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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优势与条件约束下的次优选择:高青县区域担保圈风险处置案例

2014-08-10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金融发展研究 2014年12期
关键词:高青县案例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山东 淄博 255000)

资源优势与条件约束下的次优选择:高青县区域担保圈风险处置案例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山东 淄博 255000)

当前县域企业融资尤其是县域骨干企业融资多采取互保联保的捆绑担保模式,在经济波动条件下,容易产生区域担保圈风险的传递问题。区域担保圈风险的多发、频发所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对区域金融经济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影响。山东省高青县在处理区域内多起担保圈风险事件中,实施分类处置、理性救助,将辖内涉及多家企业和多家金融机构的多起典型担保圈风险成功化解,但财政实际上是对银行不良担保行为的被动埋单,是资源优势与条件约束下的次优选择。治理和防范区域担保圈风险应更多地从产生问题根源角度采取市场的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防患于未然。本文为化解和反思担保圈风险提供了可参考的案例。

担保圈;金融稳定;次优选择;案例

近年来,地方骨干优势企业间互助担保广泛发展,为企业快速获得资金提供了一条便捷通道,但在经济周期性波动环境下,区域担保圈风险的多发、频发,将对区域金融经济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影响。从2012年以来山东省高青县化解多起县域企业担保圈风险的典型案例可以得出,区域担保圈风险的形成有其趋势性必然,在具有相当财力和资源可运用的条件下,行政介入虽可有助于解决区域企业担保圈风险,但仍是无奈之举,财政实际上是对担保不良行为的被动埋单,治理和防范区域担保圈风险应更多地从产生问题根源角度采取市场的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

一、理论综述

企业间以互助担保模式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曾经被当作破解抵质押保证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而大面积推广。但互助担保在整合信用资源、弱化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风险的同时,还有内生诱发系统性风险的缺陷(江能、邹平和王泽丽,2007)。在经济上升期,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高涨的企业投资热情,经由担保关系推动着企业不断获得大量廉价信贷资金,金融机构也因而拓展了市场,并释放了经营考核压力。随着合作的深化,金融与企业间呈现出植入型供给与依赖刚性并存的状况,信贷供求以双方的默契和企业还款再贷的稳定预期为前提(郑现中、王伟、郑方敬,2010)。但随着企业融资进程的发展,企业间的担保关系并非一对一的长期均衡发展,而是通过关联企业、互助联保等形式发展成为交叉性的担保圈,担保关联关系日益复杂化。此时,从微观角度看,表面上银行对每笔贷款的保证关系仍保持着适度控制,但实际上从担保关系网络的整体可靠性角度看,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实际上均失去了对担保的有效控制权,担保关系异化为仅仅是信贷供需双方达成交易的资质条件,而丧失了应有的约束控制和保障效力。在经济下行期,企业间的担保关系因市场环境压力和信贷收缩压力而变得异常紧张,特别是区域内的优势骨干企业,无论是融资渠道还是担保关系通常都呈现多重性的复杂关系。在各种非确定因素影响下,信贷风险隐现过程中,往往触发部分金融机构的抽贷行为,金融竞争与资产保全所导致的从个体理性到集体非理性“囚徒困境”(李少伟,2012)对担保圈风险具有加速效应,一旦风险爆发且得不到及时解决,便引发整个担保资金链条的断裂风险并可能传导至多个担保圈,引发区域担保体系的坍塌,在银行传统不良担保行为所形成的信贷担保契约框架下,担保圈风险的形成具有趋势性的必然。

担保圈风险发生的起点,通常认为是关系链条上的某一企业出现信贷断点。就担保圈内的微观企业个体而言,出现信贷断点即说明企业已无法通过贷款续贷、其他银行机构补缺以及企业自有资金偿还的方式来修复资金断点。对于解决企业微观个体资金的断点,现实中无外乎四类解决方式:第一类,担保关联企业代偿还款。第二类,市场第三方介入。一般是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如枣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商会案例(张善杰,2008)或者非银行类借贷机构融资替代,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类,政府干预。一般以政府资金救助或协调资金救助的方式解决,如山东省陵县政府成立的还贷周转金(刘吉运、曹黔然,2009)、山东威海XR集团担保链风险救助案例(葛志强、陈明仿、徐甜莉,2013)。第四类,市场化重组。由同类行业或非同类行业优势企业予以兼并重组。

