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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三教视野下的美国政治

2014-08-15曾维术

天府新论 2014年1期

曾维术

今之学者,言必称美国。这种状况的出现,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学者一则未能洞识美国政治自身的困境,一则未能理解政治本义,只以图强求霸、利益分割为政治。下文首先分析美国政治潜在的问题,然后回归儒家的政教视野,以儒家忠、敬、文三教去诊断西方古今的政治,力图为当今政教难题寻找一条出路。

一、强大vs道义:美国的政治问题

理解美国政治,有一个前提:西方从来没有成功治理过一个大国,遑论天下。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都转眼即逝,而且治理水平很低。这里面蕴含着西方政治学的矛盾预设:小国 (熟人社会)容易保持道德,但却弱小;大国 (非熟人社会)道德水平必然降低,只能靠僭主 (即没有正当性、不得民心)铁血统治。美帝国 (第四罗马帝国)建立之初,依然面临着这个理论困境,而美国的建国者联邦党人选择了降低道德水平,以维持一个大国;同时对反联邦党人作出让步,保留了大量州权,即意味着最大可能地保存熟人社会。由此得出两条结论:一,美国1789年宪法:形式上统一,实质上松散。二,平等、自由这套意识形态,是用来维系一个大国的纽带 (在西方,多元大国只能在最低的事情譬如温饱、身体享乐上达成共识,道德的事情只能交由个人选择[政教相争的恶果,见后面论述])。①从大处观之,罗马人建立罗马城的方式跟美国立国的方式只有程度的差异,而无类型的差异。李维毫不羞愧地写道:为使城的伟大不流于虚名,为增加民众,他 (指罗马第一个王罗慕路斯)采用了昔日建城者——他们聚集大批不明身份、地位低下的人在他们周围,佯称大地给他们生了后代——的方法,在现在被围起来的地方,为那些来到两片林中的人在左边开辟了一个庇护所。来自相邻民族的所有人众,不分自由人还是奴隶,都怀着对新事物的渴望逃到那里……由于缺少妇女……罗慕路斯依照元老们的意见,派使节周游邻族,为这一新民族寻求结盟和通婚……没有任何一地友善地倾听罗马使节的陈述……而且,当他们被派去时,许多人质问他们是否也为妇女开了庇护所……罗慕路斯为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动武……下令向邻人宣布公演……公演的时间已到……暴力遂按预定开始:信号发出后,罗马青年冲向四处抢夺少女……罗慕路斯亲自走到她们中间解释说,事情是由于她们的父亲拒绝与邻邦通婚的傲慢造成的(《建城以来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1-45页)。以自由、平等之名作为吸引移民的噱头,物资 (人口)不够就实施抢夺,抢完之后还要说这是你的过错,这是第一罗马与第四罗马的共同之处。对比公刘、古公亶父立国(《诗经·公刘》、《史记·周本纪》),高下立判。由此可以得知,欲知某个族群的生活习惯、思维习惯,有必要追踪到该族群的源头,正如《汉书·匈奴传》的做法一样。

问题是,降低道德的大国何以可能?——联邦党人的抱负是,构造一个精密的政体,即使是魔鬼来统治,它也会是一个好政体。要实现他们的抱负,就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避免古代直接民主制的不稳定,即避免多数人的暴政。二、必须中央集权,因为多元化本身意味着有大量不同的诉求,有大量的矛盾冲突,不靠强力镇压不可能解决这些矛盾;再者,国土面积一扩大,消息传播、执行命令都变得困难,这时候如果还磨磨蹭蹭地搞商议,根本统治不了一个大国。联邦党人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办法是代议制,即精英统治;同时尽一切可能削弱民众的政治热情。领土越大,分歧越多,民众越难联合,中央政府的精英统治就越稳当——稳当的中央政府是联邦党人极力追求的目标。联邦党人走得如此之远,他们甚至说代议制不是新政体最重要的特征。他们说,古代也有代议制,“古代政治制度与美国政府的真正区别,在于美国政府中完全排除了作为集体身份存在的人民,而并不在于古代政治制度中完全排除了人民的某些代表。”〔1〕换言之,联邦党人的最终目的是想让新政体中的人民完全变成原子化、对政治完全没有兴趣的个人,代议制只是有利于这个方向的一个工具而已。倘若有一天,美国人民变成了联邦党人心目中的“新人类”:原子化、对政治毫无热情,那么就连选举都不需要了 (或者只需走个过场);那时候,精英统治才真正一劳永逸地建立起来——由此可以理解,为何目前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实现非代议的直接民主,美国还要坚持代议制度。如何确保人民对政治毫无热情?让每个人都自由地追逐财富,即每个人都只沉迷于自己赚钱那点私事,不能联合为共同的政治力量。这种理想其实有一个预设:当时,美国西部还有广袤的国土尚未开发,因此可以期望有大量的资源、创造大量的机会来满足每个人追逐财富的欲望。《联邦党人文集》反复提到美国辽阔的领土、丰富的资源。1803年,杰斐逊从法国人手中买下路易斯安那,美国领土扩大了一倍;杰斐逊把领土扩充后的美国称为“自由的帝国”,他相信他已经把人口过剩、贫富分化的可怕前景远远推到了未来。〔2〕由此我们可以得知,联邦党人所设立的制度,必须以无穷无尽的资源为前提。平等、自由的意识形态,必须以无穷无尽的资源为前提。

