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发展观下送变电项目融资模式
2014-07-28刘山源
刘山源
摘要:本人所在的柬埔寨王国金边西-菩萨-马德望230KV输变电工程是中国公司投资的BOT项目,按照BOT模式,工程已完成建造,现进入投运经营阶段。本文以自己亲身参与BOT项目的经历,并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探讨为送变电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科学发展 BOT 项目融资
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送变电公司的现实需要,本文提出BOT项目融资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为加快公司的经济建设速度,解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值得深入研究的新途径。
一、引入科学发展观的BOT模式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它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要正确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既要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又要改善、优化结构,提升增长质量、提高增长效益,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也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具有破旧立新、科学发展的内涵。自 80 年代初以来,BOT模式广泛地运用于铁路、公路、电力、通讯事业等方面。它以项目为导向,超过投资者自身筹资能力为大型项目进行融资,适于电网建设这种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BOT投融资方式能解决公司资金不足却又迫切需要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问题。
二、BOT融资方式简述
BOT融资方式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项目的发起人
项目发起人是项目所在政府指定的公司或部门。从项目发起人来看,采用BOT模式有两点吸引力,第一,可以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第二,可以吸收外资,引进新技术,改善和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二)项目的经营者
项目经营者是BOT融资模式的主体,即项目公司。项目经营者从项目所在政府或所属机构获得建设和经营项目的特许权,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项目开发所必需的股本资金和技术,安排融资,承担项目风险,并从项目投资和经营中获得利润。项目经营者的角色一般有一个专门组织起来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的组成以在这一领域具有技术能力的经营公司和工程承包公司作为主体,有时也可吸收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或最终用户)和一些金融性投资者参加(如银行、政策性投资机构)。
(三)项目的贷款银行
BOT融资模式的贷款银行除了商业银行组成的贷款银行外,政策性银行、地区性开发银行也起到重要的角色,甚至项目产品的终端用户也可参与进来。
三、BOT项目融资运作程序
项目经营公司、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公司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的一个项目公司,从项目发起人处获得“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安排融资的基础。
项目公司以特许权协议作为基础安排融资。为了减少贷款的风险,融资安排中一般要求项目公司特许权协议的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作为抵押,并且设计专门的机构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监控资金的用途。
在项目建设开发阶段,工程建设单位以承包合同的形式建造项目,负责项目完成的工期、质量、安全。
项目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后,经营公司根据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公司投资建造的项目设施运行、保养和维修,支付项目贷款本息并为投资财团获得投资利润。
BOT融资模式结束后,将一个运转良好的项目移交给项目发起人。
四、BOT模式的资金安排
对项目发起人来讲,项目的建设资金、流动资金、项目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安排,以及各种项目风险均由项目投资者与经营者组织起来的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发起人所承担的只是类似“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提货与付款”性质的经济责任和一定数额的贷款或贷款担保责任。 在BOT融资模式中,项目经营者将融资安排成为有限追索的形式,即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
所以,BOT项目一般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形式筹集资金,资金的大部分都将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这种融资仅以项目本身作为抵押。而项目经营者在项目中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和风险,在BOT模式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BOT 项目的风险分担
从整个BOT项目的角度来看,投标者在得到招标文件时,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就开始了,该项工作始终伴随着项目的进展而逐步深化,同时也受到项目进展过程的约束。BOT项目成功的关键就是风险如何分担。风险如何进行合理分担是由项目发起人和项目公司双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特别是在特许权协议谈判时进行确定的。由于BOT项目融资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期限很长,对政府而言,又是在一段时间内对项目的所有权失去控制。因此,项目公司在和项目发起人进行风险分担谈判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1)确定关键风险因素
(2)各方的风险承担能力
(3)风险在谁的控制范围内
(4)由谁处理风险对整个项目最经济有效
(5)谁可以享有处理风险的最大收益
(6)风险发生,损失将由谁负责。
由于BOT项目风险持续时间长、资金量大,若不能有效合理分担,必将影响贷款者与投资者的积极性,甚至导致项目失败。
总之,BOT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出现时间较短的项目融资模式,虽然还没有任何一个项目可以证明它是是一种完善的成功模式。但是,对于新事物,要有敢于尝试的勇气和信心,要讲求全面、可持续,要讲求科学。BOT模式涉及的方面多,结构复杂,项目融资前期成本高,不是一种不加任何修改就可以从一个项目移植到另一个项目的融资模式,要根据公司的现实需要加以修改,加以“本土化”。
参考文献:
[1]张极井.项目融资[M].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2版
[2]忻霞.BOT投融资方式在中国的可行性初探[N].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200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