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构“稳定型民主”的约束条件及启示——基于“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动荡”的思考
2014-08-15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7686
文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 7686)
实现稳定有序的良性民主自然是民主政治的理想选择,怎样才能实现稳定型民主?或者建构稳定型民主的条件是怎样的?本文拟在反思“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乱象的基础上,就“稳定型民主”的一般稳定机理和条件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对我国建构中国特色的稳定型民主的启示。
一、“稳定型民主”:对“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动荡”的反思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遍及全球的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席卷许多发展中国家,把其纳入了“民主化”历程。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模式,纷纷建立了以普选、“三权分立”、“多党制”和“代议制”等为特征的西式民主制度,成为“新兴民主国家”。这些新兴民主国家原本认为走西方民主道路就能给它们带来和西方一样的和平、安宁和富裕的生活,可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残酷的。这些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大都充满着艰辛和痛苦,民主化并没有带来多少它们期望的东西,相反,却引来了无尽麻烦。西式民主的引进,特别是政治自由化和民主化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催生了大量的族群对立、民族分裂、政局动荡、政治腐败、社会暴力冲突、政治架构失衡等政治行为失范、政治体系失序的“民主乱象”。自从引进西方民主后,持续不断的动荡成了许多新兴民主国家和地区挥之不去的梦魇。目前,新一波的民主混乱正在上演着,从北非的利比亚、埃及到中东的伊拉克、阿富汗,再到东欧的乌克兰,从东亚的台湾地区到南亚的泰国,街头政治、广场政争此起彼伏。
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普遍陷入“民主乱象”问题发人深思。在民主与秩序的问题上,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怎样既实现民主,同时又不至于引发剧烈的动荡,在民主与秩序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建立一种稳定有序的民主,就成了人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一个课题。在此背景下,西方一些研究政治发展的学者首先开始关注和研究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后的“民主巩固”和“民主稳定”问题。以亨廷顿、李普塞特等为代表的学者就此提出了“稳定民主”理论。“稳定型民主”概念的提法源于李普塞特在《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对民主的类型划分,即民主按“民主稳定程度分类”,有“稳定民主”“不稳定民主”之分。[1]我们可以将其“稳定型民主”的标准理解为:民主化的进程以和平方式推进;将转型后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民主制度的框架内并用法治的方式加以解决;尊重民主程序成为习惯,民主内化为公民的信仰;民主进程和政体不再中断和反复,不再为独裁和专制所推翻;政府治理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民主臻于成熟。依据这个标准,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就基本属于“稳定型民主”,而“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大都是“非稳定型民主”。
二、建构“稳定型民主”的一般条件
从价值观角度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这也是人们向往和追求民主的主要原因。但是,民主发展是有其内在规律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是由民主产生发展的条件性所决定的,只有在遵循条件约束的前提下求民主,才可能实现“稳定型民主”。反之,可能收获的就是混乱无序的“非稳定型民主”。依据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实践,稳定型民主的构建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来促成。
(一)观念前提:“国家认同”是构建“稳定型民主”的情感基础。
实现稳定型民主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前提是社会必须完成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政治共同体本身的同一性;一个人认为自己归属于那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辨识活动”[2]。我们可以由此将国家认同理解为人们无论在情感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承认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认同一个共同体,一个民主。稳定型民主是在国家认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了对国家的认同,民主政治下多元政治主体间的竞争和博弈会更容易在同一国家的框架内进行,民主政治的运转相对稳定,即使不同政治主体间有矛盾和冲突,也不易导致国家共同体的解体。相反,如果公民缺乏对国家的基本认同,政治共同体的维系和统一就失去了内在的凝聚力,在任何议题上都容易引发多元政治主体间激烈争辩、冲突,这些分歧和冲突也极易上升到国家认同差异上,结果往往会出现政治共同体的分裂。民主转型的进程中伴随着激烈的族群分裂、教派冲突、国家分裂的例子屡见不鲜。苏东剧变过程中的南斯拉夫解体、捷克斯洛伐克分裂,阿拉伯之春后的利比亚、埃及“民主动乱”,“被民主”后伊拉克、阿富汗持续动荡和分裂,最新的乌克兰分裂,跟社会缺乏国家认同密切相关。这些事实说明,国家认同是民主转型稳定进行的主要前提和基础。构建稳定型民主需要克服民族离心倾向而建立统一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克服狭隘的民族情绪而培养起统一的国家意识和观念。