内战的爆发意味着1789年宪法的崩盘。南部州与北部州的冲突,实际上是州权与联邦权的冲突、道德与大国统一的冲突。①理解这点需要摆脱美国主流意识形态对内战输家的污蔑。黑奴制度本身,在中国看来,当然是不仁不义的制度,在黑人移民已成事实的时候,南方人也完全可以把土地租给黑人,然后收取地租,这种治理当然更为仁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北方作为内战的胜方,有夸大南方奴隶的悲惨生活的一面。典型的北方宣传是,“奴隶们终日在手执皮鞭的工头和监工监督下劳动,日工作量达16-18小时,吃的是极粗劣的食物,绝大部分青年奴隶往往不到壮年便因过度劳累就死去”。实际上,南方奴隶主更有可能把奴隶当家人对待:一般来说,男黑人在地里干活,女黑人就在主人家里当仆人,他们是一家人。对待黑人不好的主人当然会有,但并非所有主人都这么恶劣。倘若奴隶的生活真的那么糟糕,下面这件事就无法理解了:南方人常常攻击北方工人是“工资奴隶”,还不如他们的奴隶。事实上,连最高法院也承认,解放后的奴隶处境比过去更恶劣,他们失去了过去从主人那里获得的人道保护 (1873年屠宰场案)。因此,南方的道德水平较高与南方是奴隶主庄园,两者并非矛盾。当然,这属于矮子里挑高个了,以中国之道观之,美国南方与北方的生活方式都很成问题。内战结束后,北方人赶紧修理美国宪法这辆破车。他们在短短五年内通过13、14、15三条修正案,修宪之频繁,可见当时矛盾之激烈。这三条修正案一通过,美国的政制就变了样,可以说,如今的美国政制就由这三条修正案尤其是第14修正案奠定:在第14修正案之前,一个人首先是州的公民,然后才是联邦的公民,而且,只有白人才能成为联邦公民;在第14修正案以后,一个人首先是联邦的公民,然后才是州的公民,而且,成为联邦公民没有了种族限制。顺着这个逻辑推导,联邦将越过州的阻碍,直接与公民发生联系。但由于当时的保守力量还很巨大,这三条修正案的力量,即平等自由的能量并未完全释放出来,仅仅在经济领域取得突破。在芝加哥、密尔沃基和圣保罗铁路公司诉明尼苏达州 (Chicago,Milwaukee&St.Paul Railway Co.V.Minnesota)一案,最高法院首次使用第14条修正案来制约州,帮助资本家挣脱社区的束缚。本来,州或者社区为了公共利益会对资本家作种种限制,进入自由经济时代之后,最高法院即联邦权力,站到了资本家一边。在著名的洛克纳诉纽约州一案 (Lochner V.New York),纽约州通过一项法律,把面包师傅的工作时间限为每天最多10小时,或者每星期60小时,因为面包师傅的劳动极其艰辛。明眼人都能看出,纽约州这条法律是“为人民服务”。可最高法院陷于自由的幻象中不能自拔:美国的宪法不正是要保障人人都有获得财产的权利吗?怎能剥夺人民获得财产的契约自由?最高法院写道:

没有正当的理由可借助规定一个面包师傅的工作时间来干预人身自由或契约自由。绝不能认为,面包师傅作为一个人类在智力和能力方面不如其他行业或手工行业的人;没有干预他们的独立判断和行为的州的保护伞他们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并照顾自己。他们不是州的被监护人。〔3〕

