急剧增长,太仓入不敷出,到隆庆初年曾出现财政危机。但一待边事停息,再经过张居正的改革,危机便得到了缓解,到万历四年,“京、通储粟足支八年”,“府库充溢,太仆寺亦积金四百余万”[27]。明神宗亲政后,不停地“传索帑金”,加上宗禄的大量增加,万历三大征庞大的军费开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只得动用累年的储积,弄得国库空空如洗。但是明神宗通过“传索帑金”,加上派遣矿监税使四处搜刮,却使“內帑之充韧”达到“亘古未有”的程度[28],内府金银山积。明神宗死后,明光宗在位仅一个多月,明熹宗在位也仅七年,短短几年时间,内府的储蓄并没有花光。但明思宗也同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就是不肯往外拿,有时还对群臣大叹穷经;说“目今帑藏空虚”[29]。后来,李自成大顺军入京,内库“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30]。另有记载说:“內帑所出,不知几千百万。”[31]明思宗死死捂住的这一大笔金银财宝,最终都成了大顺军的战利品。

明思宗的刻于理财,竭泽而渔,只能进一步激化阶级矛盾,为农民起义提供更为深厚的社会基础。而三饷的加派,更是直接促成起义高潮的到来。崇祯十年三月,杨嗣昌到京就任兵部尚书,提出“四正六隅十面张网”之策,并在加派辽饷之外,再加派剿饷,加强对农民军的征剿,将大部分起义军剿杀殆尽,迫使张献忠与罗汝才受“抚”,李自成被迫率领残部退入陕鄂川交界的商洛山中,革左五营也遁入英霍山中,起义暂时进入了低潮。但是,辽饷与剿饷的加派,自然灾害的频发,把百姓逼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渊,加上杨嗣昌密谋对张献忠发动突然袭击,张献忠遂于崇祯十二年五月在谷城重举义旗。明廷又于当年加派练饷,更把广大贫苦农民推向绝路。李自成遂于崇祯十三年六、七月间,率残部从房县山区出发,取道陕西,攻入赤地千里、流民遍野、“土寇”蜂起的河南,并提出“均田免粮”[32]的口号和“不催科”[33]、“不当差,不纳粮”[34]的政策,起义队伍迅速扩大到百万人,明末农民起义进入了高潮阶段。后来,正是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攻占北京,推翻了明王朝的统治。

明思宗的又一重大决策失误、举措失当,是不辨忠奸,屡逐直臣,滥杀良将,而重用奸佞之臣与宦官,导致政局的混乱。

要实现中兴之治,必须起用大批忠于国家社稷的直臣与良将。但明思宗却缺乏识人之明,只凭个人的好恶来取舍人才。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刻薄寡恩,尚气则急遽失措”[35]。由于刚愎自用,虚荣心强,他要求臣僚完全顺从自己的旨意,听不得逆耳之言,“一言合,则欲加诸膝;一言不合,则欲堕之渊,以故侍从之臣,止有唯唯、否否,如鹦鹉学语,随声附已耳”[36],“言语率直,切中时弊者,率皆摧折而去”[37]。如东林党人刘宗周在天启年间因抨击魏忠贤和客氏而遭削籍,崇祯初年被重新起用,任为顺天府尹。他刚入京就职,就上疏批评明思宗“求治之心,操之太急。酝酿而为功利;功利不已,转为刑名;刑名不已,流为猜忌;猜忌不已,积为壅蔽”。“己巳之变”起,枢辅诸臣多被明思宗作为替罪羊逮捕下狱,刘宗周又批评皇上说:“国事至此,诸臣负任使,无所逃罪,陛下亦宜分任咎。”因而“忤帝意”,乃以疾辞官。崇祯八年,吏部奉旨推举刘宗周等三人入阁,他推辞不允,于翌年正月入京,又批评明思宗“求治太急,用法太严,布令太烦,进退天下士太轻。诸臣畏罪饰非,不肯尽职也,故有人而无人之用,有饷而无饷之用,有将不能治兵,有兵不能杀贼”。明思宗大不高兴,改命其为工部左侍郎。过了一个月,他又上疏批评明思宗“二帝三王治天下之道未暇讲求,施为次第犹多未得要领者”。明思宗极为恼怒,先后四次命阁臣拟严旨惩处。阁臣每次呈上拟旨,他都反复阅视刘宗周的奏疏,“起行数周”。后来怒气消解,仍降旨诘问,“谓大臣论事宜体国度时,不当效小臣归过朝廷为名高,且奖其清直焉”[38]。当年十月,刘宗周再次上疏批评明思宗的弊政,连带批评首辅温体仁。明思宗大怒,温体仁又上章力诋,遂下旨将其革职为民。

由于求治太急,猜忌多疑,明思宗还专横地贬斥甚至屠戮一批屡立战功的良将。袁崇焕在天启年间镇守辽东,着力构筑宁锦防并取得了宁远大捷,只因不肯巴结魏忠贤,遭其党羽的弹劾而辞官。明思宗继位后,重新起用他为蓟、辽、登、莱、天津总督。在明思宗召见时,他轻率地许下五年复辽的诺言。经兵科给事中许誉卿的提醒,他又提出“五年内,户部转军饷,工部给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调兵选将,须中外事事相应,方克有济”[39],明思宗一一允准。两天后,他又上疏说明:“辽事恢复之计,不外臣昔年‘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以守为正著,战为奇著,款为旁著’。法在渐不在骤,在实不在虚,此皆臣与在边文武诸臣所能为而无烦圣虑者。至用人之人与为人用之人,俱于皇上司其钥。”明思宗批示说:“浮言朕自有鉴别,切勿瞻顾”,令“战守机宜,悉听便宜从事”[40]。袁崇焕随即赴关就职,着手调整关内外防务,修补明蒙联盟。接着,依据“悉听便宜从事”的谕旨,诛杀不听节制的东江守将毛文龙,以统一事权。己巳之变起,绕道内蒙古入塞的皇太极兵临京师。袁崇焕急率辽军勤王,副总兵周文郁劝阻他:“外镇之兵,未奉明旨而径至城下,可否?”他回答说:“君父有急,何惶他恤?苟得济事,虽死无憾!”[41]周延儒、温体仁等辅臣勾结阉党余孽,合力诬陷袁崇焕“引敌协和,将为城下之盟”,皇太极又借被俘的杨太监行反间计。对袁崇焕未经奏请而诛毛文龙、率领辽军入援京师心存疑虑的明思宗,竟下令将其斩于西市。“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42]

