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村”畅通“最后一公里”
2014-08-12洪湖市委组织部
洪湖市委组织部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洪湖市委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三到村”服务机制,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市乡审批方便到村,拓展服务平台。清理规范审批服务项目。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卫计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采取授权和委托的方式,将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乡镇、村;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乡、村三级审批项目清单。建立健全三级便民服务平台。以完善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为重点,加快市、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推动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有效对接。
市乡干部任职到村,凸显服务主体。所有市直“三万”活动驻村单位,必须选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任所联系村“第一书记”。每名“第一书记”包1个村民小组、联系10户困难留守农户,搞好结对帮扶。对服务群众的事项,由“第一书记”到市、乡统一代办;对制约发展的难问题、群众关心的热问题,实行市乡联动,督促帮扶部门牵头制定帮扶计划,全程跟踪落实。
市乡考评连带到村,强化服务责任。每年年初,市、乡单位及“第一书记”必须就一年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事项,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全市年度绩效考评时,将市、乡单位及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绩与其工作绩效考评直接挂钩,拿出10%的分值实现连带考评。市、乡单位及“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必须认真记好《书记管党工作记录簿》,《记录簿》必须经过所驻村党支部签字盖章,作为驻村实绩考核依据;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通报,其驻村工作即评定为不合格。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