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对政治腐败的影响
2014-08-15王爱娜
王爱娜
【摘 要】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反腐败的各项措施仍需改进,而合署办公新思想的提出,恰恰对于反腐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法,提供了一条崭新的应对思路。
【关键词】反腐败;合署办公;反映思路
1 现状与背景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严肃查处了大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但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未达到民众满意的程度,廉政建设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反腐败工作还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反腐败斗争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比如,在一些领域的一些地方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账外账现象严重等。
审计监督是预防和发现腐败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从体制上讲,审计署履行的是政府监督职能,然而审计署又是政府序列局,政府内部自己监督自己。这就使得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容易被掩盖。很容易发生“内部处理”的情况,甚至不了了之。导致问题发现及时,处理却不及时。甚至有可能无果而终。然而,将审计署划归人大管,就会增强审计署的独立性,使之更全面深刻地发挥作用。中纪委在反腐的斗争中,卖力公正,但让公众质疑的是中纪委反腐败不公开不透明,实行秘密调查,等到全案查清后,再送交上级,最后才让检察机关例行公事给予审判,这种暗箱操作的反腐方式,常常被冠以“权力斗争”的帽子。而审计署的工作则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尤其是将审计结果曝光,让之后司法机关的介入、调查和审判全部在阳光的照耀下,不但民众看得清清楚楚,也给其他官员、机构一个清楚无误的警讯,反腐效果很好。由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建议,将审计署从国务院划给大人直管,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联手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
2 合署办公的现实可能性
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存在现实的可能性。中纪委为中共中央的检查监督机关,具有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坚决反对“四风”等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典型问题。最近中纪委网站的“曝光台”更是体现了其对于反腐斗争中“一石多鸟“的作用,不仅使反腐败惩防并重,利用反面典型教育防止更多的党员干部误入歧途,而且让心存贪念的官员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起到震慑作用。审计署是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其职能包括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等,其中监督检查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二者的主要目标都是打击腐败,保护国家财产,捍卫人民利益。在以往的反腐案件查处过程中,审计部门一直与中纪委保持着密切沟通,并建立了案件移送和查办的协调机制。审计部门会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两部门也会共同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且,之前存在中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先例,其办公效率要比原来高得多。可见,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存在现实的可能性。
3 合署办公对反腐产生的有利影响
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后对于整治贪污腐败有重大的有利影响,可以切实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第一,审计署划归给人大直管,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审计制度的局限性,增强了审计署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审计署归国务院管,经常会形成一句话了之,内部解决的情况,但合署办公后就可以有效地避免自己人审计自己人,使独立性更加鲜明,只有具有了独立性才能真正地审计出名堂。
第二,通过合署办公,加强对老百姓最为熟悉的部门乱用公款乱花钱的审查。比如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部委,问题金额过亿元的前五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原铁道部,科技部,国家海洋局和环保部,审计署与中纪委联手应对,穷追猛打,仔细审查这些部委的负责人,那些吃粮不当差的家伙。
第三,通过合署办公,使之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建立案件移送和查办的协调机制。审计部门定期通报相关情况,两部门共同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可以高效得联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就是说整合在一起,可以缩短信息沟通的距离,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移交,甚至在审计阶段就可以相互配合。
第四,通过合署办公使反腐倡廉呈现出中纪委和审计署“两箭齐发”之势,那么反腐倡廉将更加立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达到一个理想境界,从“源头”开始的一路监管,才能真正做到紧抓不放。如果两者能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那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也能真正一一落到实处。如同国家军委和中央军委“一队人马,两块招牌”一样,中纪委和审计署合署办公可以更好地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落实到行政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德育工作,意义重大。
第五,在合署办公体制下,能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的职能作用,达到优势互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审计的工作水平,同时可以使人力资源得到整合,提高人力效率,而且由于平时无审计工作时可以深入得了解中纪委的工作,为审计工作带来较大的帮助,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六,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提高监督的效率。中国共产党作为永远的唯一的执政党,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特别是级别高的、正职的、要害部门的、权力部门的皆为共产党员,所以党纪监督和审计署的主要对象有很大的重合性,其工作性质也有诸多的共同点和相似点,中纪委和审计署合署办公,可以整合人力物力方面的资源,实施更有力的监督;可以“减少党委同其他国家政权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重叠,避免职能不明确和权利运行中的‘双轨制问题的体现;有助于克服党政监督体制分离所带来的种种重复、交叉、推诿甚至冲突的问题,提高效率。中纪委和审计署合署办公后,领导加强了,力量集中了,解决了中纪委、审计署分设体制时存在的工作重复交叉、力量分散的问题,发挥了党政监督体制的整体效能。尤其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增强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充分体现了合署的优势。
第七,中央纪委、审计署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强化审计职能所采取的重大措施,这样做,有利于更加集中力量,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有利于落实我们党提出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发挥党政监督机关的整体效能,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八,监督手段可以更灵活,尤其是对于经举报或者已掌握初步证据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先利用党内的纪律规定来规避具体的法律规定,现有的手段就是“双规”等,实践中还是发现他们的作用很大的。因此,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党政配合行动,增加行政监察的权威,更有效率的处理腐败案件。而且,合署办公后有很明显的合理性,即便于管理。可以防止部门内部的扯皮,推诿现象的出现,审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4 合署办公可能存在的问题
但同时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审计署是依据宪法设立的,合署办公一事,涉及法律、行政体制改革等多方面的因素,可能会带来较大的成本,而且也要考虑公众以及工作人员对于变动的适应程度。审计署于中纪委合署办公后可能使两机关在执纪执法时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容易受到权利的干扰和关系网的阻挠。比如已经实施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中存在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的监督往往处于“虚监”的境地。
通过审计署与中纪委合署办公,使我国的审计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独立性更加清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发挥协同效应,更充分地发挥各自的职能。同时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就认党的领导人时提出的指示,即打击歪风邪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消除公众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对官员乱用职权非法敛财的愤怒,缩短会议,不搞排场,不作冗长空洞的讲话,摈除繁文缛节,使国家机构更高效,更少腐败。同时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更坚定,无私无畏,秉公审计,为国家看好钱财,让每一分钱都用得合理,用在为民众办实事上,最终使人民受益。
按照宪法的规定,人大监督政府。然而人大却缺乏监督的手段和渠道。把审计署划归全国人大,是从体制上,从法律上对监督的一次重要改革。也是依法监督,让人大监督有实现渠道和平台的重要举措。这样可以使监督体制更捋顺,监督主体更独立,监督法定更确切。审计署划归人大,然后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手,使得党内监督机构与国家监督机关形成监督合力,更大限度地发挥出监督职责职能,加强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审计署方面也增强了审计署的独立性,使审计署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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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