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反腐“蝴蝶效应”
2014-07-25
铁路、电力、石油、电讯等资金密集、垄断行业的反腐案件成为了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反腐的“主战场”。然而,在一众媒体和公众将更多的视线聚集在反腐案件本身的各类细节上时,我们也不应该忽略所有可能会由此而引发的行业改革。凭借反腐之势,行改革之举措。这样的“蝴蝶效应”可能才是反腐的最大成果。
焦点
5月23日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宣布,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此前,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最近的3天时间里,已经有4名能源局官员落马。去年,能源局内部爆出重大腐败案件,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之后被免去职务。
在此之前,石油行业是反腐案件多发的领域。以前国资委主任蒋洁敏落马开始,数名中石油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高管相继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最高检察院此前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石油电力等行业腐败案件。而自今年1月以来,已经有十多位来自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领域的官员和国企高管落马。
能源行业的反腐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层级之高,都让各界对于能源行业的反腐倍加关注。随着一系列腐败案件的细节被披露,能源行业的垄断性和行政权力之大,都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审批
2004年国务院实行投资体制改革,投资项目由审批制变为以跑“路条”为标志的核准制。所谓“路条”是指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拿到“路条”即意味着能源项目纳入国家能源局规划之列,才算拿到准生证。地方发改委将本地项目获得能源局“路条”作为头等事宜,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常态,并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在这些摆在台面上的内容背后,就是一条从地方到中央的利益输送线。审批权的集中和不透明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腐败的滋生。
电力
此次能源局被查4人中,有3人都曾经主政过电力,并且多人有过长时间的共事经历。郝卫平和许永盛都是在2008年进入电力司领导层。当时,许永盛是电力司司长,郝卫平担任电力司副司长。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早在2001年就担任国家计委基础司电力处处长,在2002年王骏升任国家计委基础司副司长后,接任电力处处长的正是郝卫平。
2002年4月,《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电改启动,王骏即是该文件的主要起草人。而在电改正式执行之前,王骏的《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一文曾在行业内引起不小的轰动。
除了政府机关之外,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朱长林、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中国电建原副总经理黄保东等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的企业高管均来自电力行业。
加上此前,国家审计署从五个特派办派出数百人进驻了国家电网公司,对董事长刘振亚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外界也认为电力行业可能会在巨大的动荡中继续“踟蹰不前”的电力改革。
下放
201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宣布下放12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权,其中包括水电、火电、风电、电网、油气管道等。这被认为是对刘铁男事件的回应。
目前尚不知道最近被立案调查的能源局4位官员,是否全部犯事在下放审批权之前,但下放审批权之后,是否会变相鼓励地方政府大干快上,会导致地方债膨胀和落后产能继续扩展?是否会把腐败问题从中央转移至地方?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持续关注。
监管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领域,但是中国能源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突出,没有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因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乏。贪污数额巨大、团体化贪污可以说是能源领域贪腐的特色。
无论是解决能源企业内部监督制约缺乏的现状,提高防腐能力,还是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营绩效,都首先要实现政企分离。唯有将能源领域企业的行政化和市场化身份相分离,才能让企业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激发他们的竞争力。
借势
众多贪腐大案的出现,让利益集团以“国计民生”为理由来反对破除垄断已经不具有说服力。对贪腐的大力打击也让有贪腐污点的官员、高管,恐怕没有胆量站出来支持破除能源垄断。改革需要借势,那么,其收获要比单纯反腐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