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关系范式下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机制研究——以四川社会工作实践为例
2014-08-15徐选国
徐选国
“5·12”汶川特大地震既是我国灾害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近年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创造了重要契机。有学者将2008年称为“中国志愿者元年”,①范云周.“中国志愿者元年”开启公民社会新时代〔EB/OL〕.http://www.hebdx.com/tabid/63/InfoID/1872/Default.aspx.甚至有学者直接将其称为“中国灾变社会工作元年”〔1〕。可以看出,2008年对于我国社会工作力量的发展壮大,以及社会工作参与灾后社会重建和社会发展,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那么,四川地震为什么激发出如此巨大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社会工作为什么在四川地震之后得到显著发展?四川灾后社会工作运行模式具有怎样的独特性?其发展经验可否供全国其他地区进行借鉴?要回答上述诸多问题,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回答四川灾害社会工作发展体现出何种脉络 (生成机制)?决定这种发展脉络背后的运行逻辑是什么 (分析理路)?灾害社会工作将向何处去 (演变趋势)?这就是本文所要探究的主要问题。本文依托笔者自2009年以来多次赴川开展的相关实证研究材料,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视角,探索性地总结和分析了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机制及其发展特征。
一、国内学界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述评
“5·12”汶川特大地震不仅推动了四川社会工作实践的显著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四川社会工作研究的进程。总体上,四川社会工作研究多以灾害演进这一特定脉络为背景,围绕着灾害这一核心主题来开展。灾害社会工作的内涵,主要是指社会工作对灾害场域及其相关事件的应对,旨在通过一系列资源重整、关系重构,以实现恢复社会关系健康有序的目标。具体而言,可以将学界关于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研究状况概括如下:
第一,灾害社会工作相关理论研究。朱孔芳借助“增权”理论,指出以增权为取向,注重灾后重建中的社区能力建设,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路径。〔2〕徐永祥在论述社会工作介入灾后社会重建时,提出社会工作服务应坚持三大核心价值理念:即嵌入、建构和增能。〔3〕张昱指出,伴随着地震灾害演化进程,灾区民众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灾民文化”,这种文化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受灾群众生存与生活的主导文化。〔4〕王曦影以汶川地震紧急救援、临时安置和灾后重建三阶段为时间维度和理论框架,对不同阶段社会工作承担的角色及其功能进行了详细分析,〔5〕为灾难社会工作的实务发展和理论框架建构提供了一定的思路。范斌指出,灾害社会工作的行动基础包括建立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知识和技术三项专业核心能力,以及其协调和建构案主社会关系,恢复案主社会功能,促进案主发展的专业本质属性,并提出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的“嵌入性成长”和“互构性成长”。〔6〕谭祖雪等人研究指出,社会工作在震后恢复重建中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其中,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应受关注。〔7〕朱希峰指出,在灾后重建进程中,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应该建立起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8〕
第二,灾害社会工作实务方法研究。徐文艳等人参照源于社区精神卫生领域的卡普兰三级预防体系理论,结合已有的相关服务实践与思考,提出社区重建中的社会工作实务应建立一个以社区为平台、预防性与治疗性工作并重、以增加外部资源联结和内部资源发掘为根本宗旨的社区为本的综合服务框架。〔9〕曾群指出:在灾后社区重建中要正确处理好人情、信任与专业关系之间的伦理困境。〔10〕张昱指出,面对灾区原有社会关系、组织关系因地震破坏而解体的情况,应从个体自我关系、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区、个体与政府、个体与环境五条路径恢复和重建社会关系,进一步为受灾群众增能,构建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11〕朱希峰指出,资源及其运作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作用显著,整合资源,实现资源有效运作,应成为灾后社区社会工作开展实施的重要技术。〔12〕
第三,灾害社会工作发展机制研究。柴定红等人论述了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援的合法性基础及其介入模式。〔13〕韦克难等人指出,汶川灾后重建已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民办社工机构为服务主体、以社区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灾后重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14〕张宇莲指出,社会工作要有效介入灾后重建,必须实施“专业性”社会工作,而专业性社会工作实务的关键在于: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与文化自觉。〔15〕顾东辉指出,“本土导向”是外来经验本土化与本土经验专业化的整合,两者都有目标、对象、主体、伦理、技术和社会认可等要素,进而提出了灾后社区社会重建的“本土导向”策略。〔16〕刘华丽指出,由于制度层面存在不足,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开展仍然处于尴尬境地;同时,由于外援服务以选择性植入为主,在时限和需求方面存在不足。〔17〕杨发祥等人指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作为一种专业服务,必须通过理念、项目化、方法论和绩效四大命题,才能有效应对安置灾区特质、回应灾民服务需求、嵌入灾区重建路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的要求。〔18〕谭祖雪等人提出了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救援机制的构建原则、协调平台和主要内容。〔19〕彭善民论述了政府主导型社会工作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优势和运作机制。〔20〕
