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彪:严重违纪丢党籍
2014-08-15赵志成
支部建设 2014年6期
文/赵志成
诗/德 芙
武建彪:严重违纪丢党籍
文/赵志成
诗/德 芙
前不久,大同市纪委监察局对左云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武建彪贪污受贿案进行了通报。经查,武建彪在2011年到2013年兼任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索贿受贿、贪污公款、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一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2011年11月至12月,左云县云同汽修厂李某、周某多次找武建彪,要求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监督管理的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业务。武建彪在云同汽修厂厂房等不符合开展这项业务要求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二保”业务交给李某、周某经营。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云同汽修厂共收取“二保”费152.3万元。2013年5月14日,武建彪给李某打电话索要30万元。
二是利用职权贪污公款。2011年9月17日至2013年3月3日,武建彪和司机曹某驾驶单位公车,先后6次去首都国际机场接送其女儿女婿,武建彪从运管所报销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过路费、燃油费等7518元,属于贪污性质。
三是违反规定乱收费。按照国家规定,为保证营运车辆安全行驶,营运车辆每年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具体维护保养由具有资质的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承担。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武建彪未按规定将“二保”业务交由维修企业经营,却由县运管所对营运车辆发“二保”合格证,只收取费用,而不进行实际的维护保养,共违规收费401165元。
武建彪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左云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党纪国法抛一边
擅权滥权无底线
鬼迷心窍钱遮眼
断送前程一瞬间
一朝触及高压线
三江之水洗羞难
(责编:郭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