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毛泽东与刘少奇肃奸思想比较研究
2014-08-15马顺岭
马顺岭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 300134)
汉奸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是一个变化着的概念。大致说来,以1840年为界,在此之前汉奸多指汉族的败类,在此之后,汉奸则泛指中华民族的败类。[1]抗日战争时期,汉奸问题极为突出,在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著作中均有对肃奸问题的分析与论述。
一、惩治汉奸的重要性
抗日战争时期,打击汉奸与抗击日本侵略者同样重要。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严厉地镇压汉奸,这个问题现在已到了极严重的程度。汉奸们横行无忌:在战区则援助敌人,在后方则肆行捣乱,并有装出抗日面貌反称爱国人民为汉奸而加以逮捕者。但是要真正镇压汉奸,只有人民起来和政府合作,才有可能。”[2]P376他认为汉奸是中国革命的敌人。“在日本武力侵入中国以后,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和勾结日本公开投降或准备投降的一切汉奸和反动派。”[2]P633“现在的革命对象是什么?一个是日本帝国主义,再一个是汉奸。要革命一定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一定要打倒汉奸。”[2]P562刘少奇也认为打击汉奸十分重要。七七事变后不久,刘少奇电告张闻天转王世英、林枫,其中提出:“我们在宋哲元退走后,应竭尽一切力量动员群众,联合各种武装部队,为最后的保卫平津而奋斗,坚决打击日寇、汉奸。”[4]P185在 《抗日游击战争中的若干历史问题》中,刘少奇鲜明指出:要“给华北人民以斗争的出路,给汉奸以打击,暴露投降者的可耻面貌和民族失败主义者的错误,给某些可能的对日妥协企图以极大的牵制”[5]P81-82。
毛泽东、刘少奇二人均认为为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必须坚决打击汉奸。但在侧重点上又有不同之处。毛泽东主要从中国革命的整体出发,强调汉奸是中国革命的对象,认为应当严肃惩治汉奸,语气强烈。例如,在《必须制裁反动派》一文(此文是毛泽东在延安人民追悼平江惨案死难烈士大会上的演说)中,毛泽东强调:“现在应该杀死什么人?应该杀死汉奸,杀死日本帝国主义者。但是,中国和日本帝国主义者打了两年仗,还没有分胜负。汉奸还是很活跃,杀死的也很少。”[2]P575由此可见,毛泽东对惩治汉奸的态度十分坚毅。刘少奇则偏重于强调肃清汉奸对抗日根据地建设的十分重要。刘少奇在抗日军政大学作《华北地区工作经验》的演讲,在讲到怎样去建立抗日根据地时指出“肃清汉奸、敌探、托派”。在给张爱萍、黄春圃、刘瑞龙的信中强调苏皖地区党与八路军、新四军的总任务,指出“为了顺利地去进行上列任务,首先必须打破苏皖地区一切汉奸、投降派、顽固派、反共派对我们的阻碍”[4]P274。他认为抗日政府的任务之一也是肃清汉奸。“这种政府当前的迫切任务,是领导抗日游击战争并取得胜利。因此,它施政的基本任务应该是:(一)普遍地武装人民,动员人民参战;(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三)改善人民的生活;(四)肃清汉奸,取缔一切阻碍与破坏人民参加抗日战争的行为。”[5]P89由此可见,刘少奇认为肃清汉奸与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密不可分,抗日政府的其中一项主要任务是肃清汉奸。
二、惩治汉奸的原则
抗日战争时期,汉奸的成分与成因十分复杂,除少数死心塌地为汉奸者外,有很多是由于生活窘迫或被胁迫的。因此,在肃奸问题上也应区别对待,应避免肃奸问题的扩大化。
毛泽东对惩治汉奸的两面政策进行了详细论述。他认为, “即使在汉奸亲日派中间也有两面分子,我们也应以革命的两面政策对待之”[2]P764。“即使是伪军、汉奸和亲日派分子,除对绝对坚决不愿悔改者必须采取坚决的打倒政策外,对其余的分子也是这种两面性的政策。”[2]P763-764革命的两面政策是指: “对于反共顽固派是革命的两面政策,即对其尚能抗日的方面是加以联合的政策,对其坚决反共的方面是加以孤立的政策。在抗日方面,顽固派又有两面性,我们对其尚能抗日的方面是加以联合的政策,对其动摇的方面(例如暗中勾结日寇和不积极反汪反汉奸等)是进行斗争和加以孤立的政策。”[2]P784-785在这一方面,刘少奇的相关论述较少。
在防止肃奸问题扩大化的问题上,二人的论述较为一致。他们均认为惩治汉奸应当慎重,不可牵连无辜他人,要争取中间势力。毛泽东指出: “关于锄奸政策。应该坚决地镇压那些坚决的汉奸分子和坚决的反共分子,非此不足以保卫抗日的革命势力。但是决不可多杀人,决不可牵涉到任何无辜的分子。对于反动派中的动摇分子和胁从分子,应有宽大的处理。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2]P767刘少奇在盐城保卫人员训练班上讲话, “强调锄奸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如果不做好锄奸工作,要巩固苏北抗日根据地和抗日部队是不可能的。一定要肃清暗藏的反革命,但要慎重,不能乱杀人。对真正的汉奸反革命,应采取镇压政策,做到不放走一个奸细,也不冤枉一个好人”[4]P344。“要广泛开展统战工作,争取中间势力。除汉奸及反共顽固派分子外,一切中间派分子的利益必须尊重。严格防止党内打土豪、打地主观念的恢复及打汉奸的扩大化,以免侵犯中间派的利益,引起中间派的恐惧。”[5]P169同时,刘少奇指出,“锄奸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党的政治威信,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不是很简单地除掉坏人就算完了”[4]P344,认为锄奸工作的目的不只在于除掉坏人,更在于提高党的政治威信,将锄奸工作与党的政治工作、与联系群众相结合。