从相关文献研究来看,学者们多从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与灾后重建的一些理念性视角入手,提出了一些能够指导社会工作介入实践的理论概念和实践方法,也总结了灾害社会工作的相关发展机制,这些成果无疑丰富了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并为实践提供了有效指导。但是,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脉络和理论视角,有部分学者尝试着建构相关理论,但认真分析发现,相关研究的理论指涉尚不系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学者们多以灾害这一特定社会历史事件为基点,以社会工作专业为中轴对灾害社会工作实践等进行阐释,而忽视了灾害与社会工作这两大要素背后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本质要素。本文认为,这一本质要素就是国家 (政府)与社会 (尤其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演化逻辑。
二、灾后四川社会工作演变的理论视角:“国家—社会”关系范式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一直以来成为国内外学界研究和关注的重要主题,王建生系统梳理了学界关于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之间演化逻辑的理论模式,包括:国家与社会关系分别在前工业化时期形成了“二元论”思想;在工业化时期形成了“对立性”和“同一性”并存的观点;在后工业化时期形成了多元化理论体系,包括“多元主义”、“回归国家学派”,国家限度理论等。按照上述分析脉络,国家与社会之间趋向交融与整合状态,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性呼声越来越明显,国家与社会日渐步入分工、合作、监督、制衡的关系架构,治理与善治成了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逻辑。〔21〕西方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逻辑似乎较为清晰,国内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成果也十分丰富。魏立颖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成果和现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总体趋势可以归纳为国家管制范围缩小和社会力量增强,并逐步向“强国家—强社会”的方向发展。他进一步梳理了国内学者关于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研究的相关理论,主要有新权威主义论、法团主义论和分类管理论等,〔22〕这些理论学说从不同角度为分析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逻辑提供了独特的理论阐释和分析理路。可见,无论是对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还是对中国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逻辑的研究,二者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从一种二元对抗、分裂走向合作、共生的关系状态,只是从现实来讲,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逻辑演进尚处于合作与共生的探索和初步实践阶段。
本文借助这一分析脉络,指出从理想状态来讲,“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之后,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逻辑有所变迁,即四川地震发生后,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逻辑可以概括为:(1)防备:低度社会认知与制度缺位,排斥与防备;(2)试探:尝试性嵌入与边缘性发展,试探与静观;(3)互动:成效凸显与信任关系提升,亲和与互动;(4)合作:常态阶段服务的可持续性,退出或延续。然而,从四川灾后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经验来看,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确实反映了上述前三个特点,而第四个特点是目前正在努力探索和实现的状态。
灾后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1)对于地震灾害发生前基本上没有社会工作实践的四川地区来说,由于相关制度的缺位,以及社会工作的低度社会认知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紧急救援阶段,社会工作仍然缺乏进入灾区救援的合法身份,这一阶段的社会工作成为灾区政府乃至中央政府防备和排斥的对象,进而导致社会工作错过了灾害紧急救助的最佳介入期。〔23〕(2)在临时安置阶段,为了配合国家有关灾害对口援建的相关政策,部分省市尝试性地将社会工作作为对口援建的组成部分,在临时安置社区进行一些心理援助和社会关系恢复服务,如上海市陆续派出四支社会工作服务队赴都江堰开展专业服务,广东省也派出专业力量援助汶川地区,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力量进驻理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专业力量进驻绵竹。但是,总体上这些举措只是尝试性的,而且仅在50多个重灾区的少数地区实行,因此,这一阶段,明显体现了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一种试探性心理。在前两个阶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表现出更多的被动性。(3)随着社会工作在实践中逐渐发挥积极成效,以及国内外先进灾害社会工作经验的传入,社会工作逐渐成为灾害社会重建的重要力量,在原先试探性关系基础上,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对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表现出更多的信任。这一阶段,政府也更愿意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进行互动,政府逐渐从政策制度、财政支持等方面加强了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扶持。如通过政策保障,将社会工作纳入灾后重建进程中,部分地区尝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模式等。