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院院长转身后的角色再定位
2014-08-01法人郑飞马丽
◎ 文 《法人》记者 郑飞 马丽
一位法院院长转身后的角色再定位
◎ 文 《法人》记者 郑飞 马丽
从饮誉全国司法系统的专家型法院院长,转型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部总经理,郭卫华的人生选择颇为大胆,他将如何定位新的角色?
郭卫华投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也是一种机缘巧合。
“一方面是自己对中国华融赖小民董事长个人魅力的折服和对华融文化的认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挑战自我、超越自我。”郭卫华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说。
郭卫华,全国首届45名全国审判专家之一,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尽管此前在全国法院系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荣誉,但他在个人法官职业生涯的黄金时期,毅然选择了改弦更张。
资深法官转型公司法律顾问
在美国,平均一个人一生之中有大约6个职业,但在中国,换工作尤其是在职业高峰期时换工作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而郭卫华从事了这么多年的法官工作和院长,希望在职业达到顶峰时期作出新的职业规划。相比已经从事20多年、非常熟悉和精通的审判工作而言,选择经济、金融相关工作,更具挑战性。在他看来,通过自己努力推动企业法治的进程,更能丰富个人的经历和职业阅历。
在20多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郭卫华审判过许多的经济、商事等各类案件,无形之中,对投身经济金融工作产生了无比的热情和挚爱。
“这就好比一个富有活力、充满朝气、积极进取的篮球、足球裁判,当久了裁判,精通了规则,观赏了许许多多精彩的比赛,自然对运动员们在运动场上挥汗如雨的豪情产生钦佩之意,也对运动员成功后无比欢喜的拥抱和热烈狂欢的洒脱产生羡慕之感,由此总想奔赴赛场、接受挑战、挥洒汗水、贡献力量、分享喜悦。”郭说。
正是有了这样的想法,有了这样的打算,他才投身到中国华融,完成了自己职业生涯的一次充满憧憬和激情的“转身”。
离开法院去当律师的大有人在,而且更容易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郭卫华很多同行和朋友也大多选择了律师这条路。
在选择职业律师还是企业法律顾问的问题上,郭卫华说凭借自己的经验、能力和多年来积累的外部人脉资源,一年挣个上千万是有可能。而他更加看重的是中国华融,因为在这个企业中,对一个“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
过去机关和现在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企业有激励机制,分配不再是大锅饭,全凭实力工作。
法官转型再定位
过去在法院工作时,郭卫华带领湖北汉江中院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创新型法院”,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但那时,干或不干,全凭自愿;干好或干坏,并没有什么两样。到中国华融后就不同了,鼓励大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否则你就要担责任。不好好干、干不好,就要“下课”。”郭卫华说,他来到中国华融要实现的转型就是思想意识、思维方式的转型,逼迫自己要树立更加强烈的“实干意识”,积极干、主动干、干好活、干漂亮。
郭卫华初到中国华融,面临的重大问题是“有将无兵”,这让他把原本进一步推动公司法律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方案和设想付诸实施后成功的概率大打折扣。在当时情况下,即便成功,也要累死“将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白天忙着各种事务性工作,利用下班后的时间连续数天加班到深夜一两点,撰写书面报告,积极向赖小民董事长及公司党委进行汇报,公司最终决定给郭卫华部门增加了十个编制,加上原本没有招满的编制,在去年招聘了十四名法律工作人员,大大缓解了“事多”与“人少”之间的矛盾,为公司法律工作的大踏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郭卫华担任企业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以来,华融法律事务部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他曾提出一个很形象的说法,用来比喻企业中的三类人,即“拿枪杆子”的业务人员,“拿算盘子”的财务人员,还有“抓法条子”的法务人员。世界发达国家的一流企业对该三类人都是同等重视的,然而,在我国许多企业中,“抓法条子的”还没有获得与“拿枪杆子的”和“拿算盘子的”同等的重视。很多企业中的管理层尚未把法律工作全面纳入其视野,许多国有企业中,决策层都只是极其片面的解读法律工作,认为法律工作仅仅只是事务性、操作性的事情。
华融法律事务部的地位之所以能日渐提升,郭卫华总结经验为“五靠”,即“靠的是领导重视,靠的是制度,靠的是团队,靠的的是服务,靠的是理念的培育”。
“在中国华融,赖小民董事长和公司党委集体高度重视法律工作,真正把法律工作、把法律人“当回事”。近年来,赖小民在许多场合多次提出“中国华融必须坚持走法治化道路”等许多依法治企的重要理念。据了解,如此鲜明的提出企业必须走法治化道路的理念,这在中国境内企业家中属首次。”郭卫华自豪的说。
深入挖掘制度资源,不断丰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让各级领导和员工说话、办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郭卫华来到华融后,提出了“一二一”,即提出了“一个战略”——法院系统大客户战略,推行了“两项制度”——诉讼案件专案报告制度和案件主办人制度,总结了“一种方法”——“一封信沟通法”。
