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的特殊价值
——以福州市为例
2014-08-14吴伟彬曾盛聪
吴伟彬, 曾盛聪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一个城市,往往是经历了几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积累与积淀而形成的。城市可以说是物质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它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正是这些历史的烙印使一座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充满自己的“个性”,具有强烈的“性格特征”。刘易斯·芒福德说:“城市都具有各自突出的个性,这个性是如此强烈,如此充满‘性格特征’。”[1]如故宫是北京的标志建筑;平遥古城是中国古代商业中著名的“晋商”的发源地之一,是它们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所在。
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城市;没有城市的承载,文化就缺少了它最生动的集结地[2]。城市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前人留下并启迪后人、一步一步向高级形态的持续发展过程。它贯穿了城市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是城市具有其独特 “个性”的根源,是城市自豪感的集中体现,城市现代化的真正标志是文化的繁荣。
一、福州:东南沿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矿区”
福州是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别为12项、37项和56项。福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厚重的土地上培育了丰富多彩而且富有其特殊人文气息的非物质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福州人民百千年来精神生活的体现,又和物质文化一起辉映了历史烙在这座文化名城深深的印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福州城市精神的来源,是福州城市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是福州城市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提升福州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保障。
表1中所列举的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包括福州市所有的地区,而不仅限于福州市区。在这其中,国家级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10项是集中在福州市区;省级3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22项集中在福州市区;市级的56项中,有29项集中在福州市区。福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单单种类多,而且数量也多,是我国东南沿海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矿区”。
表1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表Table 1 Classific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Fuzhou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文明的内在联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历史建筑融为一体,是体现城市文化、历史演变最生动的“活教材”,它为世人打开了解城市文化底蕴的“窗口”[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文明有着不可隔断的内在关联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具有其独特 “个性”的根源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城市规划界的前辈任震英等就发出了“城市要发展、特色不能丢”的呼吁,20年过去了,情况不仅没有好转,而且特色消失的局势似乎更为严峻[1]。一个城市的特色形成难,毁坏却十分容易。每座城市的特色又同样是不可转移与替代的。物质建筑是城市外在表象的彰显,而城市形象的内在,则需通过习俗、市民的精神以及千百年来这座城市所孕育的城市精神来作为载体。
由于每座城市自然气候和地理环境的不同,导致了居住在这片土地上人类的习惯、风俗和精神的差异。城市在历史长河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独有的“个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独特“个性”的根源。如在世界上,提到京剧人们就会想到中国;在中国,提到“东北二人转”人们就会想到辽宁。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城市几乎都有它们独特的“个性”所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自豪感的集中体现
城市在发展和对外宣传过程中,需要有自己的城市自豪感,而这自豪感突出表现在城市精神上。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学者小川和佑最早提出“城市精神”[4]。城市精神通俗来讲就是城市以及市民所展现出来的精神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由历史发展中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人们意识和精神境界的集中体现,是逐渐沉淀并形成的带有地区特点的精神象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特别是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不仅可以激发市民对于城市的热爱,增强城市自豪感,而且在城市对外宣传上,可以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以福州市为例,一提起“榕城三绝”——脱胎漆器、寿山石雕、软木换,“福州三宝”——脱胎漆器、纸伞、角梳,福州市民就会油然而生自豪感;源自于林则徐的名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精神,如今已成为福州对外宣传的“名片”之一。
(三)文化的繁荣才是城市现代化的真正标志
城市现代化旨在使城市变得更具魅力和吸引力,更适宜现代人居住和生活[5]。但是往往大多数城市在规划和发展的时候容易陷进这样的误区,热衷于修建新的标志性建筑、城市广场等,认为这就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其实城市文化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而是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经过百千年历史的积淀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一方面能体现城市灵魂的所在,更好地展示城市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为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是文化繁荣的必要途径。
三、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福州城市文明中的特殊价值
(一)福州城市“个性”和城市精神的根源
福州城市的“个性”集中体现在它的城市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出自林则徐的名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众所周知,林则徐是伟大的民族英雄,虎门销烟使他永垂青史;同时,他组织编译《四洲志》等外文书籍、资料,号召学习西方文化,是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福州精神是福州这座城市胸怀和“个性”的集中展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福州城市精神的贴切表现,“有容乃大”是整句的精髓,其中的“容”字,含有“包容”“宽容”“容纳”“容量”的意思,既可表达包容和吸纳天下人才、学习各种先进文化的城市风格,又能倡导容纳世界的宏大气量和向外开拓的进取精神[6]。高度概括了的福州精神是从先人林则徐留下的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而来的。它成为了福州的标志和对外宣传的一面“旗帜”。
另外,福州市的独特个性还表现在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如让福州市民引以为傲的“榕城三绝”和“福州三宝”,以及福州方言、闽剧、佛跳墙技艺等。
