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古今卖官之异同

2014-08-15郭兴文

四川文学 2014年34期
关键词:买官官位明码标价

一则黄胜卖官明码标价的新闻牵动了亿万公众的神经:“×州的官位差不多是明码标价了,比如,县委书记30万,县里某个局的局长10万,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突如其来的新闻如同黑色幽默。经过一番详细考证研究,发现“明码标价”的“卖官鬻爵”在中国历史上历代都存在,堪称“国粹”。且中国卖官不仅是“古已有之”,而且有“官卖”与“私卖”之分别。不信且听老夫细细道来。

早在先秦商鞅变法时,实行“军功入爵”和“入粟拜爵”两措施奖励耕战。所谓“入粟拜爵”就是“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商君书·农战》)。民众可以向政府捐献余粮,政府根据捐粮的多少授予级别有差的官爵。秦国当时爵位分二十级,规定各级爵位等次占有不同的田宅、奴婢数量标准。即“爵一级者,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益除庶子一人”。这就是明码标价的“鬻爵”,纳粟收入进入国库。这种公开“鬻爵”在秦始皇统一六国时一直沿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但这时只“鬻爵”不卖官。到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时,连年开疆拓土战事不断,军费开支庞大,开始出卖官位以增加国库收入。“卖官鬻爵”合而为一,在汉朝称“卖官”为“赀选”。到东汉桓帝时官职不公开定价,谁出价高就卖给谁,属于“拍卖”性质,已不再收“粟”,直接收流通货币。汉灵帝更是成立卖官机构,“开西邸卖官”,确定“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地方官售价是俸禄两千石的郡守职位是两千万,俸禄四百石的职位是四百万,明码标价,公开出售,有声望的人还可半价优惠。这种卖官法到西晋北魏也流行。清代从顺治到清末,包括“康乾盛世”,一直卖官不断。大清时花钱买官不叫“买官”,而叫“捐纳”;科举考试出身为官称“科班”,花钱买官称“捐班”。虽然说“科班”出身官员很瞧不起“捐班”,也不能不承认清朝“捐班”毕竟也是官,其中还出过个别干练的能吏好官。当时,捐纳京官可买到郎中,地方官可买到道员(比知府的级别还高)。关键在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等有钱的富人自不必说,就是流氓、强盗、小偷只要弄够钱数也可以捐个官当当,只限制包衣(家奴)和优伶(唱戏艺人)不许捐官。平民百姓可以捐官,小官可以捐成大官,虚衔可以捐纳买成实职,犯罪受处罚的官可以通过“捐纳”减轻或销去责罚,降革职的可以通过“捐纳”再官复原职。历代明码标价、完全公开“卖官鬻爵”属于“公卖”,卖得的钱统统上交国库,用来解决战争军费不足以及救灾赈荒、治河工、修水利等民生工程。说起来这种“公卖”不仅理由冠冕堂皇,抒国难,解民困,而且还符合“市场经济”,不论官民贵贱,自由选择,买卖公平。

另一种则属于权臣“私卖”,个体经营,盗卖官爵,实乃官以贿成。北魏元晖掌吏部,就曾公开卖过官,“纳货用官,皆有定价”。一等郡官帛二千匹,二等一千匹,三等五百匹。天下人称元晖的吏部为“市曹”(市场)。唐朝韦皇后和她的女儿安乐公主联手卖官,只要交上足够的银两,母女俩就用皇帝的名义通知中书省发布“任职书”。唐昭宗时的韦贻范拜相,靠封官许愿的手段捞钱,货未出手,先收订金,其部下刘延美为从他手中买官借了巨额高利贷。可没等到兑现,韦贻范母亲病死。依制丁忧三年,免职回家守丧。那些买官者纷纷吵上门来,要求退还买官钱。韦贻范无奈,守丧仅一月,便迫不及待要求提前恢复相位,好给那些买官债主封官晋爵。这种“私卖”公权官职,历代皆不乏人,如权臣蔡京、秦桧、严嵩等大贪官无不卖官。“私卖”与“公卖”大不相同,一是卖官收入全部归自己,实为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二是“说公开”实际不能全公开,多是半遮半掩,在小圈子里半公开;三是只对具体对象卖给,多数是现职官员晋升买卖,没有任何“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可言。

看来,今人黄胜卖官属于“私卖”类型,说是“明码标价”也只能是“差不多”,真要“明码标价”公开卖,不说县委书记30万,就说“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现在学费这么高,就业这么难,哪一家供子女上到大学不花十几二十万,岂能在乎多花5万给孩子直接买个副镇长干干。问题在于大多数人就是花得起钱,也买不到官。所以那些县委书记、局长、副镇长之官位实际上都是黄副省长“贱卖”给自己私人的关系户,比起大清国“捐班”的公开透明,毫无公平可言。

所以官职“私卖”是贪赃枉法是犯罪,而“公卖”、“捐班”不仅理由冠冕堂皇,买卖也公平。想一想当今之世,官位是比“稀土”还要稀缺的资源,让多少人魂牵梦绕,孜孜以求!为了混一顶“乌纱帽”过过官瘾,学富五车的大学教授们都为之癫狂,四十多位教授斯文扫地去争一个副处长。那些投机钻营者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精研“潜规则”和厚黑之学,处处溜须拍马,人格尽失,丢人现眼不说,更关键的是偷偷摸摸买卖选拔出的常常是祸国殃民的势利小人。如果“官帽”可以明码标价,公开买卖,一下子买卖双方都解脱了,若直接开设“捐班”之仕途,一手交钱,一手交“官”,干净利落多爽快啊!这样买到官的大欢喜,卖官的钱如数悉入国库,既可以制造航母,发展军工,实施强国战略,也可赈灾救灾,修河工水利,发展民生工程。更重要的还能遏制“黄三亿”之类贪官把公共资源“乌纱帽”当成私有财产偷偷盗卖中饱私囊,这比国企改制时“零价格”、“负价格”盗卖国企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还要可恶,所以对反贪污腐败也有利。这一点在教育产业化中,高校不愧高智商精英人才荟萃之地,创造出卖文凭生财奇招,以高价出售“MBA、博士”文凭给官员和富商们,堪称实践获得成功的范例,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一举多得,何乐不为?只是不知在官场可实施否?

猜你喜欢

买官官位明码标价
用明码标价制度拔掉“雪糕刺客”的“暗刺”
为官位吹
再论新生态环境下的“一切为民”
天津:房源不明码标价或虚假标价消费者可举报
两部委联手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论司马相如“买官”“窃妻”辨析
《论语》(十五)
另一种“买官”
买官诈骗案只追究诈骗不追究买官?
官位·官味·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