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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声乐演唱中二度创作的规范性原则

2014-07-31王廷玉

艺术评鉴 2014年8期
关键词:二度创作声乐演唱规范性

摘要:本文通过把握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特点、时代特征、艺术风格及准确分析作品的音乐结构、理解歌词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探索与分析,这是演唱者获得二度创作规范性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声乐演唱 二度创作 规范性

在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中,演唱者严格规范的把乐谱作为基本依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作曲家作品的创作意图,历史背景,所处时代精神、风格特征和声音美学观念等进行准确的分析和理解,从整体上把握作品,这是二度创作的基础,也是在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中获得规范性的非常重要的一点。不尊重声乐作品的本身意义和词曲作者的创作意图,盲目地去篡改声乐作品,单纯地炫耀个人演唱技巧,主动迎合某一部分观众,会使声乐作品面目全非,在二度创作中失去原作品的审美价值。

一、作品的创作背景与创作特点

声乐作品的创作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每一部声乐作品中所表述的内容、事件、人物形象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作曲家的创作内容不仅反映和体现了他们当时所处的历史时代的社会面貌,也表达了创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创作特点,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现实与环境,对作曲家的创作具有影响和导向作用。

作为二度创作的演唱者要想规范、完美地表现作品,就要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创作者及声乐作品的创作背景和创作特点,了解和体验创作者当时生活的社会环境、文化倾向、艺术流派及创作者的心理活動与经历等相关资料, 从而真实地表现声乐作品的历史背景、时代风格与思想内涵。当演唱者真正了解了创作者的创作背景,才能将声乐作品中蕴含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种族、不同地域、不同民俗风情的创作特点表现出来,把创作者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情感体验表达出来。同时,演唱者还要以更广阔的视野,更高的层次上,去理解和把握声乐作品,只有把音乐作为在特定历史时代产生的文化意识形态,才能真正获得声乐表演二度创作的规范性。

二、作品的时代特征及艺术风格

声乐作品的产生和发展都与一定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每一部声乐作品都具有该时代的特征,而且不同的时代特征,能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和流派,要想把握好一部声乐作品就不能脱离开作品产生的时代、风格特征、流派和创作者的审美意识。声乐作品只有和时代结合起来,能够反映时代的呼声,才能烙上时代的印记与特征,才能被人们大众所接受和传唱。

我国是个地域辽阔、拥有众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地域或民族,都有着不同的生活环境、风俗和文化传统。因此,作品的艺术风格与地域、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环境和语言等都有很大的关系。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语言、不同习俗,都会使声乐作品的个性突出、风格独特各异。把握好不同民族歌曲的风格特点,对于二度创作的规范性都非常重要。艺术风格的把握,要求演唱者置身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中去,认真研究各个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审美特点,掌握作品的艺术风格特征,通过了解歌曲的音乐风格,反映出该民族音乐的特征,并结合自身对作品的感知,融入自己的思想、个性特点,在规范的忠实于原作的前提下,形成自己独特的表演艺术风格,使演唱的特点更鲜明多彩。

三、准确理解和分析作品

在声乐演唱过程中,对原作的理解和分析的准确程度,决定了二度创作的规范性。对作品的理解与分析,除了深入了解创作者的所处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艺术风格与创作特点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认真从研究乐谱入手,对乐谱的分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歌词的准确理解,二是对音乐的细致分析。

(一)准确理解歌词

声乐作品是音乐与文学相结合的艺术产物,歌词对于声乐作品内容、思想内涵的表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声乐作品内容的具体体现,它通过诗词的文学形式对歌曲所表达的内容和人物的思想感情加以概括和明确,并使之具体化、形象化。对于歌词的理解,演唱者首先要多朗诵歌词,通过对歌词的朗诵,使之深入到歌词所表述的情景中去,深入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同时有感情的朗诵可以使演唱者掌握正确的咬字、吐字方法,使歌词的发音清晰感人,并且恰当的语气、语调、语势、语感和语言的色彩,对于准确的表现声乐作品的思想情绪和内容,使之更富感染力,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歌词的理解和体验,还要深入了解歌词创作的社会背景和人物形象特点,只有通过深刻的了解,这样才会做到有感而发,才能真正的感染和打动人,通过对歌词深入理解和深刻体验创作者的思想感情。这样,感人的歌词和优美的旋律才能完美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把形象生动的主题清晰准确的传递给欣赏者,使之产生共鸣。

(二)分析音乐

对音乐作品分析主要是从它的曲式结构形式进行分析,演唱者通过对歌谱上调式、调性、乐句、乐段、节奏、速度、力度技巧方面以及表情术语等各种表演记号和音乐术语进行细致的分析。进而了解与掌握对声乐作品进行艺术处理的基本手段,使演唱者在二度创作中能够规范的将作品的艺术风格和特点鲜明地表现出来。因此,演唱者要不断丰富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文化修养,掌握不同风格歌曲的表现特点,进一步增强演唱的表现力,在认真研究分析歌谱的基础上,将自己对作品的感情体验融入其中,运用最佳的艺术处理手段对作品进行再创造,从而达到理想的歌唱艺术效果。

综上所述,声乐演唱中二度创作的规范性原则,是对作品的忠实体现,是建立在对词曲作者的作品全面解读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演唱者要规范的按照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充分了解创作背景和特点,把握音乐作品的时代特征和音乐风格,把歌谱作为基本依据加以认真研究,准确分析和处理作品,这也是获得成功演唱的基础和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范晓峰.声乐美学导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2]文化部文学艺品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古代乐论选辑[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3]石惟正.声乐学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4]罗小平.音乐表演再创造的美学原则[J].音乐研究,1986,(02).

[5][苏]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演员的自我修养[M].郑雪来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59.

作者简介:

王廷玉,辽宁文化艺术职工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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