一般而言,上述四类方式的优先次序由前到后、选择概率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第一类方式虽最为直接,但往往是效力最弱的方式,应用于信贷断点发生前或初期。第二类方式由非银行类借贷替代或部分替代银行信贷,多见于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救助,且其效用发挥的关键点依赖于第三方组织的成本收益配比。从时间维度看,如果其实际作用仍是过桥性质,仅可发挥短期内的风险缓释作用,而这类资金一旦转为在较长期限内使用,在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面与政策面没有有效改善的情况下,将后延并可能加重企业资金风险的爆发。第三类由政府干预的方式相对简单直接,但其却承载了公众财政负担以及行政介入行为边界合理性等问题。第四类属于市场化行为,但在没有其他外力推动下,这类市场化行为往往短期内难以自行达成。在区域担保圈风险发生并不断发酵后,地方政府出于多方面权衡考虑,综合利用行政资源和以上四类方式,统一协调、分类治理区域担保风险的多点爆发,比上述单一治理模式更为有效。

更多研究表明,担保圈风险既有经济上行期银行顺周期的信贷扩张,也有下行期恐慌的传染。要从根本上防范与化解担保圈风险必须要解决三类问题:一是现有企业互保联保制度有哪些缺陷,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担保替代?二是如果不能改变银行担保行为,现有担保制度框架需要如何改进,改进的空间如何?三是如何建立企业和银行在借贷契约有效期内的行为约束机制?

二、山东省高青县区域担保圈风险处置案例

(一)风雨欲来,区域担保圈风险持续发酵

山东省高青县是淄博市唯一划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县,工业以纺织服装、食品生物、医疗器械、石化新材为主。2012年以来,受产业政策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高青县内的WH、BD、DY、JC、LJ共计5家企业相继出现资金链风险,并很快扩散到企业担保圈内的其他关联企业,最终形成了涉及23家县域内骨干企业的担保圈资金风险,涉“圈”企业占到了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16.55%,涉及各类银行信贷资产29.21亿元,其中县内银行贷款11.77亿元、占全县贷款总额的11.38%。高青县担保圈涉及关联企业多、银行贷款数额大、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见表1),如风险蔓延或处置不当,将对整个县域金融市场产生严重的冲击。

表1:担保圈风险案例具体情况

(二)多方权衡,地方政府被动深度介入、分类处置

高青县担保圈风险由点到面的扩散蔓延,已超出了银行和企业的想象和控制,涉“圈”企业出现减产甚至停工、职工上访等问题,开始采取封闭消息的不合作态度;银行也从最初的抽贷到难以收回贷款,银企谈判逐步陷入困境,双方不约而同地找到县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问题。在此危局下,高青县政府多方权衡利弊,开始关注和重视企业担保圈风险所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和对地方经济的冲击影响,出面在银企间进行协调。随着介入程度的逐步加深,县政府也逐步认识到了担保圈风险的系统复杂性和脆弱性,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县域内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此,高青县政府牵头多部门成立风险化解小组,深度介入担保圈风险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区域内涉“圈”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担保圈内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状况、资金风险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根据不同企业风险的具体特点和状况,按照“一行一策、一企一策、一笔一策、分类处置、风险可控”的化解原则,对辖内风险企业进行了分类排队,并调动各类行政和市场要素资源,进行了分类处置(见表2)。

(三)政策跟进,探索反思区域担保圈风险防范与治理的最优路径

在地方政府的深度介入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政银企三方携手,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调动一切积极要素,已成功化解高青县13.23亿元担保圈风险贷款。目前,县内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2014年以来,风险处置的进度得到提高,已与各家债权银行达成风险处置方案,近16亿元贷款风险得到缓释。但该种处置方式尚未经受经济和信贷周期的检验,特别是重组后新的银企合作方式和担保链条是否科学有效,都需要经过实践检验。为此,高青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跟进措施,出台《高青县重点企业银企俱乐部和主办银行制度暂行办法》,主要目的是增强银企互信、共赢,化解企业融资难题,防范县域风险。主要内容包括两项:一是以企业为主体,从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筛选出22家优势骨干企业,作为首批推进主办行制度试点单位。以该企业贷款授信额度最大的银行为主办行,其他授信银行为成员行,共同组成银企俱乐部,定期组织企业银企俱乐部会议,通报交流企业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信用等级等情况,讨论信贷资金的后续投放计划,增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各银行之间的互通互信。二是对首批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干部挂包制度,县长、分管县领导亲自挂帅,县企业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主要负责人分别挂包部分企业,负责协调企业、主办银行和成员行,共同推进银企俱乐部和主办银行制度落实,帮助解决银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处置区域担保圈风险过程中,高青县政府也深刻反思了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认为银行的不良担保行为及企业的盲目扩张都是造成区域金融风险爆发和发酵的主要因素。

