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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费品零售总额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4-07-24朱钰

关键词:零售总额消费品辽宁省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统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在“扩大内需”战略中的重要意义,对2013年辽宁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并进行了趋势预测,对提高辽宁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辽宁省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统计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在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过程中,针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中直接售予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统计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中,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类消费的商品数额称为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售予机关、社会经济团体、企事业单位、非营利企业(如学校、部队、居委会或村委会等),或用公款进行的非生产、非经营使用和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称为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被当作反映消费需求变动的重要指标之一,普遍使用于社会经济统计中。

同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是进行经济景气情况研究的重要考量要素,也是反映零售市场变化基本情况的重要晴雨表。宏观经济是否稳定主要在于总需求和总供给是否在动态中达到平衡状态,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如果发生了较大变动,势必会影响社会总需求,使之多于或者少于社会总供给,从而出现供过于求或者供大于求,打破原有的均衡格局。

作为反映供需的重要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上升也表示消费需求增加,企业投资会受到激励,产出增加,企业效益得到改善,居民收入从而提升;相反,社会消费品总额的下降也就表示消费需求不足,对经济社会的投资和产出刺激疲软,经济缺乏强劲动力,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月发布,能够及时的反映居民消费购买力的实现程度以及货币流通速度规模,也是可以反映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的重要指标。而且,目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是唯一能够按月度及时反映消费变动情况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及时地明确消费需求的变动情况。

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扩大内需”战略中的重大意义

2001年至200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4万亿元到6万亿元,每两年迈上一个万亿台阶;2005年至2007年,每年迈上一个万亿台阶;2008年至2011年,每年迈上两至3个万亿台阶。增长速度不断加快。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之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会迈上3至5个万亿台阶。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消费、投资、出口三大马车协调拉动”,并重点强调“牢牢把握扩大内需,充分发掘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引自“十二五”规划)。在规划中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即中国个人消费总额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36%上升至2015年的42%-45%。据统计数据显示,虽然节俭风盛行,2013年消费市场仍保持较高增速。201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380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1%,对价格因素进行扣除实际增长11.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是百分之五十,这在一定意义上证明了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重点,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扩大国内市场规模”这一构想的正确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是国民经济的运行中作为重要的指标之一,通过对该数据的分析,一方面,可以反映国内消费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地域分布情况,从而判断国内消费品市场运行总体状况、地域特点、商品类别供给及未来市场走势,反映经济景气状况,为国家调控市场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可以反映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对实物商品消费需求的总量和变化趋势,可以用来分析判断消费需求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效应。另外,通过对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其他相关指标关系的研究也发现,社会消费品零售对GDP有促进作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一个百分点,会促使GDP增加近两个百分点。

因此,做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可以较好掌握国内市场运行,反映当地消费潜力,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第三产业的重要抓手;同时也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提供支持。

3 2013年辽宁省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情况分析

日前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于2014年1月发布的《201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报告》中的数据显示,辽宁全省在201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4.4亿元,这个数字几乎是5年前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两倍,比上年增长13.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比东部沿海十省市的平均水平高出1.3%。

消费结构的转变是消费总额增加的一个深层次原因。2013年,辽宁省农村消费增长迅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5.4亿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16.4个百分点,增长速度跟城镇相比高出2.9%。

3.1 休闲类商品也增势迅猛,全省居民的消费方向逐渐由生活类消费转向服务型消费,旅游、娱乐、文化、健身等占据主导消费模式,如文化休闲类商品销售火爆,仅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总额便比2012年增加25.2个百分点,网上shopping、理财产品增势迅猛,去年全省支付宝网上支出金额比上年增长一倍还多。

3.2 消费市场逐渐呈现差异化、个性化,这也成为消费者青睐、商家竞争的新领域。2013年,辽宁全省旅游市场总收入464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个百分点;辽宁省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90万人,营业额达230亿元。

3.3 健康、节约、科学、适度的消费理念成为主流。自201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各地方的公款吃喝风受到明显遏制。辽宁省服务业委对20家大型商业企业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高档礼品、服装、烟酒、化妆品以及文化办公用品类的销售总额比2012年下降20%左右,18家大型酒店的公款消费下降近八成。endprint

