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并轨,谁来托底?
2014-08-11崔博
崔博
2014年2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在即,之前人们谈得沸沸扬扬的“7月1日起事业单位全都要上养老保险”的事真的会发生吗?未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谁来托底?《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那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究竟该怎么交?
带着这些问题,《经济》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罗双平等多位专业人士。
国家、单位、个人或将均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司长王志明向《经济》记者表示,制度的出台真的需要时间,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究竟由谁来交”的问题,在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之前要先扫清几个障碍。“首先,制度要统一;其次,养老保险改革要和工资制度相结合;第三,机关事业单位要同步,并进行统一安排,待遇不降低,同时要处理好过渡问题。”
“钱由谁出?钱从哪来?具体咋办?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在争论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聘用管理处处长郭红怡向记者介绍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事业单位改革核心,由养老司主抓,现在人社部正在火热地讨论当中。”
据《经济》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表明,目前在人社部内部正在激烈探讨的一种事业单位养老方案是,国家、单位和个人都应出钱出力,而非单单依靠某一方。由于事业单位被定位为向国家及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部门,其养老保险制度短期内或将不会全面复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除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会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同出台外,顶层设计将参照企业年金制度,给事业单位推出与之类似的职业年金制度来做补充。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多年来人社部的文件众多且难以汇总,一般业务规范均按最新文件施行,但若旧文件中的内容不与新文件冲突,则可以按照旧文件继续执行,即:按最新文件办,用旧文件做补充。采访时多位领导及专家也表示,2014年5月发布的《条例》是对2011年国务院5号文件的补充和强调,是在2011年国务院5号文之后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内容的实质性推进。
由于2014年的最新文件没有提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谁来买单问题,于是《经济》记者找到了2011年的国务院5号文件,在为读者做一番梳理的同时,也找到了养老保险谁应买单和将要改向何方的依据。
2011年国务院5号文件指出,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其中文件也特别提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此外,文件还提出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就此,由国家、单位、个人一起分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消息是合情合理且较为可信的。
事业单位分类是关键
“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内迫切要做的其实并不是给全部事业单位上养老保险,而是要先给事业单位做分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副司长王瑞表示,“这个也是国家当前定的改革目标。”
“事业单位是人才较集中的地方,其中教育行业有1000余万人,卫生行业有400万-500万人,机关有不到1000万人,剩下的500余万人是媒体、军转等行业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宋程锦副处长介绍称,工资改革可以推动事业单位如养老等种种难题迅速得到解决,但应先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
对此,王瑞解释道,人事改革将分类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且未来国家拨款将不再按人头来定费,而会以事定费,因而工资福利等制度都会发生变化,这样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人员一门心思想转公益一类,以追求国家全额拨款。”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杨晶曾公开表示,要稳妥推进行政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不断把事业单位改革推向深入。
“本着这个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队伍均应被划归进公益一类,而其他阶段教师以及医疗系统人员则应被划归进公益二类。”王瑞说。
此外,事业单位当中在夹缝中的编外人员,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工、代课老师”等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表明,将完善交流、退出制度。“在此之前,由于政府不负责编外人员的养老,单位应在签订合同之外给其上养老保险。”
王瑞还认为,“虽然目前媒体及公众认为公开公平是首要条件,但事业单位进人也不应该用一张卷子来考,如何选拔合适的人又兼顾公平?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应该是门槛考试,而不应成为用人要求主体,各个用人单位才是用人及招人主体,人事部门应负责监督、搭平台以及提供指导。”
对此,王志明表示,人事部门在今后应主要发挥监管职能。
据悉,绕道进人问题多发生在县以下的单位,而中央部委和直属单位的问题主要在于部分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或未签合同。对此,王志明说,“由于新的用人机制尚未建立,这些问题需要抓紧给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并立法解决,人社部门将会发挥更大监管作用。”
同时,有相关专家向《经济》记者透露,今后改革方向是事业单位全部去行政化,目前事业单位中的自收自支单位将被要求做梳理后分流为公益二类或企业,公益二类企业在完成公共服务外可以从社会找资源,并向其提供服务。义务教育将会被划归进公益一类,因为其并不具备外部资源获取能力。改革的难点其实是参公的事业单位人员,因为其有行政职能理应转为公务员,从而使其彻底的公益化,但是政府要求压缩编制、严控编制,因而目前来看参公单位向公务员的转岗很有可能会被推到2020年左右才有望解决。
因此,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分类到2015年时除了框架外,其他细则或难成形。“至于编制问题如何解决,大家还需将目光集中于中编办的进一步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