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BOT 投资方式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实践
2014-08-15田明军
田明军
(宏盛建业集团公司)
BOT 投资方式主要是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因其融资的便捷性,已经逐渐成为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融资的首选模式,其主要操作思路是:由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担当发起人直接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从筹措资金、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运营管理的全流程操作,并承担相应的项目收益风险、在协定的时期内经营获取的收益作为偿还相应债务的来源,在收益期满后,将相应的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经营权无偿转让给国家。采用BOT 投资方式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我国交通投融资方式的一个新思路,并与我国吸引外资的重点相吻合。
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BOT 投资方式分析
要想经济有发展,基础设施要先行,基础设施优先发展是经济发展成功经验,有关研究表明,GDP 增长“1%”,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必须高于1%。我国基础设施一直是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加入WTO,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设施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在目前情况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资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出负担过重,国家预算内投资减少,无法给予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更大的投入;二是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追求利润最大化,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期限长,相对资金回收率低等,银行往往不愿意向其投资;三是我国的外债负担重,利用外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存在一定困难;四是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长期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有国家垄断经营,缺乏竞争意识,管理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弱,依靠自筹资金具有较大难度。因此,面对繁重的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困难的筹资渠道,BOT 投资方式就是一种较好的筹资途径,可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问题。
2 交通基础设施BOT 投资方式的风险分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上具有自然垄断性和网络经济性,属社会交通基础产品或准交通基础产品,其投资有着周期长、投人大、回报率低、固定资产转产难等特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BOT 投资方式应明确三方面要素:一个投资方与政府共同认可的项目、二是政府同意向投资方授权一定期限内特许经营该项目,三是投资方在特许收益期内愿意承担相应收益与风险并进行投资实施该项目。这也说明,一个成功的交通基础设施BOT 项目要进行确切收益来源评测,能在协定的收益期限内能获取该项目债务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并且能让投资者获得与工作投入与承担的投资风险所相匹配的合理利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其建设管理的特殊性,本文认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浮动回报率和混合回报率。
3 交通基础设施BOT 投资方式的管理
目前我国对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及管理职责主要还是靠国家承担,市场化程度不足,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提供服务的收费一直采取是“低收费高福利”的政策,价格体系严重扭曲,利用市场化信号吸引要素的机制尚没形成,这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项目的盈利水平要低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且建设项目盈利性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作为BOT 投资的项目公司的自有资本也有限,投资者面临的行政变化、法律调整、经济危机等风险。因此BOT 投资项目必然要有政府的支持和保证,一般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行政的支持和保证。
(2)法律的支持和保证。
(3)经济的支持和保证。
4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BOT 投资方式的对策
4.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用BOT 投资方式的可行性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来确定,其具有投资高,交通基础设施量大,涉及面广,周期长的特点;从目前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引进BOT 投资方式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提前实施因财力不足但又是国计民生所急需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通过BOT 融资方式,吸引社会闲置资金,把一些项目对外招商,利用外方投资者先进管理与建设经验,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2)由项目法人承担交通基础设施的风险与收益,同时也体现了责、权、利相一致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目的,降低政府投资低效率的弊病,而项目产权最终仍归政府所有;
(3)有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吸引先进的设计、施工和经营管理技术等。尤其一些先进的高科技可能会在项目中得到应用;
(4)有利于推动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尤其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改善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利用外资结构;
(5)有利于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宏观管理的水平;
(6)有利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步伐,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7)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快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及,达到有效降低建设、运营成本。
4.2 BOT 投资方式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践的设想
鉴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和BOT 投资方式的缺陷,本文认为,现阶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可采取这样的投资方式,即政府把已经投入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移交(T)经经营者经营管理(0),以项目在此期间内的现金流量为标准,一次性地从经营者得到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满后,经营者再把原来的项目归还给政府(R)。通过这种方式,既引进了资金,及时启动新项目,又将经营者与新建项目完全割裂开来。TOR 仍是BOT 投资方式的一种形式,从TOR 过程来看,它更象是一种贸易。TOR 方式与BOT 方式相比,具有风险减少、投资广及法律环节少等优点,更适合于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式。
4.3 促进交通基础设施BOT 投资方式的对策
(1)重视BOT 人才培养。一是要重视请进来,即应积极邀请相关专家来讲学、培训有关专业知识;二是要重视走出去,尽可能有重点地组织人员到成熟的BOT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观摩、见习。
(2)加强项目的科学评估,有针对性地采用BOT 投资方式。慎重采用BOT 建设管理方式,建议可以先在本系统范围内选择较小易控项目进行评测、评估,并以此进行试点学习,以期取得管理经验,侍成功后再由点及面进行推广。首先可选择一、二效益前景相对明晰、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按BOT 投资方式进行;如取得成功后可逐步向较大体量的交通基础的项目上推广BOT 投资方式建设,建议应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法选择项目主办者,通过招投标可选择有较强管理通力同时具备有竞争力的融资方案的单位。在引进外资困难情况下,可考虑对内资项目进行试点。
(3)加强BOT 项目融资的法律框架的建设。BOT 项目融资过程是一系列法律文件组合的过程,是一个繁杂体系,需要落实与签署的法律文件较多,故需要有律师参与该项工作的谈判,签约,目的是建立一个尽可能公正成熟的法律框架体系来保障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使BOT 项目融资得以顺利的进行。要加强BOT 政策法规的研究,建立符合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实际的BOT 运行和管理体系,使我国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不断向前推进。
[1]丰玮.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优化与管理[D].河海大学博土学位论文.
[2]方国华,等.利用外资项目经济评价原理与方法[M].河海大学出版社.
[3]邹一峰,等.中外投资项目评价[M].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