三、对高青县政府协调化解区域担保圈风险的客观评价

高青县处置区域担保圈风险案例表明,在担保圈已经形成、风险扩散背景下,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联合解决区域多发性担保圈风险的做法,无疑是治理和化解担保圈风险的可选路径。但行政只是作为“火场救急”的次优选择,是多方权衡的无奈之举和权宜之策,并且实施效果尚待实践检验。显而易见,对当前多发性的区域企业担保圈风险治理,仅通过行政强介入的“亡羊补牢”方式加以治理,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急方式,是地方政府对银行不良担保行为的埋单。治理和防范区域担保圈风险应更多从产生问题根源角度采取市场的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防患于未然。

(一)政府强势介入具有多资源协调优势

在经济下行周期内,按照银行不良担保行为而形成的企业间互助担保资金链条张力十足,担保圈整体比较脆弱。在各类外部推力(如高青案例中的担保代偿、法人变故、投资资金安排不当等)的作用下,整个担保体系容易在最脆弱环节出现资金断裂,并借由担保关系迅速传导。高青案例表明,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联合治理,具有调动和处置各类资源、发挥部门间协同效应的比较优势。一是拿出财政资金近2亿元充当过桥性资金。如为DY提供了1.05亿元的过桥资金,保证企业贷款不出现逾期和欠息。二是提供资产、土地等资源支持。如在JC重组中,对重组企业承担的负资产部分,县政府以划拨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等优质资源予以补偿。LJ重组中,政府给予500亩地指标支持。三是给予政策扶持。对所有引进的重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招工优惠等多方面政策倾斜。四是协调银行减免债权。如DY系两家最大债权银行核销贷款4.5亿元,银行对引入的战略重组者被动增加信贷规模、降低贷款成本等。五是协调多部门资源。政府对工商、财税、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也具有天然优势,开辟了行政审批和法律裁定的快速通道,时间成本大大降低。

(二)多部门联合治理提高了信息对称程度

从担保圈风险的形成过程不难看出,圈内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过度授信与担保问题,企业间担保关系的建立仅仅是满足银行放款条件而缺乏有机联系。当担保圈风险出现时,银企资金关系由一对一的博弈向多对多博弈转化,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水平因而显著增加。如高青多个担保圈案例无一不是陷入银企谈判的僵局。因此,化解系统多发性担保圈风险的首要难关是治理信息不对称,摸清担保圈的整体风险状况。高青案例中,县政府组织了人民银行、金融办、财政局、国土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并组建了债权银行俱乐部,多次到担保圈核心企业和涉保关联企业调研,通过整合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财税部门和银行、企业的信息,才彻底厘清了全县担保圈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担保圈整体风险进行了完整评估,从区域全局高度重构了系统性的信息对称,成为合理界定相关各方利益权责、实施风险分类处置的重要基础保障。

(三)行政强势介入改变了博弈条件与预期

从金融学的角度看,担保合约本质上是一种看跌期权合约(高旺东、贺创业,2009)。在行政力量没有介入前,各参与者处于典型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过程,各方均无法掌握全局信息,更无法准确预期其他博弈方行为。此时的最优策略是“理性自利”,因此这个被担保企业、担保企业和银行的三方博弈关系必然成为谁也不愿承担损失的“零和”游戏。高青案例中被担保企业减产停工、担保企业毁约拒保、银行不断抽贷即是典型例证。地方行政力量作为中立第三方的强势介入,打破了这一博弈格局,改变了非合作博弈的条件和预期。高青案例中,地方政府通过自身所具有主体权威性和强大的财政力量介入担保圈风险博弈,通过政府信用短期替代企业信用,将银行交易谈判的对手变为政府而不是企业,从而重构了信任机制,快速斩断了风险传导链,降低了银行风险损失的可能。同时发挥了仲裁人作用,通过多样性和系统性行政措施,解决了信息完整性问题,彻底改变了博弈预期,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都看到了合理解决的可能和希望,使得担保圈风险由不完全信息博弈向完全信息博弈转变,参与者的行为方式得以矫正,预期趋向理性。高青案例中企业配合清查、债权银行进退同步有序,并主动让利的态度即是证明。