(二)经济基础:一定经济水平和相对均衡财富分配是稳定型民主的经济要求。
经济因素与政治民主的关系历来是研究民主转型的重要话题,在这个问题上,虽然有不同的认识,但认为民主的水平与经济发展的水平之间存在着极高的相关性的认识是有着高度共识的。列宁指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大致说,较发达的经济水平和财富分配的相对均衡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稳定型民主的最根本的经济条件。
(1)一定程度的经济发展是稳定型民主厚实的经济基础。李普塞特曾阐述了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的联系,他指出经济发展对民主化有巨大的积极作用,“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4]亨廷顿认为,仅仅财富本身并不是重要因素,经济发展和国家进入中等或中高等收入水平的运动会推进民主化,“在取得相对高水平经济发展的国家中,经济增长率高和政治稳定性强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增长率和政治动乱之间的关系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变化。经济发展水平低,两者之间成正相关;经济发展水平中等,两者之间无明显关系;经济发展水平高,两者之间成负相关。”[5]亚当·普沃斯基分析,民主化可能发生在不同经济水平的国家,而民主化转型的成活率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相关。由此看来,民主犹如“富家小姐”,国家经济只有达到中等以上发达程度,蛋糕做得足够大,其民主才能更好地存活和巩固,正所谓富足养民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稳定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经济的持续、平稳、协调发展状态孕育着政治稳定。”[6]从长远来看,正是经济的发展在销蚀着权威主义的根基,培育着民主政治的适宜土壤。首先,经济发展会导致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从而使城市人口增加,中产阶级力量就会相应壮大。他们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是实现民主化的核心力量。其次,经济发展也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传统社会结构简单,适宜于权威主义的统治。而现代工业化社会的特征是复杂化和多元化,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求自治,也有能力自治。当国家过分干预社会生活时,会引起他们的抵制。多元社会产生的利益冲突要求以竞争、协商、妥协的方式来解决,即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再次,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发达的教育和高质量的人口是民主的主要资源。最后,经济发展与交通、通讯和大众传媒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发达的交通和通讯网络的建立促进了公民的交往、信息的传播、民智的开化,这使缺乏公众支持和没有合法性的政府难以正常运作。
(2)均衡的财富分配可以防止贫富对冲而毁灭民主。经济发展是稳定型民主的经济条件之一,仅有这一个条件还不一定能保障民主的稳定,还必须有第二个经济条件,那就是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实际上是一个“分蛋糕”问题,它关系到民主的稳定与否。公平合理地“分蛋糕”应注意:一是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人们收入水平,二是财富分配大体均衡。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消除不满的经济诱因,剔除民主转型中的不平稳因素。否则,“既便是社会经济发展较之过去已有所进步,这些成就仍满足不了社会动员引起的膨胀的需求欲望。而且通常人们会忽视绝对收入的增加,过分注意相对收入的减少。由此社会成员会普遍滋长期望挫折感和相对剥夺感。这种状况得不到及时排解、引导,就可能酿成社会骚乱和政治动乱。”[7]尤其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历来是引起政治动乱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与民主化浪潮结合在一起,必然会为后者注入更加激进的内容,从而引起严重的政治动乱。”[8]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均衡的分配财富对于防止民主化动荡至关重要。建立在一定经济水平基础上的公平合理的财富分配有利于塑造公民的价值和态度,培育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感,避免因仇富心态、利益纷争而出现社会冲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应通过高额累进税率、社会福利政策来努力消除贫富极端悬殊等现象,建立起均衡的财富分配体系,从而为稳定型民主的建立创造良好经济环境。