面包师傅得到了久违的自由,但这自由的味道实在苦涩。抽象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的差异,正如一份法官异议上说,“雇主和雇工不是处于同等地位,雇工为生活所迫,往往不得不服从雇主使他们体力消耗过大的苛刻要求”。〔4〕不管工人多么水深火热,在最高法院的保驾护航下,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此时的美国,垄断大资本逐渐形成,贫富分化悬殊:到了1890年,占人口1%的美国富人,其财产超过剩下的99%的人的财产。联邦党人曾预设,美国的庞大国土、丰富资源可以满足所有人追逐私利的欲望,然而一百年不到的时间,美国的资源已经不能满足美国资本家的贪欲。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贫富分化意味着,美国的内部冲突已经威胁到共同体的生存,必须作出调整。这种调整首先来自罗斯福新政。新政用一套机制抑制了资本家的部分贪欲,然后施予底层人民人道的保护,即劫富济贫。这套机制的问题是,它并未教化出真正热心公益的富人阶层,劫富济贫换来的是穷富双方更深的对立与仇恨。同时,因为这套机制真正落实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精神,个人与联邦发生直接的联系,个人权利从此由经济领域逐步向人权领域推广,为美国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埋下伏笔。

由于没有施行教化,由于没有让美国人学会节制,新政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美国的贫富悬殊问题。美国的贫富悬殊只有等到二战才真正得到缓解。罗斯福为二战精心准备了口号:他的四大自由中就有“免于匮乏的自由”,他保证“美国工人和农场主的生活标准”,保证战后经济大萧条不再发生,还有住房和医疗,等等。自卫战争显然不能保障什么生活标准,更不能保证经济萧条不发生,美国参加二战是一场侵略战争,跟侵略中国的日本其实并无二致。战争给美国带来巨大的回报,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失业几乎完全消失,美国也一跃成为世界帝国。由此提醒我们:美国的全民富裕生活,是建立在全世界都成为它的“西部”这一基础上。富裕之后,美国并没有“富而好礼”,建立起真正有秩序、有教养的文化,而是把平等自由的意识形态贯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导致了六七十年代民权运动的种种混乱。

详细的论述在此不便展开,只能举例说明。譬如,废除种族隔离的黑白同校政策导致白人逃亡现象:美国曾强行推行种族融合,特别是黑白同校政策,但换来的是白人主动迁移到纯白人的区域。到1993年为止,90%的白人居民居住在几乎是纯白的社区中,种族融合政策变成了一场闹剧。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到了废除种族隔离的最后阶段,法律上的藩篱已被一扫殆尽,而且,大家在口头上或者表层意识上都承认种族隔离不对,也就是说,抽象地谈自由民主,每个人都会赞成。但一旦落实到具体层面,几乎每个家长都反对。首先,黑人的孩子学习成绩真的不敢恭维。在1954年,6年级黑人孩子的知识水平只相当于白人孩子2年级的水平。而这并非外部条件所致,沃伦大法官在布朗案中写道,“调查结果表明,所涉及的黑人学校与白人学校,在有关校舍、课程设置、师资和薪金以及其他‘有形的’因素方面已经到达平等,或正在到达平等”。〔5〕把白人孩子送往黑人孩子居多的学校,就好像要把孩子从重点本科送到专科学校。其次,黑人的确是高犯罪率的团体,鲍威引用了一句没有给出处的话:“那些被处死的少数人给不止一个典狱长、监狱牧师和刑法学者留下的印象是:他们贫穷、没受过教育、无依无靠,并且黑人多得不成比例。”〔6〕试想,有哪个中国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不良少年 (至少是被贴标签的不良少年)在一起?这还不是最重要的。白人有一种所谓的纯洁想象:南方女性的纯洁、白人血统的纯洁、南方本身的纯洁。鲍威引用了一句话:“白人女性的纯洁是保存白人种族,进而保存白人统治的最后防线。抛开这一纯洁,抛开这一‘黑人对她进行任何性接触的绝对禁忌’,就无以保证‘白人的伟大遗产’”。〔7〕白人家长最担心自己的孩子与黑人通婚,这也是为什么中小学的种族隔离远比大学的顽强,因为白人担心小孩少不更事,产生了对黑人的好感,而大学生比较成熟,已经建立起对黑人的心理防线。学校隔离案呈现的美国式困境是,官方——特别是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得到大家的口头承认,但人民的生活方式、人民的心底却暗暗与这种意识形态对抗。法律上的确是平等了,但心里的隔阂可能更加巨大。试想一下,白人家长迁出原来的社区时需要卖房,买房的当然大多是黑人,白人把房卖给逼自己离开的人,心里的怨恨会有多深。

