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支农问题研究
2014-08-14王雄飞
【摘 要】财政支农政策是政府为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而采取的有效手段。随着公共财政框架模式的初步建立及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建立支农资金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扩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覆盖范围,是新形势下财政支农的关键所在。本文对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支农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分析政策实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财政支农发展模式新思路。
【关键词】财政支农;“三农”问题;政策补贴;措施
一、引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既关系到我国几亿农村人口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些年来,我国把“三农”的发展作为全党各项工作的重点,围绕财政支农施行了一系列重大强农惠农改革措施。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增加“三农”在国民经济中的投入比例,积极调整财政投入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持续、稳定增长。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改革措施。
2014年在财政“三农”支出比例继续增加的基础上,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同时,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济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2009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对“三农”发展的投入比例逐年增加,年均增长13.8%。
二、财政支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环境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结构、投入支出总量规模以及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限制了财政支农政策的有效发挥。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财政支农资金比例不均衡,分配不合理
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支援农业生产、农业科技三项费及农村救济费分配比重由2001年的35.88%下降到2009年的28.80%,农业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仅为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1/3至1/2。最近几年,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投入占农业总产值有较大幅度提升,但由于结构矛盾突出、使用效率低下等原因,相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而言,资金投入仍严重不足。目前我国支农资金在分配上还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对于救济费投入用而言,只能暂缓农民生活困难处境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则可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整个农业的发展。然而,财政支农资金在两者分配上的不合理性体现在,自2006年至2012年,财政用于农村救济费用平均为95.21亿元,科技三项费用平均为21.18亿元。
2.财政农业税费改革隐患诸多
合理科学的农业税费制度是财政支农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几年,我国农业税费改革虽取得了巨大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但税费改革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诸多问题。 乡村负债数额大,债务化解困难、基层收入甚微,机构正常运转困难、历史欠账较多,遗留问题难解决和税费改革政策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财政农业税费的改革。
3.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延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而且,涉农管理部门繁多,势必将造成统筹协调困难、资金使用分散、办事效率低等现象,以至于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实施效果不理想。同时,还存在着支农资金监督力度弱等问题。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较多。
三、深化财政支农政策改革,探讨发展模式新思路
新时期新形势下发展“三农”、深化财政支农政策,既要坚守底线意识,更要融入时代精神。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三农”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主线,将探索创新财政措施和工具,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财政支农的主旨。
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保证资金及时、合理、有效使用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保证。建立健全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建立項目库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扩大财政支农范围,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补贴性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提升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加大农业技术创新,侧重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升级。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制造加工企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空间,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支持耕地质量建设,强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3.支持推进综合扶贫和收入倍增,扩展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广度。首先,健全扶贫开发体系。由输血保障型扶贫向造血发展型扶贫转变,由点上推进型扶贫向面上综合型扶贫转变,由分散扶持型扶贫向整合立体型扶贫转变,由投入带动型扶贫向绩效考核型扶贫转变。其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劳务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提高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质量,增加农民补贴性收入。
参考文献:
[1]陈共.财政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2
[2]年丹丹.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学版),2013,(6)
作者简介:
王雄飞(1990—),男,汉,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2012级财政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