实践证明,创新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源泉,也是一项工作打破常规,取得奇效的法宝,通过灵活运用多种诉讼管理方法和技巧,郭卫华带领法律部成功解决了公司系统近20起棘手、复杂的老大难案件,为公司避免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以事实证明了“打得好、打得赢官司也是创造利润,执行及时执行到位也是创造效益”。
在团队方面,他们新招聘的人员和部里的“老同志们”共同组成的法律队伍专业强、有责任、敢担当、效率高、作风硬,受到各部门的广泛好评。 同时,中国华融大力推进“法治华融——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非法务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法律辅导,着力解决部分领导和员工法治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风险防控不足、遵纪守法意识不牢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郭卫华希望“把法律部打造成为一个在央企领域具有超强竞争力和超高品牌价值的响当当的法律部”,为此,他制定了详实、全面、细致的工作方案和设想,希望能够为中国华融贡献智慧和全部才学,工作的强度和压力比过去更大。
从主观上而言,最大的强度和压力就是如何把法律工作干的更好、更出色,如何让法律部成为央企中“耀眼的明珠”。从客观上说,在法律工作确实也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进而演化成了压力,增大了他们工作的强度。
转型公司法务官后,郭卫华看到,公司法律和监管政策不健全,法律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公司转型发展的需要。另外,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制度执行不统一,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的障碍。甚至当前司法效率较低,诉讼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企业通过诉讼维权艰难。种种因素导致企业的利益受损,这些都给郭卫华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和诉讼风险防控带来了较大挑战。
郭卫华说,公司律师队伍受政策限制长期无法继续扩充,很多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受法律和政策影响,因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就不能获得律师执业证书,这使得公司法律人员的职业发展受到影响。
创造“信件沟通法”化解诉讼风险
法院与企业存在很多的差异,比如发展目标、文化理念、人事制度、竞争程度、激励机制等都存在差异。由于这些差异,也必然导致从事法官工作与法律顾问、管理一个法院和一个企业法务部的截然不同。
郭卫华说,当法官,“被人找、被人求”,现在,角色和身份换了,有时为了打赢官司还要主动跟法官套近乎,把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和想法及时地传递给法院,争取做到“以全面翔实的事实打动法官、以专业精炼的分析说服法官、以情真意切的态度感动法官”。
为了解决好跟法院和法官之间沟通的难题,他们创新性的提出并在实际案件办理中成功运用了“信件沟通法”。
去年,华融公司发生了一起首例分公司的交易对手将公司总部也列为共同被告的典型案件, 郭卫华部敏锐地认识到这极有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如果不及时将总部从被告行列中“摘出来”,将会给公司带来不仅是经济上、更是声誉上的较大损失。如何说服法官同意仅以分公司为被告,而将公司总部从被告行列中“摘出来”是当时亟需解决的大问题,通过什么渠道?怎么办?大家都在为此犯愁之际,郭卫华提出可以通过信件进行沟通,于是写了一篇长达近万言的法律分析意见直接邮寄到相关法院,有关法院的法官看了专业细致的分析后,最终采纳了他们的观点,使郭卫华们成功解决了总部当被告的大问题。在这之后的案件风险化解工作中,郭卫华大胆尝试、不断实践、反复修正该项工作方法,使它日趋走向完美和成熟,现在已经成为化解诉讼风险较为有效、颇具价值的科学方法。
事实上,在公司法律工作开展中,郭卫华和他的团队还面临着很多方面的困惑,如金融企业应该树立什么样的风险防化理念?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风险全程控制制度该如何建设的更加完善等等。
为了消除上述困惑,解决好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做好公司法律工作,郭卫华团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创新、制度创新。
树立、丰富、健全法律工作指导方针,坚决把“风险防化”放在法律各项工作的首位,树立“风控也要稳健”的新理念,“蹄急而步稳”,做好法律风险防化工作。加强法律风险全程防控制度建设,尤其抓好落实,着力解决好部分项目前期法律尽职调查不全面、不深入,中期合同文本不规范,后期管理薄弱、潜在风险高、诉讼案件风险不容忽视等一系列问题,严格法律工作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后期管理,摒弃“重方案、轻合同”的错误观念,力争消除合同审查“走过场”现象。着力探索项目后期管理阶段自发现风险、管理风险至开展诉讼工作阶段的衔接机制,避免不同的具体阶段由不同人管理时出现的风险防控“真空”,等等。通过多方面的制度建设,使很多问题得以解决。
法官转型要了解公司法务特点
近期从法院离职的法官有增加趋势, 郭卫华认为,法官转型后选择什么样的行业,还要看自己的职业规划、兴趣爱好及专业特长
