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业导师制的几点思考
2014-08-15陈燕华谭秋苹
陈燕华,李 婷,谭秋苹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 400053)
0 引言
学业导师制是现代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教学制度之一,它的一些思想理念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私塾教学的办学模式中,当时被称为“师儒训导制”。现代导师制起源于l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由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一种辅助制度[1]。导师制的目标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它要求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教育环节,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这种因人而异的柔性培养机制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了全面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彰显了高等教育的品质与价值[2]。目前在我国,学业导师制已经在本科院校中普遍开展,但是对高职院校而言,实行导师制仍然是个全新的课题。
1 高职院校实施学业导师制的必要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是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和本科教育相比,高职教育的学制更短,普遍为三年制,部分专业还是两年制。在短学制的教育中,要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教育学生成才,教师的有效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1.1 导师制是学生成长期和转型期的需要
从高中进入大学,对于学生自身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跨越。这个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是生理成熟,心理不成熟,渴望实现自身价值,却又不知道如何实现。而高职层次的学生和本科院校学生相比,学习基础相对较差,自控能力相对较弱,一些学生从高考的独木桥走过来之后,更是长时间地进入了“休息”的状态。很多高职院校学生短暂而宝贵的大学时光是在娱乐和迷茫中度过的,由于自主学习性和主动性较差,学习效果无法达到生产一线对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要求。
学业导师制可以在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导学”关系,为迷茫的学生答疑解惑。从专业的角度告诉学生怎样学、学什么、为什么学、学什么有用,使学生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明确自身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提高学习主动性,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更快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1.2 导师制是高职就业指导工作的需要
高等教育教学通常遵循先基础知识后专业知识的教学规律,学生到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专业知识,这对于在大学三年级上期就面临就业应聘的高职专科学生来说,其职业规划、就业意识、职业素质、敬业精神的培养都显得匆忙和不足。
高职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以就业为导向。传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教育方式是在就业指导课堂上传授面试技巧和职场礼仪,辅导员配合采用就业定位教育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对学生采用同样的就业教育,没有因人而异的差异化、个性化及针对性教育。
在学生三年大学生涯中贯穿学业导师制,有利于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专业发展前景和应用,尽早培养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就业意识,并从专业角度获得职业指导,进行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建立学习目标,培养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弥补传统就业指导方式的不足。
1.3 导师制是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培养的需要
传统的“班建制”,是以共同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实行“满堂灌”的教学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包括高职院校,都已经实行了学分制,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别和兴趣差别,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学业导师制就是对传统辅导员制度的有益补充。在课堂、班会等“统一动作”之外因人而异制定计划,引导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认识自己,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兴趣和就业目标的学习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理念,以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发挥学生学习潜能。
1.4 导师制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需要
传统的政治思想辅导员制度将工作重心放在日常管理、思想工作上面,老师和学生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导师制重交流轻管理,更有利于建立“良师益友”型的新型师生关系[3]。
当然,也有很多辅导员和学生做朋友,成为学生的知心哥哥、知心姐姐。但目前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大多缺乏相关的专业背景,对生产实践一线缺乏了解,更多的是从生活、思想上给予学生指导;任课老师的授课,多是关注于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导师制可以实现对学生教育的“无缝衔接”,形成辅导员、任课教师、学业导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导师制度和辅导员制度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形成新型的师生关系。导师与学生相互交流,也可以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2 高职院校实施学业导师制的探索与思考
2.1 学业导师的选聘
专业教师作为学生专业学习的引领者,是学业导师的理想人选。但现实情况是,专业教师数量有限,很多专业教师承担着教学、专业建设和科研等多重任务;而且一些专业教师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因此,还需要其他教师作为学业导师的补充。
首先,可考虑选聘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中有不少具有专业学习背景,在日常工作中与行业接触密切,并且,有相当一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因此,可选聘一部分满足条件的行政人员作为学业导师。
其次,个别具有专业背景或者在工作中自学了相关专业知识的辅导员也可以作为备选的学业导师。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人力资源的同时,更便于和学生进行深度交流,也有利于辅导员的培养、发展和提高。
另外,企业讲师也可以作为学业导师的人选。聘请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作学业导师,在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专业方向等方面给予学生更明确的指导。
因此,可充分利用现有师资条件,建立以专业教师为主,以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及来自行业的企业讲师为辅的多样化导师结构。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学业导师的培训,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学生自由选择导师、导师自主选择学生”的双向互选形式,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更好的效果。
2.2 学业导师的指导方式
高考扩招和高校教育大众化使得高校学生人数大大增加,要完全实现一对一的单独指导,在现有师资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最好采用“集体指导为主、分散指导为辅”的工作方式[4]。
集体指导是导师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多的统一指导。比如同一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历、生活经历、专业方向、专业前景等问题上都具有共性,采用集体指导方式可提高教学效率。而对于个性化的问题,比如就业去向、等级考试、职业技能证书、专升本等个人就业和深造规划方面,就需要导师对学生采用一对一的分散指导方式。
针对当前高职学生的特点,导师和学生可采用集体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如采用面谈、分组交流、电话交流;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利用QQ、电子邮箱、微博、微信、飞信、MSN等富有时代特征的交流方式。这种方式更灵活、更自由、更容易让学生接受,便于建立良师益友型的新型师生关系。
2.3 学业导师的指导内容
刚入学的大一新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导师应针对专业特点、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岗位认识和学习方法、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完成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换。
大二学生已逐步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节奏并开始专业课学习,导师的任务是帮助学生了解专业课程在本专业中的作用,了解职业需求情况,做好职业资格证的考试规划和等级考试的学习计划。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关注就业单位和市场需求情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就业做好准备。
大三学生已完成了主要专业课程的学习,面临就业、毕业设计和顶岗实习,导师的主要任务是就业指导和毕业设计指导。帮助学生分析相关就业前景,帮助学生正确地自我定位,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思考毕业设计课题,组织材料,撰写论文。
2.4 学业导师的管理考核
学业导师的工作量应当纳入教学工作量,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工作量系数,确定等级,发放津贴。对指导效果好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以激励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学业导师的考核可从自我评价、学生测评和系部考核三个方面来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系数的工作津贴,以增强导师的工作责任心,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同时,建立严格的选用制度,确立“能上能下”的导师管理模式。
3 结语
学业导师制有助于创造良好、和谐的育人环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实施个性化培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职业观,对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积极意义。导师制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对高职院校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应当积极进行导师制的研究和探索,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 韩光明,董双波,李岩芳,等.高职高专类院校实行学业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67-70.
[2] 柯艺灿.高职院校实行导师制的若干思考[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10-12.
[3] 李迎春,郑喜群,祖彬,等.高职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学业导师制的理论探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10,(7):165-166.
[4] 仇伟.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中学业导师制的应用[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11):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