3.4 “夜经济”成为辽宁省消费市场亮点。2013年,辽宁省利用举办锦州世博会,第十二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各类主题营销活动,抢占居民夜晚休闲消费的有力商机,对各类“夜经济”进行包装打造,形成特色街区和夜市,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辽宁省相关企业夜晚消费同比增长21.2个百分点,是全天消费总额的33.5%,比2012年上涨6.2%,夜晚餐饮消费是总体消费额的60%以上,由此可见,夜晚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的新趋势。

3.5 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2013年,全省着力打造“安全、便利、放心”的标准化社区,建成了435个社区标准化菜市场,设施日趋完善,环境日趋整洁,管理日趋规范。全省在2013年全年,清理淘汰“脏乱差”的生猪定点屠宰点累计115家,规范有序、覆盖城乡的肉品供应网络基本形成。

4 辽宁省消费品零售总额走势分析

尽管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但增速仍低于同期2个百分点。增速放缓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2014年2月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对长期泛滥的公款吃喝形成了有力的阻遏。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及发展趋势展望》报告中显示,高档礼品、烟酒、服装、化妆品、文化办公用品类销售比上一年下降近两成;省内45家高端餐饮企业营业额平均下降30%;18家以商务接待为主的大型酒店公款消费下降80%以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放缓,工业下行压力传导至第三产业特别是消费品市场。”

收入增速放缓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居民消费预期,降低了居民消费。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对实体店销售造成一定冲击。去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同比增长42.9%。日用品类、服装鞋帽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受网络购物冲击较大,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回落14、10.6和10.2个百分点。

这对于目前处于经济转型的辽宁省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衡量消费需求变动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增速比上年回落说明消费对于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对于去年在下降,因此,对于辽宁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深层次剖析也就具有更重要的实践意义。

5 对于辽宁省销售品零售总额的政策建议

5.1 提高辽宁省的服务业水平

服务业照比第一、第二产业,具有就业弹性大,吸纳劳动力的重要特点,同时,服务业覆盖面大,可以说囊括了对于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实现就业,既能够吸纳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动力,又能够实现技术密集型以及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就业。保证了就业,也就保障了消费的增加,消费者需求的增加,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有关人士指出,2014年辽宁省对于旅游、文化、养老等服务类消费需求会继续增加,这些服务类的消费市场将进一步释放辽宁的消费潜在能力,有力打开消费市场的广阔发展空间。有关部门预测,2014年辽宁全省消费总量仍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将有望实现13%以上。由此可见,大力推进辽宁省的服务业水平提高,鼓励服务业企业不断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对服务业结构以及服务业方向加以引导,使服务业在辽宁经济中得到健康发展,是辽宁省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额增加的重要途径。

5.2 增加辽宁省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辽宁省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结构处于转型阶段,因此,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能对于拉动消费起有效作用。首先,政府应增加低收入群体(如农民、城乡低保户、企业退休人员)的收入,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另外,对财政就业支出结构进行调整,把支出向教育培训以及就业提供方面倾斜,使居民的消费有持续增长的收入作保障。

5.3 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保障,目前,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成员共同关注的问题,在辽宁举办“十二运”的过程中,这些问题更让全国关注。为给全省居民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政府应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同时,提倡绿色消费,反对过度消费、透支消费以及非理性消费行为,引导居民健康、适度、理性、可持续的消费理念。

5.4 鼓励并规范新兴消费方式

与传统消费方式相比,新兴消费方式如网络消费更显灵活、便利,并且产品丰富、价格低廉等优势不可比拟,也得到了全省消费者的认可和追捧。目前,越来越多的居民乐于选择网络消费这种方便的购物方式,网购规模也日趋扩大。但这种新兴消费方式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商品质量难以保证,信息监管力度不够,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进行严格监管,保证网络消费的健康发展,从而开拓新兴消费方式的更大市场。

参考文献:

[1]黄琳.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万亿[N].辽宁日报,2014.2.12.

[2]田青,王楠.现阶段我国消费需求波动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J].科技促进发展,2013(11).

[3]庞东梅.2013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GDP同比增长7.7%[N].金融时报,2014.1.21.

[4]阎坤,张鹏.新积极财政政策布局基本完成[N].经济参考报,2014.1.29.

[5]涂露芳.去年我国GDP增长9.2%[N].北京日报,2012.1.18.

作者简介:朱钰(1983-),辽宁沈阳人,讲师,工作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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