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的决定
2014-08-15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3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提出了“一高一低一大一好”的资源管理利用新要求,大力提倡“要想多用地,先要用好地”的新理念,坚持不懈地推进建立资源利用效率与资源数量分配相挂钩的新机制,深化了对国土资源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创造了许多好模式,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顺利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年初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省厅按照“四保一基”5个工作单元,对各单位完成2013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通过考核组、厅有关处(室)、厅领导等多层次、全方位考评,认为各单位面对发展任务重、资源供应紧、违法违规用地用矿形势严峻等诸多困难,积极主动作为,勇于破解难题,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保障科学发展再创佳绩,坚守耕地“红线”毫不动摇,维护群众权益措施有力,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升,试验探索步伐持续加快。
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等9个省辖市局和永城市地质矿产局等6个省直管县(市)局“2013年度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新的一年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的深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2014年1月21日
2013年度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一、省辖市国土资源局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二、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兰考县国土资源局 滑县国土资源局 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永城市地质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