这一阶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表现出更多的主动性,政府也表现出一定的亲和性。〔24〕(4)四川地震灾区社会工作目前面临重要的转型,即从以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为核心特征的阶段向灾后社会常态发展阶段过渡,〔25〕可以称之为灾害常态阶段。随着灾后重建进程的结束以及灾后重建目标的实现,许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纷纷撤离灾区,但也有一部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扎根下来,探寻长远发展。但是,在灾区常态社会工作实践中,如何使政府通过社会工作的前期实践和成效,进一步认识到社会工作介入灾区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并尝试着实现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26〕〔27〕这是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目前正在探索和面临的重要主题之一。部分地方政府将社会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议程之中,如汶川县将社会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之中,成都市也拿出重资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这体现了当前四川社会工作发展向政府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之间的合作关系演进的趋势。但是,这些举措能否实现社会工作在欠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否实现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积极对话?这是洞察当前政府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关系的重要切入点。
可见,借助国家与社会关系逻辑分析架构和理论发展脉络,可为分析四川灾后社会工作发展轨迹,尤其是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演进提供一种新颖的思路和理论视角。值得关注的是,社会工作在四川灾后社会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这一发展模式与政府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演进逻辑内在契合,也即四川灾后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逻辑形塑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四川模式”,具体论述见下文。
三、移植、嵌入、融合: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机制及其特征
结合四川社会工作的发展实际,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前,四川地区已有一定数量的高校在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教育,但是,从实践层面来讲,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地震发生之后,四川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力量逐渐融入外援大军中,共同参与到灾害社会建设与服务之中。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四川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以“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发生,以及大量外来专业力量的介入为起始标志的。综观社会工作介入四川灾害的发展过程,以及笔者三年多以来对四川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实证研究,本文认为,四川社会工作的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模式,这一模式不同于目前社会工作发展的“深圳模式”、 “上海模式”、以及“北京模式”等,这一模式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移植性、嵌入性、融合性。
第一,移植性:灾害社会工作起步的显著特征。移植,原义是指将植物移动到其它地点种植,后引申为将生命体或生命体的某些部分转移的器官移植。本文借助移植一词,主要是指将外界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较好、经验较为充分的方法、理念和技巧植入到社会工作发展尚不成熟,抑或社会工作实践较为欠缺的地区和领域。本文认为,四川社会工作体现出明显的移植性特征,是基于四川地震发生之后,大量外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进驻灾区提供服务,包括广东、上海、北京、湖南以及一些境外专业社会工作力量。陆士桢等人从总体上将四川灾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界定为植入性社会工作组织,是指在外来专业社会工作的影响及直接介入下发育起来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及其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并进一步指出,外来专业力量主要通过组织、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进行植入。〔28〕本文主要将四川地震灾后特定时期内社会工作的发展特征总结为移植性特征,这一特定时期,主要是指四川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根据前文的论述,主要是指以“5·12”汶川特大地震为特定社会历史事件,大量外来专业力量植入四川灾区的阶段,结合地震灾害发展的时空特征,可以与灾害紧急救援阶段表现的特点相吻合。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包括:(1)存在特定需求,外来力量涌入。四川地震灾难的发生,导致了一系列相关社会问题,如亲人丧失、地震致残、心理—社会心态失衡、生计发展陷入困境、社会关系网络中断、社会稳定存在潜在风险因素等,灾区社会大众面临着一系列特定的社会需求,〔29〕为外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短期迅速进入提供了形式上的机遇。(2)制度准入受限,缺乏合法身份。