在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日益重视的时代里,学习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是令人振奋的,是充满期待的,可以大有作为。法律工作有很多种,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大学法学专业授课老师等等,还有政府机关也需要大量的熟悉法律的专业人才。同时,伴随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决定的逐步深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应会成为一个新的职业群体。广大法律工作者可以选择的职业范畴、类型和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当前存在着大量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离职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并且这种现象愈演愈烈,郭卫华认为“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国家法官管理制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法官职业原本是一个应享有很高荣誉感的职业,然而年轻法官待遇极其微薄,机关又不能解决住房等问题,导致很多年轻法官靠着那点微薄收入去应对日益高涨的房租、去养家糊口,一年到头,不要说攒钱,若不靠家里父母救济就算是极其节约也难以做到。”郭卫华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自己认为有发展前景的职业的权利。同时,如果所有离职的法官都来到企业做法律顾问或从事法律工作,企业也没有那么多职位提供给准备离职的法官,况且“法律人”有那么多行业类别可以选择。
作为一个从法官职业转型加入公司成为企业法律工作者的“法律人”,郭卫华深知法官职业与企业法律顾问行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对人的要求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没有做充分的调研,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特点,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行业,就不要盲目地走进来,要知道这个行业的竞争是极其激烈和残酷的。但当充分的了解了自己的需求,知晓了法律顾问行业的状况和特点及对人的要求,并且比照后,初步判断自己是合适的。
法律工作在企业大有可为
除法律工作以外,国家的金融发展、环境保护等等也非常重要,但是中央为什么没有提“环境中国”、“金融中国”,而只明确提出“法治中国”蓝图。
郭卫华认为,这足以说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兴则中国兴,法治强则中国强。在强调民主文明的现代社会,衡量国家法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其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样,衡量企业的规范程度及公司经营、治理水平高低,关键要看其员工的法律素养。为此,作为金融央企的中国华融,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创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坚决做到“先立规矩后办事,立好规矩办好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健康可持续发展,担当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
“在过去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华融在赖小民董事长和公司党委的带领下,取得了无数骄人的成就。2013年,集团实现拨备前利润191.53亿元。这些骄人成就的背后包含着法律工作的保驾护航,也包含着法律人的艰辛付出!”郭卫华说。
事实证明,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是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项目风险防范及化解手段。伴随着业务类型的不断创新,各类风险因素也会积聚放大,如何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是贯穿于经营中每个环节,要在经营管理、改革创新的全过程培育风险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建立系统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才是根本对策。法律风险无小事,重视法律,敬畏法律,充分运用好法律不仅可以减少损失,也可以创造利润、创造效益。相反,漠视法律、藐视法律、忽视法律,甚至违法乱纪,将会给公司安全发展埋下祸根。
事实一再证明,很多曾经很辉煌的企业陡然倾覆,大多源自其未能真正重视法治的价值和力量,未能真正构筑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曾在世界金融业界具有显赫地位且经历近240年都历久弥坚的巴林银行因为一个小小交易员的严重违法违规操作而彻底倒闭就是最典型的例证。相反,一流企业的经验也一再证明“法治强则企业强,法治兴则企业兴”。美国苹果公司以法律手段捍卫专利权利,不仅获得了三星公司数十亿美元的赔偿,而且成功与老牌竞争对手三星公司划分了市场,获得了无形的竞争优势。一流企业的成功经验一再证明:法治工作的好坏影响的绝不仅仅是企业一个项目、一个人员、一个部门,而是关系企业长远发展和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
在郭卫华看来,公司的安全发展离不开法治,个人的平安进步也离不开法治。不讲法治,企业会走向衰弱,甚至走向灭亡;不讲法治,个人将因此失去发展机会,断送个人前程,甚至因为对法律的漠视、蔑视而身陷囹圄。那些违法经营、坑害百姓、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大多是咎由自取,毁了企业,害了自己。曾经在国内奶粉行业享有很高知名度的石家庄三鹿集团就是个反面典型,因“三聚氰胺”事件最终难逃破产命运,该公司许多领导和员工也锒铛入狱。更有些人不知法、不懂法,违犯了法律,司法机关找到“头上”,还莫名其妙,更是糊涂至极。
“公司做好法律工作是有利企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法律工作做得好,可以让无德的人不敢兴风作浪。”郭卫华说,一个没有法律工作力的企业是没有前途和未来的,一个不讲法制的企业是注定要走向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