(三)政治制度约束: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健全是稳定型民主的政治保障。
民主的稳定运行有赖于健全的国家政治制度的供给。健全的政治制度可以为民主提供制度框架,把民主约束在制度的笼子里,从而保障民主的稳定有序运转。如果国家政治制度残缺,竞争激烈的民主政治就有可能因缺少制度规则而陷入混乱无序中。亨廷顿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9]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制度化的水平决定着民主稳定化的程度。“政治制度化水平越高,政治系统越具有权威和合法性,来自社会环境系统的矛盾和冲突能够按照政治系统既定的常规办法解决。社会势力的参与行为也会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政治秩序得以维持。”[10]民主政治是竞争性政治,或者说是竞争性游戏,是游戏就应有规则约束,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可为竞争游戏提供安全竞争的约束和保障,从而为长期性政治稳定创造条件。所以,实现稳定型民主,建立健全完善的现代国家政治制度是关键。现代国家政治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设施,只有基础设施健全了,民主才获得稳定运转的平台保障。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转型之所以出现持续的“民主乱象”就与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不健全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国家在引进西方式民主前,现代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尚未健全起来,“现代国家的特征——法治、公民社会制度、责任政府”[11]等现代政治成分严重缺乏。结果,因没有现代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规范和保障,导致了一选就乱,逢选必乱的困境。这充分说明健全的现代政治制度是稳定型民主的必要制度条件。
(四)文化支撑:良好的公民文化和民主素质是稳定型民主的文化条件。
现代政治文化是民主持续稳定运转的不可缺少的软件条件。“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必然深刻地影响这个社会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的进程。”[12]许多新兴民主国家虽然在政治制度层面移植了西式民主,基本实现了民主化,但是在政治文化领域并不具备西方那样成熟的现代政治文化条件,从政治文化特点上看,新兴民主国家大都是传统政治文化浓厚的国家,缺乏适宜民主生长发展的现代性政治文化土壤,这使得其移植的民主遇到严重的水土不服问题,生长格外坎坷,民主可持续性发展的文化阻力很大。一般地说,民主的持续稳定运行需要现代政治文化的润滑,尤其是公民文化和民主素质的配合,这些文化和素质包括公民的法治信仰、妥协精神、规则意识和宽容精神等。
(1)法治信仰。一个成熟完善的民主社会必须具备法治信仰和法治制度两方面的内容,即公民要具有法治精神信仰,国家要具有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缺乏法治信仰,无论制度如何完善,都不可能构建稳定型的民主。法治信仰是民主的基石,它承认民主政治的原则规范,并使之法律化、制度化,从而使民主具有最高权威性。法治规定了实现民主的具体程序和方法,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按照民主行为的基本准则,使民主具有可操作的活动方式。乌克兰表面上不缺法律,但却难以落实,有司法机关却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乌克兰宪法法院也缺乏超脱于政治的中立性。几乎每次大选,都会被指责为舞弊,但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规范和解决。原本只是穷尽其他正当途径后作为最后选择的街头抗议,在乌克兰却极为频繁激烈。不可否认,街头抗议本身是自由民主的体现,民众也当然享有不服从的权利。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过度激烈和频繁的街头政治,却会反过来危及民主,也是民主尚欠成熟的标志,同时说明这个国家缺乏基本的政治共识和法治。若一个国家不能树立起法治信仰至上的普遍共识和自觉意识,转型就很难成功。法治是重建权威和秩序的根本保障,对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是至关重要的,遵守法治规则理应成为一种理念。
(2)妥协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主政治是一种妥协的政治艺术。现代社会权力主体与利益主体日益多样化,不同权力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必然存在的,民主政治的特点就是解决矛盾和冲突不再依赖传统的暴力方式,而是通过妥协加以解决。正如达尔所说:“民主依赖妥协”[13],各方通过谈判、沟通互相让步来解决分歧。民主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妥协的制度安排。学会妥协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素质要求。妥协才能共赢共存,不妥协、只能赢,不认输,想赢者通吃,这意味着激烈的冲突、意味着暴力,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动荡就与缺乏妥协精神密切相关。以泰国为例,泰国政治动乱的恶性循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利益群体缺乏妥协精神。占人口约30%的中产阶级、知识阶层以及地方世袭领主等社会中上层的“黄衫军”与代表穷人、农民、乡下人、草根阶层的“红衫军”往往因为各种利益冲突斗的你死我活。执政党与反对派斗争异常激烈,双方常陷入鱼死网破式的对决,导致国家陷入周期性动荡。军方仅效忠于国王而非政府,在党派斗争达到无法调和时,常扮演“收拾残局者”,发动政变进行“政治洗牌”,经过过渡期后重新举行大选。而新的民选政府往往又会陷入新一轮恶性争斗,导致新的政变。这一现象就是所谓的“泰式民主的困境”。缺乏妥协精神的民主恶性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向民粹主义、极端主义和民族主义,甚至造成独裁专制的复归,导致来之不易的民主消失殆尽。民主需要妥协,成熟稳定的民主社会应当既能包容多种意见,又能达成共识的底线,是有分歧但不分裂的社会。从对抗到对话,从对话到妥协,从妥协到合作的精神对于实现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避免革命的震荡和破坏,冲破民主乱象的重围有积极意义,对于构建稳定型民主必不可少。