尽管大量外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纷纷进驻四川,但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灾后紧急救援政策没有将社会工作纳入其中,同时,长期以来政府层面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和认可度不足,〔30〕导致聚集在四川灾区的大多数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因缺乏制度准入与合法身份而无用武之地。(3)专业准备不足,服务错失良机。由于整体上社会工作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实践和发展历史较短,尤其是有关灾害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基本处于空白,且社会工作发展存在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这些植入四川灾区的社会工作力量没有做好介入灾害救助的专业服务准备,导致在紧急救援阶段,社会工作处于有心无力的矛盾处境,错失了提供紧急救助的最佳良机。〔31〕(4)评估欠缺科学,服务难以实施。与前述相关的是,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未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灾区社会需求评估,包括政府和民众最急切的需求没能得到有效回应,因此,在脱离灾区最关键需求的前提下,外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几乎很难开展专业服务。(5)社会低度认知,群众不愿接纳。由于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广大灾区民众缺乏对社会工作这一新兴事物的了解,因而在紧急救援阶段,表现出对社会工作的不信任与不接纳,由于灾后进驻了纷繁复杂的多元力量,不免许多力量因关系和目标处理不当而对灾区民众造成了二次创伤,进一步加剧了灾民对社会工作的排斥。〔32〕总体上,这一阶段主要体现了社会工作从外界不断植入,因各种因素限制而未能有效落地的实际情况,体现了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一种防备性和不信任状态。
第二,嵌入性:灾害社会工作落地的根本体现。嵌入一词,原意主要是指一种事物镶嵌到另一种事物之中,这在物理学、数学、建筑学等自然科学中得到普遍运用。在社会科学领域,波兰尼首次提出嵌入的概念,他指出:过分关注经济而忽视社会有着巨大的风险,经济并不是自给自足的,而是从属于政治、宗教和社会关系之中。〔33〕格拉诺维特进一步将嵌入性概念用于系统解释经济活动与社会的关系,指出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网络之中,揭示了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密切关系。〔34〕之后,不同领域的学者更是将嵌入性概念借用到自己所属领域。王思斌认为,不必一定要按照概念提出者的既定涵义去使用概念,而是可以在相近的意义上将嵌入性这一概念用于分析新的对象,他指出,嵌入这一概念可用于讨论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问题,意指中国的专业社会工作嵌入于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性非专业性社会工作体系之中。〔35〕同样地,本文认为,在四川尚缺乏有效专业社会工作实践和制度建构的前提下,外来专业力量要落地四川灾区,就必须与四川原有社会体制产生互动,这种互动鲜明地体现了外来专业力量对当地政治、社会、历史、文化、民族习俗等方面的嵌入过程与嵌入状态。本文所指嵌入性作为四川社会工作发展的特征之一,很大程度上是指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度过了紧急救援阶段的尴尬时期之后,在临时安置阶段和灾后重建阶段前期表现出的主动适应四川本地原有制度、体制和社会脉络的典型特征。
嵌入性特征在四川社会工作发展中的体现如下:(1)自主能力增强,政府信任提升。专业社会工作力量逐渐掌握了主动权,通过与政府积极对话,提升自身自主性能力,如广东援建汶川过程中,经过以广东相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赴灾区的实践,并多次与广东援建工作组以及汶川县委县政府等多部门沟通对话,为自身落地汶川赢得了更多机会。(2)尝试制度嵌入,创设制度基础。在各地专业社会工作力量的努力与呼吁下,部分省市尝试性地将社会工作纳入灾后对口支援工作计划之中,如上海、广东、湖南等地的专业力量,成为对口援建体系的尝试性组成部分,共同参与灾后援建工作。(3)依附政府资源,推进服务嵌入。由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尚不壮大,社会工作自身缺乏资金保障,因此,在嵌入四川灾害工作中,主要体现了一种对政府资源的依附和依赖下进行服务嵌入,如湖南省援建工作组从援建资金中拿出数百万开展“湘川情社会工作服务与心理援助项目”,广东援建工作组从援建资金中拨出400余万资助 (汶川)广东工作站开展“汶川县精神家园建设社会工作综合服务项目”等。(4)遵循本土导向,探索特色服务。在前期经验教训基础上,外来专业力量逐渐意识到结合本土实际开展服务的重要性,尝试着探索一系列符合本土特色的服务实践,如上海社会工作服务团在援助都江堰过程中开展的“巷巷会”,以及“火凤凰”等特色服务,〔36〕能够体现灾区本土特色,成效逐步凸显。 (5)审视灾民文化,重建社会关系。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之后,广大灾区民众普遍形成一种弱势性灾民文化,这种灾民文化不利于受灾群众社会关系网络重建〔37〕〔38〕,因此,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在临时安置阶段和灾后重建前期尤为重视立足灾民实际心理文化特征,搭建社会关系网络体系。由于嵌入一词包含的内涵及外延都十分复杂丰富,本文仅从外来专业社会工作如何落地灾区这一过程来阐述四川社会工作发展体现的嵌入性特征,也反映了这一阶段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一种试探性“暧昧关系”,更为系统、深刻的嵌入性机制、路径还需更多学者以及笔者继续探索。
第三,融合性:灾害社会工作扎根的主要特征。融合,字面意思是指将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不同学科中可见“融合技术”、“民族融合”、“融合发展”等术语。本文借助融合一词,主要是指四川社会工作在扎根当地社会历史文化脉络中体现出的一种多元主体相结合的状态,也即社会工作在四川地区起步、落地的基础上,得到中央—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力量 (国内外专业力量、基金会、其他社会组织等)、当地社区大众、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共同推动。这一融合性特征,主要体现在灾后重建阶段,原因在于,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力量逐渐适应灾区社会需求,并在实践上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政府与社会大众逐渐给予了社会工作更多的信任和支持,社会工作力量逐渐获得有效扎根四川灾区,推动灾后社会重建的诸多资源,包括制度层面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的身份逐渐获得合法性,社会工作所需服务资金逐渐实现多元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才逐渐向着专业化与本土化融合发展,〔39〕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更能回应四川灾区社会需求,等等。
