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锦涛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贡献
2014-07-30朱聪明
朱聪明
[摘要]胡锦涛依据马克思社会有机体基本原理,结合当代中国实际,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理论。“五位一体”、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形态,是胡锦涛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国化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良性发展之纲,兴国富民之要。
[关键词]胡锦涛;社会有机体;五位一体;科学发展;社会和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4)08-0018-06
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国化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站在人类总体实践的立场考察社会系统的总体性发展,这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独到和深刻之处,它为人们认识和改造社会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胡锦涛依据这一理论方法,结合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并在中共党的十八大上正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今天站在时代发展前沿的高度来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这些理论成果,它们既体现了马克思社会有机体总体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又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 “五位一体”、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形态,是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新概括,是胡锦涛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贡献。
一、“五位一体”:胡锦涛总体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实践基础
胡锦涛“五位一体”总体建设理论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毛泽东于1956年发表了《论十大关系》,他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等十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并明确提出了要在上个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积极成果没有贯彻下去,以致在后来发生了像“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严重失误和挫折。但总的来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这个时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成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先导。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深刻总结我国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腐朽思想抬头、贪污腐败现象增多、治安形势恶化……面对新形势,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可能导致改革开放发生转向的大问题,他反复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他看来,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我们党首次用规范的语言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这集中体现了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新认识。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继往开来,着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出发来安排战略布局。十五大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纲领,并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纳入总体布局之中。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更加明确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表明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推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探索。针对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拉大,社会利益矛盾不断增加,社会稳定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2004年9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这一论述表明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表明我们党将更加注重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内各动力要素的系统性、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建设,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布局实现了新的飞跃。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的完整概念,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特殊领域和规律,是有机的统一体。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表述修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又对“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给予了更深入的阐述。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现代化战略目标来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基本纲领,并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作了全面部署。
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依据科学发展的总要求,已为我们党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经过多年实践,各方面一致认为,还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为此,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上进一步明确,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明确部署。基于此认识,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位置,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进一步扩展为“五位一体”。这对于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最终形成。“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是胡锦涛同志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实践基础。
二、科学发展:胡锦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系统发展、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明确“五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这是发展的前提和实践基础,关键还在于如何真正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这一复杂系统的又好又快发展。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把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与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集中全党集体智慧进行理论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党的十七大胡锦涛同志已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和精神实质做出了科学阐述。党的十八大,胡锦涛同志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在系统总结十六大以来实践的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是一个事关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决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必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初,有人担心我们会不会偏离发展这个主题,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早在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1](P850-851)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又强调指出:“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2](P1090)胡锦涛的这些讲话精神是对科学发展观要义的郑重阐释,回答了人们的担心和疑虑。我们党担负着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首要任务是发展;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首要的是解决发展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就必须深刻认识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发展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主张,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胡锦涛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1](P369)同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以人为本”的概念,并把它规定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指导原则。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再次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分享。”从以上的论述中不难看出,胡锦涛既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又着眼于新的时代主题,明确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并将其提高到战略指导思想的高度,使其成为指导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胡锦涛在科学发展观中之所以如此强调“以人为本”,是出于对社会主义发展目的的郑重声明,它明确了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核心立场,解决了“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和发展的成果由谁分享”这个关乎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大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就方法论而言,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发展,而是全面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发展而是协调的发展;不是竭泽而渔、不可持续的发展,而是可持续的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其中,全面发展是前提和基础,协调发展是手段和途径,可持续发展是目标和归宿。具体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它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发展观。这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具体运用。马克思曾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3](P102)在他看来,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实践和交往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诸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多种要素交互作用的过程,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过程。十六大以来,胡锦涛依据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基本原理,着眼于对社会、自然、人的发展的全面思考,提出了全面系统的发展观。他总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观察、分析、研究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各系统之间的联系,全面把握它们的变化对社会整体的不同影响,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以及生态文明的全面进步。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我们党提出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P113)“经过长时期的努力,不断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向党的最终目标前进。”[1](P363)
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所谓协调发展,是指构成社会系统的各子系统、各领域、各层次、各要素在发展过程中相互适应、相互推动地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系统在整体上的稳定有序和谐发展。社会是具有特定的结构、功能和发展规律的有机开放系统,具有适应、调节和自组织功能。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反对脱离社会现实孤立地观察、理解、解释个别社会现象。在他们看来,人类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人类社会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结构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系统。社会作为有机体,其构成要素之间、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才能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胡锦涛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协调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
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际上,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人类在反思近代以来工业文明片面发展、技术理性过度张扬的西方传统发展观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反映了人类对当代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发展观,又赋予它新内涵,其主旨在于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三、和谐发展:胡锦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系统发展、科学发展的价值目标
“五位一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基础,科学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而社会和谐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指与自然界相对应的人类社会整体,包括经济、政治、[HJ2.3mm]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狭义的社会主要是指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即小社会)、生态等领域相并列的社会关系体系和社会生活领域。与之相对应,社会建设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广义的社会建设(即大社会建设)包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它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涵、外延是一致的,同广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是一致的。而狭义的社会建设,则主要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等相并列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位一体”中的“一位”,同狭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是一致的。其含义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般地讲,社会和谐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有机体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及其关系的总体性范畴,人类社会就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因素相互制约、有机联系所构成的社会关系体系。而所有这些关系要素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按照特定的方式组合起来,彼此形成一种稳定的关系结构,形成有规律的运动。因此,社会和谐既是社会系统结构中各方面要素的相互协调、不断发展的产物,又是人类不懈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正视新世纪新阶段社会矛盾的基础上,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继科学发展观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新探索,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新领域,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按照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的总体性发展观,社会是由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五项基本要素构成的,与此相对应,社会的总体性发展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等五个基本方面,而人类文明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必然具体表现在人类实践的五大领域,而这五大方面建设所形成的积极成果和结晶,就分别构成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民生文明)、生态文明[4](P35-36)。既然如此,社会发展应是全方位的和总体性的,而不是一味追求单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片面发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把握社会文明的整体结构,将人类文明的各个领域的发展有机联系起来,形成社会整体文明共同发展的格局,才能确保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人口、自然环境各个领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进而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总体性的社会发展观,就是要求我们注重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际上,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的。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到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再到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也是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需要。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而社会建设又是民生问题的制度和体制保障。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建设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表明党中央已将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旨归,在相关体制和政策设计上予以重点考虑。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进一步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胡锦涛不仅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高度对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做出了创新性的理论阐发,而且就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部署。
党的十八大依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生态建设面临的实际,胡锦涛同志又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形成“五位一体”总布局,这一总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有机配合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和结构框架。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目标追求。
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诸领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类历史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产生的新型文明形态,它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形成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和行为准则,建设和谐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进步状态;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与和谐状况,由此说来,它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和本质属性。既然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目标追求,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狭义的社会)和生态建设,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5](P5-6)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
综上所述,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以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为指导,牢牢抓住“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理论,从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些创新成果,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新特点,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我们党系统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精神,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言之,“五位一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是胡锦涛同志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理论创新;是胡锦涛同志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贡献;它已成为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良性发展之纲,兴国富民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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