(四)准确合理的分类处置实现了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理性地方政府行为的根本目的必然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高青案例中,各担保圈风险的表现特征基本一致,但产生的源头却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因病施治”、分类治理,才能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如WH公司和BD公司担保圈圈内核心企业本就处在市场淘汰临界点,也就缺乏了施救的条件。县政府在处置此类企业之初即明确了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方向,通过合理代偿、处置企业资产最大限度保全银行债权的措施,及时予以破产淘汰,达到了淘汰落后、维护金融稳定的多重目标。从DY公司案例看,企业作为优势骨干企业,连续多笔代偿将企业资金链条拉断,并使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对于这类体量规模大、内部产业结构复杂的担保圈,县政府给予了资金救助和分步重组的综合治理方式,通过行政作为和市场化引导,在短期和中长期内都做出了相应的对策安排,从而化解了其对区域经济产生重大冲击的可能。对于JC公司,企业在内外环境影响下经营不善,但主要是管理混乱的内因所致。企业仍具有设备先进、技术团队健全、员工队伍相对稳定的诸多优势。对于这类企业信贷风险,高青县政府主要发挥了协调引导作用,引入战略投资对企业重组、重视发挥市场自身力量的作用,通过优势整合,消除了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挖掘发挥了企业内在的优质禀赋,从而消弭了风险,推动了企业升级。对于LJ公司案例,实际上与WH公司和BD公司担保圈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但其处置导向却与前者不尽相同,原因在于这类劳动密集型企业若采用直接破产处置方式,将严重背离地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该案例采取了承贷主体替代和多方融资重组的方式,以政府信用和政企合作方式化解风险,发挥了政府应有的担当作用。

(五)政府介入区域担保圈风险处置实属无奈之举

高青案例表明,解决已产生的担保圈风险问题,仅靠担保圈内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不仅是无效的,而且激化了矛盾。如企业停产、职工上访等;担保圈外的市场化第三方(无论是非银行类借贷机构还是企业)也会因风险暴露不充分、风险预期不明朗而退避三舍。如高青担保圈风险爆发后,民间资本停止进入担保圈,重组企业也是在政府牵线下后期介入;区域内多发性担保圈风险作为典型的市场失灵问题和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安全的系统性问题,倒逼地方政府出手干预。从案例可知,高青县政府之所以强势介入是出于多方面考虑权衡的结果。从实体企业看,担保圈涉及的18户企业基本为县骨干企业20强。一旦资金链断裂,全县工业经济将遭受毁灭性打击,其他稳增长、促发展措施将无从谈起。从金融生态环境看,政府如果不深度介入,任企业倒闭重组、拖欠或悬空银行债权,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将迅速恶化,银行会纷纷撤离,金融作为经济核心的地位将受到动摇。从社会稳定角度看,担保圈涉及企业多为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及职工众多,如果政府不深度介入,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2013年5月份,JC集团就因拖欠工人约3个月工资,引发了工人集体上访事件,后因县长亲自出面承诺及时兑现工资后,事件才得以平息。

(六)政府介入有着严格的行为边界和约束条件

尽管高青案例中担保圈整体风险已经缓解,但行政作为的效率仍受制于多重因素,且政府作为的实际有效性尚未经过完整时间周期的检验,可复制性并不强。高青案例的可借鉴之处在于它揭示了政府介入银企资金风险问题的有效行为边界和约束条件。由案例可知,面对在当前国内多发性担保圈风险频发的现实状况,地方政府不可无为而治,但也不能超限作为,而是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合理公允的行为方式,为有效化解此类系统性金融风险问题提供行政力量支持。基于区域多发性担保圈风险的规模化特征,政府以风险救助金对企业实施救助的过桥性措施,仅可作为短期手段使用,资金救助手段的运用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条件。由于财政压力的存在,这部分救助资金一般只能用于系统重要性强、波及范围广的担保圈内企业。在区域担保圈风险多发状况下,对于其他类型担保圈风险,政府必然会因资金救助的规模和成本超出可承受范围而难以提供资金型救助,此时行政行为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突发期,协调金融交易各主体和有关行政部门,形成担保圈风险的共同治理机制;二是在处置过程中,在共同治理框架下强化信息对称,防止企业主体逃废银行债务、协调银行稳定信贷供给、组织担保关联企业合理代偿、引导协调圈外市场力量介入。通过强化信息交流、重建信任关系来改变博弈生态。地方政府应重视引导和发挥外部的市场力量,实现担保圈风险的最终转移和化解。实际上,对政府行为的制约条件不仅限于资金约束。由于目前担保圈形成和影响范围的广泛性,地方政府囿于行政权力的区域限制,往往对处于区域外的债权银行、债权人等缺乏约束和协调力。对于此类风险诱发因素,地方政府行政介入的有效性仍显不足。