其他领域同样出现这种裂痕。法科学生都熟悉所谓的米兰达规则,在任何讯问之前,警察都必须把被告的权利告知被告:1、“必须告诉他有权保持沉默。”2、“他所作的任何陈述都可能用作不利于他的证据。”3、“他有权要求律师。”4、如果嫌疑人付不起律师费,法院应为其指派一名律师。〔8〕我们的法学教授都对此津津乐道,将之视为美国人权保护的典范。可是,教授们几乎不提美国人民如何看待这条米兰达规则。最典型的是前州法院法官北卡州参议员萨姆·欧文的愤慨:“为那些谋杀、强奸和抢劫的人所做的事够多了!是时候为那些不想被谋杀、强奸和抢劫的人做点什么了。”〔9〕尼克松竞选总统时,也将攻击最高法院放纵罪犯视为一条获取民心的路线:“在过去45分钟里,美国发生了一次谋杀、2次强奸、45次暴力重罪,以及数不胜数的抢劫和汽车盗窃。”〔10〕抨击最高法院几乎是以后总统竞选的标准路线,每个总统都向人民保证任命保守的法官。阿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华莱士走得更远。他在1968年标准政治演说中发表了对联邦最高法院的的毁灭性打击。“如果你今晚走出这家旅馆,并且有人打了你的头,他将会在你出院之前出狱,并且在星期一早上,他们将会审察警察而不是罪犯。”〔11〕

以上种种可以让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西方治理大国的最新尝试,联邦党人的魔鬼制度设想是失败的。首先,作为平等自由基石的无限资源,是一个虚妄的想象。到90年代中期,占美国人口1%的富人拥有美国财富的40%,这个数字是20年前的两倍,表明靠二战得来的资源已经无法供给全民富裕,如果还要坚持让每个人无限自由地追逐私利的原则,只能进一步压榨全球的资源,但全球资源的形势已经剑拔弩张。其次,靠平等自由意识形态来维系国家的统一,并没有真正使得国家同心协力。在统一的表层下,隐含着种族矛盾、文化冲突等种种内在问题,这样一个离心离德的国家,能否经受得住譬如本土作战等重大危机的考验,依然还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美国人真正的生活依靠,不是抽象的平等和自由原则,不是一套与人无关的制度,而是那些古往今来支持着人类生活的道德品质:家庭伦常、奉公精神等。①限于篇幅,此处无法详细讨论,更多有关美国官方意识形态与人民的实际生活的张力的论述,请参格伦顿:《权力话语》,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在此不是说美国这个国家已经失败,而是说联邦党人那种靠魔鬼也能运作的制度设想已经失败,因为实际情况表明,美国的运作必须依赖道德建设,尤其是爱国精神的培育。可是,这种道德建设水平并不高,充其量只把美国培育成地球上的一个“黑社会”,靠掠夺其他国家的资源来过穷奢极欲的日子。鉴于全世界都被这样一个“黑社会”卷入动荡与不安当中,鉴于全世界都在学习如何组建新的“黑社会”团体与美国大佬竞争,鉴于美国大佬其实过得也不幸福,我们必须从更宏大的视野来正本清源。

二、忠、敬、文:中国的政教之道

颜渊问为邦。子曰: “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12〕《史记·高祖本纪》:太史公曰: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13〕《白虎通》云:“三教所以先忠何?行之本也。三教一体而分,不可单行,故王者行之有先后。何以言三教并施,不可单行也?以忠、敬、文无可去者也。”〔14〕夫子的“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与三教对应,“行夏之时”看似非常简单,实质极其不简单。在中国,正朔是头等大事,是一王大法,是将天子与诸侯、中央与地方联结起来的重要途径。如果说美国靠自由民主意识形态将国家统一起来,中国首先是靠正朔把天下大一统起来。因此,《尚书》首列《尧典》,《史记·五帝本纪》多次提到五帝测天,黄帝“迎日推策”、颛顼“载时以象天”、帝喾“历日月而迎送之”、尧“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舜“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不从正朔入手,可能无法深入理解中国政治。正朔为何重要?正朔代表着人对天地人的认识水平,代表着人对天道、地道、人道的掌握水平。在中国,所谓政治,是对道的掌握与修炼,是“知-道”,“修-道”。政者,正也;治,从水台声。政治是像大禹游走九州那样正确地疏通水道,是正确地疏通“气”——如果你愿意用科学的名词,也可以把它称为能量。《史记·五帝本纪》多次提到“气”:黄帝“治五气,艺五种”,颛顼“治气以教化”,乃至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亦隐约对应于木、水、土、火、金五气。《黄帝内经·生气通天论》:“黄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生之本,本于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15〕大禹治水并非今天三峡大坝意义上的“水利工程”,大禹治水同时是治人,同时是治天。《管子·水地》云,圣人治人即治水:

夫齐之水,道躁而复,故其民贪麤而好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越之水,浊重而洎,故其民愚疾而垢。秦之水泔冣而稽,淤滞而杂,故其民贪戾,罔而好事。齐晋之水,枯旱而运,淤滞而杂,故其民谄谀而葆诈,巧佞而好利。燕之水,萃下而弱,沉滞而杂,故其民愚戆而好贞,轻疾而易死。宋之水,轻劲而清,故其民闲易而好正。是以圣人之化世也,其解在水。故水一则人心正,水清则民心易,一则欲不污,民心易则行无邪。是以圣人之治于世也,不人告也,不户说也,其枢在水。〔16〕

