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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2014-08-13王建国

关键词:城镇城镇化河南省

王建国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02 )

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河南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河南省对推进新型城镇化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城镇化水平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如何抓住当前机遇,采取综合措施,突破瓶颈因素,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河南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的主要成效

1.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

2013年,河南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着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乡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城乡规划对新型城镇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相关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26项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和修订完善步伐加快。《新乡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济源城乡总体规划》《驻马店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不断提高。郑州、平顶山、许昌、鹤壁、焦作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村镇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全面完成,118个完成审查报批。

城镇人口大幅度增加,城镇化率快速提升。2012年底,河南省城镇人口达到4473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21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2.4%,比2011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1]

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近年来复合型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快速推进,河南省城镇数量有所增加,城市规模有所扩大。2012年底,河南省共有38个市、88个县、50个市辖区、1011个镇、558个街道办事处。其中,镇比2011年增加了3个,街道办事处比2011年增加了40个。38个城市的城区面积达到462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2219平方公里,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414平方公里和121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日趋完善。随着中原城市群战略、中心城市带动战略的实施以及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推进,河南省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城镇体系。

2.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

2013年,河南省继续加大对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城市道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大大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增强了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

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所以河南省为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在全省各地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筛选出200个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重大项目。同时,河南省抓住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城镇化发展的机遇,提出了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的总体思路和合作模式,重点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支持老城区改造、省辖市城市新区起步区和县城新城区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及城市水系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建设等,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截至2013年8月底,已通过国开行评估承诺的城镇化项目522亿元,累计到位贷款250亿元。2013年1月至9月,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左右,全年完成投资1800亿元左右。截至2013年年底,河南省已实施城市道路、生态水系、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建设项目1870个左右。

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2年年底,河南省38个城市道路长度达到10798千米,比上年增加939千米;排水管道长度达到17292千米,比上年增加1456千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00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175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77.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公共交通标准运营车辆21852标台,比上年增加992标台。[1]

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教育、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持续较快发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以省辖市市区为例,2012年,河南省17个省辖市(此处不含济源市)拥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在校生分别为142.94万人、133.74万人和191.3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22万人、4.75万人和3.58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923个,比上年增加35个;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5.79万张,较上年增加1.81万张;拥有医生6.05万人,较上年增加0.42万人。[1]

3.产城互动融合发展良好

自2008年以来,河南省把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践形式和总体工作布局。在此背景下,河南省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发展,通过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通过完善城市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省情和区域发展实际状况,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启动特色商业区和商务中心区建设,注重城市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相匹配的产业体系和城镇体系,走出一条“产城融合”的发展道路,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产业集聚区在发展中坚持产城互动,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与产业集聚区,增强了城市功能与就业承载力,有效促进了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城市新区在建设过程中,加快推进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在加强城市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产业的集聚发展。

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面,河南省选择了18个重点产业(即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了河南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进了产业转型升级。2012年,河南省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7.9%,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6%。在构建现代城镇化体系方面,河南省着力培育城市群和城市组团,推进复合型、紧凑型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形态和布局,强化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功能互补,促进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增强整体效应,引导产业在不同层级城市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了城市和产业的功能匹配。

4.城乡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2013年,河南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发布了《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豫政〔2013〕3号),开展了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生态省建设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全过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造美丽中原,促进了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

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2013年,全省竣工节能建筑40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9.8%。河南省制定发布《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39个项目5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通过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志评审。

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河南省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督促落实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制度,推动开封、平顶山、新乡、驻马店、郏县5市县开展存量垃圾治理示范。38个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全部启动,近1/3已经完成。丹江口库区及上游3市6县79个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城市累计处理污水量20亿立方米,COD削减量50万吨;处理生活垃圾800万吨。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

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努力实施增容扩绿工程,城市绿地总量明显增加,“三绿”指标稳步增长。2012年,河南省38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81880公顷,较上年增加518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9%,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公园个数达到280个,较上年增加13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平方米,较上年增加0.3平方米。[1]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为重点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试点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以创建“园林城市”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载体,不断提升人居环境。