早在崇祯二年十一月,河南府推官唐开远就批评说,明思宗“临御以来,明罚敕法,自小臣以至大臣,与众推举或自简拔,亡论为故为误,俱褫夺戍配不少贷,甚则下狱拷追,几乎刑乱国用重典矣。”[43]事实正是如此,据统计,明思宗在位十七年,计“诛总督七人”[44],“巡抚被戮者十有一人(河南巡抚李仙风被逮自缢,尚不计在内)”[45]。就连“贵极人臣”的内阁辅臣也有两人被杀,“辅臣戮死,自世庙夏言后,此再见云”[46]。由于不断地罢黜和诛杀,官员的更替十分频繁,如蓟镇总督“半载更五人”[47]。整个崇祯朝十七年,“易中枢(兵部尚书)十四人”[48],“刑部易尚书十七人”[49];内阁辅臣更是走马灯似地不断变换,十七年间任命的大学士多达五十余人,其中先后充当首辅者即达十余人[50]。这种作法,不仅使朝廷失去许多能干的文臣武将,也使在职的官员胆战心惊,畏缩不前,丧失进取心和积极性,办事效率极度低下。

对于自己喜欢、信任的官员,明思宗则百般呵护,甚至有罪不罚或者轻罚。崇祯九年秋,清兵再度绕道内蒙古突入长城,侵扰京畿,兵部尚书张凤翼自请督师,御敌无方,畏罪日服大黄药,清兵退后于九月初一日死去。明思宗“顾廷臣无可任用者”,起用在家守丧的杨嗣昌为兵部尚书。“嗣昌通籍后,积岁林居,博涉文籍,多识先朝故事,工笔札,有口辩”。翌年三月抵京,“帝与语,大信爱之”。张凤翼作风柔靡,“兵事无所区画”,杨嗣昌“锐意振刷,帝益以为能”。明思宗每次召见,都同他深谈移时,凡有奏请无不应许,说:“恨用卿晚!”[51]杨嗣昌于是提出征剿农民军的“四正六隅十面张网”的建策,推举熊文灿具体负责执行这个战略计划,并建议加派剿饷,以便增加围剿的兵力。明思宗一一照准。杨嗣昌立下军令状,以崇祯十年十二月至明年二月为“灭贼之期”。到崇祯十一年三月,因未能完成“灭贼”的许诺,他只得上疏引罪。明思宗不许,“命察行间功罪”,杨嗣昌于是借机诿过于洪承畴、曹变蛟、朱大典、左光先、祖大弼、史可法诸将,来为自己开脱。六月,明思宗改命杨嗣昌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仍掌兵部事。当年九月,清兵再度进逼京师,先后攻陷七十余城,明思宗没有惩罚既为阁臣又掌兵事的杨嗣昌,反而令其议文武大臣失事之罪,从巡抚、总兵官至州县官共三十六人,同日弃市。言官纷起弹劾杨嗣昌,一时舆论大哗。明思宗只得令其落职冠带视事,旋又叙功复其官。崇祯十四年三月,农民起义军横扫大河上下,福王、襄王相继被杀,杨嗣昌畏罪自杀。许多大臣上疏弹劾,要求追究其罪责。明思宗训斥说:“杨嗣昌系朕特简,用兵不效,朕自裁鉴,况尚有才可取。”[52]不仅未追究杨嗣昌的罪责,反而赠其为太子太保。

一些奸佞之臣,看准明思宗的性格特点,便千方百计讨其欢心,博取高官厚禄。礼部右侍郎周延儒,“性警敏,善伺意旨”。崇祯元年冬,锦州守军因缺饷哗变,督师袁崇焕请给饷。明思宗召问诸大臣,皆请发內帑,明思宗嗜财如命,舍不得从皇家库藏中往外掏钱,并且怀疑有边将故意煽动边兵哗变相要挟。周延儒摸透皇上心思,发表与众不同的意见:“关门昔防敌,今且防兵。宁远哗,饷之,锦州哗,复饷之,各边且效尤。”认为饷虽然不得不发,“但当求经久之策”。明思宗连连点头,降旨切责众大臣。事后,他又对明思宗作了说明,认为“哗必有隐情,安知非骄弁搆煽以胁崇焕耶”?这话切中明思宗的心意,明思宗“由此属意延儒”。当时吏部会推内阁辅臣,但列出的候选名单有东林党人、礼部侍郎钱谦益,却没有周延儒的名字。一心想挤进内阁的周延儒,即暗中散布流言,称“此番枚卜,皆钱谦益党把持”,明思宗“遂入其说”[53]。也想挤进内阁的礼部尚书温体仁,“为人外曲谨而中猛鷙,机深刺骨”,他揣测皇上对这份候选名单必然生疑,便上疏攻击钱谦益“关节受贿,神奸结党,不当与阁臣选”[54]。所谓“关节受贿”,是指天启元年钱谦益主持浙江会试时,金保元与徐时敏两个奸人策划的一场科场舞弊案。案发后,查明士子钱千秋因买通关节而中举,钱千秋与金保元、徐时敏三人“俱依律遣戍”,钱谦益并不知情,以“失于觉察”被“罚俸三个月”[55]。明思宗看了温体仁的奏疏,在文华殿召集大臣,让钱谦益与温体仁当面对质,结果证明关节受贿案七年之前早已结案。明思宗又问温体仁,所谓“神奸结党”指的是谁?温体仁先是回答:“钱谦益之党甚多,不敢尽言”,后又指责主持会推的吏部官员、科道官与钱谦益“结党”,继而说替钱谦益辩护的辅臣也是钱谦益的“同党”[56]。周延儒又从旁煽动说,会推“只是一两个人把持住了,谁都不敢开口,就开口了也不行,徒然言出而祸随”[57]。温体仁遂以“孤立”为由,请求辞官归里。所谓“孤立”即无党无派之意,明思宗自然欣赏,因而“益向之”,忙加慰留,并宣布将钱谦益革职听勘,钱千秋重新提审(时金保元与徐时敏已死)。钱千秋虽经重刑,供词与原先的供状一致,证明温体仁诬告不实。但明思宗还是将钱谦益夺官闲住,并于崇祯二年十二月和三年六月,将周延儒、温体仁先后擢为大学士,入阁辅政。