三、惩治汉奸的具体方法
惩治汉奸的方法不只在于严厉镇压汉奸,还在于对广大群众进行民族教育,给汉奸以舆论上的抨击,揭露其罪行。毛泽东认为抗战时期教育应侧重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根本改革过去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制度。不急之务和不合理的办法,一概废弃。新闻纸、出版事业、电影、戏剧、文艺,一切使合于国防的利益。禁止汉奸的宣传”[2]P348。刘少奇写给陈丕显的信中也指出,要反对敌人和汉奸伪化苏北,保护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必须:(一)要在人民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民族教育;(二)要奖励与发扬抗战中的各种英勇的事迹,特别是本地的英勇事迹,要打击民族败类汉奸的可耻事迹。 ”[4]P338
在文化工作中,毛泽东、刘少奇二人都强调应发展抗战文化,抨击汉奸文化。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指出: “文艺是为帝国主义者的,周作人、张资平这批人就是这样,这叫做汉奸文艺。”[3]P855对于这些汉奸文艺,主要采取文艺批评的方法。“文艺界的主要的斗争方法之一,是文艺批评。”[3]P868“我们的文艺批评是不要宗派主义的,在团结抗日的大原则下,我们应该容许包含各种政治态度的文艺作品的存在。但是我们的批评又是坚持原则立场的,对于一切包含反民族、反科学、反大众和反共的观点的文艺作品必须给以严格的批判和驳斥;因为这些所谓的文艺,其动机,其效果,都是破坏团结抗日的。”[3]P868-869刘少奇为《江淮文化》杂志题词中指出:“它将坚决地不留情地反对敌寇、汉奸的奴隶文化及引导人民走向民族叛变与堕落腐化的文化,而为提高民族气节、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努力。”“它将在文化战线上首先战胜敌寇、汉奸及黑暗倒退的反动势力,而为自由独立幸福的新中国在思想上准备坚固的基础。”[4]P340其中肯定了进步文化的意义,进步文化不仅可以提高民族气节,同时也是对奴隶文化、腐朽文化的有力抨击。
同时,毛泽东和刘少奇认为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中,汉奸是专政的对象,汉奸不具有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在这一意义上,相当于认为应剥夺汉奸的自由权利。毛泽东指出: “全国人民除汉奸外,都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武装抗战的自由。”[2]P355“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2]P733刘少奇同样从敌后抗日根据地所建立的政权角度阐明抗日政权是对汉奸的专政,汉奸没有自由。“我们在敌后所要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这种政权应该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是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即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5]P174“这个政权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权利,如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居住、营业、思想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没有勾结敌寇和汉奸的行为,没有破坏与反抗抗日军队的行动,没有违犯政府法令的行动,不论他是属于何党何派,属于哪一阶级、阶层,政府一律保护。 ”[5]P175
综上所述,针对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问题,毛泽东与刘少奇均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论述,毛泽东更多侧重于从中国革命的整体出发,刘少奇则偏重于对抗日根据地的建设与锄奸问题关系的论述上。笔者希望通过比较毛泽东与刘少奇的肃奸思想,为毛泽东与刘少奇思想的比较研究提供更多视角。
[1]林秋萍.“汉奸”的词义解释与法律界定[J].社会科学论坛,2005(2).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5]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6]辜宗秀,何德廷.抗战时期毛泽东肃奸思想初探[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1(4).
[7]何德廷,辜宗秀.抗战时期刘少奇肃奸思想述论[J].求索,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