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
2014-08-15中国建设报
上海城市规划 2014年3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
《意见》指出,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意见》明确了近、中、远期的总体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规划统筹,严格规划管理。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二是统筹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制订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规范建设行为。三是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等。四是加强维修养护,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制订应急防灾预案,切实提高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定期排查地下管线存在的隐患,制订工作计划,限期消除隐患。五是开展普查工作,完善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六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订地下空间管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等方面法规,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开展各类地下管线标准规范的梳理和制(修)订工作,建立完善地下管线标准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