5.城乡统筹步伐加快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2012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42.62元,较上年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24.94元,较上年增长11.3%;后者增速高于前者1.8个百分点。连续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2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2009年缩小了27%。[1]详见图1。

城镇化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随着河南省产业转移进程不断加快,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步伐也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就地就近就业。201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90万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266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523万人,省外输出1137万人,省内转移人数高于省外。从业人员向城镇和非农产业集中,就业结构比例日趋合理。2012年,河南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口占全省从业人口的比重达到58.2%,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城镇从业人口占全省从业人口的比重达到22.0%,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1]

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加快,7城市实现“两免一补”城乡覆盖。鹤壁、济源、巩义、舞钢、义马、新郑、偃师7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以实际居住地登记入户的户籍政策,基本实现了“两免一补”城乡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二、河南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城镇化发展比较滞后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河南省城镇化长期发展滞后,城镇化率较低、城镇化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设施水平不高。由图2可以看出,近年来河南省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达到4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第27位。

图1 2010—201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较

图2 2005—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图3 2012年各省辖市城镇化率比较

城镇化地区发展不平衡。各地市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中原城市群的城镇化水平较高,除开封外的8个城市城镇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黄淮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普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省会城市郑州的城镇化率达到6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9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化率最低的驻马店32.8个百分点。详见图3。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高。与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相比,河南省城市设施水平滞后。由表1可以看出,2012年,除了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指标外,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燃气普及率、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1 2012年河南与全国城市设施水平比较

数据来源:2013中国统计年鉴[2]。

2.城镇化质量不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不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然而由于城市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滞后,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缺失等,城市容纳就业人口能力不强,转移人口融入度低,大量转移人口不能市民化,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人口大量向大城市集聚造成了“大城市病”问题。大城市产业基础较好,能够容纳较多的就业人口。近年来河南省农业人口转移主要转向了大城市,这也给大城市带来了一系列“大城市病”问题。例如:中心城区人口快速膨胀,人口承载压力巨大;交通拥堵现象突出;住房价格不断攀升,住房紧张;资源环境不堪重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公共服务不完善,入学难、看病难等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一些城乡发展规划滞后,质量不高,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与调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城市建设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延续了传统的规模扩张发展模式,忽视了城市质量,内涵式发展不足。有些地方把城市发展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建设,重建设轻管理、重新区轻老城、重地上轻地下、重形式轻内涵。一些城市人口压力巨大,交通拥堵、住房紧张、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

3.产业集聚人口能力不强

当前,河南省城镇化正处于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亟须向城镇转移,但是由于城镇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低,集聚人口能力不强,农村人口转移压力巨大。从河南省的产业结构来看:一方面,河南省工业大而不强,能源原材料产业比重高,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重化工业占河南工业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左右,而重化工业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容纳就业人口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从三次产业在城镇化的作用来看,农业发展是城镇化的初始动力,工业化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第三产业是城镇化的后续动力。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向中后期发展,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快速发展,逐渐取代工业成为城市的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对城市化的后续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提供金融、保险、培训、咨询、广告等生产配套性服务;二是提供餐饮、购物、住宿、文化旅游、休闲体育等生活消费性服务;三是服务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当前,河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都已进入中期发展阶段,但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对城市的带动能力不强。2012年,河南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0.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在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居最末位。这使得产业带动能力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城镇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必然造成吸纳就业能力弱,集聚人口的能力不足。2012年,河南城镇从业人口占全省从业人口的比重达到22.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8.4%)26.4个百分点。[1]可见,河南产业集聚人口能力不强,产业带动能力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不相适应。

