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田园城市”发展模式理论与实践探索
2014-08-07桑东升孙兴华杨霏文传浩
桑东升+孙兴华+杨霏+文传浩
摘要:“田园城市”是城和乡的结合体,即用城乡一体的社会结构形态取代城乡分离的社会结构形态,具有城乡一体化、功能分区、和谐性和均等性等特征;“生态城市”视城市为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强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区域性、高效性、和谐性和持续性等特征;“生态田园城市”是一种融合了“生态城市”和“田园城市”优点的全域型城市发展模式,具有全域性、高效性、和谐性、持续性、均等性和系统性等特征。江阴市已具备建设“生态田园城市”的社会经济条件,应该加快全域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全域生态保障体系、全域产业生态体系和全域民生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田园城市”建设。
关键词:田园城市;生态城市;生态田园城市;城镇化发展模式;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复合生态系统;全域型城市发展模式;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F290;F29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4007008
一、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镇化进程取得了巨大成就,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3.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不仅给中国经济带来了高速的发展,也给中国城市发展造成了种种弊病。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一系列“城市病”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逐渐显现,这不仅不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不利于城市自身的健康发展。为了解决城市建设中的这一系列问题,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会议还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的历史和区域性差异,未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模式不能按照统一模式进行(刘云中,2014),应该采取“分类发展、分层指导”的方针。在东部,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我国县域经济百强中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应该在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发展模式、指导原则、发展目标等方面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有显著差别。
基于资源环境条件的约束和发展观念的转变,在众多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中,“生态田园城市”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和追捧。然而,目前理论界对“生态田园城市”的内涵、特征以及建设路径等都缺乏深入探讨,对有关城市实践的具体分析也相当欠缺。有鉴于此,本文在对相对成熟的“田园城市”理论和“生态城市”理论进行梳理和评述的基础上,深入探究“生态田园城市”的理论构架和特征;并对江阴市——长江三角洲以及苏南模式的典范和代表之一,“2012年中国经济百强县”第二名——建设“生态田园城市”的基础条件和建设路径进行具体分析和探讨。
二、有关理论评述
1.“田园城市”理论评述
桑东升,孙兴华,杨霏,文传浩:“生态田园城市”发展模式理论与实践探索“田园城市(Garden City)”理论是由英国社会改革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在1898年出版的名为《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一书中提出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理想城市的一种思考。他在书中倡议建立一种兼具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田园城市”,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分离的旧社会结构形态。20世纪初,随着欧洲国家大城市的恶性膨胀,如何更好地控制和疏散大城市的人口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泰勒于1915年在“田园城市”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卫星城”理论。20世纪20年代,在现代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田园城市”理论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佩里于1929年提出了“邻里单位”理论,国际现代建筑协会于1933年发表了著名的《雅典宪章》(吴峰,200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田园城市”思想得到了快速发展,英国于1946年通过了《新城法案》(马万利,2005),同时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这一时期正进行着“郊区化”过程(胡志欣,2005)。20世纪80年代以后,通过对城市建设的不断思考,美国等提出“新城市主义”概念,其实际是对“田园城市”理论的升华与再认识。“新城市主义”的理论主要包括DPZ(杜安尼和普拉特·齐伯克夫妇)提出的“传统邻里社区开发”(简称TND)和卡尔索普倡导的“使用公交的邻里社区开发”(简称TOD)(吴峰,2003),这两种理论都更加注重城市、区域间的交流互通,提倡具有多种功能的混合社区服务,对以后城市规划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表1“田园城市”理论发展阶段
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代表成果主要观点1889年到20世纪初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提倡将城市置于区域背景中,把城市与乡村都纳入规划的视野,强调城市的发展要同周围地区的环境联系起来,强调土地公有化。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泰勒、国际现代建筑协会、佩里卫星城理论、邻里单位理论、《雅典宪章》使城市的要素向郊区流动,对城市各部分进行详细的功能分区,并对居民区以“邻里单位”进行合理规划。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瑞恩委员会、美国《新城法案》、郊区化过程强调“自足”,并把功能分区思想进一步引入郊区建设中,但是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下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至今杜安尼和齐伯克夫妇、卡尔索普新城市主义理论提倡建设和谐和完善的社区和邻里关系,更加注重城市环境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以达到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
在我国,研究“田园城市”的理论阵地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此外,国内社会学界、生态学界及其他领域的学者也都发表过有关的译文、论文和书评,表现出对霍华德著作和理论的兴趣。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1991)首先提出了“山水城市”的概念;洪光荣(2010)在分析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的基础上,从城乡结合、生态环境、公共与基础设施服务、小城镇发展的规模与数量等方面探索了小城镇的规划发展;周梅莉(2010)等从法制化角度探索了成都建设“田园城市”进程中的法治环境问题;廖莹(2012)等分析了现代“田园城市”思想的演变过程,提出了以消极景观为基点的景观复兴之路。但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学者只是从历史背景、思想来源等方面理解“田园城市”,并没有真正深入探究“田园城市”规划理论的精髓,更缺少对有关实践的探讨。
“田园城市”实质上是城市规划中的一种布局形态。“田园城市”是城和乡的结合体,即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取代城乡分离的社会结构形态,这与当前我们要走的统筹城乡发展之路形同神合、高度契合。城乡统筹和“田园城市”是一脉相承的,“田园城市”是城乡统筹的一个高级目标。因而建设“田园城市”不仅可以打破城市与乡村两者发展相互隔离的状态,实现“农村都市化”和“都市农村化”,实现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更能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实现。
结合“田园城市”的概念和内涵,“田园城市”与传统城市相比应该具有以下几大特征:(1)城乡一体化,即城市建设与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合理规划城市的人口容量,逐步实现城乡发展的均衡。(2)功能分区,即把田园城市分为行政区、工业区、公园区、住宅区、商业区、军事区、田园区等,按照功能的不同因地制宜分设在不同的区域。(3)和谐性,即在“田园城市”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注重田园风光和天然美景的建设,又要注重人工景观的建设,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4)均等性,即注重各区域居民各种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如根据分区的不同设计不同的街道宽度,并对各街道上准予行驶的车辆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