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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越级”还需“看本级”

2014-08-12张玉胜

党员生活 2014年5期
关键词:纠纷信任民众

张玉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表态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既体现对地方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充分信任,更是对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倒逼。

凭心而论,民众选择“越级上访”,的确不无被逼无奈的难言之隐。比如,对地方官员的不信任、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对基层处理意见的不满意等等。但其中也不排除有“闹大维权”和盲目“崇上”的心理。一些群众笃信“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潜规则,希冀通过“越级上访”求得尚方宝剑,借“以上压下”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尽管此举常常应验,但却不是正常和有序的社会现象。

因此,对“越级上访”说不,不是对民众信访权利的限制,而是对信访无序现象的矫正,更是对地方政府切实关注民生诉求,充分尊重民众的首访权,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的倒逼。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民本理念,切实履行好为官一任、稳定一方的责任,做足抓实基层基础信访工作。比如,重视群众第一次来访和第一次来信的处理,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时间;强化对职能部门接待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协调与监督,力避因部门扯皮推诿导致群众的来回奔波;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着力破解老大难问题,有诺必践,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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