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设民族示范区的思考
2014-08-15李红军
李红军 雷 蕾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贵阳 550001)
贵州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既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更是各项工作的总纲领。黔东南州作为贵州三大民族自治州之一和中国苗族集聚集地,更应把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民族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总抓手,以敢闯新路、敢于突破的精神,闯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新路,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突破,为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一、政治共识是示范区建设的形成之基
民族示范区建设,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建设民族示范区,首选目标是实现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取决于是否有比较一致的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是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的基础,也是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条件。如何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形成符合基本国情和时代要求的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去探索。
英国政治学家安德鲁·海伍德认为,政治共识包含程序性共识和实质性共识。“程序性共识指的是一种通过政党之间或政府与主要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磋商和讨价还价以作出决定的意愿;实质性共识则是指两党或多党之间在意识形态取向上的重叠,表现为它们根本政策目标上的一致”。[1]
政党之间或政府与主要利益集团之间有一个共同意愿和目标一致的问题,各民族之间以及同一民族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也有一个共同意愿和目标一致的问题。这种共同的意愿和一致的目标,就是民族的政治共识。一定区域民族间与民族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对政治的共识是维系一定区域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政治共识的最大功用,就在于用非暴力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利益的新整合。著明美国政治学家罗尔斯曾说过:“社会的统一建立在对该政治观念的共识基础之上;而只有达成共识的各种学说得到政治上积极行动的社会公民的确认,而正义要求与公民的根本利益——他们的社会安排培育并鼓励他们追求这些根本利益——又没有太大冲突的时候,稳定才有可能。”[2]
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不但需要用政治共识去维系,而且需要用国家认同去呵护。美国政治学家、著名汉学家,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中国山西人白鲁恂认为:国家认同是处于国家决策范围内的人们的态度取向。新加坡学者郑永年认为,国家认同就是民族国家认同,即人们对建立在自己的民族基础上的国家的认同。新加坡学者符懋濂在《族群认同、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一文中指出,国家认同是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升华,是属于高层次的认同感。就当下中国的实际而言,国家认同,本质上是对当下政府和社会的认同,即各民族对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认同。它需要在不同民族的情感、认知和行为的积淀中实现固化。
黔东南州是贵州民族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地带,必须先行先试。黔东南的后发赶超,历史跨越也应从这里起步。据百度文库最新版人口分布介绍,黔东南州十六个县市苗族人口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48.8%,侗族人口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55.7%,除苗、侗两个主体民族外,还聚居着汉、布依、水、瑶、壮、土家等33个民族。[3]从历史上考察,黔东南州各民族团结和睦,区域社会相对稳定,各民族间具有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这意味着黔东南州具有建设民族示范区的历史基础。但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有着明显的差异。不同民族与同一民族不同利益群体在利益上的较量会成为常态。不同民族与同一民族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与情绪如果不能充分表达与发泄,社会就容易陷入不稳定状态。近年来民族地区出现的一些社会风波和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是由一些“小事”演变而成的。其深层的原因,不能不放到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的高度去考量。
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对黔东南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国发2号文件提出,黔东南州要“率先开展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这需要改革的共识和各民族认同的支撑。因为: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黔东南,行政体制改革的先决条件在于有一个解决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民族利益矛盾的制度安排。如何使不同民族、同一民族不同利益群体、新生的民族利益阶层的利益在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框架内得到反映,使之成为现行体制框架的聚力而非张力,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结果能否真正表达不同民族和同一民族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是获得民族认同、并进而引导民族群体适应主流价值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完善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含着程序性共识意义,是保证决策符合民族意志的制度设计,在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中需要进一步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有的作用,拓展其发展空间,为多元利益博弈的社会提供更好的制度框架。如何依据现实的民族政治现状、类型及影响因素,制定民族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战略与策略?如何构建以民族政治舆情收集机制和民族政治走向判断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政治评判机制?如何加强民族团结政治实践机制、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机制、民族团结制度规范机制和民族团结政策导向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机制,都需要有敢闯新路、敢于突破的气概。只有敢闯新路、敢于突破、敢于胜利,才能真正走出一条符合黔东南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之路。
二、科学发展是示范区建设的力量之源
黔东南民族示范区建设,在政治上要解决好各民族的政治共识和民族认同,使各民族团结进步;在经济上则要解决好各民族如何摆脱长期滞后,推动和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民族地区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必须把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离开经济社会的发展去搞民族示范区建设,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提高到高级的程度。
国发2号文件指出,“贵州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定位是对贵州当前所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它的若干体征,在黔东南州更加明显。
尽管最近几年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提高、后劲增强、民生改善、位次前移”的良好势头,实现了“五个重大转变”,[4]“全州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5]“但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工业化、城镇化程度低,产业支撑能力弱,统筹城乡发展任务艰巨;农业基础仍很脆弱,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外开放程度低,市场主体发育缓慢;城乡收入差距大,公共服务能力弱,改善民生任务重”。从2013年贵州各地公布的统计公报看,黔东南州人均GDP在全省的位置仍处贵州末位。
