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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省县级剧团转企改制的解读和思考

2014-08-15于小军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院团剧种剧团

于小军

(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山西太原030001)

2009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改革势在必行。山西是戏曲大省,有数量众多的县级戏曲剧团,而且他们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这场改革大局中,县级剧团无法回避。

一、县级剧团的基本概况

2010年,根据各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供的县级剧团基本情况统计,我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县级剧团有105个,数量占到我省国有艺术院团总数的近百分之七十,其中吕梁市15个,长治市15个,忻州市14个,临汾市11个,运城市11个,晋中市9个,晋城市8个,大同市7个,太原市6个,朔州市6个,阳泉市3个。县级剧团直接服务广大基层观众,担当政府的喉舌,丰富着群众的文化生活,普及传承着优秀的地方戏曲文化。他们肩上担当着很重的责任,却多数生存得非常艰难,有些县级剧团已经名存实亡,有些小剧种县级剧团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已转向了歌舞和梆子戏。这105个县级剧团中一部分能够常年活跃在广大农村地区,剩下的一部分剧团演出情况不好,时断时续地有些演出,有的剧团甚至已经停演。大同市的7个县级剧团中有2个已经处于瘫痪状态,1个承包给个人。朔州市的6个县级剧团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时,都曾因个人承包或政府财政拨款太少,而一度陷于瘫痪,可喜的是,随着近年来各地经济的发展,当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使得这些县级剧团得以重建,并能服务于政府,服务于当地老百姓。忻州市所辖14个区(市)县过去都有县剧团,但现在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目前活跃着的剧团,除了市直院团,就是民营剧团。吕梁市的15个县级剧团中多数已不能正常演出,或名存实亡,譬如,曾经编演过《唐太宗嫁女》等优秀剧目的汾阳市鼓锋晋剧团,曾培育出宋转转、文井等优秀演员、编剧的交城县晋剧团,均成立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但这两个历史悠久的老牌剧团,却因近年来实行的剧团资产重组、内部改革、承包制及个人经营等一系列变故,致使剧团管理机制不畅,剧团人员全部待岗,工资停发,近年已基本不再演出。目前只有孝义碗碗腔剧团、孝义市木偶剧院、兴县晋剧团、柳林文工团、临县道情剧团还能坚持演出,并有不俗的业绩。太原市曾有6个县级剧团,现已全部成为由个人经营的民营性质演出团体。临汾市县级剧团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原来临汾所辖的17个区县基本都建有剧团,但近年来出现严重萎缩,有的停演,有的承包给个人,有的有牌无实。阳泉市的3个县级剧团经历了种种波折后,如今还能正常演出。晋中市的9个县级剧团中,祁县晋剧团已停止运作,其余8个剧团都还在坚持演出。长治市的县级剧团最多,2007年,长治市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对所属贫困县送戏下乡,每演出一场补助4000元,这项政策的制定,使年复一年疲于奔命的县级剧团得到极大的支持。但是,有些演出小剧种的剧团,为了谋求生路,纷纷转向梆子戏,这对小剧种的发展相对不利。晋城市的8个县级剧团每年可以得到数额不等的政府“文化低保”和“以奖代补”的场次补贴,各剧团还能正常运作。情况比较好的还有运城市,因这里有较其他地区更为浓厚的戏曲文化氛围,观众基础好,再加上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县级剧团都能坚持正常演出。县级剧团的演出阵地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这是县级剧团生存的土壤,广大农民观众是县级剧团服务的对象。

所有县级剧团都是集体性质,有的剧团属于完全自收自支,没有财政补助,靠演出收入维持剧团的生存;有的剧团属于差额补贴,差额百分比由50%至80%不等;还有的剧团是县政府定额或不定额地给予一部分财政补助,剧团再靠营业演出收入一部分,通过这两部分的经费来源保证剧团的正常运作。属于完全自收自支的剧团数量不是很多,大部分剧团都有或多或少的财政补助。在全省的105个县级剧团中,有从业人员5000多人,高级职称总人数33人,中级职称总人数410人,高级职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0.6%,中级职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从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中,高级职称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没有太大变化。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县级剧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有待逐步提高。