入阁之后,周延儒与温体仁联手,攻倒首辅成基命,由周延儒于崇祯三年九月继为首辅。接着,温体仁一面对明思宗“务为柔佞”,使“帝意渐向之”[58],一面加紧拉帮结派,抓住周延儒的小辫子,唆使其亲信上疏弹劾。周延儒被迫于崇祯六年六月引疾乞归,温体仁如愿以偿地当上了首辅。自此,温体仁出任首辅四年,而居辅臣之位则长达八年,为崇祯朝担任辅臣时间最长的一位,“恩礼优渥无与比”。但他从不把心思放在国家社稷的安危上面,“惟日与善类为仇”,排挤、打击东林党人与正直的官员,“其所引与同列者,皆庸才,苟以充位”[59]。内阁辅臣中受到他信任的,只有碌碌无为的吴宗达和刚愎自用的王应熊,时人讽之曰:“内阁翻成妓馆,乌归(指乌程籍的归安人温体仁)、王巴(指四川巴县人王应熊)、篾片(指无所作为的吴宗达),总是遭瘟!”[60]京师还有民谣唱道:“崇祯皇帝遭温(瘟)了!”[61]

由于明思宗“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委政柄者非庸即佞”,“言语戆直、切中事弊者,率皆摧折而去”[62],觉得无人可用,于是又转而重用身边的家奴、宫中的宦官。在他心目中,宦官依附于皇权而存在,与自己朝夕相处,比文武百官可靠;他们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如不服管束,一纸圣旨,即可加以清除。正如时人谈迁所说的,“(明思宗)直谓三尺(法律)在我,此曹亦何能为!”[63]即位之初,在清除魏忠贤的阉党集团时,明思宗曾下令尽撤各地的镇守太监,说“宦官观兵,古来有戒”[64]。仅过半年,就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重新赋予宦官监军之大权。崇祯元年五月,他即“以司礼监管文书内官监右少监宋尚志提督正阳等九门、永定等七门及皇城等四门,巡城点军”[65]。第二年冬,后金军队再次南下,京师戒严,“遣乾清宫太监王应朝监视行营”,以“司礼太监沈良佐、内官太监吕直提督九门及皇城门,司礼太监李凤翔总督忠勇营,提督京营”[66]。崇祯四年九月,明思宗更是大规模起用宦官,“命太监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钱粮,唐文征提督京营戎政。王坤往宣府,刘文忠往大同,刘文中往山西,各监视兵饷”;十月,又 “命太监监军,王应朝往关宁,张国元往蓟镇东协,王之心中协,邵希诏西协”;十一月,“以太监李奇茂监视陕西茶马,吴直监视登岛兵饷”[67]。后来,由于文武大臣的一再劝谏,明思宗只好在崇祯八年八月下诏,撤回总理户、工二部钱粮及监视各道的太监。但仅隔一年,又再次大规模起用宦官,不仅赋予监军之权,有的还担任总督、分守之职,直接指挥军队。崇祯十三年三月,再次撤回各镇宦官,仅隔半年,又再度派遣宦官监制各镇,直至明亡为止。明思宗派出的这些宦官多为市井庸愚,妄自尊大,又根本不懂军事。他们一旦大权在握,“多侵克军资,临敌辄拥精兵先遁,诸将耻为之下,缘是皆无功”[68]。不仅如此,宦官的派出,还侵犯了文官武将的职权,严重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加剧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成为加速明朝灭亡的一付催化剂。

明思宗的另一重大决策失误、措置失当,是不辨是非,亲自介入门户之争,致使党争不断,分散、削弱了统治阶级自身的力量。

明思宗继位之初,想从魏忠贤阉党集团手里夺回朝政大权,依靠的是与阉党没有瓜葛的正直官员,特别是与阉党对立的东林党人。在处死了魏忠贤之后,崇祯元年的上半年,正是在内阁大学士刘鸿训的帮助下,阉党分子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孙之獬、徐绍吉、张讷、李蕃、贾继春、霍维华等阉党骨干先后被斥,“人情大快”[69]。当年三月,新任南京兵部武选司主事别如纶上疏请求重新审定阉党炮制的《三朝要典》,四月翰林院侍讲倪元璐更上疏请求销毁《三朝要典》,明思宗批准了这个请求,为清查阉党集团扫清了一大障碍。尔后,东林党人韩爌和李标、钱龙鍚等内阁辅臣及刑部尚书乔允升等人拟出《钦定逆案》的名单,由明思宗于崇祯二年三月正式颁布,给予阉党集团以沉重打击。与此同时,一大批遭到阉党迫害的东林党人得到平反昭雪,重新受到任用。阉党与东林党两派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东林党的力量远远超过阉党,并于崇祯元年十二月组成以韩爌为首的东林内阁。

