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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勤政督政: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的三个维度

2014-08-08李广义

理论导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勤政邓小平廉政

摘要:行政伦理思想是邓小平行政管理思想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廉政、勤政、督政的内容。它们分别作为价值维度、实践维度、机制维度,贯穿于整个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之中,不但丰富了我国的行政伦理思想,而且对促进我国行政管理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廉政;勤政;督政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6-0063-03

作者简介:李广义(1973-),男,山东郓城人,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行政伦理是执政党和国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中,廉政、勤政、督政是行政伦理规范的重要维度。邓小平同志是党和国家杰出的领导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行政管理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行政伦理思想,是我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行政管理思想的宝贵财富。从廉政、勤政、督政三个方面研究邓小平的行政伦理思想,不仅是全面深入地研究和掌握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需要,而且是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需要。

一、廉政: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的价值维度

廉政是行政伦理中对个体伦理的价值要求,“廉政,作为公共行政领域中特定的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在公共行政领域尤其是在行政伦理观中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定位。”[1]自从国家产生以来,腐败便相伴而生,它像一个毒瘤一样时时刻刻威胁着国家机体的健康,反腐倡廉自20世纪80年代已成为全球性话语。作为人民政权性质的中国共产党,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其宗旨的,廉洁自律是其首要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廉政,是党和政府保持威望的基本,更是党和政府高效行政的根本保证。加强廉政建设,对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和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对于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有着积极的、现实的意义。”[2]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否清正廉洁、能否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命运,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的邓小平同志,对于廉政建设十分关注,在各种场合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内容丰富,思想深邃,形成了其独特的行政伦理思想。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思想在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中始终占据基础性地位。1982年4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3]402-4031986年1月,他又针对腐败之风蔓延的情况,尖锐地指出:“经济建设这一年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建设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所以,不能不讲四个坚持,不能不讲专政,这个专政可以保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地进行,有利地对付那些破坏建设的人和事。”[4]154在平息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后,他再次指出:“对我们来说,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313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要把反腐败作为大事来抓,“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

如何才能做到廉政呢?邓小平认为重在加强责任制,他说:“要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很多规章制度,比如责任制,什么职责,归哪个部,归哪个人承担,都要明确。”[3]288“我们的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领导机构中,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责任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规定,以至事无大小,往往无章可循,绝大多数人往往不能独立负责地处理他理所应当处理的问题,只好每天忙于请示报告,批转文件,有些本位主义严重的人,甚至遇到责任互相推诿,遇到权力互相争夺,扯不完的皮。”[4]58此外,邓小平认为要做到廉政,还必须重视教育,培养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腐败的产生,首先是精神上的堕落,所以,邓小平强调,反腐败斗争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4]148“要通过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真正做到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在内心里构筑一道坚固的道德防线。”[5]由此可以看出,廉政教育重在道德教育,通过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确立道德信念等过程,达到廉政的道德习惯目标。党和政府内存在的腐败现象还相当严重的今天,邓小平同志关于“廉政”的思想,对于在党政干部中间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也为中国行政伦理的实践性道德规范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础。

二、勤政: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的实践维度

在公共行政领域和行政伦理观中,“廉政”是价值基础,“勤政”是实践体现,即要在“廉政”的价值理念指导下付诸行动,做到“勤政为民”。我们提倡廉政,更应着重于激发干部励精图治勤奋向上的精神,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办事能力,保持良好的勤政为民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也是一种实在的政治行为方式,同时也是党政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它的本质内容是党政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尽职尽责发奋努力、艰苦奋斗,充分利用手中政权的力量积极地创造性地工作。它主要包含勤于习政、勤于调查研究、勤于思考和谋划、勤于理政、勤于检查监督等方面的要求。”[2]而且,党政干部的勤政都要注重为“三个有利于”服务,只有在实践中得到群众认可的行动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