因此,中国的政治就是疏通天、地、人、万物的气或者能量,关键在正朔。中国的正朔,是唯一能把阳历、阴历结合起来的历法;伊斯兰文化是太阴历,欧美是太阳历,都没有做到阴阳合历。在此,精确性不是最重要的 (何况中国历法的精确性已跟现代西方所奉行的格里高利历相差无几),最重要的是阴阳能“合”。能“合”意味着,中国政治的疏通以阴阳调和为目标,以中正为目标,因此《尚书·洪范》云“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维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17〕孔安国疏:“人君为民之王,当大自立其有中之道,以施教于民,当先敬用五事,以敛聚五福之道。用此为教,布与众民,使众民慕而行之。在上能教如此,惟是其众民皆效上之所为,无不于汝人君取其中道而行,积久渐以成性,乃更与汝人君以安中之道,言皆化也。若能化如是,凡其众民无有淫过朋党之行,人无有恶相阿比之德,惟皆大为中正之道。言天下众民尽得中也。”〔18〕现代西方政治学不但陷入有人事无天地的境地,就人事而言,也只沦为利益的分配、权利的诉求,沦为相互扯皮、分蛋糕之事,实在是把政治二字玷污。

那么,“行夏之时”与三教的“尚忠”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乃天道运行,天道运行是本元性的发生,而“忠”是“行之本”,故“行夏之时”与“尚忠”都是有关本元性的、自然而然的质朴。张汝伦分析夏之政:“夏之政治因为文明草创,非常质朴,为政者尽心尽力,老百姓竭诚事上,当然也是因为他们对‘真做实干’的领袖心悦诚服。但事物总有两个方面,人又总是品类不齐,过于质朴的后果就是小人会不守规矩,其实也没有什么规矩,乱来。上古文明初创,一切制度规矩阙如,小人是很容易因此乱来的。孔子也说,夏民之敝在‘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野’在这里不仅是一般意义的野蛮,更是指行事没有任何规矩和约束,没有文化。”〔19〕因此必须要有法度,而且有执行力。张汝伦说:“对待‘威仪’ (规则)必须‘如事鬼神’,这样‘威仪’才有‘威’。这就要敬鬼神,培养老百姓的敬畏心。”〔20〕故殷之政尚敬,以敬救野。这与“乘殷之辂”相合,因为车马贴近大地,大地相较于天,有温顺、庄敬的特性。但“殷之敝,小人以鬼”,张汝伦分析说:“过于依靠敬鬼神来维持社会的秩序,最终会变成人除了鬼什么都不怕,人文情感荡然无存,这才会像孔子说的那样,殷民的毛病在‘荡而不静,胜而无耻’。老百姓对统治者,人民对政府‘尊而不亲’。”〔21〕笔者以为,这里的人文感情荡然无存,还不止是对统治者、对政府不亲,更重要的是对家庭、乃至对一切人间事务的疏远;更有甚者,心交给鬼神,身留在人间,留在人间的身不以人间羞耻为耻。出现这种情况后,中国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以文救鬼。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而是特指周文礼乐制度,特指“服周之冕”,是“敬鬼神而远之”之后的礼乐教化。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举世无双。要理解这点,关键在于理解周文礼乐的三个特点:其一, “敬鬼神而远之”不等于“不敬鬼神”,更不等于“不要鬼神”。《中庸》有云:“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远鬼神是为了安心于人间生活 (这点对比基督教尤为清楚),但既然“鬼神为德之盛”,我们还是要敬之。不但要敬畏鬼神,而且要敬畏天命 (这点对比现代科学世界观尤为清楚)。其二,周文礼乐乃圣人据道而作。上述论政治本义时已经涉及,此处不作详细论证,只再举一例说明:

《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周易·系辞 (下)》)就是。古时衣裳较今日宽大,所以称“垂衣裳”。孔颖达这样解释:“‘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周易正义》)船山说这种衣裳“炎非以适,寒非以温,为之也劳,服之也苦赘”。(《周易外传》卷六)莫非古人智慧不及,无法发明合体舒适的服装?原来汉服不便正是圣人智慧,为教化百姓,叫人知道人世的不易。汉文明造物的立意就是即生活即修行,原本不求方便。胡服简便,而胡之为胡,正因教化的智慧不在服中。现在衣裳西化,不但一味求便捷,意思全无,更等而下之求撩拨,如旗袍,这都是当代胡服,如同西点,多糖重脂,一味求餍足。此时人只有现象身份,只在有限层,失落了超越维度,民风之不振,岂无故哉?船山看法和我们并无不同,我们正面立论,他反面着眼: “盖衣裳之尽制,……但便于驰驱辗转,则民气怠于简束而健德泯,生其鸷戾而顺理亡。”(《周易内传》卷六上)〔22〕