崇祯二年三月,明思宗颁布《钦定逆案》后,即在一道谕旨中表示:“分门别户,已非治征。”要求臣僚停止门户之争,“化异为同”、“天下为公”[70],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中兴之治。《钦定逆案》颁布后十天,户科给事中解学龙上疏弹劾蓟镇巡抚王应豸“克饷激变”,疏中有王应豸系“魏珰私人”之语,明思宗非常反感,当即训斥说:“应豸克饷虐兵,罪在不赦,何必又引魏党所私!”[71]不过,《钦定逆案》并未将阉党集团一网打尽,有的阉党分子仍然逍遥法外,有的甚至还在官府继续任职。如右庶子杨世芳就是一个阉党分子,他是韩爌的姻亲,得其庇护而未遭清算。还有“素附珰,仇东林”[72]的吏部尚书王永光以及御史曹思诚、袁弘勋、史、高捷等,也都是漏网的阉党分子。被列名逆案的阉党分子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未被列名逆案的漏网阉党更是力求保住自己的官职,他们都力图掀翻逆案。而吃尽阉党迫害之苦的东林党人,自然是希望继续清查阉党余孽。这显然不是一道谕旨就能禁止的。但明思宗见不及此,未能抓住引发党争的症结,正确地加以引导和解决,反而因自己的猜忌多疑、刚愎自用,亲自介入门户之争,不辨是非、不别贤否,支持并重用奸佞之徒,为党争的再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崇祯元年十一月,因会推阁臣引起一场纷争,明思宗不仅亲自介入。而且站在周延儒、温体仁一边,将东林党人钱谦益夺官闲住,不久又将周、温擢为大学士,入阁辅政。周延儒早年里居时,颇从东林游,“既陷钱谦益,遂仇东林”[73]。温体仁是毛文龙的同乡,“衔焕杀文龙,每思有以报之”。袁崇焕下狱前后,他“前后五疏,力请杀焕”[74]。后来,袁崇焕被冤杀,他还得意地致书其弟曰:“崇焕之擒,吾密疏实启其端”。袁崇焕不是东林党,但同东林党人关系密切。他的座主是东林领袖之一韩爌,他本人是由东林党人侯恂举荐而被擢升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又由东林党人孙承宗的支持而筑守宁远,被东林党视为抵御后金之长城。温体仁“当日亟谋入相,所忌韩爌、钱龙钖二辅臣”[75],自然也就深恨东林党人。阉党分子在《钦定逆案》颁布后,不敢公开跳出来为逆案翻案,便纷纷投靠周、温等奸佞之臣。两者同气相求,一拍即合,随即携手合作,形成新的邪恶集团,共同打击东林党人。

温体仁、周延儒与王永先等人经过密谋策划,首先把矛头指向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内阁大学士钱龙钖。钱龙钖曾与韩爌、李标等共同主持钦定逆案的工作,“逆案之定,半为龙钖主持,奸党衔之次骨”[76]。崇祯二年冬袁崇焕下狱后,温体仁决计“借崇焕以挤去(韩爌、钱龙钖)二人”,他在密疏中攻击袁崇焕“阴与华亭辅(钱龙钖)、临邑罪枢(兵部尚书王洽)密谋款敌,遂引之长驱,以胁城下之盟”[77],王永光等“谋因崇焕兴大狱,可尽倾东林”[78]。他唆使高捷上章“指通款、杀将为龙钖罪”[79]。史又疏言:“龙钖出都,以崇焕所畀重贿数万,转寄姻家,巧为营干,致国法不伸”[80]。明思宗遂于崇祯三年十二月将钱龙钖逮下诏狱,后遣戍定海卫,同年正月,内阁首辅韩爌因遭阉党分子原抱奇的弹劾而三疏辞职。三月,阁臣李标也五疏乞休。九月,成基命又三疏去职。东林内阁仅存在一年的时间,就这样解体了。

随着参与定逆案的辅臣相继离职,阉党分子纷纷跳出来为自己翻案。崇祯三年二月,吏部尚书王永光首先释放一个试探信号。他借会推天津巡抚之机,将列入逆案名单的王之臣排在六个候选人名单的首位,心里盘算着“倘得点用,则可渐次为翻案之计”[81]。明思宗自然不会允许推翻自己钦定的逆案,点用排在候选名单第四位的翟凤翀为天津巡抚。王永光此计虽未得逞,但却给了其他阉党分子以翻案的勇气。被列入逆案第七等即“结交近侍又次等”而“坐徒三年,纳赎为民”的原兵部尚书吕纯如,就公然上疏为自己鸣冤叫屈,说他“未尝归美厂臣,不当列于逆案之内”[82]。当时的言官皆慑于王永光的威势,不敢吭气。五月,东林党人左谕德文震孟挺身而出,上疏猛烈抨击“平生无耻惨杀诸贤之吕纯如,且籍奥援而思辨雪”,“吏部尚书王永光假窃威柄,横行私臆”的行为[83]。明思宗命其就所揭露的吕、王罪状指实再奏。文震孟又再上一疏,逐一列举具体事实。疏出,王永光窘甚,上疏狡辩,并密结大太监王永祚出面帮其渡过难关。于是,“永光辩疏得温旨”,文震孟反而被明思宗责为“任情牵诋”[84]。十二月,袁崇焕被杀后,阉党分子更是蠢蠢欲动。“御史田唯嘉疏荐杨维垣、贾继春;通政使章光岳疏荐吕纯如、霍维华、徐扬光、傅櫆、虞廷陛、叶天陛六人”。这几个被推荐者,都是名列逆案的阉党分子,明思宗未予批准,“有旨:‘逆案奉旨方新,居然荐用,成何政体?’”[85]

树欲静而风不止,为阉党翻案的风潮并未因此而平息。温体仁入阁辅政的第二年,吏部尚书王永光因其党羽纳贿事发,遭言官弹劾而罢去,他用同乡闵洪学代之,“又用御史史、高捷及侍郎唐世济、副都御使张捷等为腹心”[86]。在扳倒周延儒而代为首辅之后,温体仁继续攻击东林,重翻逆案。为了不牵连自己,他不亲自出面,而是暗中指使自己的心腹到前面去打头阵。先是在崇祯七年八月因吏部尚书、左都御史缺人,明思宗召集群臣会推时,张捷按温体仁的授意“独举吕纯如、唐世济”。明思宗问:“吕纯如是钦案有名的,张捷如何举他?”他回答说:“吕纯如有才有品,臣所深知。”[87]在场的给事中、御史纷纷加以批驳。“捷气沮,体仁不敢言,仍荐谢升、唐世济为之”[88]。接着,在崇祯九年唐世济又以边才举荐列名逆案的原兵部尚书霍维华,明思宗谓“逆案概不举用,世济欺蒙,削籍下刑部”[89]。“维华之荐,亦体仁主之也。体仁自是不敢讼言用逆案,而愈侧目诸不附己者”[90]。

