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810.10-2006)陶瓷砖试验方法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2014-08-02
前言
GB/T 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面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
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
本部分为GB/T 381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0545《陶瓷砖——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1995年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1)“ISO 10545的本部分”修改为“GB/T 3810的本部分”;
2)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3810.10-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 3810.10-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增加了平均值计算方法的描述。
b)将2.1中“试样经浸入沸水中处理前后的长度之差”修改为“将砖浸入沸水中加热使膨胀加速产生的膨胀比”。
c)将3中“将砖浸入沸水中在加热以促进湿膨胀后测量其长度变化的比例”修改为“通过将砖浸入沸水中加热以加速湿膨胀发生,并测定其长度变化比”。
d)将附录A中“提示的附录 陶瓷砖湿膨胀的评述”修改为“资料性附录 陶瓷砖湿膨胀的建议”;
e)将附录A中“当陶瓷砖正确铺贴时,大多数上釉砖和无釉砖…可以忽略不计”修改为“大多数有釉砖和无釉砖都有很小的自然湿膨胀,当正确铺贴时,不会引起铺贴问题”;
f)将“陶瓷砖在不满足…不超过0.06%”修改为“在采用不规范的铺贴方式或在某些气候条件下,特别是当砖直接铺贴到陈旧的混凝土基础上时,湿膨胀可能会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采用本试验方法所测得的湿膨胀最大值不超过0.06%”。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幼红、刘继武、钟应洲、张旗康、陈洪再、李莹。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GB/T 6954—1986;
GB/T 3810.10—1999。
1 范围
GB/T 3810的本部分规定了陶瓷砖湿膨胀的试验方法。
2 定义
湿膨胀 moisture expansion
将砖浸入沸水中加热使膨胀加速发生的膨胀比。
3 原理
通过将砖浸入沸水中加热以加速湿膨胀发生,并测定其长度变化比。
4 设备
4.1 测量装置,带有刻度盘的千分表测微器或类似装置,至少精确到0.01mm
4.2 镍钢(镍铁合金)标准块,长度与试样长度近似,与隔热夹具配套使用
4.3 焙烧炉,能以150℃/h的升温速率升到600℃,且控制温度偏差不超过±15℃
4.4 游标卡尺,或其它合适的用于长度测量的装置,精确到0.5mm
4.5 煮沸装置,使所测试样在煮沸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中保持24h
5 试样
试样由5块整砖组成,如果测量装置没有整砖长,应从每块砖的中心部位切割试样,最小长度为100 mm,最小宽度35mm,厚度为砖的厚度。
对挤压砖来说,试样长度应沿挤压方向。
按照测量装置(4.1)的要求准备试样。
6 步骤
6.1 重烧
将试样放人焙烧炉(4.3)中,以150℃/h升温速率重新焙烧,升至(550±15)℃,在(550±15)℃保温2h。让试样在炉内冷却。当温度降至(70±10)℃时,将试样放入干燥器中,在室温下保持(24~32)h。如果试样在重烧后出现开裂,另取试样以更慢的加热和冷却速率重新焙烧。
测量每块试样相对镍钢标准块(4.2)的初始长度,精确到0.5mm。3h后再测量试样1次。
6.2 沸水处理
将装有去离子水或蒸馏水的容器(4.5)加热至沸腾,将试样浸入沸水中,应保持水位高度超过试样至少5cm,使试样之间互不接触,且不接触容器的底和壁,连续煮沸24h。
从沸水中取出试样并冷却至室温,1h后测量试样长度,过3h后再测量1次。按6.1记录测量结果。
对于每个试样,计算沸水处理前的2次测量值的平均数,沸水处理后2次测量的平均数,然后计算2个平均值之差。
7 结果表示
湿膨胀用毫米/每米表示时,由下式计算:
式中:ΔL——是沸水处理前后2个平均值之差,单位为毫米(mm);
L——是试样的平均值初始长度,单位为毫米(mm)。
湿膨胀以百分比表示时,可由下式计算: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依据GB/T 3810本部分;
b)砖的描述和试样的尺寸;
c)每块测试样品的湿膨胀,在测得的最大值下面画线;
d)砖的湿膨胀平均值。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陶瓷砖湿膨胀的建议
大多数有釉砖和无釉砖都有很小的自认湿膨胀,当正确铺贴时,不会引起铺贴问题。
但是,在采用不规范的铺贴方式或在某些气候条件下,特别是当砖直接铺贴到陈旧的混凝土基础上时,湿膨胀可能会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采用本试验方法所测得的湿膨胀最大值不超过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811.10-2006)
陶瓷砖试验方法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前言
GB/T 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
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
本部分为GB/T 3810的第1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0545-11:1994《陶瓷砖——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1)“ISO 1054 5的本部分”修改为“GB/T 3810的本部分”;