具体而言,灾害社会工作的融合性特征主要体现在:(1)服务成效改善,社会认同提升。与灾后紧急救援阶段缺乏合法性制度保障相比,灾后重建阶段,政府一定程度上赋予了社会工作合法性和正当性,如进驻四川提供服务的外来专业力量多以组织化形式开展服务,并得到当地民政部门的准入和许可,登记成为合法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有效发挥作用奠定了重要条件,这是灾后重建阶段许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有的普遍特征。(2)获得制度准入,合法身份建构。除在身份上拥有正当性与合法性保障以外,部分地区还专门出台了当地相关社会工作文件,如汶川党委政府出台了《中共汶川县委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汶委发 [2010]36号文件),将社会工作纳入灾后重建体系规划之中,为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提供了制度保障。(3)互动对话增加,亲和关系明显。灾后重建除了进行物质重建以外,还面临着长期、艰巨的精神家园重建任务,一些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社会工作在精神家园建设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和优势,愿意支持和鼓励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一些政府试着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和岗位的方式推动社会工作介入灾后社会建设,如都江堰和汶川党委政府的做法。(4)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关系再造。随着灾后重建进程的推进,国内外许多社会力量都越来越重视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受灾群众提供服务,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民政部合作,陆续资助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南都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也分别资助了不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5)专业本土融合,专业反思凸现。在灾后重建阶段,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自身有了更强的专业自觉和本土意识,更加注重将外来专业力量融入本土发展实际,表现在一些外援力量逐渐培育了能够扎根本土的专业力量,如上海对都江堰本土社会工作力量和人才的培育;另外,一些机构通过组建来自川籍内外的高校专业学生作为专业服务人才,并不断从本土社会中培育出一支力量,如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探索的“1+1+1+N”模式,即在每个站点均实行1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职社工,1名汶川本地人员担任社工助理,1名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生和若干名汶川本土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有助于将专业与本土实际融为一体,为受灾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四川社会工作的融合性特征体现了灾后重建过程中,社会工作发展的一种更为良性的状态,也体现出了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灾后重建阶段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灾害社会工作的演进趋势:整合与超越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四川灾害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体现出清晰的移植性、嵌入性和融合性特征,但是,这三大特征主要是对灾害发生不同阶段社会工作实践逻辑的阐释,而目前,灾害社会工作已经发生转型和升级,并进入灾害常态阶段,因此,这三种分析思路不能有效解释和指导灾害社会工作的当前逻辑和未来发展。基于此,本文认为,在整合与超越基础上,实现灾区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是灾害社会工作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可持续一词,主要通过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而来,后者于1972年在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首次提出,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旨在注重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环境、生活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本文借助可持续这个概念,认为随着四川灾后进程不断演进,以及灾后重建目标逐渐实现,四川社会工作面临着重要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灾害发生进程演化来说,是从紧急救援阶段过渡到临时安置阶段,再由灾后社会重建阶段向当前常态化阶段过渡;二是从社会工作的工作重心转移来说,是从以灾害救助、心理援助、精神家园建设、社会关系重建等为主要任务,向日常化灾害预防与管理、常规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农村社区生计发展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转移。因此,可持续特征既可以用来阐释当前四川社会工作重要转型阶段的重要特征,更是这一阶段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