由第二个特点引出第三个特点,即礼乐文化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举例:吃饭的规定,《白虎通》:“王者平居中央,制御四方。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晡食,少阴之始也。暮食,太阴之始也。诸侯三饭,卿大夫再饭,尊卑之差也”。〔23〕连夫妻生活也有礼数规定。《白虎通》:“男子六十闭房何?所以辅衰也,故重性命也。……至七十大衰,食非肉不饱,寝非人不暖,故七十复开房也。”〔24〕这一切在无礼的现代看来当然太累,但首先,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天下众民尽得中道,其次,“礼不下庶人”,像吃饭问题,“庶人职在耕桑,饥则食,饱即作,故无数”〔25〕——庶人可以随便放开肚皮吃,相反,庶人以上就要严格按照礼来约束自己。这跟清宫剧给我们的印象相反,在古代,当官的操劳、当官所受的约束不是现代人可以想象的,绝非清宫剧里那些任意妄为的皇帝形象。对皇帝的制约,不但是有“法律制度”,而且有渗透到生活细节的“礼乐制度”。《诗经·关雎》,按三家诗的解释,是因这件事而作的:有一天,康王起晚了。原本后妃在鸡鸣时分就该离开君所,身上佩戴的明璜随步成声,宫人听到响声后,随即在应门击柝,表示君王即将上朝。现在,珩璜无声,应门不击柝,大臣 (毕公)睹此情此景,觉得周道将衰,天下将乱,于是作诗讽上。对君王的约束由此可见一斑。不过,我们又要谨防另一种误解:不能把这种约束理解为灭绝人性。读读《关雎》就知道了,《关雎》作为《诗经》之首,本身就是在讲男女思慕之事,《关雎》或者说中国文化不是要禁欲,而是雅正,是升华 (愿天下无旷夫怨女,是中国自古以来的理想,而如果婚姻失时,像今天这样有太多剩男剩女,就可以杀礼,允许相奔)。

周文礼乐一方面具体而微,一方面又气势磅礴。联邦党人之前的西方思想家,几乎没有认真设想过一个道德大国的制度架构,但中国很早就有《周官》、《王制》这样的制度设想,不但把四方联结起来,而且有教化万国的抱负。美国的法理基础是从下往上的权利让渡,《王制》是从上往下的建邦教化,孰高孰低,自有分晓。总之,周文礼乐是人类文化的顶峰,是人性得以充分展开的时代,无怪乎夫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26〕

