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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与发展

2014-08-10

金融发展研究 2014年12期
关键词:资产金融管理

战 友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457)

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与发展

战 友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457)

本文通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对比研究发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加快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但同时也存在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业务重合、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竞争优势不足、监管乏力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了明确金融属性、完善法律法规、建全监管体系等相关建议。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体系;发展

纵观20世纪以来的历次金融危机,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都遭遇了巨额不良资产问题的困扰,如何处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国际性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消防队”与“资产清洁工”,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国务院决定成立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计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进行收购、管理和处置。从1999年至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一直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伴随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出现,不良资产处置这一庞大市场的寡头垄断格局正悄然被打破。

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情况

2012年2月,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以下简称《办法》),允许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工作。2013年12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2)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队;(3)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4)经营业绩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5)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受第4、第5项的限制。

截至2014年10月,江苏、浙江、广东、上海、安徽、天津、福建、北京等八省市先后完成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或授权工作(见表1),山西、山东等省份也明确表示要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有效处置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表1:八省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情况表

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率不断升高,金融风险呈现集聚上升态势,地方性债务风险快速累积并且有可能威胁到实体经济、影响金融稳定。截至2013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92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比2013年第3季度增加0.03个百分点。其中,隶属于各地方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分别为0.88%、1.67%(见表2)。

表2:各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情况表

尽管不良贷款率大幅提高,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却由于受资源和区域限制以及自身的业务转型影响,对地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覆盖面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各地方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因此,各地方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加快不良资产处置、降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率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助于改善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化解金融风险,有助于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分析

(一)经营范围

本文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各选择两家进行对比(见表3)。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除能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外,还能开展有价证券买卖、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多种金融业务,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开展当地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和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一般性经营业务。

表3: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对比情况表

(二)营业区域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行“总公司—分公司”运营模式,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设立30家办事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设立26家办事处(经营部)、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设立32家分公司(营业部),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设立31家分公司。《办法》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参与本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三)业务经验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1999年开始进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经过近15年的积累,具有丰富的资产处置经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经验则相对不足,但是因其成长于地方,将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弥补资产处置经验的不足。

(四)处置方式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除运用谈判催收、诉讼追偿、债转股、以物抵债、破产清偿等债务重组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对外转让方式。《办法》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购入的不良资产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体系不健全

健全的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是资产管理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体系日渐完善。但总体而言,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国务院2000年11月颁布实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开展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关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规只有一部《办法》,没有建立起相关的法规体系。

(二)监管体系不完善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随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银监会对其进行金融监管的手段和方法也逐渐成熟。但是对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办法》只是明确了由财政部和银监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收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对其处置业务、风险防控的监管并未予以明确。

(三)营业范围受限制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户数较多、金额较大,同时由于处置资产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而不能对外转让,从而只能建立实物和现金形态并重的“资产池”、创新沉淀实物资产和股债结合等长线打法来进行处置,需要占用较多资金。目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能开展类似于四大资产公司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多种金融业务,只能依靠自有资本金来开展业务,掣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的开展。

(四)法律支持未明确

2001年4月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相继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并通过上述司法解释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清收不良贷款时遇到的特殊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答复,给予了法律支持。目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清收不良贷款时能否参照上述司法解释得到有关法律支持尚没有明确的说法。

五、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思路及政策建议

(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思路

1.市场化导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致力于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基于市场化导向与专业化运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汇聚多方资源,采用逐步试点、稳妥推进的策略,积极参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处置业务,从而更好地满足地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需求。

2.政策性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一套多方联动、政府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模式,为降低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专业化经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深入学习商业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和风控体系,健全资产经营、业务审核、项目评估、法律合规、风险稽核等部门,配备足够的经济、法律、财会等高素质人才,规范项目收购、尽职调查、资产处置、项目评估、专门委员会讨论等业务流程,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最终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部门设置专业化、人才配备专业化及工作流程专业化。

4.宽领域经营。要围绕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非金融类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大力开拓工商企业、地方政府平台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不良资产收购,积极探索为实体经济提供“逆周期解决方案”和应收账款收购清理。还可根据客户需求,接受金融债权、国企资产、政府一般性资产等主体委托,受托管理各类金融和非金融资产,为其量身定制资产增值规划和方案,提供托管计划、资产重组、资产转让、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等专业化服务。

(二)有关政策建议

1.明确金融属性。建议参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做法,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主体地位,拓宽其营业范围,使其能够开展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等业务。

2.完善法律法规。尽快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健全相应机制,使其在清收不良贷款时得到法律支持;尽快制订资产管理公司监督办法、不良资产收购办法、不良资产处置信息披露办法等。

3.建立监管体系。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金融专业性强、业务风险高,因此需要建立由银监会的分支机构为主体,地方政府金融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督管理体系。

[1]吕劲松.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的探讨[J].金融研究,2005,(7).

[2]杜惠芬.资产管理公司持续发展的途径与运行机制[J].财贸经济,2005,(8).

[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关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6,(4).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课题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J].金融研究,2006,(4).

[5]张敏,沈洪博.中国处置银行系统不良资产的状况和经验[J].中国金融,2010,(3).

[6]林文顺,陈小重.省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现状及其影响[J].金融发展评论,2013,(6).

Loc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s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Zhan You
(Tianjin Financial Investment and Services Group,Tianjin 300457)

Compared with the four major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the loc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are helpful to speed up the disposal of bad assets of loc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maintain regional financial stability;but the two types of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business largely overlaps,the loc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have little advantages and the supervision of the loc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is weak.Some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such as defining financial attributes,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establishing regulatory system etc are given.

loc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supervision system,development

F832.39

1674-2265(2014)12-0069-04

(责任编辑 孙 军;校对 XY,SJ)

2014-11-15

战友,男,黑龙江佳木斯人,供职于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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