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研究
——基于“三三六”评价模型*
2014-08-13解晨熹
任 红,解晨熹
(兰州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安庆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评价
(一) 古迹旅游资源概况
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是指人类在历史上所创造的,经过开发后能激发人们旅游动机和滞留愿望的一切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它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高度的思想性、艺术性。
安徽省安庆市是原安徽省省会,龙山凤水,人杰地灵,拥有“万里长江此封喉,吴楚分疆第一州”的美誉。中国民族工业的发源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素有中国“黄梅戏乡”之称,国粹京剧的起源地。据资料显示,安庆市具有开发价值与潜力的旅游景区共有57处,其中,历史遗产类23处,约占40.4%,抽象人文类12处,约占21.1%,古迹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体分布见表1。
表1 安徽安庆古迹旅游资源分布表
依据旅游资源单体评价总分,判定旅游资源的等级标准,有关数据显示,安庆古迹旅游资源调查结果的综合评分为73.641,是属于比较优良等级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
二、安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和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 未能处理好保护和开发二者的关系
尽管安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但对历史文化古迹丰富内涵的认识仍有待提高,“轻保护、重开发”的现象时常发生。在城市建设中,一旦保护工作与开发利用发生矛盾时,古迹的保护往往让路于开发利用,这种重视经济发展与城市规模扩张,而忽视对文化古迹科学保护的行为,使得古迹往往成为解决矛盾的牺牲品,文化传承面临空前的挑战。
(二) 众多古迹仍处在“养在深闺无人识”
安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古迹,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史资料介绍很多,但真正能见到的实景仍然不多,大量尚存的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仍处在“养在深闺无人识”的状态,对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的皖江文化特征挖掘展现不够充分,历史文化资源目前大多处于点状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阶段,未能形成较完善的古城历史文化氛围。
(三) 保护资金投入缺乏
虽然安庆正在努力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但并未长期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资金筹措的路子不宽、办法不多、渠道不畅,导致许多极为重要的历史文化古迹不能得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难以形成人文景观。如太平天国英王府、谯楼、江西会馆等,由于经费短缺、自然破坏严重,现已到亟待实施抢救性修复的地步,大观亭名胜保护区的修复工作,也由于资金紧缺而难以展开。
(四) 缺乏合理规划
安庆于1990年曾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安庆名城保护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规划》中的许多内容已严重滞后,加上在制定总体规划时,没有编制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只能用总体规划的原则条文指导建设,缺乏约束力,从而导致有法不依、以权代法,造成“规划跟着建设走”、“规划赶不上变化”,古迹保护工作显得十分被动。
(五) 立法保护体系不健全
名城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需要依法开展,更需要法律保护。然而,由于缺乏完善的立法保障,安庆城市建设往往会导致大量破坏的产生。城市建设盲目无序、文化古迹过度开发以及保护工作的不力,都会造成城市遗产受到巨大破坏。例如,位于安庆迎江区的四牌楼传统商业街区因缺乏法制管理,商家乱搭乱建,进行不合理的改造,使传统风貌受到损害。
三、安庆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对策
对于安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与开发的对策,笔者从开发和保护两个角度着手,分别提出相应的具体对策。
(一) 从保护角度
1 加强制度和法规保护 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文化古迹保护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也为文化古迹保护工作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保障。因此,安庆市政府需在大力贯彻《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安庆的地方法规制度,真正把名城保护纳入法制轨道。
同时,各级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抓好迎江寺、振风塔保护区,大南门、清真寺保护区、世太史第等重点保护区的整治规范工作,严禁随意搭建覆盖物、改变街巷和道路格调的行为,对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2 要完善政府管理体制 在安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中,必须要有完善的管理体制的保证实施。首先,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加强保护的机构建设和职能配置,培养一批专业化水平高的高素质人才,并成立“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保护指导委员会”,对名城建设进行统一领导。其次,建立科学的专家顾问制度。精选一批规划、古建、环保、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顾问委员会”,加强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
3 拓展保护资金渠道 安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是古迹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可以在坚持国家保护为主、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对于可以取得收益的文物保护项目,在维护国家权益和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倡导一些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资金投入或技术设备投入等形式直接参与文物保护。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名城建设基金,动员社会各界捐助,广泛争取海内外人士资助支持安庆名城建设,对捐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刻碑记名等传统做法,使这种高尚行为得到广泛传颂。
(二) 从开发角度
1 编制好保护规划 安庆要在专家学者参与指导的基础上,开始新一轮《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论证、修编工作。规划中要确立“重点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改善,局部改造”的指导思想,确立有历史有文化有特色有个性的保护原则,确立点线面统筹兼顾的保护范围,确立“保护一批、抢救一片、恢复一批”的保护层次,确立“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合理安排、有序渐进”的保护目标。并且,在制定总体规划的同时,要配套出台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保护对象,具体明确到每一处古迹。
2 挖掘内涵,开发特色产品 历史文化古迹是一个城市的特殊坐标。而相对来说,安庆保存的古迹实物并不多,有的只能从历史资料上看到,留下了历史断层。因此,要扩建和新建一批专题性博物馆、纪念馆,并以此作为平台,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开辟一系列旅游线路。例如,名人故里寻迹游线,打造张恨水、陈独秀、赵朴初、严凤英等名人品牌;红色革命体验之旅、太平天国遗址之旅等革命体验旅游路线;宗教节庆体验旅游,宗教饮食文化旅游等禅宗文化体验路线。再把一个个分散的景点串连成线,进而打造各类旅游精品,形成市场核心的旅游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加强宣传教育 应普及旅游知识教育,提高安庆市民众的旅游素质,培养旅游地居民文明待客、旅游者文明旅游的观念和行为,注重历史文化古迹知识教育。并利用古文化遗迹,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旅游项目,营造了“古迹保护开发人人有责”浓厚氛围,提高了大家保护古建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保护历史文化古迹同创建“宜居、宜游”城市的观念转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推进安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促进安庆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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