(3)规则意识。公民的规则意识是公民意识中最基本或核心的要素,是法治秩序建构的客观要求和前提条件。规则意识的培养应着重体现在正当程序意识上,尊重理性规则和秩序。公民在法治状态下通过对法律规范内在价值的认同,进而把法律有效地内化为其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形成一种自觉的程序规则意识和自觉服从与遵守法律的自主自律意识。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其行为方式要体现理性精神和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具体地说,公民规则意识就是公民在对法律信仰认同的基础上,积极、主动、自觉地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在一个不讲求规则,没有规则意识的社会里,再完美的法律制度设计,最终也可能名存实亡甚至烟消云散,化为乌有。遵守法律和规则十分重要,选举的失败者应遵循契约精神接受失败的现实。泰国政治动乱中的“黄衫军”一次次否定民主选举结果,涌上街头抗议,反政府民间政治组织人民民主联盟领导的反政府示威升级,示威者不断冲击国家电视台、总理府等政府部门,导致电视信号中断,部分政府部门瘫痪。通过街头政治赖掉民主选举结果是对程序正义的藐视,缺乏规则意识使国家频频陷入动荡的深渊不能自拔,这正是黄衫军问题所在。藐视程序正义,缺乏规则意识则是破坏稳定型民主的根基。
(4)宽容精神。现代民主与宽容精神有着内在的价值关联,民主政体的巩固也需要宽容的社会心理和公民美德。宽容精神有助于在公民社会中培育共同情感,淡漠政治分歧,增进信任与合作,缓和政治冲突。宽容精神使公民超越私人利益的局限,在公共生活和交往中表现出市民风范和公共理性,缓和市场社会过度竞争造成的人际关系恶化,使政治行为文明化,并有利于民主的稳固。简单说来,宽容精神是民主巩固的社会心理基础。南非实现从种族隔离到和平民主的政治奇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宽容精神,南非当局和黑人运动领袖以其符合时代精神的现实与理性的态度,宽容与妥协的精神,实现了政治制度的和平转型,避免了革命的震荡和破坏。反观韩国历史上多次民主运动都是由青年学生发起或以学生为主体的,不可否认,青年学生在民主化进程中取得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成果,但是也有其消极的一面,其中,青年学生中的激进派表现出革命性、不宽容性和僵硬的态度,缺乏民主所需的弹性和宽容精神,特别激进的学生开始左倾,接受激进主义的意识形态,采用战斗性的术语,发泄情绪。他们甚至使用暴力手段,有时还杀害无辜平民。这就使以民主为初衷的学生运动本身背离了民主的价值和理想。
三、对推进中国特色的稳定型民主的启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我国的民主建设必须以“稳定”为前提,发展“稳定型民主”,这里的“稳定型民主”当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定型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14]他还特别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避免出现的问题,即“6个防止”问题[15],对民主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民主乱象”提出了预警。怎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定型民主,这需要按照稳定型民主所要求的一般条件,依据稳定型民主的稳定机理,结合本国的具体实际进行建设,走中国特色稳定型民主发展道路。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巩固国家认同前提。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大家庭。由于历史原因,各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不相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为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必须强化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使其凝聚在中华民族之下,团结在统一的国家之内,维护好国家这个各族群众共有、共享的家园。基于此,应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为主题,强化培育“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认同感,为我国的稳定型民主奠定政治认同基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构建起全体人民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这就要求利用多种教育形式,运用各种教育载体,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爱国主义文化,营造热烈浓厚且常态保持的爱国主义氛围,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思想政治工作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深化国家认同这个稳定型民主前提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内国际纷繁复杂思想不断渗透交织,人们的思想和情绪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波动,为防止主流意识形态淡化以及政治系统对人民群众的凝聚力降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巩固国家认同意义重大。
