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处置情况研究
2014-08-08章贤
章贤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大量滞留境内,形成事实上的隐性负债,构成了潜在的汇兑及支付风险。为此,本人根据近几年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情况,对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情况开展调研,就如何改进外方利润管理、防范集中汇兑风险提出了建议。
一、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情况及外方利润处置情况
(一)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总体情况
1、盈利企业家数基本稳定。从2008至2012年,湖南已参检外商投资企业总数基本稳定,维持在1570家左右。盈利外商投资企业家数从2008年的503家增加到2010年的649家,然后基本维持在600家以上(如图1所示),盈利企业比例维持在38%以上。
图1:2008-2012年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家数趋势图
2、企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净利润持续增长。从营业收入来看,据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数据显示,2012年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03.42亿元人民币,较2011年增长了235.01亿元人民币,增幅为11.94%;2012年营业利润为198.82亿元人民币,较2011年增长0.63%。
从净利润来看,从2008年至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净利润呈现增长的趋势,净利润从2008年的94.1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2年的176.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为21.76%。近5年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情况如表1所示。
表1:2008-2012年湖南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情况表
数据来源: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数据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处置情况
外方利润分配并汇出境外比例低,外方利润滞留境内占比较高。一是利润分配并汇出境外较少。从2008至2012年情况看,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稳定,利润大幅增长,但外方利润汇出金额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对较低水平上,近几年外方利润汇出占外方利润处置总额的13%左右。二是境内再投资占外方利润总额的12%左右,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将已分配利润以人民币形式划转至外方在境内的关联公司。三是利润逐年分配但不汇出,以“应付外方股利”留存于境内,应付外方股利占外方利润总额的18%左右。四是利润不分配比例较高。以按股权或约定比例计算外方所有的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境内的比例约为60%,外方利润滞留境内占比较高。
表2:外国投资者利润处置情况表
数据来源: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数据。-表示该数据暂无
二、外方利润滞留境内的成因分析及潜在风险
(一)外方利润滞留原因分析
在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大幅增长的同时,利润汇出金额一直维持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上,大量利润滞留境内,其原因主要有:
1.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套利的需要。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境内外存在较大利差、资产价格暴涨都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处置方式。自2005年人民币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近25%,人民币升值预期依然强烈。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自2010年以来连续多次上调,并允许适当上浮,一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2013年末已高达3%,远高于境外同业拆借利率,境内外利差较大。在汇差和利差双重影响下,外国投资者将外方利润放置在企业账户上不进行分配,或在利润分配后不急于汇出,或伺机进入暴利行业投机。加之利润汇出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业务办理方便快捷,企业选择余地较大,可选择有利时机迅速汇出。
2.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运营的需要。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一直保持较快发展,总体投资环境仍受外国投资者青睐,外方选择将利润留存于境内进行增资或再投资于境内其他企业,满足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或扩大再生产资金需求,便于企业管理运营。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利润留存可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满足其流动资金的需要。
3.税收等政策改革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意愿。2008年1月1日实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向外国投资者办理利润汇出时,需要在利润中扣缴所得税。同时,新税法取消了利润再投资退税的规定。新所得税法降低了企业及时将利润汇出的意愿。
(二)外方利润滞留的潜在风险
1.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大量滞留境内,存在集中流出及汇兑风险。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大量滞留境内,一旦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急剧逆转,就有可能造成滞留境内的外方利润集中汇出,短期内形成较大规模的资本流出,对经济造成较大冲击。同时还可能会出现集中兑换的需求,造成汇率的不稳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外方利润资金快速流动,可能会引起价格泡沫。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若滞留的外方利润大量流向股市、房地产等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将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甚至造成资产价格的急剧攀升,容易引起资产价格泡沫,一旦撤资,又会造成资产价格暴跌,不利于经济稳定。
3.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增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人民币的升值强烈预期吸引了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大量滞留,减少了资金的汇出。一方面,资本项下顺差增加了,容易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另一方面,容易引起国内流动性相对过剩,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三、政策建议
1.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处置政策。积极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处置政策,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流入国民经济需要行业,避免资金快速进出,造成资产价格暴涨暴跌。对于已分配但未汇出利润,建议纳入外债管理,超出投注差部分督促其及时汇出,避免出现大量资金跨境流出风险。
2.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监测体系。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工商及外汇局等涉外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使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有关外资情况数据,在准确把握企业相关经营信息的前提下,完善非现场监测指标的采集和统计,加强对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以及已支付但尚未汇出境外的已分配利润等利润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跨境资本有序流动。
3.积极完善金融市场,减少资金套利的机会。一方面,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缩小境内外货币利差,减少外方利润滞留境内的套利机会,降低集中支付风险。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人民币跨境结算,减少资金汇兑需求,降低集中汇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