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位一体的诚信建设新机制
2014-08-15蒋德海
○蒋德海
上海市政府最近专门出台了《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无疑是推进诚信上海建设的强大动力。但如何全面有效地实现诚信上海,还需要上海各界、各个领域、每个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不仅需要有新措施、新办法,还需要有新思想、新观念和新习惯,需要整个社会从政府、社会团体到市民每个人的参与和协同,这就需要一种集政府、社会和市民三位一体的新机制。
新机制,首先就要有新观念、新思想。旧诚信的基础是专制政治。诚信主要是老百姓的事,老百姓安分守法,克守忠孝礼义,服从统治者的管理。这种诚信也有过辉煌的时期,隋的“开皇之治”,唐初“贞观之治”,都曾留下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谈。但中国历史上的旧诚信未能长久,因为这种诚信主要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品性。统治者开明,讲道德,注重诚信,社会的诚信和风气就好。反之,统治者残暴不仁,不守诚信,社会就没有诚信可言。因此,封建政治的绝大多数时期都没有诚信可言。与此不同的就是新诚信,也就是第二种诚信。新诚信的基础是民主政治。民主是多数人和平共处的政治。在一个国家中许多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信仰的人能够在一起和平共处,就离不开诚信。同时,民主政治的诚信是有强制力保障的诚信,诚信不仅是人民的道德愿望,而且是一种法律。在这种法律之下,不诚信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能不讲诚信,任何人不讲诚信都会受到谴责和追究。因此,第二种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文明。
其次,新机制还体现在建设诚信社会的对象和主体之新。建设诚信上海,谁是对象,谁是主体?习惯于传统思维的人们总是把诚信的对象锁定在老百姓身上,其实这并不准确。建设政府、社会和市民三位一体的新机制必须要与这种传统的观念决裂。把诚信建设对象锁定老百姓,似乎老百姓最不诚信,这其实是极大的误解和偏见。对老百姓来说,诚信对他们的生活最有利。普通百姓无权无势,大家讲诚信,人人讲诚信,权势就发挥不了大的作用。确实有一些老百姓不讲诚信,但这并不构成老百姓作为诚信建设对象被锁定的理由。其实,每一个社会层次都有不诚信的人。这两年曝光的贪官不诚信的事还少吗?显然,这种诚信建设主体观必然不利于诚信的对象建设。与此相适应,老百姓不仅是诚信建设的对象,还是诚信建设的主人,因为社会是由老百姓构成的。社会诚信是诚信上海最典型的表现,这就要求在诚信上海建设中,市民和市民组成的社会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样地,当市民和社会成为上海诚信建设的主体的时候,政府的传统作用和观念也应当发生变化。政府是三位一体诚信建设机制中的一员,政府在诚信上海建设中的作用和定位,要有利于三位一体的机制,而不能像过去,只是把诚信上海当作政府的一个产品。诚信上海是社会诚信的要求,政府推进诚信是社会建设诚信的需要,也是社会建设诚信的要求。这就要求在建设诚信上海时,要让诚信建设的主导权回归社会。社会是诚信建设的主体,而三位一体的诚信机制就是这种新思路新观念的反映。
以三位一体的新思路新观念来思考上海的诚信建设,关键在明确政府的定位并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到了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并在“围绕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推动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将“政府诚信”作为上海建设诚信的重点领域,这一做法是合理的。但从三位一体的诚信建设新机制新思路看,仍有不少地方值得改进,谨从三个方面提点设想:
一、社会是诚信建设的主体
现代民主法治的基本趋势就是大社会小政府。社会管理包括社会诚信建设属于社会自己的事务,政府应适时逐步退出。正如有些学者所说:“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社会和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治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社会管理属于不带有政治性质的社会自主性、自发性、自治性的管理领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自主管理。”因此,上海诚信建设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如何建设诚信,在突出社会在诚信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如社会作为建设诚信的主体,由什么来表示?社会怎么来建设诚信?所有这些,都还不明确,而这些不明确的问题必然会影响社会在建设诚信上海中的作用。
