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
2014-08-15乔珍明
○乔珍明
我党一直以来都重视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的战略部署,这一重要论述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突破方向。广西贺州市近年来在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干部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得以健全和完善,但是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近年来的腐败案件的情况来看,大多发生在重点行业的关键岗位上;从信访情况看,群众的投诉、举报也大多集中在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
广西贺州市当前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实行重点监管,其主要做法是:实行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的监督管理,“谈心谈话”制度,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信访、来访“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用以上方式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这些方式的监督,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总的来说,监督还不够到位,效果还不明显。特别是在制度层面上,还没有明确的制度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进行规范,且在执行上弹性较大。当前对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具体办事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党性不强,价值观、人生观偏离方向的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恶化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因此,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没有突出重点,划分不明确,等同于其他干部同样监督管理,这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的新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缺陷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监督管理范围划分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目前,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没有明确界定“关键岗位”的范围,基本上是一视同仁。在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也缺乏指向鲜明、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往往是混同于一般干部管理,难以突出关键岗位干部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2.监督管理机制不科学,监督管理效果不明显。从实际的情况看,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虽然都有规定,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效果都不明显。主要原因是部分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对干部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常抱着“多种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以个人利益为重,为个人的私利打算,注重培植个人势力,甚至利用监督管理干部的权力捞取个人好处,使干部的监管工作失去了公正性和主动性。在监督的内容上,没有明确是对实物监督还是对程序进行监督,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不明确、形式不科学,导致监督的效果不明显。
3.干部工作程序不够开放,监督措施执行弹性大。关键岗位干部一般直接掌握人、财、物的审批权,在一定的领域和区域内处于优势地位,而由于干部管理权限和行业、地域等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管理和监督的“真空”,最终导致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同时由于干部监督工作职能部门相互间沟通、协调配合还不够,难以形成快速高效的整体工作合力。并且群众参与干部管理既缺乏制度保障,又少有参与机会,干部工作开放度不足,群众舆论监督作用不明显,监督效能难以发挥。而媒体监督的主观性太强,有时缺乏公平公正,一些真问题与假消息随时冲击人们的眼球,给人一种真伪莫辨的感觉。在对一些制度的执行上,只是挂在墙上或停留在下发文件上,执行和落实不够认真和坚决彻底,缺乏有效督查和结果运用机制,流于形式。
4.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出现薄弱环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大都在发现一些苗头性的倾向或是已经出现不良行为时,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而对于预防性的监督,还做得不够,或是基本上没有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基本上是靠个人的自觉。一些党性还不强的领导干部,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经不起诱惑,耐不住寂寞,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最后走上了危害党和国家事业,损害老百姓的道路。
5.社会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虽然近年来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干部监督工作,对外公布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但是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监督工作关注不多,了解较少,不知监督电话、监督的方式方法,对监督干部抱质疑的态度。一部分体制内的干部对监督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主动监督干部的积极性不高,参加干部监督工作不够踊跃,没有形成注重群众舆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6.对主要领导以外的关键岗位监督缺位。目前,干部监督工作偏重于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外关键岗位的监督存在缺位现象。有些单位领导对一些关键岗位的干部不敢管理,甚至出现管理不了的现象。个别关键岗位干部岗位交流不畅,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手中掌握资源与权力,领导都对其忌让三分,否则会架空领导。一些领导老好人思想严重原则性不强,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丢分、丢票,明哲保身。
二、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对策
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出台对关键岗位干部重点监督的办法很有必要,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强化。
1.明确关键岗位的范围。在行政系列职能部门中,应列为关键岗位的是管理人、财、物和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岗位,主要分为:经济管理权力相对集中部门的领导干部,社会管理权力相对集中部门的领导干部,直接面对基层办理审批许可事项部门和直接面对群众办理审批许可事项部门的领导干部。具体的岗位分为:一是各县区党政正副职;二是市直重要单位(指负责建筑市场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医药购销管理、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国计民生项目资金管理等单位)的党政正副职或主要负责人;三是市直较大规模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或负责人;四是市直规模、资金较大的学校、医院的党政领导或负责人。
领导班子成员和二层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人哪些属于关键岗位,由本单位进行明确,各单位明确具体的关键岗位后于每年年初报市纪委、组织部备案,关键岗位干部岗位调整后,要在调整后一个月内及时报送。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督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级关键岗位干部由市委负责监督管理,处级以下干部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制定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丰富关键岗位监督内容。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分为“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对“八小时之内”的监督,主要监督关键岗位干部在办理业务和行政审批过程中,特别是在开展“三重一大”活动中是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是否到位。具体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履职、政令畅通、制度规范、政务协作、廉洁自律、群众评价等各方面的内容。对重大决定和决策,主要监督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是否合程序、做出决定的主体是否具备资格和是否公正。对关键岗位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主要是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列入重要监督范围,多角度监督、多侧面考察干部勤廉表现。特别是在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逢年过节等重点时期加强监督。
3.强化关键岗位监督措施。加强关键岗位的干部监督,强化监督效果首先要从思想上找对策。一要加强关键岗位干部教育。把经常性教育作为加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邀请上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分析典型案例,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并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时刻提醒关键岗位干部规范用权,做到警钟常鸣。二要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审计。利用和整合社会审计力量,每年对重要部门在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执行预算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单位全市覆盖,重点对“一把手”履行经济职责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关键岗位干部不按规定乱用权行为。三要强化关键岗位干部督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监督的制度,由纪委、组织部对关键岗位干部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督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重要部门党组(委)会讨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要提前把议题报到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由纪委、组织部门结合实际有选择地派人参加该单位的党组(委)会,现场对关键岗位干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四要加大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坚决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对关键岗位干部要定期调整换岗,任满3年的可以交流,满5年的尽量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五要建立健全关键岗位工作公众参与机制。一方面,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审批的所有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干部群众关注的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采取无记名投票测评的方式,对关键岗位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把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另一方面,开通“1238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系统,形成电话、网站、举报、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再有就是聘任群众、干部、退休人员等担任“干部监督员”,让他们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随时监督关键岗位的干部,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4.建章立制实现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常态化。要实现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常态化管理,必须建章立制,让制度去管人管事。在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上,还需要加大群众和舆论监督的力度,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工作生活全过程。八小时之外,主要采取动态考核的方式,掌握动态,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实现粗放型向量化具体转变,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一次会;信息备案制度,各部门对干部信息要备案;征求意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特别是要建立权力、职位设置上的相互制衡制度。如对一把手的权力制衡(局长、党组书记单设),探索各部门纪检组实行垂直管理,不占单位编制,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直接受纪委领导管理。
5.对监督结果体现在组织人事任免上。在监督结果的运用上,一是把监督测评情况与单位绩效挂钩,按比例计入绩效考评得分。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的,给予调整。二是把监督测评得分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设置测评满分为100分,测评得分达不到90分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不得参加其他评先评优活动。测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把监督测评情况与干部使用相结合。把关键岗位干部每年监督的群众测评情况及时送给组织部领导和市委领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测评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提拔或重用,对连续两年群众测评较差的,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监督的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有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任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有群众多次举报经查不属实的,暂缓提拔,并给予提醒谈话;有群众多次举报经查属诬告并已经查清的,给予任用。
加强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我党廉洁从政的重要一步,领导率先垂范有利于党风政风的纯洁,纯洁的党风影响社会风气向好,这种良性循环以至于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梦想。
(责任编辑 周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