三、大野大鬼之间的摇摆:西方古今的政教困境

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27〕人类文明不出忠、敬、文三教。不仅可以用三教来看待中国的朝代更替,而且可以用三教来看待西方政治。西方政教分为两大源头,希腊与希伯来。希腊与希伯来的源头典籍分别是荷马史诗与旧约。从这两部典籍来看,希腊与希伯来都是从一开始就忠敬并施 (中国是三教并施),即强调爱国爱族的战斗精神、敬畏鬼神的顺从精神;不过侧重有所不同而已,希伯来更强调敬,希腊更强调忠。忠敬并施是为了救野,因为忠之失在于野,强调爱国战斗精神,会容易导致一些小人不守规矩,犯上作乱,其典型代表就是荷马史诗中的阿基琉斯。大家别被他的英雄称号搞糊涂了,其实荷马史诗的一大写作目的,便是要让这号人吃苦头。吃什么苦头?吃神罚的苦头。但西方在忠敬并施之前,并没有一个充分的知天治气的阶段,换言之,西方在源头处对天地人的认识并不深刻,这一点看看他们糟糕的历法就知道了。①在恺撒历法改革之前,罗马历法经常受政治因素影响,高级官吏为政治目的操纵置闰,把历法搞得十分混乱。西塞罗就曾经写信给朋友阿提库斯,要求他在公元前51年作反闰月斗争,以便西塞罗自己在西里西亚的任期可以不延长,这样西塞罗可以迅速返回罗马。公元前50年,春分日应为3月22日,但罗马历落在了5月15日,差了55天。到公元前46年已经差到90天,这一年过了十五个月,445天,被称为“混乱年”。恺撒的历法改革虽然将太阳历基本调准,但这以彻底放弃阴历为代价。至于希腊的历法,以奥林匹亚赛会为标准的纪年法就更加模糊。参李雅书:《古罗马的历法和年代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古罗马的历法和年代学 (续)》,《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最引人深思的不是历法混乱本身,而是像西塞罗这样的哲人对待历法的态度。本来就先天不足,再加上后来的忠敬并施,结果是,敬-鬼神这一维度把天地自然给遮蔽了 (希伯来完全遮蔽,希腊传统则以秘传的方式来认识天地自然)。由此带出三个后果:其一,西方的道德必须紧贴鬼神,远鬼神即无道德;其二,反智传统-压制技术使得西方的器物文明一直不发达 (中国不是压制而是驾驭技术);其三,西方后来一直在试图寻找那个本元性的天地自然,希腊传统对此的渴求尤为剧烈。一旦希腊哲人发展出一套自然哲学之后 (由于认识水平不高,不识阴阳五行,这套自然哲学其实根本称不上自然),希腊世界的政治道德就败坏,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的,他们的道德必须紧贴鬼神,而那种“非自然的自然哲学”(典型代表就是原子论)恰好要去除鬼神;随着自然哲学而来的技术发明、帝国扩张带来的财富也让希腊人无所适从,富而无礼、“不能长处富”。这大概可以看作是忠教对敬教的两种反动:自然哲学的本元性探索、武力扩张带来的财富,都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民对鬼神的敬畏服从。希腊城邦政治道德败坏,很快被更质朴的罗马人给吞并了。罗马人继承希腊,也是奉行忠敬并施的传统。当罗马人统一地中海后,忠对敬的两种反动也随之出现,而且更为剧烈:尤其是军事扩张带来的巨大财富,让罗马人的道德堕落不堪。这种“大野”刺激出“大敬”,必须以更严厉的敬来救野。希腊罗马已经没有这样的资源。希伯来传统于是粉墨登场。前面说过,希伯来传统也是忠敬并施,但敬的成分要远高于希腊传统,尤其是发展到基督教阶段,忠几乎不见了,变成了纯敬的状态。罗马靠军事征服了希伯来,但希伯来却靠教化征服了 (或者说挽救了)罗马。这跟我们一般的印象不同:按史学界一般的看法,是基督教使罗马帝国败坏了,其实不尽然。罗马人根本不会治理那么大一片疆土,即便没有基督教,罗马帝国也很快会崩盘。基督教的普适性其实给了罗马帝国一个从教化上匡合地中海的机会,可是这样一种教化远没有发展成熟,因为基督教的敬教有先天缺陷。这种敬教正是张汝伦所说的,“除了鬼神什么都不怕,人文情感荡然无存”。基督教众眼睛盯着天堂,人间生活遭到了贬低,罗马帝国的“大野”确实得到了很好的救治,但同时,忠教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这种状态大致对应于殷商末年,假如罗马人能发展出“敬鬼神而远之”的文教来救鬼,那么,罗马帝国可能就会长治久安了。可是,罗马的知识分子没有完成这个任务,这个任务也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因为“敬鬼神而远之”的文教,必须以对天地人的深刻洞察为前提,必须以自然学的充分发展为前提,而他们的政教源头并没有充分发展的自然学。①注意《史记·周本纪》看似不经意地提到的两件事:文王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武王问箕子以天道。罗马的知识分子只能把眼光投向野蛮的日耳曼人,企图在野蛮人那里重新发现忠教资源。但忠教反动一下希腊诸神还可以,要想反动基督化的一神,简直是力不从心,因为敬天然就是克忠的。罗马帝国的忠教没能起死回生,被北方尚忠的蛮族灭掉了。

北方尚忠的蛮族很快也给基督教征服了,再次证明敬天然是克忠的。由此进入“漫长的、黑暗的”中世纪。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发展出大公教会,普通信众需要通过教会这个中介来与God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敬鬼神而远之”的作用。②施米特是现代最坚定的大公教会分子,他对“代表”的强调其实是要竭力保存西方那本来就不多的文教,参施米特:《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及其附录,《教会的可见性:经院学思考》,载于《政治的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我们可以看到,教会的制度、宫廷的礼仪,在这一时期其实是颇讲究的,这表明中世纪基督教的教化方式,已经不是单用敬,而是敬文叠用,不过这种文的程度并不高,而且还是与God紧贴在一起,因此我们还是认为中世纪的基督教以敬为主。