4.中原城市群和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近年来,河南省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中原城市群以及中心城市在全省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但是,中原城市群的集合效应尚未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够,制约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中原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缓慢,尚未形成集合效应。城市之间相互呼应、协同融合缺乏引导和动力,各市分散布局、异向发展的态势没有大的改变,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对接不够,城市资源未能共享,生态环保尚未协同。城市之间的连接主要是靠高速公路,运输方式比较单一,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和多种交通方式快捷换乘联运系统尚未形成。产业发展方面,城市间分工协作不够,关联度不高、互补性不强,产业结构趋同、过度竞争现象比较明显。

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极化”效应不明显。省会城市郑州规模优势不突出,龙头带动作用不强。2012年,郑州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49.8亿元,落后于武汉、长沙,居中部六省第三位;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达到606.6亿元,落后于武汉,居中部六省第二位。但是,郑州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1746元,居中部六省最末位;人均财政收入5656元,居中部六省第四位。[1]可见,郑州经济实力还不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有限。其他中心城市数量偏少,而且规模较小,难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5.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河南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创新。但从总体上看,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例如:现行的农地制度,农地两权分离,土地产权关系不明晰,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这势必阻碍城镇化进程;二元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其上的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缓慢,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此外,一些城市片面依靠拉大城市框架来推进城镇化,城市发展的内生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不足。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体制落后,难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城市群联动发展、相互融合的机制上还没有大的突破;各城市间行政区间隔还比较明显,要素流动障碍还比较多;建设融资方式单一,市场化融资能力还比较弱等。

三、河南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对策建议

1.完善优化城镇体系

坚持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的原则,按照国家级、省级和分区级三级轴带组织城镇发展网络,促进生产要素向城镇轴带和交通节点城镇集聚,以线促点、以点带面,整合优化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形成以郑州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地区性中心城市为支点、县级市和县城为节点、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网络化开放式的空间发展格局。强化郑州的核心作用,推进与开封、新乡、许昌、焦作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促进一体化发展。以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为重点,促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9个城市融合发展,形成半小时交通圈。依托“米”字形客运专线为基础的快速交通运输走廊,推进全省18个中心城市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促进中原城市群扩容发展,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1小时交通圈。

2.提高城镇产业就业支撑能力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产业集聚区特别是传统农区县的产业集聚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产业转移过程中,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制造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壮大传统和优势产业,同时吸引配套企业加盟,拓展上下游产业,创造更多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增强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吸引力和承载力。以城市服务业发展为导向,着力加快商业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强化特色商业街培育和现代专业市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增长潜力大、新增就业多的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针对生活性服务业就业门槛低、再就业周期短且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等特点,设立专项扶持基金,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资金奖励等方式,大力扶持旅游、商贸、餐饮、文化、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扩大就业容量。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实体,以政府购买等方式重点开发保洁、保绿、保养等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服务性岗位,并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低收入农民和“零就业”家庭。鼓励转移农民自主创业,完善充实创业项目库,强化创业服务,为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优化投资环境,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创业者提供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优惠减免,使农村创业人员享受与城市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政策帮扶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外出务工—返乡创业—贷款扶持—带动就业”的新模式。