四、对治理与防范区域担保圈风险的思考

对于区域担保圈风险的治理和防范,依靠事后行政强制力加以解决显然不是最优途径,应从产生问题的根源角度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尽管担保圈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样化的,但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成熟、银行识别风险的能力不足,而导致对信贷担保的习惯性依赖。如高青案例中DY公司关联代偿的企业多数与该公司并无业务上的上下游关系、法人关联关系等,仅仅是为完成银行放贷而在银行默许甚至是牵线下而形成的捆绑担保。在银行不良担保行为的引致下,企业间担保关联不断累加且复杂化,同时随着企业融资需求的扩大,担保关系呈现动态扩展特征。不断叠加的担保圈层使得企业间的担保约束形同虚设,形式上的担保贷款最终沦为信用贷款,并最终因担保圈内的某个薄弱点的风险爆发而形成系统性资金风险。基于以上分析,区域性担保圈系统风险的防控与化解可依下列路径加以改进:

(一)改进现有相对滞后的捆绑式担保模式,发展多样化的新型担保产品

基于利益联结关系而建立的互助捆绑式担保模式存在链条断裂的多米诺效应缺陷,一个风险断点的产生往往形成一损俱损的困局。这充分说明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滞后性。因此存在从目前这种分散的、随机的捆绑式担保向更高层次转化的需求。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国内金融环境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区域金融创新提供了越来越完备的制度和市场环境。改革低端的互保担保模式,发展真正适合企业资金需求的多样化信贷担保产品以及担保替代成为可能,其发展与进步的空间是巨大的。与区域内规模优势企业的融资需求相比,在规模和水平配比上,商业化担保、政府担保、企业集团内封闭担保等都可作为备选的方向。商业化担保的好坏,取决于同银行的议价谈判能力;政府担保取决于地方财力、监督管理以及政府的意识;企业集团内封闭担保取决于银行担保偏好的转变以及对企业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等。另外,以商业化担保和政府担保相结合的“资金池”担保模式也可在区域内的担保圈内推广。上述升级版的担保模式在国内一些地区已开始实践并取得了成功。至于哪一种担保模式更适应企业需求,既需要相应的环境和条件,也需要实践来检验。但无论如何,相比较滞后的捆绑式担保而言,在后担保时代,通过对担保制度的改进,可以完全升级替代企业互保关系的初级模式,发挥应有的担保效力。无论创新和采用哪些担保模式或者模式组合,均需要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征和现实条件来确定。其基本原则是通过缩短担保链条、防止担保关系下利益联结的产生、内化或提高担保关系的信息透明度,从而规避企业担保圈模式的固有缺陷,构建有效的担保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信息对称水平以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二)遵循市场发展趋势,发展多层次的担保替代方式

担保圈风险的产生源于企业资金链条的断裂,其实质是对企业资金供给和企业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的动态不匹配,源于企业资金供需而构建的担保契约都是一种看跌期权,其实质无助于形成银企之间在资金供需过程中的良好互动关系,无助于银企之间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建立。因此,从长期角度看,发展符合企业生产资金需求,有助于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资金供给模式,以多样化金融创新来发挥担保替代作用,才是银企资金供需关系的未来方向。银行业应通过发展创新型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抵押、动产抵质押、股权抵押等,引入商业化保险发挥对企业风险的协同分散作用等,挖掘适应现实和未来市场条件的信用资源,进一步扩大企业发债和股权融资等担保替代,以及在长期合作关系和技术进步下的信用放款等,都可为减少银行对规模型企业担保圈型融资的强制性依赖、降低基层消除系统性担保风险发挥作用。

