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与实践路径
2014-08-15韩斌
韩 斌
(中南民族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更加重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关系到人民的生存环境与福祉,关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未来的永续发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指强调的“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长期以来,基于种种原因,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与中东部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极大。因此,要建设凝聚生活美、社会美、环境美、时代美、百姓美的生态和谐之美[1]的美丽乡村,缩小同中东部地区的差距,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就不能缺少西部民族地区的农村。本文以西部民族地区为考察对象,尝试就其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与实践路径进行初步探讨。
一、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西部各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西部地区是我国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人口约为7996.3万人,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约为7464.4万人,分别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数的71.2%和66.7%。[2]在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3个自治县(旗),分别分布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内蒙古、西藏、新疆、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美丽中国是“生活之美、自然之美、生态和谐之美”的总和,是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然而,美丽中国的建设“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村、亮点也在农村”。[3]
西部民族地区,散布着数万个少数民族村落,居住有七千多万的少数民族农村人口。建设好“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不仅需要树立“尊重自然、顺从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保护理念,更需要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抓手,带动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的全面发展。从全局范围上讲,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恰似美丽中国的一个个细胞工程,只有这一个个细胞工程做好了,[4]才能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西部各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有利于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小康社会建成的步伐,实现与全国“同步迈小康”的宏伟目标
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所确立的奋斗目标。然而,由于地理区位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问题十分突出。据《2011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统计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1274元标准)2688万人,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贫困人口1481万人,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55.1%。[5]在2011年国家所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地处西部民族地区的就有10个,涉及367个民族县。[5]
以滇西边境山区为例,在所覆盖的滇西56个县中,民族县就有46个。2010年,该地区总人口为152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1%,其中农村人口1341.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392.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0.3%。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5919元的49.6%。[5]根据这些数据,并结合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经济标准:“一是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二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可明确看出,该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重道远。因此,西部民族地区应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以乡村规划为引领,以提高农民收入为重点,大力度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统筹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休闲农业和农村新兴产业,努力建设好兴业富民的美丽乡村,加快少数民族农村小康社会建成的步伐,努力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迈小康”的宏伟目标。
(三)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我国西部幅员辽阔,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各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星罗棋布。截止2013年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含急需保护项目)有8项,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中,有6处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3处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在国务院确定的三批共计153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含扩展项目)名录中,西部少数民族“非遗”数量有500余项,约占全国总数的32.7%。在2012年和2013年国家住建部、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公布的第一、二批共1559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西部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约为625个,约占全国总数的40.1%。
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需要“生存土壤”和“文化空间”,西部的少数民族村落就是其主要的传承土壤和依存空间。美丽乡村建设就是对“文化空间”的建设,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也就是美丽乡村的建设主体,民族文化的特色亦就是美丽乡村要打造的特色。因此,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既要保护和传承好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又要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浓厚的乡土色彩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通过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协同互补,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四)有利于西部民族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目标。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就是要促进城乡的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统筹城乡,加快全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发展机制,促进西部民族地区农民增收致富,从而在根本上缩小城乡的差别。西部民族地区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生态环境脆弱区。以滇黔桂石漠化区为例,在该地区所包括的80个县中,民族县就有73个,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3279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5919元的55.4%,[5](P115)是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滞后和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
因此,在国家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的战略背景下,西部民族地区应抢抓机遇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具体而言,美丽乡村建设既不能排斥“城镇化”,也不能固守“乡村化”,应放眼城乡一体化,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理念,在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乡村环境、经济、社会、文化和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促进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全面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二、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做好科学规划,狠抓“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工作
