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实与质
2014-07-25
摘 要:现阶段在我国大学人才培养过程中,还存在培养目标规格单一、层次偏高、类型区分度不高;专业设置缺乏目的性和针对性、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重“鱼”轻“渔”;职业界缺位于大学内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过程等现实问题。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实质上是具有不同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的社会系统之间既“相斥”又“相吸”的活动过程,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具有相互调适与引领的性质。
关键词:大学人才培养社会需要
2010年,我国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高等教育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强调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
一直以来“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这一理念被人们广为接受,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但另一方面,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大学不断改革、创新,以提升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可是来自大学生、社会用人单位等方面的信息仍然显示:大学人才培养难以适应社会需要。如果能从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实际现状和本质、大学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的规律两方面进行研究,对促进社会和大学深入认识“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这一理念的实质,在尊重各自系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加强大学和社会的沟通,从而对推进大学和社会之间协调发展将大有裨益。
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之实
从大学人才培养实践来看,人才培养大致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评价等主要内容或环节。通过这些具体环节,我们可以考察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之实—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现实状况。
(一)从人才培养目标看
社会需要具有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据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调查,“不同类型、不同科技含量的企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有不同的要求与侧重:科研院所以引进研究型人才为主,一般的企业尤其是国内的中小企业则侧重于引进应用型和管理类人才;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有着迫切的需求,希望其员工的知识结构能够多样化和综合化;另外,理想人才要具有三方面的较好素质,即‘有敬业精神‘实际工作经验和‘受教育程度高”。 [1]
我国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社会需要,但人才培养规格单一、类型区分度不高、同质化现象还普遍存在。普通教学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及研究型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没有明显区别。虽然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学有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趋势,但在实践过程中,大学偏重理论型人才培养的现象仍然存在。人才培养目标的类型区分度不高、目标同质化现象严重直接导致大学人才培养难以适应社会对人才日益多样化的需要。
(二)从人才培养具体实施过程看
1.专业设置缺乏目的性和针对性
大学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指导下设置专业时,对这些专业在人才数量和层次等方面的社会需求进行的分析和预测往往存在偏差,从而造成人才培养的盲目性。麦克思发布的《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0年本科生就业中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包括动画、法学、生物技术等,而这些专业恰恰是当年招生时的热门专业。造成失业量大、就业率低的原因在于供大于求和人才培养质量达不到产业要求,一方面应届毕业生找不到专业岗位,一方面企业招不到合适人才。[2]
2.课程内容重“鱼”轻“渔”
从学生角度看,有调查表明,在教师专业能力、教师敬业度、课程考核方式、学生学习兴趣、课程内容和实践实习等七项指标中,有46%的2011届本科毕业生认为专业教学中“实习实践环节不够”,19%的学生认为“课程内容不实或陈旧”,还有17%的学生认为专业教学无法调动学生兴趣”。这三个问题是学生认为“专业教学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从用人单位看,用人单位更看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知识拓展能力。据肖云等研究者对重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调查显示,“63.2%的用人单位表示看重大学生的实践经验,只有5.5%表示不看重。50%的用人单位最看重大学生的知识广博度,其次看重的是专业知识,占43.5%”。这表明“用人单位偏好‘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4]
人才培养实践中注重通过大学课程结构和具体教学内容向学生呈现更多系统知识、忽视通过实践教学帮助学生将知识转化成能力、忽视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培养的做法造成了无法化解的难题。一方面,对一些新兴专业和学科,由于其知识体系处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还不成熟,学生只能学到一些“皮毛”;另一方面,当下我们正处在知识社会中,更快的知识更新速度导致即使教师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学生仍然觉得教学内容陈旧,更勿需说有些专业和教师几十年不变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因此,无论“太新”“太旧”的知识或重知识、轻能力和方法都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在我们的人才培养计划中,我们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如何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培养,而忽略了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培养的规划。这也间接导致了在迅速发展的社会中,学生难以适应社会需要。
(三)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看
1.社会用人单位缺位于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过程
实践中,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实质是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但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制定的初始环节就被排除在外。在我国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过程中,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社会用人单位既没有作为主体参与到目标制定的过程中来,大学也没有有效机制保障其需要在培养目标中能够有效体现。由于大学人才培养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并不能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对其质量进行过程性评价,只能在毕业生上岗后,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终结性评价。而且这种评价往往受到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很多是随机的、被动的、非系统的,也难以有效地反映到大学的人才培养中去。这使大学人才培养丧失了一个把握社会需要发展趋势的途径,增加了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难度。
2.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缺少外部社会评估机构