随后,教会日益腐化,这种腐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文敝,基督教文教水平不高,文敝倒很快出现。文敝必须以忠救之。由此出现两股运动: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是忠教的复兴,所谓对人的重新发现,实际上是要摆脱敬教,寻找对天地人的本元性理解。宗教改革则是敬教对基督教有限文教的反动,试图打破教会的繁文礼俗,直接与God沟通。这两股运动的结果是诞生出现代民族国家 (如今的英、德、意、美等)。③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教分离原则,其实是忠教与敬教、有限的文教相分离,起因是基督教之“鬼”遗留下来的教权与王权之争以及大公教会本身的腐败。由于西方语境中的“教”仅限于鬼神之教,因此才表现出好像政治能跟“教”相分离的样子。实际上,政教分离是一个伪问题,不用敬教,也得用忠教,人类政治生活不可能没有“教”。同时,儒学界一直以来纠结的“儒家是不是宗教”的问题,也是一个伪问题,儒家不但是教,而且是三教,岂能以西方区区一敬教来概括之。最后,“公民宗教”之类的提法,与其受困于西方的宗教概念从而作一大堆“宗教性”论证,不如直接返回自家的政教传统,用尚忠、尚文论述之,简单明了。中世纪基督教世界那可怜的一丁点文教很快就被打扫干净,西方重新走回了忠敬并施的老路。这一次,忠占的比重极大,敬遭到了以现代物理学、自然权利学说为代表的极大的打压。④与荷马史诗、《旧约》一样,现代物理学与自然权利学说依然不是真正的“知天治气”,两者均建立在假说的基础上。现代物理学与自然权利学说的奠基者明明知道自己的基础有问题,但依然敢于在上面建立一座无比庞大的大厦,只要他们认为这符合他们所理解的善。参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论述霍布斯的章节。引人深思的是,这种大胆的态度似乎与荷马、《旧约》作者、柏拉图有隐秘的思想关联。而“忠-国族竞争-帝国扩张”带来的财富再一次让西方无所适从,再一次让西方人“富而无礼”、“不能长处富”,西方人陷入前所未有的大野。中世纪敬教对人的自然欲望的禁制、对“求知-技术-器物文明”的打压,让西方人郁结了巨大的能量。这股能量一旦爆发,就是性解放、征服自然、崇拜科技、娱乐至死等一系列现代病。

西方依然没有办法解决这种“大野”。他们的办法只能是纯化忠教,像罗马帝国知识分子那样寻找忠教的源头,把眼光投向了“纯洁”的野蛮人——其代表人物当属卢梭,由此延续了西方一直以来的“文明-野蛮”冲突循环,其顶峰便是强调种族纯化的纳粹 (康德伦理学是迄今为止西方现代最后一次敬教复兴:“善良意志-绝对命令-God”,旨在解决卢梭带来的“大野”问题,但这种程度的敬教不足以救治现代“大野”。尤其因为,康德对天地人的认识深度不够,不能守住中道,忽视了人的感性需求,即忽视了“小人乐其欲”的层面,这种压制式而非疏导式的伦理学会遭到“感性-欲求”的强烈反弹)。纳粹是一次对“文明-财富”的野蛮的、摧枯拉朽的扫荡,正如当年纯粹尚忠的日耳曼人对罗马帝国的扫荡。这种扫荡当然是灾难性的。如果没有中国思想的帮助,西方很可能会在不确定的将来,重新掀起一场加强版的“尚敬”运动,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建立起新的“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相信”的宗教。这样一种宗教也许同样是灾难性的。

四、小结

能跳出西方这种“大野-大鬼”互相摇摆的怪圈的,惟有中国人,惟有在忠、敬之后发展出成熟的文教。因此,摆在这一代中国人面前的任务是:一、帮助西方人 (包括已经严重西化的中国人)还原对天地自然的本元性理解(并以道来发展、驾驭技术);二、敬鬼神而远之;三、从各个方面“文化”西方人的生活:烹调、衣着、家居、出行、医疗、丧葬……任重而道远。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C〕.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323.

〔2〕〔美〕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M〕.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5,86.

〔3〕〔4〕〔5〕〔美〕库特勒.最高法院与宪法〔M〕.朱曾汶等译.商务印书馆,2006.260,262,506.

〔6〕〔7〕〔8〕〔9〕〔10〕〔11〕〔美〕鲍威.沃伦法院与美国政治〔M〕.欧树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344,57,317,327,328,329.

〔12〕〔26〕〔27〕朱熹.四书集注〔M〕.中华书局,1983.163-164,65,59.

〔13〕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1959.393-394.

〔14〕〔23〕〔24〕〔25〕陈立.白虎通疏证〔M〕.中华书局,1994.370-371,118,492-493,119.

〔15〕黄帝内经〔M〕.姚春鹏译注.中华书局,2010.33.

〔16〕黎翔凤.管子校注〔M〕.中华书局,2004.831-832.

〔17〕〔18〕孔安国,孔颖达.尚书正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459,459-460.

〔19〕〔20〕〔21〕张汝伦.克己复礼是地球文明惟一可能的出路〔N〕.东方早报,201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