在明朝后期的门户之争中,江南地区出现了由众多社团联合组成的复社。复社继承东林党的政治主张,其领袖张溥公开声明:“吾以嗣东林也。”[91]官府中同东林党有瓜葛的官员,一般都支持复社;与阉党有瓜葛的官员,一般都与复社作对。温体仁也极力打击复社。崇祯六年,温体仁之弟温育仁要求参加复社遭拒,便雇人撰写《绿牡丹传奇》,在浙江各地演出,用以影射张溥等复社名士。崇祯十年,温体仁还暗中“募人劾溥”[92]。他的同乡陆文声因请求入社遭到拒绝,诣阙上疏,极言“风俗之弊,皆源于士子。溥、(张)采为主盟,倡复社,乱天下”。温体仁即命南直隶提学御史倪元珙查核。但倪元珙及兵备参议冯元飏、太仓知州周仲连皆言复社无可罪。结果三人都遭到温体仁的贬斥。闽人周之夔曾任苏州推官,坐事罢去,他怀疑为张溥捣鬼,听说陆文声弹劾张溥,也伏阙疏劾“溥等把持计典”及“复社恣横状”。但巡抚张国维经查核,“言之夔去官,无预溥事”,“亦被行谯让”[93]。当年六月,温体仁致仕,继任首辅的张至发、薛国观执行没有温体仁的温体仁路线,此案仍迟迟未能了结。

复社人士从这一系列事件中逐渐认识到,朝中大臣特别是担任首辅的大学士,如果不支持复社,复社孤立无助,必定难有作为。复社首领决定物色支持本社的官员出任首辅,他们看中了被温体仁挤出内阁的周延儒,因为他是张溥的座主,早年“颇从东林游”,当首辅时虽站在东林的对立面,下台后有悔恨之意。张溥便出面找周延儒谈判,约定“公若再相,易前辙,可重得贤声”,周延儒“以为然”。张溥于是联络吏部侍郎吴昌时、侯恂等人,积极展开活动,并筹资重贿司礼太监。崇祯十四年二月,明思宗终于发出起复周延儒的诏书。“延儒被召,溥等以数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周延儒入朝后,“悉反体仁辈弊政。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減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宥戍罪以下,皆得还家。复诖误举人,广取士额及召还言事迁谪诸臣李清等。帝皆忻然从之。”他起用了一些东林党人士或其他正直之士,如郑三俊、刘宗周、倪元璐、黄道周等。但“延儒实庸驽无材略,且性贪”,他对清军的步步紧逼和农民起义军的蓬勃发展,仍然“一无所谋画”[94],到崇祯十六年四月被罢官。不久,其门生、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兼任蓟辽冒通等处总督的范志完懦弱怯战、纵兵掳掠、克扣军饷、贪污行贿,其亲信吴昌时窃权附势、纳贿行私,遭到弹劾,周延儒受到牵连,终被明思宗勒令自尽。明王朝的政治不仅毫无起色,反而在明思宗亲自介入的门户之争中进一步分散、削弱统治阶级自身的力量,加快了灭亡的步伐。

明思宗的再一个重大决策失误、措置失当,是极好虚荣,缺乏担当精神,患得患失,屡屡错失延缓败亡的时机。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件事情上,一是陈新甲议和泄密被杀,二是南迁之议久拖未决。

先说陈新甲议和泄密被杀事件。后金(清)自宁锦之战失败后,一时难以突破明朝的宁锦防线,改从内蒙古迂回入塞,先后四次侵扰明朝内地,大肆烧杀掳掠,劫夺大量财物和人口,既用以充实自己,也消耗明朝的有生力量,为突破宁锦防线创造条件。接着,便屯兵义州,逐步向锦州推进,于崇祯十四年三月包围了锦州。明廷急命蓟辽总督洪承畴率领十三万大军驰援锦州。洪承畴主张“必守而兼战”[95],即一边防守,一边进攻,稳扎稳打,逐步推进。起初兵部同意这个计划,明思宗也予以肯定。但当农民起义由暂时的低潮重新走向高潮,明思宗又希望尽快结束辽西的战争,以便集中兵力对付农民军。兵部尚书陈新甲于是提出四路进兵、合击围攻锦州清军的方案,明思宗密敕洪承畴克期进兵。洪承畴只得将粮饷留在宁远、杏山与塔山西北的笔架山,自率六万大军于七月底挺进塔山。皇太极“悉索沈中人丁”[96],倾国而出,并亲至松山督战。明军先胜后败,洪承畴被困于松山。总兵祖大寿被围于锦州,屡次突围而不得出。陈新甲与清议和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的。

为了挽救被围的洪承畴与祖大寿,陈新甲主政的兵部在崇祯十四年十月提出了“息兵”之策[97]。十一月,辽东大雪,“达虏粮刍俱尽,将解围而归,虑我军蹑之,俾西虏(漠南蒙古)入关求和”[98]。当时在宁远的宁前道副使石凤台,获悉清军有意议和,致书清军将领询问此事是否属实,得到“此吾国素志也”[99]的答复,即上报辽东巡抚叶廷桂,叶廷桂又上奏朝廷。明思宗内心同意议和,但他虚荣心强,过去曾多次拒绝与清议和,现今大败后主动求和,觉得有失面子,斥责叶廷桂是“漫任道臣辱国妄举”[100],将石凤台逮捕下狱。到年底,李自成农民军进围开封,农民起义的烈火已燃遍中原大地,清军更是将松山围得水泄不通。内阁大学士谢升便与内阁同僚商量,决定由陈新甲奏请与清和议。崇祯十五年正月初一日,明思宗召对时,陈新甲婉转地提出:“(松、锦)两城久困,兵不足援,非用间不可。”明思宗明白他的“用间”一词的真正含义,爽快地回答说:“城围且半载,一耗不达,何间之乘?可款则款,不防便宜行事。”陈新甲随即推荐兵事赞画主事马绍愉作为议和使节,明思宗即予允准,“加绍愉职方郎中,赐二品服”[101]。但是,他还是觉得战败求和,有失中原天子的颜面,因此特地“谕新甲密图之”[102],要求绝对保密。

马绍愉于是衔命出关,前往宁远,与清方接洽。清方请以敕书为信。明思宗仍大摆中原大国对待边疆属夷的架子,以一纸“谕兵部陈新甲”的敕谕代之。皇太极极为不满,也以敕谕英郡王阿济格等人的形式,要求更换敕书。马绍愉只得奏报朝廷,耽误了很多时间。在这期间,松山、锦州、塔山、杏山已先后被清军攻陷,洪承畴被俘,祖大寿降清。

