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劳动关系和谐乐章
2014-08-15
四川劳动保障 2014年12期
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不仅仅反映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地位,而且关系着劳动的质量和效率。协调劳动关系及其矛盾,实现劳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但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变得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矛盾日渐增多,这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劳动关系和谐与否,既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的立法背景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正面临着巨大变革。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实现广大劳动者体面而有尊严的劳动和生活,就必须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多方面力量,齐抓共管。
聚焦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发展之路,可以发现,这也正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探索之路。近年来,针对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纠纷类型日益多样化的现状,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服务理念,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劳动纠纷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妥调处各种劳动纠纷案件,为劳资双方的合法诉求搭起了“连心桥”,有效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