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国内外研究概况
2014-07-25范明杨小楠
范明+杨小楠
学术休假英文为“Sabbatical Leave”“Sabbatical”或“Academic Sabbatical”。国外学者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指出学术休假的概念具有神话和宗教意义,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希伯来的传说中,“Sabbatical”一词来自一个在米底(Media)的古河流的名字,这条河流淌六天,在第七天休息。基于这样的理念,出现了“Sabbath(安息日)”,即在一周的第七天,让信徒们休息、做祷告,后来衍生出“Sabbatical Year(安息年)”,是指“每一个第七个年头”,根据摩西律法(Mosaic Law),古老的犹太人在休假年中只犁不耕。[1]卡特·古德(Carter Good,1959)认为学术休假是在教师为学校连续服务一定期限之后,通过全部或部分补偿的休假提供给教师自我提高机会的一个计划。扎霍尔斯基(Zahorski,1994)在古德定义基础上增加“教师在结束学术休假后必须回原学校服务,并提交一个学术休假报告”。[2]在我国,《教育大辞典第3卷》(1991)定义学术休假为“某些高等学校在教师连续工作若干年后给予的一次带薪休假,时间通常为1年或数月。”[3]杨晓辉(2006)认为,学术休假是指大学教师在大学工作到一定年限后暂时离开教学或与大学相关的工作,获得一定假期,在此假期内到国内外其他机构从事研究或者学术交流,以此来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的一种制度。[4]白春礼和李和风(2011)定义学术休假是一种允许为机构服务若干年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人员,带全额或部分薪水,在机构批准的时间段内离开本机构或岗位,去学习、进修、开展研究或学术交流等的制度化激励措施。[5]总体上,“学术休假”是高校教师在本校至少连续服务一定年限后,满足一定申请条件而获得一段集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带薪专门从事研究、进修和学术交流的活动,结束后提交学术休假报告或成果的激励措施。
国外学术休假制度的研究
1.发展历程研究
19世纪末期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崛起,高校教师的功能从教学转向研究,高校越来越重视教师的科研水平,促使学术休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研究发现学术休假起源于1880年,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Charles W. Eliot)为吸引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名著名语言学家查尔斯•兰曼(Charles Lanman)成为哈佛大学教师,规定每七年为教授提供学术休假,半薪休假一年。[6]之后,一些研究型大学也开始实施学术休假制度,“20世纪前20年,大学普遍向教授提供学术休假和校内科研资金”。[7]美国高等教育在20世纪40年代进入大众化阶段,对高校教师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术休假制度得到快速发展。20世纪60年代中期“有近60%的大学以及近40%的学院允许带薪休假,745所四年制学院中有57%允许带薪休假”。20世纪70年代,美国终身教授的数量不断上升,教师流动性减少,高校为保持原有教师的活力开始关注教师的发展,学术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1992年有大约73%的院校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学术休假制度。[8] 20世纪60年代之前,英国高等教育处于精英教育阶段,高校教师工作2年~3年后可以获得1个学期或者几个月的学术休假,工作6年~7年可以享有1年的学术休假。[9]
2.规章制度研究
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指出美国学术休假活动的范围广泛,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如学术研究、课程建设、实际调查研究等。[10]高建华和杜学元(2006)指出美国学术休假资金筹措方式多样化,包括联邦、州、地方政府的拨款,民间基金,教师自主争取的研究经费等。[11]牛津大学规定教授、讲师、高级研究人员、临床导师和临床讲师等学术人员有权申请学术休假;[12]申请1年的学术休假必须提前1学年提出申请,申请较短时间的学术休假必须提前1个学期提出申请。[13]任湘郴、张勇和李湘洲(2006)研究指出德国教授每4年可以享受1个学期的学术休假,法国部分高校工龄6年以上的教师可以获得1年以内的学术休假。[14]杨晓辉(2006)研究指出日本高校规定每工作5年~7年可以享受1年以内的学术休假。[15]
3.产生效果的研究
第一,学术休假制度有助于提高高校教师的科研和教学学术水平。扎霍尔斯基(Zahorski,1994)指出,学术休假可以为教师提供新视角,“激励教师的专业化、个性化和创造性发展”,西马(Sima,2000)指出学术休假有利于提高教师生产力。[16]西马和登顿(Sima and Denton,1995)通过对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的研究发现学术休假成果主要包括:专著、发表的文章及被授予的研究拨款等。扎霍尔斯基(Zahorski,1994)、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发现在学术休假中教师可以集中精力以达到已经设计的特定目标,促进其在特定的学科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学术成长和专业成长。[17]西马(Sima,2000)、克利夫顿和瓦林(Clifton and Wallin,2004)认为学术休假加强了教师的专业技能,更新了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有效性,加强学术课程。[18]第二,学术休假制度有助于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盖兹(Gaziel,1995)通过对以色列6个教育区的研究发现,学术休假可以加强教师的职业形象,减少职业倦怠情绪;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指出学术休假有助于增强教师对高校的责任感和忠诚度;[19]博伊斯(Boice,1987)、西马(Sima,2000)指出学术休假有利于提高教师工作的满意度。[20]第三,学术休假制度有助于提高高校的学术声誉。扎霍尔斯基(Zahorski,1994)发现学术休假有利于增强学术氛围、增强学习环境,提高高校的教学科研质量。[21]康和米勒(Kang and Miller,1999)认为学术休假对机构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机构的形象和学术声誉,增强教师的招聘和留用。[22]
4.完善相关制度的研究
伊拉瓦尼(Iravani,2011)建议为了达到教师在学术休假期间提高能力的目的,高校要采用合适的机制,如制定战略规划和制定合适的政策。[23]查希尔和法赫里(Zahir and Fakhri,2011)研究构建了提高教师学术休假有效性的框架,认为学术休假有效性包括组织有效性、个人有效性、专业发展有效性,评价高校教师学术休假有效性的维度包括:评估教师成果、教学和学习活动、教师的批判性反思等。[24]
国内学术休假制度的研究
1.发展历程研究