2)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3810.11-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 3810.1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定义的英文对照。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幼红、温伟明、钟应洲、张旗康、陈洪再、李莹。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949—1989;
GB/T 3810.11—1999。
1 范围
GB/T 381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各种有釉陶瓷砖抗釉裂性的试验方法,不包括作为装饰效果而特有的釉裂。
2 术语和定义
釉裂 craze
呈细发丝状的裂纹,仅限于砖的釉面。
3 原理
抗釉裂性是使整砖在蒸压釜中承受高压蒸汽的作用,然后使釉面染色来观察砖的釉裂情况。
4 设备
蒸压釜:具有足够大的容积,以便使试验用的5块砖之间有充分的间隔。蒸汽由外部汽源提供,以保持釜内500kPa土20kPa的压力,即蒸汽温度为159℃±1℃,保持2h。
也可以使用直接加热式蒸压釜。
5 试样
5.1 至少取5块整砖进行试验
5.2 对于大尺寸砖,为能装入蒸压釜中,可进行切割,但对所有切割片都应进行试验。切割片应尽可能的大
6 步骤
6.1 首先用肉眼(平常戴眼镜的可戴上眼镜),在300 lx的光照条件下距试样25~30cm处观察砖表面的可见缺陷,所有试样在试验前都不应有釉裂。可用6.3中所述的亚甲基蓝溶液作釉裂检验。除了刚出窑的砖,作为质量保证的常规检验外,其他试验用砖应在500℃±15℃的温度下重烧,但升温速率不得大于150℃/h,保温时间不少于2h
6.2 将试样放在蒸压釜(4)内,试样之间应有空隙。使蒸压釜中的压力逐渐升高,1h内达到500kPa±20 kPa、159℃±1℃,并保持压力2h。然后关闭汽源,对于直接加热式蒸压釜则停止加热,使压力尽可能快地降低到试验室大气压,在蒸压釜中冷却试样0.5h。将试样移出到试验室大气中,单独放在平台上,继续冷却0.5h
6.3 在试样釉面上涂刷适宜的染色液(如含有少量润湿剂的1%亚甲基蓝溶液),1min后用湿布擦去染色液
6.4 检查试样的釉裂情况,注意区分釉裂与划痕及可忽略的裂纹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依据GB/T 3810本部分;
b)试样的描述;
c)试样的数量;
d)釉裂的试样数量;
e)对釉裂的描述(书画描述、绘图或照片见图1)(注:任何类似釉裂都纯属偶然)。
图1 釉裂的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812.10-2006)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前言
GB/T 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
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
本部分为GB/T 3810的第1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10545-12:1995《陶瓷砖——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英文版),该标准1995年出版,1997年出版技术勘误ISO 10545—12:1995/Cor.1:1997(E)。技术勘误中把4.2中“小于0.01%”用“小于0.1%”代替;把5.1中“(60士2.6)kPa”用“(40±2.6)kPa”代替。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1)“ISO 10545的本部分”修改为“GB/T 3810的本部分”;
2)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3810.12—1999《陶瓷砖试验方法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 3810.1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将3.1中“干燥箱,能在10℃±5℃条件下工作”修改为“干燥箱,能在110℃±5℃条件下工作”;
b)将3.3中“能用真空泵抽真空后注入水的装置,能使装砖容器内的压力降低到60kPa±2.6kPa的真空度”修改为“抽真空装置:抽真空后注入水使砖吸水饱和的装置:通过真空泵抽真空能使该装置内压力至40kPa±2.6kPa”;
c)在4.1中增加“对于大规格的砖,为能装入冷冻机,可进行切割,切割片应尽可能的大”的内容;
d)将4.2中“0.01%”修改为“0.1%”;
e)将5.1中“…,抽到压力低于60kPa±2.6kPa”修改为“…抽真空至40kPa±2.6kPa”。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兴辉陶瓷有限公司、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幼红、温伟明、钟应洲、张旗康、陈洪再、李莹。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955—1986;
GB/T 3810.12—1999。
1 范围
GB/T 3810的本部分规定了所有在浸水和冰冻条件下使用的陶瓷砖抗冻性的试验方法。
2 原理
陶瓷砖浸水饱和后,在5℃和一5℃之间循环。砖的各表面须经受至少100次冻融循环。
3 设备和材料
3.1 干燥箱。能在100℃±5℃的温度下工作;也可使用能获得相同检测结果的微波、红外或其他干燥系统
3.2 天平。精确到试样质量的0.01%
3.3 抽真空装置。抽真空后注入水使砖吸水饱和的装置:通过真空泵抽真空能使该装置内压力至40kPa±2.6kPa
3.4 冷冻机。能冷冻至少10块砖,其最小面积为0.25m2,并使砖互相不接触
3.5 麂皮
3.6 水温度保持在20℃±5℃
3.7 热电偶或其他合适的测温装置
4 试样
4.1 样品
使用不少于10块整砖,并且其最小面积为0.25 m2,对于大规格的砖,为能装入冷冻机,可进行切割,切割试样应尽可能的大。砖应没有裂纹、釉裂、针孔、磕碰等缺陷。如果必须用有缺陷的砖进行检验,在试验前应用永久性的染色剂对缺陷做记号,试验后检查这些缺陷。
4.2 试样制备
砖在110℃±5℃的干燥箱(3.1)内烘干至恒重,即每隔24h的2次连续称量之差小于0.1%。记录每块干砖的质量(m1)。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