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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党刊

2014-08-15

杭州 2014年9期
关键词:话语权底线权力

聚焦党刊

四中全会将释放什么信号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其中蕴含的信号值得揣摩。法治的核心命题,是权大还是法大。如果是权大于法,那么执掌权力的个人就会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就会变成权治,权治就会变成人治,那是国家的灾难,民族的灾难,当然也是执政党的灾难。怎么才能解决好二者关系呢?我认为至少有三点。

第一,至上规则。党必须和善于通过法律来治国理政,宪法和法律既是人民的意志,也是党的意志,是二者意志的高度统一。

第二,底线规则。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如果击穿这个底线,党、国家和社会就会出大问题。从近期打出的形形色色的“老虎”和“苍蝇”来看,很多都是击穿了这个底线。所以,党中央当前采取的反腐措施,可以说是于民有利、于党有益、于国有益。

第三,践行法治。无论是至上规则还是底线规则,都仅仅是规则,而不是事实。法大于权,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关键是要落实在实践中、行为中。我们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法律实施效果有待提升。只做不说,不是法治;只说不做,同样不是法治。只有既说又做才是真法治。

——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摘编自《人民论坛》2014/8月下)

治理民主:一个超越“自由民主”的概念

一个世界性大国不能没有自己的话语权,甚至不能没有引领时代和世界潮流的话语权,否则这样的大国必然在相互争夺主导权的世界政治中处于守势。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正在形成引领世界的话语权。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中国要有自己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中国自己的新概念新表述。在2014年2月17日中央党校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系统地阐述了这一新概念的内涵。

这一概念是由以下几个概念性变量构成的“模式”:首先,国家有能力。其次,权力有边界。最后,权力受约束。国家有能力,既是中华民族悠久的“民本”国家观的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国家、领导国家而与生俱来的能力,或者说是中国固有的政治优势,对此不能放弃而应该得到坚守。有能力的国家,又有权力边界和权力约束,构成了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模式,即“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它应该是中国不同于自由民主式政体而保障中国梦实现的可行的制度模式。

—— 杨光斌(摘编自《政治学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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