(二)福州城市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城市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文化来支撑和推动,尤其是经过历史考验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部分。(1)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向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文化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它是特定人群久经历史的一种文化认同感,它可以凝聚人们的创造力,使之形成一种推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动力。(2)城市的现代化不单纯表现在高楼大厦、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中,还体现在城市包涵的深厚文化和人们生活的舒适环境上。而这方面,城市中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资源就成为了城市现代化发展中的最大财富。福州人民正是在福州精神的带领下进行现代化建设,而且福州的闽剧如今已成为市民和游客的喜好之一。
(三)福州城市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文化并不是单一的。它由3个部分组成,分别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包括建筑、道路、住宅等,有历史的建筑,也有现代化的建筑;制度文化是指这个城市的政治、经济制度等;精神文化则是一个城市所体现出来的法律、道德、习俗、知识、信仰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个城市精神文化中占据了重要的部分。物质文化往往需要精神文化的赋予才会凸显其魅力,而制度文化则会深受精神文化的影响。
(四)提升福州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保障
城市文化软实力越来越成为一座城市市民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越来越成为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和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人民几十年乃至几百年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凝聚的智慧结晶,是传统文化推动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文化创新的基础和源泉。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福州城市精神的根源,同时也是福建省海洋文化和闽商精神的重要来源。其特殊的技艺和民俗风情是福州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市在文化发展时应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融合起来,做到既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状态,又使其与现代文化更好地融合起来,不断提升福州城市的文化软实力。
四、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特殊价值的思路与对策
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文明存在着内在联系,对福州城市文明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福州城市文明发展中,就应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与价值,服务于福州城市文明建设。
(一)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殊价值需要理念转型
1.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福州城市现代化建设更好地结合。福州城市现代化建设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楼大厦和千篇一律的现代化建筑,而应该使福州市的现代化建设与人文风情很好地相结合,使福州市更具魅力和焕发新的活力。一方面,可以利用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可以激发创造力的部分向福州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如大力宣传民俗和民间故事,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建设福州城市现代化的激情和热情;以福州城市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引导城市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部分融入建筑建设当中。这样的现代化建筑不单与众不同,而且独具魅力和风情。
2.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于福州现代城市生活。城市生活是城市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福州城市文明建设离不开福州市民的现代生活。将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福州市民的现代生活中,不仅能够使市民的生活更丰富多彩,而且还可以使整个城市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笔者认为有以下3点具体的做法:(1)开辟民间民俗文化基地。在厦门,就有诸如此类的文化基地存在,如“小白鹭少儿艺术团”文化基地。福州也应该积极并大力建设这种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基地,丰富市民的现代文化生活。(2)“非遗进社区”。社区保护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实地的保护,也最容易使市民形成浓郁的“文化自觉”氛围,使之更加热爱具有当地民俗风情的文化。笔者认为,“非遗进社区”可以在早晨的晨练和晚上的广场舞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舞蹈、武术、杂技与竞技,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相关项目进社区表演等形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于民间,并在民间得到发扬,与现代化的生活相得益彰。(3)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演出和比赛。一方面可以在重大的节日里举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的演出;另一方面可以开展类似于“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形式,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者热衷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民为参赛成员,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比赛。这样不仅可以使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也极大地丰富了福州市的现代城市生活。
3.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打造和弘扬闽都文化。《闽都文化概论》一书认为: 闽都文化是以福州城区为中心的都会文化。这种都会文化明显区别于福建省域内其他地区的文化,因而称之为闽都文化[7]。闽都文化之所以区别于福建省域内其他地区或者说是全国的其他地区,是因为其特有的文化内涵,而其中就不能割裂闽都文化与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内在联系。如福州的寿山石文化属于闽都文化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笔者认为,进一步深入挖掘闽都文化,特别是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闽都文化之间的联系,才能发掘更加丰富多彩的闽都文化内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于闽都文化的光彩之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困境吁求策略创新
1.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困境。福州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重视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尽管如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发挥其特殊价值的关键所在。