二、县级剧团是戏曲演出市场的中坚力量

大多数县级剧团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剧团成立于改革开放后的七八十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到现在的60年来,中国戏曲最基层的演出团体县级剧团是戏曲演出市场的主力军。他们是最基层的文艺团体,演出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它的舞台就是乡野山村的露天草台,观众就是山西及周边省市乡村的广大农村观众,直接服务于最广大基层观众,它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村乡镇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了大众的文化需求,起到了宣传党的政策、教育群众、娱乐群众的作用。它不仅担当政府的喉舌,也是优秀地方戏曲文化的普及传承者,承担着山西地方戏曲艺术的繁荣发展重任,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山西是农业大省,有2400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这2400万人对戏曲的欣赏需要大部分是由县级剧团来承担的。山西省艺术表演团体(包括省、市、县级剧团)的年演出场次在三万场左右,其中县级剧团的演出场次是两万多场,占总演出场次的百分之八十。县级剧团在繁荣戏曲文化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县级剧团是戏曲演出市场的中坚力量,县级剧团发展的好坏标志着基层戏曲文化市场的繁荣程度。对于这一级剧团,不能仅以经济效益衡量它存在的价值。

县级剧团肩上担负着很重的文化传承重任,它的作用绝不可低估,但它却是生存最困难的一个群体。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始,阻碍影响剧团发展的很多问题都逐渐显现出来,并且20多年来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譬如,社会发展中其他艺术形式和现代生活的挤压,使得县级剧团的生存空间逐渐缩小;经费严重匮乏带来的一系列难题;因福利待遇差、演出环境艰苦等因素引起专业人员另谋出路,人才流失严重;戏曲的弱势造成很多艺术学校招不到学戏曲的学生,戏曲人才青黄不接;还有剧目陈旧、演出市场混乱等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剧团。

三、对县级剧团改制的思考

面对这次大规模的改革,两部委“意见”要求在2010年前选择一至两个试点县,推动县级院团转企改制,探索政府采购公益性演艺服务的方式,开发农村演艺市场。国家对县级院团的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在这种形势下,县级剧团的发展应该何去何从?

面对上述提到的县级剧团的生存状况和当前的改革趋势,县级剧团怎样求得好的发展,这不是单方面的力量可以解决的,需要有政府的帮助,政策的扶持与指导,也需要自身的调整与变革。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要给县级剧团一个准确的定位,这是基层演出院团普遍关注的问题。戏曲作为一个地方土生土长的表演艺术形式,其形成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的演绎历史,具有当地文化最深层的内涵,也是因老百姓喜闻乐见得以传承下来的娱乐形式,同时,各地县级剧团又都担负着当地政府文化宣传的重任,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也就是公益性大于经营性。另外,我国这次文化体制改革的主旨,应当是为了改善剧团的生存环境,解决剧团出人出戏、艺术提高、队伍稳定、老有所养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各剧种、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具体的措施。对四大梆子这种流行区域相对较广、具有较强的艺术生命力和市场活力的剧种,应该制订一套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其转企改制,为剧团转企改制铺平道路;对那些流传于较小区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但处境濒危的小剧种剧团,如何对它们实施有效的扶持和帮助,制订合乎艺术发展规律的政策,需要深入了解,审慎研究,为其制订相应的政策,使其在保护和扶持中求得发展。单纯的推向市场不是唯一合适的方法。目前对各剧种剧团的这种笼而统之的政策,并不能够有效合理地使剧团剧种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统一的改革方案并不适合所有的县级剧团,因为各地的政治文化氛围不同,经济发展实力不同,剧种剧团的自身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县级剧团的改革要审慎对待,寻找一条既有政府扶持帮助,又使剧团不依赖政府,能在市场中拼搏的方法。如果完全推向市场,势必会使许多弱势剧种无法生存。一些地方政府将失去宣传的窗口,祖先创造的这份民族文化遗产也将会消失殆尽。