明思宗得到奏报,仍以敕谕兵部尚书陈新甲的形式,准其便宜行事,并差兵部司务朱济賫敕,同马绍愉前往沈阳与清方谈判。皇太极提出的议和条件是:“每岁贵国馈黄金万两、白金百万两,我国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连山适中之地两国于此互市。”[103]并“约九月不至,则治兵”[104]。马绍愉返回宁远,立即派人向陈新甲禀报和谈的结果。但此前和议的消息却被谢升无意间泄露,引起言官的慷慨陈词:“堂堂天朝,何至讲款!”[105]明思宗只得将谢升革职,以平息舆论。不料,陈新甲收到马绍愉禀报议和结果的密疏阅后置于几案之上,即去上朝。打扫书房的仆人误以为是份塘报稿,交塘报官抄传。一时舆论大哗,言官交章弹劾。与清议和,原是遵照明思宗“可款则款”的谕旨推行的,谈判使节也是由他加官赐服任命的,如果明思宗勇于担当责任,以君主之尊站出来说明议和的理由,舆论不难平息。但他却患得患失,只顾自己的颜面,下严旨切责陈新甲,令其自陈其过。陈新甲不服,上疏自辩。明思宗遂于七月底将陈新甲逮捕入狱,并于九月二十二日将他押赴西市斩首。议和失败后,皇太极诱降宁远总兵吴三桂未成,即于当年十月下令第五次入侵明朝腹地。十一月,清兵分两路从墙子岭、青山口突入长城,历时八个月,攻破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八十八座城池,掠走二十六万九千余口人及大量财物,再次给明朝以沉重的打击。

再说南迁即迁都南京之议久拖未决的问题。崇祯十六年四月,清兵第五次入塞侵掠行将撤退之时,明思宗见各路明军不是胆怯不战,便是望风而逃,召见周延儒等大臣,表示要亲自出征。周延儒只得请求代替皇上前往前线督师。临出都门之前,明思宗以内外交困,曾同他“议南迁,命无洩”。明思宗的兄嫂懿安皇后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此事,对明思宗的皇后周氏说:“此周延儒误皇叔也,宗庙陵寝在此,迁安往?”明思宗大怒,派太监追查消息的来源,“懿安坚讳,上坚请,迫欲自缢”[106],只好不了了之。不过,明思宗还是在暗中做着南迁的准备。先是命给事中左懋第“往南中,察沿江舟师士马之数”[107]。继而在崇祯十六年十月,天津巡抚冯元飏“密陈南北机宜,谓道路将梗,当疏通海道,防患于未然”,为来日南迁作准备。明思宗即“俞之”,冯元飏“乃具海舟二百艘以备缓急”[108]。

崇祯十六年十月,李自成农民军在中原地区歼灭明军主力,北上占领荆襄之后,亲率大军自洛阳西进,直趋潼关,攻占西安,并派遣一支先头部队于十二月十八日渡过黄河,攻占山西荣河等县,为东征作准备。崇祯十七年正月初一日,李自成在西安正式建大顺国。初三日,忧心忡忡的明思宗在德政殿召见左允中李明睿,征询“御寇”之策。李明睿提出:“惟有南迁,可缓目前之急,徐图征剿之功。”明思宗说:“此事重大,未可易言,亦未知天意若何?”李明睿答道:“上内断圣心,外度时势,不可一刻迟延,若筑室道旁,后悔何及。”明思宗四顾无人,曰:“朕有此志久矣,无人赞襄,故迟至今。汝意与朕合,朕志决矣,诸臣不从奈何?尔且密之。”[109]接着,他同李明睿具体商议了南迁的路线、护卫、饷银和留守诸事。

在当时形势下,南迁不失为一个可行的选择。当初明太祖肇建明王朝,就把南京定为全国的首都。后来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仍然保留着陪都的政治地位,保存着一套形式上与北京相同的中央机构,只是任职的官员多为虚衔。此时,长江中游驻扎着左良玉号称数十万军队,下游又有江北四镇的重兵把守,南京要比北京安全得多。南京所在的江南地区,又是当时全国经济最为发达、人口最为密集的财赋之区,遭受战争破坏也较小。如果退守南方,即使丢掉了北方,也可划江而治,凭借南方充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与北方抗衡,最后鹿死谁手,还难以预料。但是,将政治中心都城南迁,涉及到放弃宗庙陵寝的敏感问题。正统末年,明英宗亲征被俘,瓦剌兵临京师,有人主张南迁,即遭到万人的唾骂。这就需要手握乾纲的君主勇于承担责任,敢于作出决断。明思宗虽刚愎自用却又优柔寡断,死要面子却又怕担责任,虽对李明睿表示“朕志决矣”,却耻于亲自决策南迁,想待群臣力劝而后行之,此事便暂时搁置下来。

但形势瞬息万变,时间不等人。崇祯十七年正月初八日,李自成亲率大顺军主力由西安出发,开始向北京进军。京城内外,惶恐不安的气氛越发浓重。左都御史李邦华为李明睿同乡,也是李明睿出任左允中的举荐人之一。他支持李明睿的南迁主张,曾私下问过李明睿:“上亲行与东宫孰便?”李明睿回答:“东宫年少,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敬,不如上亲行为便。”[110]李邦华担心南迁之议为朝论所阻,就提出由太子朱慈烺南下南京监国作为一种过渡,具疏请下明诏,“用成祖朝仁宗皇帝监国故事,急遣皇太子监国南京”。越数日,又“请命定、永二王分封江南”,以壮藩翰。正月十八日,明思宗密谕首辅陈演:“宪臣言是。”[111]陈演反对南迁,将消息向外透露,从而引起群臣的议论。李明睿于是公开上疏,阐明自己的主张:“今日所最急者,无如亲征……夫亲征之举,不必皇上自为之也。南京有史可法、刘孔昭,此皆忠良晓畅军务,可寄大事。皇上召与之谋,必能摧陷廓清,建中兴大业。”疏入,明思宗命下部速议。兵科给事中光时亨上疏斥为“邪说”,扬言“不斩明睿,不足以安人心”。李明睿再次上疏辩驳,谓:“唐室再迁再复,宋室一迁南渡,传国百五十年。若唐、宋不迁,又何有灵武、武林之恢复?又何有百五十年之历数哉?”明思宗召见光时亨,斥之曰:“一样邪说,却专攻李明睿何也?显是朋党。”又曰:“光时亨阻朕南迁,本应处斩,姑饶这遭。”[112]