上表可见,2012年,黔东南人均GDP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左右。如何赶,如何超,仍是黔东南的首要课题。因此,作为贵州建设民族示范区核心区的黔东南,如何在保持和发展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持续稳定的政治前提下,进一步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大经济社会建设的力度,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尽快让人民富起来,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对当下的黔东南州,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解决经济滞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对制度的认同,对公平的认可。
今后五年,黔东南州能不能始终坚持“八个以”[5]原则,在“赶超进位上迈上新台阶,在调整优化结构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美好黔东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能不能坚持“六个结合”,[5]把黔东南建设成贵州的“七个区”?[5]能不能在今后五年,在“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四大目标’”[5]?在很大程度将取决于黔东南州如何以民族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发展方法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在做大工业总量和优化工业结构、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民族文化旅游大州、打好扶贫攻坚总体战和发展县域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等八个方面有一系列新的举措。
中国经济在很大程度是政策经济。一项政策可以让一个地方、一个企业很快地兴,也可以让一个地方,一个企业很快地亡。因此,抓住机遇,首先应该抓住政策的机遇。国发2号文件关于“支持黔东南州积极开发蜡染、服饰、银饰、苗绣特色旅游商品”,“支持黔东南榕江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支持黔东南州实施凯里—麻江同城化发展,加强清水江、都柳江等流域综合治理,有序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建设西南林产业基地”等,是黔东南发展最大的政策机遇。这个机遇抓住了,黔东南州的发展就会真的闯出新路,取得突破。能不能抓住这次机遇,是对黔东南州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领导能力和执行力的检验。黔东南州如果丧失了这次机遇,经济发展必将继续滞后,甚至有可能在贵州的发展史上永远垫底。国发2号文件下发后已过去了二年,这些重大支持,有多少已经落实,也是黔东南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再思考的问题。
三、民族文化是示范区建设的繁荣之本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也是一定区域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6]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其《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认为:“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通、重要的危险和冲突……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7]民族示范区建设,既包含着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和进步,又包含着各民族在经济上实现科学发展,还包含着各民族在文化上实现交流交融与共生繁荣。
黔东南州的民族文化,是贵州民族文化的缩影,也是贵州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是贵州民族文化最丰富的宝藏。在3万多平方公里的版图上,既有“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的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也有高亢激昂、热情奔放的多声部的苗族“飞歌”和造型奇美、璀璨夺目、色彩明快、想象丰富、种类繁多的苗族银饰;还有被誉为“东方迪斯科”的苗族反排木鼓舞,被称为“穿在身上的史书”、人类服饰发展“活化石”的苗族刺绣和服饰,以及被称为“露天的历史博物馆”的苗家吊脚楼群;还有曲调多样、美如天籁的原汁原味的侗族大歌与被称为“世界建筑艺术瑰宝”和“绝品”的鼓楼、花桥、戏楼。更有镇远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锦屏隆里汉文化生态博物馆,中央红军长征途中的第一次政治局会议——黎平会议形成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据有关资料介绍,全州有52项、68个保护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类“国家级艺术之乡”23个,有64个大类200多个品种繁多的民族服饰,391个传统民族节日集会。
丰富多彩的黔东南历史文化和原生态的民族民俗文化、服饰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歌舞文化、器乐文化、节庆文化等等,无疑是黔东南州的文化瑰宝。但黔东南更为宝贵的是各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自尊、自信、勤劳、勇敢、进取、团结、互助、尊老、善良、友爱、重情、谦让等一系列可贵的历史传统精神。在大文化系统中,精神是灵魂,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精髓和立族的根本。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精神比物质更重要。毛泽东曾有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8]著名论断,邓小平也有过要有一点闯的精神,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的说法。[9]江泽民后来在评价毛泽东关于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论断时认为,这是“一段很深刻、很精辟的论述”。[10]胡锦涛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更加明确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没有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十八大后,习近平一再强调精神的作用。在2013年8月19日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他指出:总之,精神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灵魂。失去了应有的精神,个人、民族、国家、政党都只会是一个躯壳。
黔东南州在民族示范区建设中,既应重视对历史文化和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和发展传承,大力培育和扶持苗岭飞歌、侗族大歌等民族文化品牌。更应把古老优秀的民族传统精神和与时代同步、适应当代发展要求的民族精神的发掘、整理和研究作为建设民族文化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在某种意义上,对无形的民族精神的抢救保护和发展传承,比对有形的民族历史文化和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与发展传承更紧迫更重要。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最不缺的是现实,而最缺的是精神。一些地方民族历史文化和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与发展传承已成了一些人谋利的手段。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又提到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他在该书中谈到文明之间的关系时,认为文明之间关系的演变经历了两个阶段,现在正处于第三个阶段。即1500年前的文明经历的是“遭遇”,随着西方文明的兴起,文明进入“冲突”阶段,进入20世纪,“文明之间的关系从一个文明对所有其他文明单方向影响所支配的阶段,走向所有文明之间强烈的、持续的和多方向的相互作用的阶段。前一时期文明间关系的两个主要特征都开始消失”。[7]这是就世界文明大势的判断。但我们却认为,这三个阶段的特征在黔东南一些偏远贫困的地方出现了重叠。这种特殊的现状,更要求把民族精神的传承作为民族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
结论:黔东南州民族示范区建设,在政治层面,必须形成与民族区域发展和时代特色相一致的政治共识和国家认同;在经济层面,必须落实好2号文件若干重大支持政策,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力求后发赶超;在文化层面,必须高度重视民族精神的发掘、整理和研究,为民族文化增添新的奇葩异彩。
[1]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21.
[2]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134-135.
[3]中国新闻网.贵州省共分布54种民族 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减少,2011-09-17.
[4]经济发展由差距扩大向增比升位的重大转变,基础设施由长期滞后向跨越发展的重大转变,城镇建设由缓慢发展向加速推进的重大转变,由解决温饱为主向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的重大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由不够均衡向协调发展的重大转变.
[5]李飞跃.2012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N].黔东南日报,2012-2-10.
[6]人民日报,2011-10-18.
[7]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2:32.
[8]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62.
[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2.
[10]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