其次,县级剧团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充分理解《意见》中“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的政策精神,争做改革先行者。也许是由于自身一直处于弱势的原因,也许是担心重蹈以往文化体制改革所造成的剧团瘫痪的覆辙,县级剧团普遍存在害怕和担忧改制的心理,甚至存在抵触情绪。而且我省许多县市尚处于经济欠发达阶段,艺术商品化程度不高,加上所有县级演出团体常年奔波于山庄窝铺,对外面的信息和市场变化了解甚少,市场意识不强。这些都对剧团转制后的发展存在一定障碍。思想转变是一个困难问题,只有转变思想才能完成转型。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提出,在资源配置上,各地要充分考虑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大多底子薄、包袱重、体量小的现状,采取新建、改造、委托经营、租赁等多种形式,为转制院团配备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支持转制院团与新闻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在资金筹集渠道上,意见要求确保院团转制后原有正常事业经费继续拨付,并通过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予以支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采取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大对转企改制院团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精品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为转企改制院团搭建投融资平台,完善演艺产业投融资体系。完善鼓励企业、个人捐赠文艺演出院团的税收减免政策,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资助文艺演出院团的积极性。可以看出,国家对先转企改制的院团在硬件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方面是给予很大支持的,早改革、早受益,早改革、早发展的政策意图非常明显。有条件的县级院团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正确理解政策,解放思想,争做院团改革的先行者,取得政府在资源配置和资金上的帮助与支持。同时各地政府也应该借鉴学习高平市政府的做法,加大扶持力度,为本县院团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广开思路,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人员负担沉重,一直是阻碍县级剧团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改到深处是产权,改到难处是人员。”一些剧团的在册人员很多,但真正可以承担演出任务的演员却很少,剧团需要养很多人,这给剧团背上沉重的包袱。在这方面,剧团应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多种渠道,灵活多样的人员安置办法,妥善解决转制院团人员安置问题。鉴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我们应该研究制定符合演艺职业特点的转岗政策。对有特殊贡献的演职员工,可探索实行期股期权等激励机制和办法,支持转企改制院团股份制改造时按照规范的办法吸收职工参股购股。对于转制院团中年龄偏大、确有困难的演艺人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可安排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单位,充实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努力实现富裕人员合理分流,减轻剧团背负的包袱。

第四,创建良好的艺术市场秩序,为戏曲发展提供保障。各地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引导与规范,对演出市场实行宏观调控,保证县级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有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现在各地都有很多民间职业剧团,有些是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也有一些是属于无照经营的。有些剧团在演出市场中采取一些不法行为,扰乱了演出市场,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与规范,表彰那些合法守规的民间职业剧团,淘汰驱逐那些不守规则的团体。再者,艺术演出也是一种商品,也需要在市场中寻求供求关系的平衡。管理部门应根据演出市场的情况,采取有效的考核淘汰制度,完善演出市场的规范性,使国营剧团和民间剧团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本地的戏曲艺术得到健康的发展。

第五,剧团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自身活力。首先应建立新型的剧团管理机制,用人体制和分配方式都要改变,真正体现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分配制度,有用的人能进来,富余的人能出去,保证合理的人才流动,留住人才的同时要用好人才。此外剧团要广开思路,多方增加资金融资渠道,在政府政策支持的前提下,要不断增强自我运营、自我生存、自我发展壮大的能力,逐步提升实力和活力,尝试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剧团,加大市场化运作的步伐。其次,剧团要加强自身的艺术建设,强化演职人员的敬业精神,提高演职人员的艺术水平和演出质量。加强剧目建设,创造一切条件创作排演新剧目,或移植其他地方剧目,多排新戏演新戏,加快剧目更新速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临猗县眉户剧团,它是全国戏曲剧团的一面旗帜,红红火火几十年的原因何在?主要是因为剧团能不断地出新戏演好戏。它成立50多年来坚持编演现代戏,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地出新剧目好剧目,围绕现实生活,写身边的人,唱身边的事,把最好的精神食粮送给农村广大观众。同样是县级剧团,它的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县级剧团借鉴学习。除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剧目建设,培养后继人才同样重要,剧团所承担的剧种要得以延续必须有接班人,人才是关键。人才资源的萎缩不足会严重影响剧种的延续发展,不容忽视。

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家对文化艺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发展文化艺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越来越强,这为文化艺术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县级剧团作为继承、弘扬山西地方剧种的重要力量,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得到政府的保护与扶持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的剧团不能等待政策体制等外部环境的完全改善以后,才重塑自身。等待和观望不是良策,保持自身的主体性,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才能持久延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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