(二)继续稳步推进经济发展,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实现共同富裕,为稳定型民主打下经济基础。
经济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础,离开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的腾飞,也不可能有高度发展的民主政治。民主政治和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对于我国来说,经济基础达不到标准,稳定型民主的构建也难以实现。奠定好稳定型民主的物质基础,需要继续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同时还要高度重视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1)发展是硬道理,继续推进经济发展,经济越发展,民主的基础就越牢固。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产业机构,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2)解决好社会群体间的贫富差距。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协调各阶层群体的经济利益,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推进经济社会的区域均衡发展,实现各地区、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的经济权利。突破基础设施落后的瓶颈,支持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解决特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等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经济成果在分配上惠及少数民族,推进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民族地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利用国内国际资本市场。
(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建立完善现代国家政治制度。
我国正致力于现代国家制度的建设,法治、公民社会等现代政治理念尚缺,所以,我国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民主建设重点还是大力进行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民主政治,为构建稳定型民主创造必要的条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发展更加广泛健全的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制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大力培养现代公民文化氛围,提升公民民主素养,为稳定型民主提供深厚的文化营养。
阿尔蒙德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16]公民文化作为政治文化的一个方面,是能否实现民主的关键因素。我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建立起来之后能否巩固和健康运行,能否充分发挥其优越性,还有赖于它能否培育起成熟的公民文化。为了培育现代公民文化,就要清理传统政治文化的基地,实现由传统政治文化向现代政治文化的转型。首先,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确认公民在人格尊严和政治权利上的平等,而官僚体制中的普遍权威主义使人们难以接受平等的观念;其次,人情社会和情感关系的普遍存在使社会关系私人化,难以形成现代契约式的抽象关系;最后,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必须有发育成熟的社会团体,各种社会团体之间还必须有某种权力竞争和制衡机制,我国现在还缺乏牢固的现代社会团体,也没有形成不同社会团体的竞争制约机制。民主政治是以保障公民个人权利为其目的,但我国的情况是人们尚且缺乏团体意识,缺乏纪律和公共道德,这都会妨碍稳定型民主政治的健康成长和正常运作。通过借鉴一些新兴民主国家的经验,我国要营造良好的公民文化氛围,培养健康的民主素养,尤其要在法治、规则、妥协、宽容等精神信仰方面不断进步,建立新型的民主文化。
推进中国特色的稳定型民主需要在许多方面不断努力,而且这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毕竟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所以,尽管发展到现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却绝不意味着我们的民主已然成为严格意义上的那种完善和高度发展的稳定型民主。恰恰相反,我们距离稳定型民主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中国的民主化道路所面临的环境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中国应在民主化过程中吸取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出现民主化过程中的“民主乱象”,建设一种中国特色的稳定型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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