(三)强化对区域重要性企业担保关系的外部监督与约束

实践证明,对于区域内优势企业的担保关系治理,还需要从解决系统性风险和银企行为约束两大方面构建外部治理机制,以填补市场交易缺陷。从高青的经验可知,建立“差序化”的治理模式不失为有效的方式。对于区域内的系统重要性企业,首先由于银企借贷关系的市场性质,行政力量的介入不能跨过市场而越位监督。因此,以银企双方的交易约束为担保圈风险治理的核心层级,将主动权交由银行和企业。其次,可采取以金融监管当局协调下的债权银行俱乐部治理机制为第二层级,发挥金融监管当局在系统性风险协调预警机制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协调各债权银行,定期对企业经营与资金风险、行业发展动态等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征信系统的运用等,共享各债权银行信息,动态监测分析企业运营状况,提高分析判断的准确度。再次,以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为第三层级,加强对区域重要性企业和担保圈企业的监督。通过建立多部门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解决系统性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发挥行政强制约束作用,为企业资金风险的可观测、可控制提供制度保障。

五、相关结论

区域内多发性担保圈风险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既体现了经济转型中各种矛盾的碰撞,也有担保链风险传递直接导致的结果。但其核心根本是银行传统不良担保行为引致下的系统性信用错配。担保的动态圈层化造成了系统性风险的识别成本过高以致最终难以识别,并在市场化条件下进一步强化了银行的担保行为,导致担保圈风险成为趋势性必然。

政府主导下的行政救助模式,可以从全局角度解决由担保圈风险爆发所产生的系统性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非完全信息博弈困局,通过分类识别和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救助化解措施,改变担保危局下的博弈条件和预期,使参与各方从系统理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并改变短期利益行为,通过合作性博弈最终完成权责利的平衡与匹配,实现风险的短期缓释和局部化解。然而政府作为毕竟是一种事后的被动行为,且面临诸多约束条件而不具可复制性。从长期来看,行政途径解决担保圈风险的有效性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企业担保圈风险根治需要前置化的制度性改进和变革。基于当前银行信贷放款的担保偏好,可行的路径是从担保制度与产品创新、监督机制创新和发展担保替代等方面加以改进,以缩短担保链条,实现担保关系清晰透明、全局可观测为方向,因企制宜,发展多样化担保模式,分散单一互助捆绑式担保模式所内生的系统性风险缺陷。长期来看需要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来发展担保替代,并注重发挥金融监管当局和地方行政部门对银企行为的外部监督约束,以重点企业为主体,建立包含相关机构的俱乐部机制,以构建更为有效的风险治理体系。

[1]江能,邹平,王泽丽.联保贷款客户自动筛选机制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11).

[2]郑现中,王伟,郑方敬.俱乐部机制下的企业互助金:邹平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6).

[3]刘吉运,曹黔然.信贷断点与政府守夜:陵县企业还贷周转金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09,(4).

[4]李少伟.从个体理性到集体非理性:金融竞争与维权中的“囚徒困境”[J].金融发展研究,2012,(3).

[5]高旺东,贺创业.贷款保证担保有效性问题研究. [J].金融发展研究,2009,(11).

[6]廖春良.集团企业关联担保问题比较研究[J].上海金融,2006,(5).

[7]王伟,宋西圣.基于“差序格局”理论的互助联保组织变迁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3,(8).

Suboptimal Choice under Resource Advantages and Conditions Constraint:Case of Gaoqing Guarantee Risk Disposition

Research group of Zibo Branch of PBC
(Zibo Branch of PBC,Shandong Zibo 255000)

County enterprises,especially the backbone ones usually take guarantee group as a major financing mode,which is easy to cause risk transfer when economic fluctuation happens.Domino effect caused by guarantee group risks does influence a lot to local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Gaoqing,Shandong has succeeded in dispersing a typical guarantee group risk by classification and rational rescue.But in fact,it is the financial sector that fills the hole for commercial banks’guarantee preferences.This is a kind of suboptimal choice under resource advantages and conditions constraint.To against regional guarantee group risks,market-oriented ways should be tak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oot of these problems.This paper provides a reference case on resolving and thinking about the guarantee group risks.

guarantee group,financial stability,suboptimal choice,case

F830

1674-2265(2014)12-0040-08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YJ,SJ)

2014-11-15

课题主持人:刘 洁

课题组成员:王振平 陈宝卫 周 涛 冯 波

课题主持人简介:刘洁,女,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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