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问题的观点述评
2014-08-15严松
严 松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 100048)
在我国学术界,有学者用“辩证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的用“实践唯物主义”来指称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的则用“历史唯物主义”来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有的学者用“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对此进行综述。
一、辩证唯物主义:新中国成立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解读模式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称谓来源于苏联,具体表述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哲学时,先创立了作为世界观的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和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才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有以下几位:
黄楠森教授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坚定捍卫者,他在1998年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马克思哲学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1]在谈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时,他更是明确表示:“辩证唯物主义包含两个部分,即世界观和认识论,而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观,也是一个部门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蕴含着历史唯物主义。”[2]
中共中央党校韩庆祥教授也持这一观点,他在《重新认识辩证唯物主义》一文中提出:“没有辩证唯物主义,就不可能有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3]“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都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种形式或形态,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形态。”[4]
坚持这一立场的学者认为,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哲学的整体世界观。他们的论证思路和视角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原典的视角。辩证唯物主义主要是由马克思的唯一终生合作者恩格斯在马克思的支持和赞同下构建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等著作中,提出了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辩证法的定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等观点,为辩证唯物主义提供了基本内容和框架。恩格斯虽然没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称呼,却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称谓,二者应该是同义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的视角。在恩格斯构建了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内容和框架后,1886年,德国工人哲学家狄慈根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哲学领域中的漫游》一文中最早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后来普列汉诺夫于1890年在《黑格尔逝世60周年》中第二次提出这个概念。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基础地位的确立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他曾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5]由此可认为,列宁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称谓。
第三、对于“斯大林体系”的解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斯大林第一个旗帜鲜明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完整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1906年,斯大林在《无政府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一文中,曾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不只是社会主义的理论,而且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是一个哲学体系,……这个哲学体系叫做辩证唯物主义。”这时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基本上承继了列宁的观点。斯大林取得苏联最高领导人职位之后,于1938年写作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在原有基础上添加了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打上了深深的“斯大林体系”烙印。
二、实践唯物主义: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的新转向
尽管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学者有着自己的论证思路,但是“辩证唯物主义”所坚持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本体论”观点仍然被我国许多学者批评为“见物不见人”的伪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些学者对这一模式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带来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积极变革与创新,但此后的进路是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范式,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则变得相对冷清。”[6]改革开放后,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被越来越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学者所接受。“实践唯物主义”论者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基础,更加注重作为的人以及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从而填补了以往理解中所谓的“人学空场”,也冲破了传统教科书的“物质本体论体系”的束缚和长期以来思想政治领域僵化的教条主义,发展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我们可以对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做以下总结和概括: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陆剑杰教授是这一论证的带头人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坚守者,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名称,冠之以“历史”解释原则的世界观哲学是错误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为核心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这一实践论哲学的最具体形态。因此,“要以‘实践论’是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硬核、‘实践’解释原则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解释原则为哲学的立足点。”[7]以此为基础,他明确提出:“在历史地形成的马克思哲学的诸多名称中,‘实践唯物主义’是最能说明马克思哲学真正实质的名称。”[8]
西北大学的周树智教授在《文化学刊》2010~2011年先后发表了7篇文章,评论和批判了黄楠森教授所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黄楠森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并非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而是被斯大林曲解了的马克思的世界观,是斯大林的世界观(自然观)。”[9]他提出:“完全认同和坚决支持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建议国家应当以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新世界观为指南。”[10]
近年来,“实践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称谓也逐渐成为学者们质疑的对象,其理由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
第一,在“实践唯物主义”这面大旗下,各种“实践”观点纷繁复杂,实践论、实践生存论、实践人道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等称谓层出不穷,至今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甚至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石”——“实践”的概念也有很大的争议。因此,以“实践”为基石,取代教科书体系的统一的实践唯物主义体系仍没有被确立。
第二,一些学者质疑“实践唯物主义”不能正确地解答“实践”与“唯物主义”的关系。“实践唯物主义”这一称谓是从马克思的一句话“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事物”[11]引申出来的,这里“实践的”意即共产主义的、革命的、改造世界的。因此,从这里引申出的“实践唯物主义”也只是说明了这种唯物主义的一种特征,这样“实践唯物主义”并不能说明“实践”概念与“唯物主义”之间有什么本质的联系。
第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许多实践唯物主义的坚持者仍然把“实践唯物主义”看成是超越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一般哲学世界观,而把历史唯物主义仅看成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它只是把实践看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而否定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观的基础,因而它不可能真正坚持用历史解释实践。”[12]显然,“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实践概念只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13]
三、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初形态和发展中的“新世界观”
面对“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争论所引起的种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定位不明的问题,回归历史唯物主义,用历史唯物主义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赞同。一些学者为了更好地阐明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和“新世界观”,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了不同方式的解读,但本质上都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称谓。
吉林大学的刘福森教授是“回归历史唯物主义”的提出者和主要倡导者。早在1991年,他就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两种含义:“第一,作为历史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可以称作唯物主义历史观)”[14];“第二,作为世界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可以称作历史的唯物主义)”[15]。“我们说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历史观和世界观两种功能,并不是说现实地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说马克思的同一个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上述两个方面的功能和意义。”[16]2001年,他又对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它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也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性质的理解上,不仅需要从物质本体论走向实践唯物主义,而且需要进一步从实践唯物主义走向历史唯物主义。”[17]
邹诗鹏教授在论证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时,提出:“马克思绝不是先创立了所谓辩证唯物主义,然后再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恰恰相反,正是通过唯物史观,马克思才彻底地贯彻了唯物辩证法,并实现了现代哲学的重大变革。”[18]“历史唯物主义更加彻底地贯穿了实践批判活动。因此,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名目下展开的那些主题,诸如人、主体性、实践、价值、文化、发展、生存,其实都应当自觉地置于历史唯物主义总范式之下。”[19]
以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为立脚点,以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导向,我们认为,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能表示马克思主义哲学“改变世界”的本真之意。一方面,以马克思的文本为依据,我们赞同孙正聿教授的观点,即马克思虽然没有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的称谓,但是马克思哲学的“新世界观”的称谓就是“历史唯物主义”。针对孙正聿教授的观点,一些学者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不过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与自然界无关,因此它不构成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不能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但是,他们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决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形成于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实践过程中。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界和人类史。但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20]因此,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是由“自然史观”和“人类史观”两方面构成,它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另一方面,把“回归历史唯物主义”的话语体系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相结合的新思路,必将为中国的发展乃至人类的发展提供新启迪和新方向。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才能不断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21]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的发展历程来探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学者们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我们探析这一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和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不仅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这一简单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如何理解的问题。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思想,真正弄清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表述方式对我们中国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目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原则和导向来研究中国现有的社会问题的方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所采纳。因此,“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解释世界的原则,在未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最有可能成为主流观点。
[1][2]黄楠森.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J].北京大学学报,1998,(2).
[3][4]韩庆祥,张艳涛.重新认识辩证唯物主义[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2).
[5]列宁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5.
[6][18][19]邹诗鹏.何以要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J].哲学研究,2010,(1).
[7][8]陆剑杰.为“实践唯物主义”再辩护——兼论它同三种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J].学术研究,2010,(2).
[9]周树智.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在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兼评黄楠森先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J].文化学刊,2010,(3).
[10]周树智.论马克思创立新世界观的艰辛历程——二评黄楠森先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下篇)”[J].文化学刊,2010,(5).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
[12][13][17]刘福森.从实践唯物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J].理论探讨,2001,(6).
[14][15][16]刘福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和社会历史性原则[J].社会科学战线,1991,(3).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
[21]习近平.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工作[N].人民日报,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