在《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中,社会的作用已经提到,但总体上,这不是一个以社会为主的诚信建设纲要,社会的主导作用未有效体现出来。政府应通过逐步放权,使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成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机体,由各种社会组织逐步担当起社会诚信建设的主导力量。比如,1.给志愿者组织提供更大的社会活动空间,包括媒体、网络等,将各种社会组织纳入法制的轨道,促进各种志愿者团体依法成长,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中就包括诚信建设的作用。2.政府逐步从各种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中退出,实现行业和专业的“三自”,各行各业都做到了“三自”,诚信上海的大部分工作就完成了。3.党员在各种社会组织中发挥诚信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党员都成为社会诚信的一个水滴,以此汇聚社会的江河湖泊,成为凝聚社会和建设诚信的中坚力量。4.社会管理要和政府接轨。没有志愿者经历的人,不能从政,更不能当领导,推动政府的领导带头做志愿者,树立要当领导先当志愿者的观念。
二、市民是诚信建设的主人,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使市民真正建立起诚信上海的主人意识
1.观念上,要逐步改变广大市民“要我诚信”的观点,从“要我诚信”变为“我要诚信”。要拿出好的措施,实现这种观念的转变。要让市民感到,建设诚信上海本质上是市民自己的事。2.要大打舆论牌和道德牌,多宣传上海人的诚信,让不诚信的上海人无处逃遁。国外有过这样的事,国内有人到欧洲,白天红灯穿马路时,遭到许多路人的侧目,一下子脸红到脖根。3.要拿出措施,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的四权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诚信是义务,知情权等四权是权利,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如果只讲市民要诚信而不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则这种诚信就是不牢靠的。只有权利和义务同步发展,并且当权利有了充分保障的时候,上海市民才可能成为具有充分自信的建设诚信上海的主人。而保障“四权”,政府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三、建设诚信上海,政府是关键
1.政府帮助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政府是社会建设诚信的保障。社会是建设诚信的主体,但有些事情社会做不了,有些事情社会没有能力做,这就需要政府来保障。一般来说,凡是社会能够管理的,就应当归还给社会,或创造条件由社会自己建设。政府的参与是一种法治保障。比如,消费者和行业打假,在发达国家,由于政府的支持,相关的行业组织和消费者能够对消费所涉及的产品实施极为严格的管理。德国的行业协会每年都有专门的随机性社会测评报告,严格管理产品质量。政府本身不介入打假,但当消费者和行业协会打不了的时候,政府就会出面。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今天的欧洲,消费者就是想买假冒伪劣都无门。这与政府的支持和保障不无关系。
2.建设诚信上海,政府不仅是管理者,也是诚信的实践者。上海诚信,要从政府自身的诚信做起。比如,政府要勇于退出有油水的领域,这是最大的诚信。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不能把自己的职能当作谋利的工具。比如中国的车检制度,这两年炮轰年检的声音此起彼伏,有的甚至呼吁干脆废除汽车年检制度。其实车检也是一种诚信,但如果车辆年检只是走过场收收费,这样的年检废掉也不可惜。目前的检验往往花几个钱找黄牛帮忙车检就过了,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人为设定的坎儿,成为有关部门收费的借口。事实上,车检业务完全可以放开由社会自己来管理,只要通过官方认证就可以开展车检业务,谁都可以建个检车线。放开检车业务,由市场来竞争,大家就要比拼服务质量,不但能够解决目前检车形式化的局面,还能够真正做到为车主服务,让车主真正享受一次车辆体检,该修的修,该调整的调整,这样的检车,真正消除了车的隐患,也体现了一种服务。
3.建设诚信上海,政府要转变职能,要超越GDP政府的习惯思维,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政府的主要目标和施政纲领。(1)现代民主法治政府最本质的使命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公平正义,社会就有凝聚力,社会诚信就有肥沃的土壤。(2)维护公平正义是经济发展最强大的动力。市场经济就是公平经济,只有公平正义的市场,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3)社会资源的分配要有利于向中间群体靠拢,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特别是属于社会保障类的福利要体现公平性,要逐步地减少甚至消除特权,要让社会的每一个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的成果。(4)诚信政府就是法治政府。政府要带头守法、遵法,勇于与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决裂。比如,我国公民学车的行为就不应由政府管理。无论是旧法还是2013年1月实施的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都没有规定学车一定要到驾校,但我国交管部门由于习惯性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对学车始终采取驾校培训后参加考试的模式,造成了事实上学车须先经驾校培训,然后参加考试的强制学驾行政模式。这显然与《行政许可法》的诸多原则和精神不符合。遗憾地是,虽然近年一再有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呼吁,甚至有过判案,仍然得不到解决,显然不利于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