二月初七日,李自成统帅的大顺军主力攻占太原,然后经宁武、大同,于三月初占领宣府,拟从居庸入关进逼京师。与此同时,刘芳亮率领的另一支大顺军,也于二月间从蒲坂渡河,沿黄河北岸向东挺进。北京面临着大顺军的南北夹击,形势越来越危急。二月二十七日,明思宗召集群臣,议战守之策。少詹事项煜表示支持李邦华的建议,由太子监国南京。明思宗原本是支持此议的,但后来几经琢磨,觉得让太子往南京监国,自己还是难以逃命,况且由太子监国,说不定会重演唐肃宗灵武登基的旧戏,认为还是实行李明睿的皇帝南迁之议为妥。第二天,他又召集阁臣,把李邦华的奏稿递给阁臣,要大家表态。阁臣回奏:“昨东阁会议,有二臣亦主此议。”明思宗大为恼火,即赌气地表示,他将坚守京师,“国君死社稷,义之正也,朕志决矣”。他说这番气话,实际是让阁臣转而支持李明睿之议,劝皇上南迁。但阁臣担心,皇上南迁会留下自己辅佐太子居守,成为替死鬼;就算随驾南迁,一旦京城失守,自己也会因为支持南迁而代人受过。因此他们还是一个劲地劝谏道:“太子监国,古人尝有,亦是万世之计。”明思宗反驳说:“朕经营天下十几年,尚不能济,哥儿孩子家,做得甚事!”[113]

三月初三日,代帝出征的督师大学士李建泰疏请南迁,表示“愿奉太子先行”。次日,明思宗再次召对,对辅臣说:“李建泰劝朕南迁,国君死社稷,朕将焉往?”实际上是再次试探大臣的态度。大学士范景文、左都御史李邦华、少詹事项煜请奉太子监国江南,在正月底升任右庶子的李明睿也放弃前议,附和此议。光时亨大声驳斥:“诸臣欲为灵武故事乎?”范景文等大臣遂不敢言声。明思宗复问战守之事,诸臣仍沉默不语。明思宗喟然叹道:“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114]拂袖而去。过了三天,南路大顺军已抵达直隶真定,南迁的可能性已经很小,明思宗便只有“死社稷”一条路可走了。

事实十分清楚,明思宗虽有中兴之志,力图挽狂澜于既倒,但志大才疏,缺乏深邃的目光、开阔的视野、高度的智慧、坚强的意志、雄伟的气魄和高超的治国能力,未能认识到明末深刻社会危机的根源所在,找到挽救危局的办法,始终未能制定一个明确具体的治国方略。他的治国理政缺乏长远的战略筹划,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左右摇摆,举棋不定。而他刚愎自用而又多疑善变、急功近利而又优柔寡断、虚荣心强而又缺乏担当精神、专横残暴而又刻薄寡恩的性格特点,又往往导致其对军国大事的决策失误、措置失当。他目光短浅、没有认识到阶级矛盾是当时主要的社会矛盾,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缓解,而是刻于理财,竭泽而渔,导致其进一步激化,使农民起义的烈火越烧越旺。他不辨忠奸,只凭个人的好恶取舍人才,屡逐直臣,滥杀良将,重用奸佞之臣与宦官,致使局势越搞越糟。他不辨是非,亲自介入门户之争,致使党争持续不断,分散削弱了统治阶级自身的力量。他极为虚荣,只顾自己的颜面和尊严,缺乏担当精神,患得患失,屡屡错失延缓败亡的时机。所有这些重大的决策失误、措置失当,最终酿成了历史的悲剧,导致明王朝的灭亡。因此,明思宗便以有别于古来以酒、以色、以暴虐、以奢侈、以穷兵黩武而亡的另一类亡国之君的形象,定格于史册之中。

[1]孔贞运辑:《皇明诏敕》卷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58册,第422页.

[2](明)谈迁著、张宗详校勘:《国榷》卷九四,崇祯八年十月乙巳,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717页.

[3](清)查继佐撰:《罪惟录》帝纪卷一七,《毅宗纪》,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页.

[4](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35页.

[5]《明史》卷二一,《神宗纪》赞,第295页.

[6]《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赞,第335页.

[7]孟森:《明清史讲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3页.

[8]明思宗生于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天启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继位时虚岁十七,实际年龄不足十六.

[9 ](明)夏允彝:《幸存录》,(清);留云居士辑:《明季稗史初编》卷一五,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306页.

[10](明)张岱著、上海图书馆点校:《石匮书后集》卷一,《烈皇帝本纪》石匮书又曰,上海: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1页.

[11]《皇明诏敕》卷一○,第424-430页.

[12](明)文秉:《烈皇小识》卷一,上海书局,1982年版,第25页.

[13](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下册,卷四六,《工部·税科》,扬州:江苏广陵刻印社影印本,1990年版,第255页.

[14]《明史》卷二三、二四,《庄烈帝纪》一、二,第310-320页.

[15]郭松义:《明末三饷加派》,《明史研究论丛》第二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6]《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第6510页.

[17]《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二,第327页.参看上引郭松义文.

[18](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上册,卷三六,《户部·本计》:“御史吴履中论加派疏:……国家岁入,计一千四百六十余万,而辽饷五百万不予焉.”第452页.

[19](明)李清撰、顾思点校:《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页.

[20]《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第8页.

[21]《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第34页;《明史》卷一一二,《傅宗龙传》,第6778页.

[22]《国榷》卷九六,崇祯十一年四月辛酉,第5867页.

[23]《春明梦余录》上册,卷三五,《户部·赋役》,第405页.

[24](清)黄之孝修、李喆纂:(康熙)《武安县志》卷一八,《艺文》,《崇祯十四年乞免钱粮疏》,康熙五十年刻本.

[25](明)吕维琪:《明德先生文集》卷一二,《复劝倡义赈荒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185册,第191页.

[26](清)彭孙贻辑,陈协、刘益安点校:《平寇志》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6页.

[27](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47-948页.

