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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培养湖南省高技能人才的探讨

2014-07-31谢高云

职业教育研究 2014年7期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湖南省培养

谢高云

摘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对湖南“四化两型”、“四个湖南”的建设至关重要。文章分析了湖南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娄底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7-0015-03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大规模、高起点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湖南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提升的人力资源保证,是增强湖南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四个湖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的成绩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近年来,湖南省认真贯彻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始终把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摆在优先位置,将其作为教育强省和“四化两型”的基础性工程,倾注特殊感情,制定特殊政策,采取特殊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政策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多年来,湖南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003年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对加强职业教育进行了重要部署。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后,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从政策层面确保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后,又相继出台实施了《湖南省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高技能人才工作日趋规范,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极大地促进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2012年,湖南省又印发《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湖南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做了总体规划与部署。

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一是根据湖南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对应设立了高职院校和相关专业。到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29所,其中技师学院5所,高级技校26所,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技校32所;职业院校达到618所,其中高职院校66所,中职学校552所;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149万人。此外,全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达753个,就业训练中心1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年培训能力达到100万人次。二是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期间,湖南省职业院校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为主要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模块式教学改革,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健全完善了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促进学生多途径、多方式掌握技能,涌现出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经济社会效益日益增强一是促进了学生就业。据调查,娄底地区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人称“金色蓝领”,就业率达到99%以上。二是毕业生就业改善,为家庭增收提供了保障。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进一步密切,合作更加深入,学校培养技术人才的作用明显得到发挥。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当前,湖南省职业教育正处在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此阶段,由于历史积淀、经济滞后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制约,湖南省职业教育,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还存在发展失衡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解决。

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视仍不够一是认识存在偏差。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没有把发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相对于学历教育而言,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扶持力度还不够。目前,湖南省的职业教育仍处于“初级、粗放”阶段,政府未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统筹规划,对民营学校的扶持不够。部分学校的办学思想短视、粗放,把“职业技术学校”办成了“打工学校”、“人力中介所”。三是缺乏合理引导,部门分割导致招生市场混乱。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受到政府部门招生计划等限制,“抢生源”、“买生源”现象严重。四是政府宣传与引导不够。社会上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企业单位对人才实行“拿来主义”,不愿投入资金和精力培养人才。“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一时难以改变,部分学生观念陈旧。

高技能人才队伍基础薄弱资料显示,德国除了27%左右的青年上大学外,绝大多数年轻人选择了职业学校。而在我国,至2010年底,高技能人才2 800余万,仅占技能劳动者的5%。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队伍结构与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技能等级结构不够合理,技师特别是高级技师比例较小;领域分布不够合理,一些职业存在断层危机,许多新兴行业严重不足。二是人才开发投入尚显不足。政府对基地建设的投入不足,许多院校与培训机构设施设备陈旧。部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重使用、轻培养,要求多、支持少”,培训经费难以落实,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和个人进行技能投资的动力也不够强劲。

职业教育师资、专业课程、校企合作等有待加强一是职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重理论轻实践,兼职教师管理不完善。二是“双师型”师资人才匮乏。三是部分职业院校一味争取扩大招生规模,盲目设置专业,专业结构与产业、就业匹配度不高。四是课程设置及教材开发落后于产业实际。目前,我省职业院校所开设的理论课与实训课的比例为8∶2,甚至更高,导致毕业学生动手能力较弱,实践经验不足,缺少顶岗实习能力。五是很多职业院校“重招生、轻培养”,“重文凭、轻实训”。六是不少“订单”教育停留在劳务供求合同水平,对口就业率较低。七是企业不愿意接受学生对口实习实训,不愿意接受教师顶岗实践。八是不合拍。由于企业生产的非均衡性与职业教育严格按学制运行,容易导致学生顶岗实习与企业生产产生矛盾。

湖南省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对策

2010年,德国人口8 200万,有各类职业学校9 727所,在校生高达260多万人。综观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它们大多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较大,构建了职业资格和学历互相沟通的渠道,同时,高技能人才薪酬福利水平较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湖南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任重道远。据《湖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到2015年,力争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0万人,到2020年,总量达到140万人。为实现这一目标,当务之急是要举全省之力,充分利用现有职业院校的优势与资源,大规模高起点培养高技能人才,补齐“短板”,助推产业升级腾飞。

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认识,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切实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无论是教育系统办学、劳动系统办学还是其他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都应一视同仁。鼓励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多形式联合办学。二是将高技能人才培养列入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全面落实、统筹职责。在全省实行资源整合,形成以特色专业为引导,紧密对接区域主导产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如娄底市可依托湖南技师学院(筹),加快建设“湖南省职业培训公共实训中心”。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实现职业教育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

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配套支撑体系一是需要财政、税收、投资、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来支持和保障,现有政策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加大国家、省财政性投资、税收政策支持、土地政策支持的力度,落实职业教育津贴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好法律规定的发展高技能人才的经费投入,依法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城市教育费有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将其纳入当地政府教育消赤减债计划等。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奖励体系。三是加大“走出去”力度,进一步畅通海外培训渠道。定期选派一批一线优秀技工以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名师到德国、日本、瑞士等制造业发达国家培训和研修。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一是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建议省政府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相关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鼓励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培养模式。完善并落实顶岗实习意外保险、实训耗材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二是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技能训练。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教学制度,缓解工学结合的时间矛盾。根据市场需要设置科研课题。三是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为湖南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法制保障。四是加强基地建设。依托各类社会培训资源,推进市场化、社会化的培训工程。对一批生源差、市场需求量少的普通高等院校可适当考虑让其转型为职业院校或与职业院校重组、兼并,以形成更多的活力与更多的资源来办好职业教育,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五是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对于从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可要求其到职业院校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技术培训,增强动手能力、掌握专业技术,以造就拥有“高技”、“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六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同时吸收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力量参与评价。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定编不定人、教师能进能出的制度。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等活动,让教师专心从事教学。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与激励机制。加强国际方面教师互访工作。开展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教育教学新理论,并要求取得相应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加快技师学院建设步伐,提供更多教学舞台。到2015年,全省将设立15所技师学院。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业、行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完善职工培养培训机制。企业可以实施“名师带徒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活动。提供足够的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二是规范技能人才管理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才。三是健全保障机制,鼓励岗位成才。企业应逐步建立职工凭技能和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的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

当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明显。这就需要我们全力以赴,不断探索,从实践中积累经验,从经验中提升理论,为湖南省乃至全国输送更多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湖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1—2020年)[EB/OL].http://gov.rednet.cn/c/2012/07/27/2693616_1.htm

[2]毕结礼.高技能人才开发探索与实践[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杨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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