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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教育部更应公布国内“野鸡大学”名单
教育部公布了44个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的一万余所正规院校名单,提醒出国留学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学校,别被“野鸡大学”忽悠了。留学生可以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 (2月23日《京华时报》)
点评:相对于国外“野鸡大学”,国内“野鸡大学”的危害更大。这一方面是因为能出国留学的人毕竟远比不能出国留学的少很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外“野鸡大学”不会扰乱我国高等教育,但国内“野鸡大学”的泛滥成灾则不仅会,而且显然已经对我国高等教育造成了严重扰乱。因此,教育部更应公布国内“野鸡大学”名单。
大学“全英文授课”违法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已在学校主页和招生网上公布,首批将招收200人。上海科技大学校方有关负责人说,学校提倡全英文授课,使用全英文教材,授课语言根据课程需要确定为英文或中文。
(2月21日《东方早报》)
点评: 2001年元旦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大学“全英文授课”违法。
学术委员会是大学
制度建设的利器
教育部正式发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与学术有关的职权。从3月1日起,全国本科院校将陆续组建或完善不低于15人单数的学术委员会。
(2月20日《光明日报》)
点评:高校本质上是学术组织,是师生的学术共同体。学术委员会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国高校亟待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全国各高校在组建或重组自己的学术委员会时,在具体运作学术委员会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定,确保规范设立,并避免形同虚设或走样。
给大学校长戴好专心治校的紧箍
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领导工作期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书记、校长一般不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等。
(2月20日《光明日报》)
点评:教育部这一文件顺应了民心民意,并符合国际惯例,同时来得也正是时候,因此非常好。不过,直言不讳地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让这一初衷良好的文件真正落到实处。这有赖于高校师生员工、校友和媒体的共同强力监督。当然,更有赖于教育部自身的严格监管。否则,这一 《意见》就难免会沦为“纸老虎”。
复旦大学投毒案
只是极端个案
备受瞩目的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投毒案2月18日在上海市第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前,林森浩接受了记者采访。
(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点评:理性而言,大学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虽然有问题,但我们还是应该把复旦大学这一投毒案当做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而不能把它当做一个典型案例,没完没了地报道、解读、评论,搞得大家都紧张兮兮,似乎每一个大学生都是潜藏的犯罪分子,同学之间要时刻互相提防,妨碍同学之间的情谊和宿舍里的和睦。
特约主持胡乐乐(中国海洋大学)。点评系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