清华大学在“清华学校”时期规定有出国休假研究制度,“教员在本校连续服务5年可享受出国休假研究一年”,1934年《国立清华大学教师服务及待遇规程》中有国内休假研究的规定,即教授连续服务满5年休假一年支半薪,或休假半年支全薪。1941年《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教授休假进修办法》中规定:连续在校7年以上、成绩卓著的专任教授,可以离校考察或研究半年或一年。[25]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规定:“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对教学任务较重的副教授以上教师实行学术休假制度。”2012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白春礼和李和风(2011)研究发现,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休假制度的实施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第一,有制度且运行良好;第二,有制度没执行。[26]
2.实施必要性研究
第一,实施学术休假制度是提高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需要。袁希钢(2011)指出建立学术休假制度可以“保证高校教师在一段比较集中的时间内静下心来在学术上进行深入思考、学习和提高”。[27]第二,实施学术休假制度是高校发展的需要。任湘郴、张勇和李湘洲(2006)认为,学术休假制度是一种教师职业生涯开发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培养师资队伍。[28]高建华和杜学元(2006)认为,实施学术休假制度是高校“培养学科带头人,提高学科竞争力的需要”。[29]第三,实施学术休假制度有助于缓解科研和教学的矛盾。黄小茹和李真真(2011)认为,现阶段高校教师工作强度高、压力大,工作模式出现“争取课题—从事研究—发表成果—争取课题”的循环状态,需要适度调节。[30]
3.影响制度实施障碍的研究
第一,学术休假制度本身不完善影响其贯彻实施。白春礼和李和风(2011)指出,我国高校学术休假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目的、申请资格、申请程序等,但在“申请的审批标准、休假期间的经费管理、休假后的评估等方面均未进行明确规定”。[31]第二,学术资金不足影响学术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杨晓辉(2006)认为,学术资金不足无法保障学术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制约学术休假制度发展的瓶颈”。[32]
4.实施建议的研究
杨晓辉(2006)、张青(2011)建议高校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要建立配套的考核、评价机制。[33][34]田丽萍(2013)建议高校成立专门的学术休假小组,保障学术休假考核的公平性。[35]袁希钢(2011)建议学术休假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由教育部、高校、教师所在课题组提供学术休假资金。[36]
总结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高校教师学术休假制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学术休假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相关规章制度;调查分析国外学术休假制度取得的效果;分析我国在实施学术休假制度过程中的阻碍因素;提出进一步完善学术休假制度的建议。国内外对于高校教师学术休假制度的研究趋势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结合经济背景、教育背景分析学术休假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高校在推行学术休假制度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遇到的问题;调研高校教师参与学术休假的具体情况;探讨不同办学层次的高校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学术休假制度体系;探讨学术休假制度效果的滞后性等。
参考文献:
[1][6][8][10][17][19][22]Kang,Bai;Miller,Michael T. An Overview of the Sabbatical Leave in Higher Education:A Synopsis of the Literature Base[J].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ve Service,1999:430-471.
[2][16][20][21]Celina M. Sima. The Role and Benefits of the Sabbatical Leave in Faculty Development and Satisfaction[J]. New Directions for Institutional Research,Jossey-Bass Publishers ,Spring 2000:67-75.
[3]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教育大辞典第3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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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高建华,杜学元.浅谈我国高校应建立学术休假制度[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11):30-33.
[12]Council Regulations. Regulations for the Granting of Sabbatical Leave and Dispensation from Prescribed Duties,2006(2)[EB/OL]. http://www.admin.ox.ac.uk/statutes/regulations/197-094.shtml.
[13]Sabbatical Leave. Arrangements for Sabbaticals,2001[EB/OL]. http://www.bioch.ox.ac.uk/aspsite/index.asp?pageid=171.
[14][28]任湘郴,张勇,李湘洲.论我国高校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激励机制[J].现代大学教育,2006,(6):9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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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Ali Taghi Poor Zahir,Leila Safaei Fakhri. Improve Faculty Effectiveness by Sabbatical Leave[J]. 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1:917-926.
[25]方惠坚,张思敬.清华大学志(上册)[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54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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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黄小茹,李真真.“学术假”制度促进科研创新能力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1,(7):68-73.
[34]张青.学术休假制度对高校教师发展的价值探析[J].商业文化,2011,(10):244-245.
[35]田丽萍.中国高校学术休假制度探讨—兼谈美国经验[J].学园,2013,(10):50-51.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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