我国大学评价是以政府的利益目标为依归的政府主导性评价,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来承担,社会中介评价占很小的比例。[5]少数社会评估机构也多有教育行业背景。真正完全由教育系统或大学之外的社会系统建立并代表、反应其利益诉求的评估机构几乎没有。而且,在上述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多以毕业生就业的数量指标来反映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教育系统主导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构难以从社会其他系统需要的角度审视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现有评估机构和评估指标体系无法充分满足大学与社会之间通过评估实现导向、参谋、沟通、交流的目的。
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之质
(一)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是具有不同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的社会系统之间既“相斥”又“相吸”的活动过程
1.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具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
大学人才培养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活动。因此,追求学术自由、“传道、授业、解惑”、探索新知是大学人才培养的价值追求。大学人才培养还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等规律。但是,以政治、经济、文化为代表的其他社会系统则以经济效益、文化发展、社会和谐等为根本诉求。社会需要往往具有多个层面,既有“急需”—可能体现为短期需要,也有长期需要、潜在需要和战略需要;不同需要主体的需要也存在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大学人才培养之所以难以完全适应社会需要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目标不仅仅是为社会服务,而且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活动和系统的价值追求及发展规律。
2.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是不同社会系统间既“相斥”又“相吸”的活动过程
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但同时又处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大学通常与他们所属的社会具有正反并存的关系—既是入世的,也是出世的;既具有服务性,也具有批判性;既需要社会支持,也是社会所需要的。”[6]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斥”又“相吸”的关系。
二者具有相斥趋势的原因是:大学是“求真”之地,无论是科研—求“真知”,还是教学—育“真人”,“求真”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人才培养尊重科研和教学的规律,保证学术自由和教学、科研的独立性;而社会需要具有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它对大学的人才培养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总是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大学的人才培养。从这个层面来说,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是“相斥”的。二者“相吸”的原因是:大学人才培养活动与社会需要之间围绕人才这个核心内容相互作用。大学人才培养的对象是学生,目标是通过培养活动帮助学生增长知识、形成能力,成为人格健全、全面发展的人才。社会其他系统根据自身需要,要求大学为其提供能适应并促进其发展的、专业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大学人才培养和社会需要正是围绕人才这个核心因素在“相吸”又“相斥”的互动过程中发现双方新的生长点,促进两者不断发展的。
(二)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具有相互调适与引领的性质
根据《辞海》第六版的释义,“适应”是指个体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调节自身的同时,又反作用于环境的互动过程。从这个释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适应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适”,即个体随环境的变化改变和调节自身;另一方面是“应”,即个体对环境并不是消极的改变自身,而是在调节自身的同时还要对环境施以反作用。因此,大学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也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大学人才培养既有根据社会需要调节自身“适”的方面,也有根据自身规律“应”的领域。这个“应”就是引领。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是相互调适、互相引领的辩证关系。
1.大学发展的历史体现了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相互调适与引领的性质
从大学发展的历史看,某种程度上说,大学今天所呈现的状态是大学与社会需要相互调适、互相引领的结果。中世纪大学的两种主要模式即以学生为中心的意大利大学和以教师控制学生为主的巴黎大学,最终因以教师为中心的模式更符合行会组织的发展要求,适应现实社会和个人的需要而得以存在并迅速发展。大学职能从最初只具有教学职能直至目前具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变化历程,也是大学人才培养与适应社会需要相互调适、互相引领的结果。历史说明,高等教育只有适应社会的需要才能生存和发展。
2.大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之间是有限的调适与引领
大学人才培养是在遵循大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引领社会需要。如果抛弃了自身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而一味地去适应社会需要,有朝一日大学将不再成其为大学。德里克·博克认为:大学应该避免承担其它类型组织能够做得同样好的任务。大学的资源在于图书馆、实验室、享受很大独立性和具有不同知识兴趣的教师,大学应该从事利用这种资源的活动。[7]大学人才培养活动的性质、价值追求和发展规律决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相互调适与引领的有限性。大学人才培养是以教学和科研成果批判地适应社会需要。另外,社会需要具有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大学与社会需要有关联的任务太多,维持高质量的大学人才培养变得日益困难。因此,大学只有通过自身类型的多样化及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才能在有限的前提下更大程度地引领和促进社会需要。
当然,只有在社会需要与大学人才培养之间建立尊重二者规律的、适合各自特点的机制才能保障其相互调适与引领。许多大学已经开始探索建立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机制,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各大学还需要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
参考文献:
[1]蒋蝻,原凯. 关注就业需求变化改革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高等教育,2005,(6).
[2] 麦可思. 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R]. 麦可思研究,2010.
http://wenku.baidu.com/view/475a49d5360cba1aa811da29.html
[3] 麦可思.中国2011届大学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调查[R].麦可思研究,2013.
[4] 肖云,杜毅,刘昕. 大学生就业能力与社会需求差异研究—基于对重庆市1618名大学生和272家用人单位的调查[J]. 高教探索,2007,(6).
[5] 刘琴.我国大学评价模式的反思与前瞻[J].中国高等教育,2011,(19).
[6] PhilipG.Altbach等著.21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社会、政治、经济的挑战[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5.
[7] Derek Bok. Beyond the Ivory Towe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17.
[ 责任编辑: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