在邓小平有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论述中,多次提出要遵照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要当好人民的勤务员,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活力、效率和积极性,折射出“勤政”思想的光辉。邓小平指出:“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是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6]286按照邓小平的一贯思想,当好人民勤务员一定要“勤政为民”,“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3]327坚持与人民打成一片,同人民建立“血肉不可分离的关系”,是当好人民勤务员的前提条件和起码要求。他要求,对于人民有利的事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办好。凡是人民反对的、意见最大的事一定不去办。对于危害人民利益的事要作坚决的斗争,甚至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可以做出必要的自我牺牲。同时,他多次批评了那种只提空洞口号、忽视解决群众具体问题的态度,指出:“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这个问题不是说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3]27认为应该把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的步骤。通过“勤政为民”,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和他们的呼吸是相通的。邓小平明确地指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搞好“勤政”的主要途径,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倾听群众意见,改变行政作风,加强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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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管理的活力、效率和积极性,也是邓小平行政伦理“勤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指出,缺乏朝气和活力,即使有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也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对此,“我们怎么能得到人民的谅解?我们自己又怎能安心?”[3]352要做到增强活力,就需要改变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真正建立起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创造出鼓励竞争、看重实绩、人才辈出的环境和机制。效率指的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高速度、高质量,我们很多行政部门办事效率低下,老爷作风严重,让广大群众多跑了路、多花了钱,多生了气。对此,邓小平强调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不讲工作效率不行”,他认为必须通过改革,“解决效率问题”。[7]这就要求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积极性指的是把行政管理特别是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真正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着想,“勤政为民”。邓小平指出,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很重要的一条途径是“权力下放”。

勤政是高效行政的必要条件、核心条件、实践条件,党政干部只有做到勤政,才能做到爱岗敬业,才能面对实际问题,了解正确的行政信息,做出正确的行政决策,发挥出卓著的效果,这样才能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党政干部只有做到勤政,才能密切党群关系,才能使党的各项政策称民心、顺民意,从而巩固党和国家的政权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邓小平同志关于“勤政”的行政伦理思想,对中国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督政:邓小平行政伦理的机制维度

督政是行政伦理中对制度伦理的机制要求,“从他律的角度分析,行政伦理特别是行政伦理规范(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实施,需要接受公共监督,这是保证行政伦理得以科学制定与切实实施的必要条件之一。”[1]督政机制具有较高的伦理蕴涵。由于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顽固倾向,必须加强监督和有效制约,督政有利于维护道德秩序,减少道德失范的发生。至于如何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这是自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督政具体表现为政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等。

邓小平同志在一系列讲话中曾多次强调要加强监督手段的实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形成完善的伦理人格,从行政道德教育和思想修养环节培育行政良心、行政责任和行政理想,从而形成了邓小平行政伦理的机制维度。1956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上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就明确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结果,必然发生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在我们党内也不是比以前减少了而是增加了。我们党内还有一种人,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反人民的作风,这是旧时代统治阶级作风在我们队伍中的反映。诚然,这样的干部为数很少,但是他们的危害却很大。为此,党除了应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6]222-2251957年4月,邓小平同志在题为《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报告中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要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要求党的生活严一些,团的生活也严一些,也就是说,党对党员的监督要严格一些,团对团员的监督要严格一些。第二,是群众的监督。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要扩大他们对共产党的监督,对共产党员的监督。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了些片面性。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6]270-271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行政伦理的政党监督主要是对共产党自身的监督,邓小平同志关于政党监督的一系列宝贵思想,至今仍有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继承了这一宝贵思想,强调并阐述了党内监督的方针、政策,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中关于立法监督的观点主要体现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1481979年10月,邓小平又强调指出,我们的法律太少了,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这些思想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督政机制越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程序定型化、方式多样化、过程透明化等特点,那么这个国家越能体现出真正的民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加强督政的力度,对于限制公共权力的滥施、促进反腐倡廉的效果、提高人民主人翁的地位,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邓小平同志关于“督政”的思想,为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结语

廉政、勤政、督政是主体伦理与制度伦理、政治伦理人格与政治伦理规范有机结合的重要体现。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中关于廉政、勤政、督政的伦理要求,为新时期党与政府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指明了方向,因为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源自实事求是的实践观、源自辩证科学的发展观、源自乐观奋斗的人生观、源自与时俱进的价值观”。[8]自党的十六大、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以人为本”伦理思想就成为新时期党与政府工作的终极目标,要求“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在凸显伦理关怀的同时也彰显了党和政府政党伦理、行政伦理的原则与规范。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础之上的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提供给人们的不是具体的绝对道德律令,而是伦理价值、伦理取向和伦理方法”,[9]具有重要的道德示范价值。价值维度、实践维度、机制维度虽然不能够完全涵盖邓小平的行政伦理思想,但廉政、勤政、督政的伦理要求已经为新时期党与政府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筑了牢固的伦理道德防线。“制度正义是社会正义实现的基石与保障。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以制度正义为特征,对政府行政人员、行政权力以及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与制约。”[10]深刻剖析探讨邓小平同志关于廉政、勤政、督政的伦理思考,不但有助于丰富我国的行政伦理思想,而且对促进我国行政管理及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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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祝小宁,李怀杰.制度正义:邓小平行政伦理思想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4).

【责任编辑: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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