[28]《春明梦余录》上册,卷三五,《户部·内供》,第410页.

[29](明)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四三,丁丑四月二十七日召对,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608册,第609页.

[30](明)冯梦龙:《甲申纪事》,玄览堂丛书本.

[31]《石匮书后集》卷一,《烈皇帝本纪》石匮书曰,第41页.

[32]《罪惟录》列传卷三一,《李自成》,第2709页.

[3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4页.

[34]《平寇志》卷八,第184页.

[35]《明史》卷三○九,《流贼传》序,第7548页.

[36]《石匮书后集》卷一,《烈皇帝本纪》石匮书曰,第41页.

[37]《明史》卷三○九,《流贼传》序,第7548页.

[38]《明史》卷二五五,《刘宗周传》,第6573-6577页.

[39]《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第6713页.

[40]《崇祯长编》卷一一,崇祯元年七月乙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版.

[41](明)周文郁:《近事小纪》卷一,玄览堂丛书本.

[42]《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第6718-6719页.

[43]《国榷》卷九○,崇祯二年十一月癸未,第5498页.

[44]《明史》卷二六○,《郑崇俭传》,第6744页.

[45]《明史》卷二四八,《颜继祖传》,第6425页.

[46]《明史》卷二五三,《薛国观传》,第6541页.

[47]《明史》卷二五一,《蒋德璟传》,第6500页.

[48]《明史》卷二五七,《张凤翼传》,第6636页.

[49]《明史》卷二五四,《乔允升传附易应昌传》,第6555页.

[50]《明史》卷一一○,《宰辅年表》二,第3382-3393页.

[51]《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第6510-6513页.

[52]《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第198页.

[53]《明史》卷三○八,《周延儒传》,第7926页.

[54]《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21—7935页.

[55]《烈皇小识》卷二,第32页.

[56]《春明梦余录》上册,卷二四,《内阁》,第25页.

[57]《烈皇小识》卷二,第34页.

[58]《明史》卷三○八,《周延儒传》,第7927页.

[59]《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35页.

[60]《烈皇小识》卷四,第96页.

[61](清)计六奇撰,魏德良、任道斌点校:《明季北略》卷一○,《童谣》,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63页.

[62]《明史》卷三○九,《流贼传》序,第7548页.

[63]《国榷》卷九七,崇祯十三年三月戊子谈迁曰,第5859页.

[64]《国榷》卷八八,天启七年十一月戊辰,第5399页.

[65]《崇祯长编》卷九,崇祯元年五月甲戌.

[66]《崇祯实录》卷二,崇祯二年十一月辛卯、十二月辛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版.

[67]《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四,《宦侍误国》,第1234页.

[68]《明史》卷三○五,《宦官传》二,第7829页.

[69]《明史》卷二五一,《刘鸿训传》,第6481页.

[70]《崇祯长编》卷五,崇祯元年正月己丑.

[71]《崇祯长编》卷一九,崇祯二年三月辛巳.

[72]《明史》卷二五八,《许誉卿传》,第6646页.

[73]《明史》卷三○八,《周延儒传》,第7928页.

[74](明)余大成:《剖肝录》,《袁督师事迹》,岭南遗书本.

[75](清)叶廷琯:《鸥陂渔话》卷四,《温体仁家书》,清代笔记丛刊本.

[76]《明史》卷二五一,《钱龙钖传》,第6485页.

[77]《鸥陂渔话》卷四,《温体仁家书》.

[78]《明史》卷二四○,《韩爌传》,第6248页.

[79](清)王鸿绪:《明史稿》卷二三五,《钱龙钖传》,《横云山人集》,敬慎堂刊本.

[80]《明史》卷二五一,《钱龙锡传》,第6455页.

[81]《崇祯长编》卷三一,崇祯三年二月甲寅.

[82]《烈皇小识》卷二,第52页.

[83]《国榷》卷九一,崇祯三年五月丁亥,第5532页.

[84]《明史》卷二五一,《文震孟传》,第6497页.

[85]《烈皇小识》卷二,第61页.

[86]《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33页.

[87]《烈皇小识》卷三,第88页.

[88]《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34页.

[89]《国榷》卷九五,崇祯九年十一月庚午,第5766页.

[90]《明史》卷三○八,《温体仁传》,第7934页.

[91]《明史》卷二八八,《张溥传》,第7404页.

[92](清)夏燮著、沈仲九标点:《明通鉴》卷八五,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74页.

[93]《明史》卷二八八,《张溥传》,第7404页.

[94]《明史》卷三○八,《周延儒传》,第7928-7929页.

[9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明档》153号档,第2号.

[96]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五七,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86页.

[97]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第4册,《兵部行“御前发下兵科都给事中张缙彦题”稿》,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36页.

[98]《国榷》卷九七,崇祯十四年十一月,第5910页.

[99]《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五,《锦宁战守》,第1484页.

[100]《明清史料》乙编,第4册,《兵部行“御前发下辽东巡抚叶廷桂题”稿》,第338页.

[101]《国榷》卷九八,崇祯十五年正月辛未,第5913页.

[102]《明史》卷二五七,《陈新甲传》,第6639页.

[103](清)蒋良骐撰,林树惠、傅贵九点校:《东华录》卷四,崇德七年六月,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5页.

[104]《国榷》卷九八,崇祯十五年五月庚辰,第5926页.

[105]《国榷》卷九八,崇祯十五年六月辛丑,第5928页.

[106]《三垣笔记》笔记中,《崇祯》,第58页.

[107](清)吴伟业:《倭寇纪略》补遗中,《虞渊沉》下,丛书集成初编本.

[108]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十册,:《南雷文集》上,《巡抚天津右佥都御使留仙冯公神道碑铭》,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26页.

[109](清)彭孙贻:《流寇志》卷九,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6-137页.

[110]《明季北略》下册,卷二〇,《李邦华议南迁》,第434页.

[111](清)钱谦益著、钱仲联标校:《钱牧斋全集》第六册,《牧斋有学集》卷三四,《明都察院左都御史赠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保吏部尚书谥忠文李公神道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06页.

[112]《流寇志》卷九,第140-141页.

[113]《绥寇纪略》补遗中,《虞渊沉》下.

[114]《流寇志》卷九,第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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