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费参保”与“全民免费医疗”都不可持续
2014-08-15沈华亮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4期
文/沈华亮
沈华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与生育保险处处长
“全民免费参保”是指参加医保时个人不用缴纳医保费,全部由政府或用人单位承担,但看病就医时可能要求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全民免费医疗”是指参保时个人不用缴纳医保费,就医时个人也不用支付医疗费用。“全民免费参保”与“全民免费医疗”的共同点是筹资渠道单一,等于回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老路上去了,必将使医保基金不堪重负,导致制度难以维继。
医保应当两次付费,即参保人在参保时和看病时个人都要支付一定比例或金额的费用。参保时,个人第一次付费,是为了增强个人健康投资意识,增加医保筹资渠道,减轻国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看病时个人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这是第二次付费,目的是增强个人费用意识,减少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开支,节约卫生资源,提高医保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
目前全国各地职工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比例大多数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参保缴费一般为几十元或稍多一些。居民参保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达到每人每年320元,2015年将达到360元,居民个人参保缴费也有必要相应提高一些。否则,随着居民医保报销水平的提高,加上居民医疗需求的集中释放,居民医保基金的赤字风险也会随之加大。
看病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要适宜。比例太低,对提高个人费用意识作用不大,浪费现象难于遏制;比例太高,将会抑制参保人正常的医疗需求,对参保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这也不是医保的目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在20%—30%属于“合理区间”,这样既不会抑制正常的医疗需求,又可以把浪费控制在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