根据笔者对四川灾害社会工作转型的关注和思考,由于之前许多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以提供灾害救援为目的,相应地建构了以灾后重建为宗旨的服务理念和战略目标,随着灾后重建整体进程的加快,一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难以及时转变角色和调整战略重点而不得不宣告撤离灾区,但另一些机构逐渐把握灾害社会工作演进规律,认清灾后重建结束后社会工作应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并进行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设计,如目前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绵竹青红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机构都开始向常态社会工作阶段转型。但是,这一阶段,社会工作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这些挑战包括:(1)以灾害救援和灾后社会重建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结束之后,政府是否愿意以及能否继续支持四川社会工作发展?(2)相关社会力量对社会工作的资助,主要基于他们对自身服务宗旨的履行,并依托一些短期专项基金项目,如南都公益基金会设立的“5·12”灾后重建资助项目,以及中国扶贫基金会设立的紧急救援项目,目前这些专项基金项目已基本结束,因此,社会力量支持四川社会工作发展面临可持续问题。(3)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自身能否不断发展壮大,能否从灾害救助领域有效转型到常规服务领域,以及这一阶段的服务能否体现和满足当地民众和政府所需?等等。可见,如何实现四川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当前摆在诸多四川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前的重大现实问题。
本文认为,从理想状态来讲,当前四川社会工作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政资源、服务成效、制度保障等多维层面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在于,社会工作力量如何能够继续保持与政府的良性对话?如何能够促使政府继续提供支持,包括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等;如何实现工作重心转移,以有效回应常态阶段民众需求;如何实现自身力量不断壮大,并减少对相关资源的依赖;等等。四川社会工作发展体现的可持续特征和可持续发展任务,反映了当前四川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与政府之间如何能够有效实现平等合作,并为社会工作持续发展创造根本条件的需求。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学界从当前及未来四川社会工作发展实际中寻找答案。由于文章篇幅所限,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笔者将另行讨论。
五、结 语
本文立足以往学界关于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现状,指出学界多立基于灾害这一历史事件来开展研究,对四川社会工作发展脉络缺乏整体性理论思考。文章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逻辑为分析框架,指出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从防备、试探,到互动、合作的理想类型。结合实际,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机制体现出了三大特征,即移植性、嵌入性、融合性,这三大特征对于解释灾害发生后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工作是有效的,但是,对于解释灾区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路径,则缺乏有效性。因此,笔者提出,今后及未来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应是整合与超越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相信读者也会发现,尽管国内外学界的研究都体现了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逻辑由对立关系逐渐向合作共生的关系演进,但是本文将这一分析脉络用于分析四川灾害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之间关系时,在前三种关系状态中,即防备、试探与互动,体现出与国家—社会分析框架较为明显的内在契合性,而平等合作状态正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四川社会工作与政府之间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这也反映了我国尚未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平等合作状态的重要现实。与合作状态尚未实现相一致的是,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目前进入常态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的特征和任务就是如何实现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而这种可持续性,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实现政府与社会工作力量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达成科学的分工,实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社会工作长期介入政府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实现政社合作、政社分工的良好格局。〔40〕
总体上,本文认为,尽管“国家—社会”分析范式并不是在任何场域和领域都具有解释和说明的适切性与科学性,但其确实为分析四川灾害社会工作的生成与发展脉络提供了独特的分析理路与方法论导向。正如“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处于复杂的变动之中,灾害社会工作在实践中也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与形态。对于当前四川灾害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可持续发展任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对话,思考现实如何推动理论发展,理论如何回应现实议题。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不排除国内其他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具有与四川社会工作发展相似的特征和模式,但是,笔者相信,四川社会工作发展体现出的诸多特征,是许多其他地区社会工作发展脉络中所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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