(1)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度不够。尽管国家和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认识是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但是在全社会实际情况可能并不尽如人意。福州市民对于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除去耳熟能详的“榕城三绝”和“福州三宝”之外,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未必每个人都能知道,特别是年轻人。社会的认识不足不仅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顺利开展,而且也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更好地发挥其特殊价值。
(2)地方政府的投入不足。地方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分为2个方面:人力和财力。其中财力的投入不足是比较明显的。虽然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不断增加,但是还是难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需求。政府是城市文明的主要缔造者和推动者,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投入上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是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更好地发挥特殊价值的重要因素。
(3)传承人面临的障碍问题。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共42人,在这些传承人当中,男性有35人,女性7人。从年龄结构上看,80岁以上3人,70~79岁5人,60~69岁9人,55~59岁9人,50~54岁2人,40~49岁11人,35~39岁3人。其中,55岁以上(含55岁)占61.9%,55岁以下占38.1%;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学本科学历占11%,中专、中技学历占22%,高中学历占26%,初中以下学历占41%;从经济收入上看,传承人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占19%,3000元以下的占81%[8]。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传承人自身面临以下3个问题:1)传承人老龄化比较严重,60岁以上的占40.5%,但是这些数据是2008年的,也就是说目前来看传承人的老龄化其实更加严重;2)学历普遍不高,高中及以下学历占大部分;3)经济收入偏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的另外一个困境是青黄不接。其原因是传统的文化艺术在现代的社会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境地:一方面本身传承人队伍萎缩、老化严重;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社会上的人们并不看好这一行业和职业,特别是年轻人,很难激起他们去学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像福州评话和伬艺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和传承的根本因素。因此,传承人面临的问题可以说是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文明中发挥特殊价值的关键因素。
2.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策略创新。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面临的困境,考验着城市建设与管理者的智慧,非物质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富,其保护与传承是一项社会效益优先的长线项目,其保护对策是否行之有效就显得十分迫切。
(1)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同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少数人的事,也不仅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事,而是整个社会共同的事。使福州市民充分地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福州城市文明中的重要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特别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在城市文明中的特殊价值具有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应加大宣传力度:1)利用公交上的移动媒体进行宣传,这样做既不占用人们的时间,又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传播作用;2)可以制作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册或宣传画,做到对内和对外宣传共赢等。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投入。1)要继续加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力、物力投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纳入到政府的长期规划和工作中,而不是短期的、一时的;2)要整合社会各资源,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如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力量和作用等。
(3)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主要困境在于传承这一环节,而传承可以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源头上的保护。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不仅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地生存下去,而且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类文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资助,这样可以改善收入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使其更专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如浙江省给65岁以上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3000~4000元的补助津贴,直至传承人逝世[9]。政府还应出台一些积极的政策鼓励年轻人学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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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明浩,安亚宁.城市科学要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240-241.
[3]顾巍钟.让历史典故穿越城市时空[N].新华日报,2004-04-30.
[4]周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中的保护和利用——以福州市为例[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9.
[5]鲍展斌.文化遗产哲思——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195.
[6]吕路阳,祝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获选福州城市精神表述语[EB/OL].福州新闻网.(2008-07-22)[2014-01-15] http://wm.fznews.com.cn/zt/2008/fzwm/tinian/zxbd/2008-7-22/2008722qk-xk_qEhg81959.shtml.
[7]林山.闽都文化概论[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1.
[8]李君.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作传承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J].大众文艺(理论),2008(9):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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