3.增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

以缓解中心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老城区道路改造,优化主干路网结构,加快城市快速通道、综合换乘枢纽和停车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中心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及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及管网改扩建,完善郑州、洛阳等西气东输沿线城市建设燃气配套设施,提高市政公共设施支撑能力。全面推进城区河道治理,进一步拓展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水系等绿色公共空间,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按照城镇发展规模和市区人口分布密度,统筹布局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建立完善社会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和待遇趋同。继续提高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持居住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享受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所有常住人口实现“同标准、全覆盖”。加快建设省辖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提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不断完善覆盖城镇常住人口的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配建相应规模的中小学,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实现中小学校舍、师资、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努力缩小校际差距。根据城镇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需求,采取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扩大城镇建设融资规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已出台的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的各项政策,加快建立全省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制度,研究出台全省城镇基础设施领域特许经营的地方性法规,规范行业准入门槛及资本进入的途径、方式和具体配套措施等,对所有经营性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公商协同、以商补公”长效机制。对纯公益性项目,如城市道路、桥梁、绿化、公园、生态设施等,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优先安排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该类项目建设。对于有稳定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如供水、燃气、电力等,逐步放宽对市场资金进入的限制,积极完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市场资金积极投入该领域建设,同时加强对该类产品的成本监管,加快气、水、热等价格的改革步伐,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运作机制。对准公益性项目,如公共交通、地铁等项目,明确市场投资主体的地位,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在初始建设资金投入、后期运营阶段给予财政补助、价格补贴等,既要保证该类产品对社会服务的公平,又要考虑市场投资主体的合理利润回报,可通过适当补贴,制定优惠政策,对投资者予以补偿,保障其合理收益,激发民间资本投资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规范提高融资平台融资能力,壮大省级综合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市、县的专业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市、县财政实力和城镇建设要求,设立中心城市和大县城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地方政府拥有的优质资源,将经营性资源、优质资产以及未来需要资金推动的投资项目划拨到投融资平台公司,确保其拥有质量良好的资产和稳定的现金流及利润来源。尽快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发展方向、主营业务和投资重点,同时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探索建立比较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由市级融资平台牵头,联合区域内县级融资平台,捆绑发行集合企业债券。利用联合后融资主体的规模优势,合理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有效规避单个平台规模较小、资质较低,发债规模偏小、发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5.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坚持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确定城乡建设和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城市功能要素,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和结构合理的紧凑型城镇。积极推进人地挂钩试点。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以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建立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通平台,促进土地、资金等要素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提高用地效益,促进耕地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从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完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核减不合理用地。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和各类培训中心项目用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与结构。逐步调整城镇内部用地结构,增加居住用地和绿地比重,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建造适宜的人居环境。充分利用各区及各城镇的优势条件,扬长避短,在各城镇发展区之间、城镇之间开展广泛的分工协作,协调好城镇布局、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协调各城镇用地形态及扩展方向、区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等,避免重复建设。增强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以旧城镇、旧厂矿及“城中村”更新改造为重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腾出土地发展第三产业,或配置一定数量的公共设施等,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合理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在符合规划、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将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或废弃地优先开发为建设用地,并安排项目建设。

6.分类推进直管县新型城镇化进程

根据10个试点县县域经济发展的特殊情况,对其进行分类指导和鼓励先行先试:对于长垣、巩义等中心城市的卫星城县,强化与中心城市的一体化发展,赋予其与大中心城市一样的对外开放权;对于固始、邓州等边缘山区县,加大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于滑县、新蔡、兰考等农业大县,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出台差异性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对于固始、邓州、新蔡、鹿邑等区域独立性大、区位较好的县,扩大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对永城、汝州、鹿邑、长垣等城市化发展前景好、工业发展潜力大的县,下放项目审批权,扩大土地征用权,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BT(building-transfer)、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并对这类项目给予政策投资,鼓励率先发展;对于永城、汝州等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加强资源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支持其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对于兰考、邓州、固始等贫困县,加大扶贫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等;对于永城、鹿邑、固始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县,放大根亲文化,出台支持台资企业进入祖居地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7.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树立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紧凑城市、智慧城市、理性增长等新的发展理念,促进中心城市集约紧凑发展,避免出现无序扩张、环境污染和高耗低效等问题。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的编制,严格规划实施,定期开展规划评估,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突出特色,保持历史文化传统风貌,注重传统历史文化的承接、开掘、融合和发展。加快城市管理创新,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全面建成省辖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突出抓好郑州市、鹤壁市、漯河市、济源市、洛阳新区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中心城市管理向智能化发展。推动城市管理重心向社区下移,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促进社区居民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管理扁平化、网格化。以解决交通拥堵、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主次干道、商贸市场、居住小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区环境整洁、卫生、美观。

[参 考 文 献]

[1]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河南统计年鉴(2013)[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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