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古典戏剧大团圆结局的阅读教学
2014-08-15高秀菊
高秀菊
在古代戏剧教学中,我们经常会碰到看似悲剧却有着大团圆结局的现象。那么,这类作品是悲剧还是喜剧呢?笔者认为,这类作品仍旧属于悲剧。这种现象是我国汉民族社会、历史条件独特性的反映,在教学中要让学生明白这一点。
中国悲剧理论到了晚清时期才在部分文论中出现。从悲剧理论引入中国以来,很多学者都开始对中国古典悲剧的大团圆结局进行研究,但是很多对它持怀疑态度,从而得出中国没有悲剧的说法。笔者认为,无论从悲剧的结构、悲剧意识还是悲剧人物的美育性来看,中国古典悲剧都无愧于世界悲剧的行列。
完整的悲剧结构是悲剧之所以为悲剧的一个基本因素,只有具体的表现悲剧冲突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完整过程,才能充分达到悲剧艺术的美学效果。我国古典悲剧作家也完整的构造了一个完整统一的悲剧结构。悲剧人物因外界势力的强大含冤而死,这反映了个人与昏暗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类戏剧在悲剧主人公遭到毁灭之后往往安排一个沉冤得雪的结局。这样的结局不仅不会影响悲剧结构的完整,反而会带给人痛苦的沉思。还有一部分常以象征性团圆结尾,悲剧人物的愿望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只能在虚幻中得到补偿。在这样的情节安排中,悲剧主人公美好的愿望被无情地摧残,悲剧人物香消玉陨,实际就把悲剧冲突推到了高潮,实现了悲剧情节的完整,更增添了悲剧的色彩,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悲剧人物梁山伯与祝英台以死殉情,双双化为蝴蝶。虽然死后化蝶可以比翼双飞了,但是二人以死为代价,死后再比翼双飞也难遣生前的遗憾,反而更让人觉得难过。
作为一部悲剧,必须要有深刻的悲剧意识。当作家意识到自身个体的短促性,渺小性,悲剧性的时候产生的一种个体的孤独感,价值的空无感,生命的无奈感,通过作品对这种悲剧性进行文化把握,就构成了作品中的悲剧意识。悲剧性是戏剧的核心,它使悲剧具有最激动人心的、最具持久性、含有最深的文化意义的力量。中国古典悲剧作家们用戏剧表达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借戏剧表达自身的苦闷,从而显示出鲜明的悲剧意识。他们把悲剧的现实生活上升为悲剧性的艺术真实,因而他们的作品中融入了一种积极的忧患意识与对黑暗现实的战斗性。
悲剧作品能够引发观众的共鸣,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这就是悲剧的美育作用。我国带有大团圆结局的古典悲剧同样具有这个美育作用。我国古典悲剧作品中,虽然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但是主人公往往都有一个悲惨的遭遇,他们的悲剧性格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观众接受作品之后与之产生共鸣。岳飞精忠报国却遭受到秦桧的陷害;窦娥一案官府昏庸最终窦娥受刑。悲剧人物遭受到的这些摧残使人们对黑暗的社会产生怀疑,悲剧人物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永远激励着后代。还有一类作品中,悲剧人物虽然自身性格上有一定的弱点,但是从某一个角度上来看,其要求也是合理的,但是他合理的要求因为自己的过失没有得到实现,这个悲惨遭遇也会给广大观众带来启迪。这类作品比较典型的是洪昇的《长生殿》。一方面观众为唐明皇和杨贵妃爱情的不幸感到惋惜,另一方面,也认识到统治阶级过度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必将导致国家和人民陷入灾难。这就使观众的精神得到了净化,作品起到了美育的作用。
所以说,大团圆结局是具有中国独特风格的悲剧结尾。由于中国古典悲剧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地把西方悲剧理论运用于研究中国古典悲剧。那么大团圆结局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任何一种文学现象的形成都有它独特的原因,受我国古代社会、历史条件等的影响,我国古典悲剧大团圆结局的形成也有很多复杂的因素。
首先它受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影响。“和”是中国古典美学极为重要的思想范畴,“非和弗美”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中和”这条美学原则反映到中国古典悲剧上,就是悲剧之后的象征性团圆。这样,作品既充满了悲怆的情调又交织着苦涩的寄托,观众也不至因为过于悲伤的气氛而过于难过或紧张,从而达到了“哀而不伤”的艺术效果。
探讨悲剧结局大团圆的成因问题,还可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入手。早在上古时代,我国先民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奋斗中就形成了自己充满浪漫灵动富于幻想乐天的民族精神。中国古典悲剧象征性团圆结局也是这种乐观精神的形象体现,是一种精神不死的艺术象征。在长期的生活中,我国人民还造就了一种典型的民族性格——爱憎分明,善恶有报。反映在古代戏曲中,就是对黑暗势力的惩罚,对悲剧主人公的同情,现实中实现不了的,就来一个假定。
所以说在教学过程中,看一部戏剧作品是否是悲剧,不能只看戏剧的外在形式。分析我国古典悲剧的大团圆结局,一定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这是在阅读教学中特别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