西部民族地区分布有数万个民族村落,各民族之间的生存环境与文化差异极大。根据林耀华先生对我国民族经济文化类型的划分,西部少数民族就包括了畜牧经济文化和农耕经济文化两大类型。其中,前者主要包括草原、戈壁草原、盆地和高原畜牧四个亚型,后者则包括山地游耕、山地牧耕、山地耕猎、绿洲牧耕、水田稻作和平原集约农业等六个亚型。[6]因此,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必须对各民族乡村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充分认识当地自然环境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从整体上做好科学规划,狠抓“特色”,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具体而言:其一,各级政府部门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通力合作,按照“一村一特色一品牌”的理念制定科学规划,稳扎稳打地开展建设工作,切记不可急于求成、贸然行事;其二,要深入挖掘和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美丽”品牌。美丽乡村之“美”,美在“特色”,西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资源丰富,单就少数民族传统建筑而言,侗族有鼓楼和风雨桥、苗族有木板楼、土家族有吊脚楼、纳西族有木楞房、傣族有竹楼、布依族有石板房、羌族有碉楼、哈尼族有蘑菇房、藏族有帐房、蒙古族有蒙古包等。因此,建设美丽乡村,应充分利用类似于少数民族传统建筑之类的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努力打造特色的“美丽”品牌。
(二)发掘利用少数民族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切实保护好乡村自然生态环境
西部民族地区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和生态功能区。千百年来,世居于此的各族人民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生态技能与生态智慧,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与核心是乡村的生态环境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的乡村要美,其生态环境就必须美。从一定意义上讲,美丽乡村的建设实践,其本质属于国家在场的话语实践,如不能充分考虑到民族乡村的地方性和差异性,必然会导致自上而下的国家话语与地方生态保护发生偏离或错位,严重时还会影响地方的生态环境安全。
然而,西部地区的各少数民族,无论是以山地农业、灌溉农业为主的西南农耕民族,还是以草原畜牧业、高原游牧业为主的西北游牧民族,都积累了诸多因地制宜的生态经验,以及维持地方生态平衡与生态安全的传统知识。充分发掘、整理和利用少数民族的这些生态知识,激发地方话语之功效,使国家话语实践与地方性知识进行优势互补,有利于切实保护好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的建设。
(三)保护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促进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少数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我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大多保存在西部的民族特色村寨中。保护和弘扬这些文化遗产,对建设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至关重要,因为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各族人民群众固有的精神家园,最能体现民族的精神和特色。
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一是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既是保护对象也是发展资源,要通过挖掘和利用少数民族村寨中的特色文化资源,带动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二是要进一步保护好少数民族古村落与特色村寨。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古村落消失的速度惊人。古村落是民族的“DNA博物馆”,是所有文化里的根性文化,因此,建设美丽乡村,需要进一步保护好西部少数民族古村落与特色村寨,合理开发和利用以村寨为依托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促进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四)有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绿色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
同中东部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特色资源丰富,不仅有弥足珍贵的自然生态资源,而且还有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资源。因而,有效开展西部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工作,需要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发展乡村绿色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挥美丽乡村的生态效益,实现各族村民创业增收的“生活美”。
其一,要加快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和特色手工业。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西部民族地区已经成为众多旅游者理想的旅游目的地。因此,建设美丽乡村,西部民族地区应结合旅游市场消费趋势,加快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产业。例如,贵州省的西江苗寨,在充分挖掘地方民族特色文化和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乡村特色手工业方面,西部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手工技艺,科学利用这些传统技艺,发展少数民族乡村特色手工产业,有利于促进西部各民族村民增收致富。
其二,要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民族医药产业。西部民族地区自然植被良好,保存有丰富的农业产品资源和种类繁多的民族医药资源。充分挖掘这些特色资源,积极发展乡村绿色农业和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要大力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西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存续在村寨中民族文化资源是影视艺术创作的源泉,因而,应引入市场准入机制,积极引导文化企业参与竞争和开发,打造一批集美术、音乐、摄影、影视、戏剧创作为一体的乡村文化创意基地,以及极富民族文化创意活力的美丽乡村。
(五)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评估,建立生态保障机制
从本质上而言,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属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生态文明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生、协调发展所取得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对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建设西部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生态问题已成为衡量其建设成败的核心指标。
在具体的建设实践中,一是可运用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和社会学的评估方法,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及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就其问题实时做出相应的调适和矫正。二是从政策、制度、法律和资金等层面,建立维护美丽乡村生态安全的保障机制:首先,在政策与制度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应出台硬性的规章制度,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其次,在法律方面,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使生态环境破坏者不敢以身试法;最后,要千方百计地筹措资金,设立生态保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维护美丽乡村的生态安全。通过这些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生态良好、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的“美丽”目标。
[1] 柳兰芳.从“美丽乡村”到“美丽中国”——解析“美丽乡村”的生态意蕴[J].理论月刊,2013,(9).
[2]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编.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 娄火明.建设美丽乡村要注重特色[N].杭州日报,2013-01-28.
[4] 黄克亮,罗丽云.以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J].探求,2013,(3).
[5]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2011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6] 林耀华.中国少数民族的社会文化类型及其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A],民族学研究(第十辑)[C].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