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公费医疗
2014-07-24苏冉
苏冉
自秦汉以来,随着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古代的“公务员”们便享受着公费求医问诊的福利。古代的京朝官吏们有着怎样的公费医疗待遇?
官阶不同,各有定点医院
追根溯源,古代公费医疗在体制上的支撑点,即所谓“医在王官”,就是医药行政、医疗组织和医学教育的主导权,都归政府掌握。这个制度远在西周就已经确立。秦汉以来,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医在王官”的制度日益完善。到了唐宋年间,已经相当成熟。
唐宋规定,凡京师百署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民族驻京人员等,看病服药,都找太医署。除了为皇帝嫔妃、诸王公主服务外,禁军官兵的医疗也归它负责。
皇帝包办医疗让宰相送命
国家除包办官吏的医疗之外,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还可获得以皇帝名义赐给的各种时令保健防疫药物。
由于体制原因,古代的医疗组织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浓郁的衙门色彩。这种行政包办医疗曾经让一个宰相送命。北宋哲宗时,已退下来的老宰相韩绛生病了,太医院医生出诊。皇帝听说韩老食欲不振,便说自己正在服用的金液丹可以开胃。“提举翰林医官院”得旨,逐级传达,主治太医敢不遵旨?结果老先生年迈,精气已衰,抵不住金液丹的阳亢,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送命。
衙门式的管理程序和运作机制,客观上抑制了公办医疗的水平提高。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逐步放开,许多有志于通过广泛实践提高业务能力的医学家,都不肯窝在医官的圈子里。明代李时珍在太医院里干了一年便托病辞职,就是著名的一例。
太医走穴成巨富
人情处方,索取红包,营私走穴……许多太医靠兼办私人诊所成为巨富。以两宋举例,当时太医局属下,有一个专门研制新药的机构和剂局,“凡一剂成,皆为朝士及有力者所得。”
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放开,一般医官也允许在当值时间以外“走穴”。当时很多太医通过搞第二职业成了巨富,反而忽略了本职工作。太医们除了看病之外,还兼卖药,其药品货源,就是官办药局体制内的一个黑洞。宋代法律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由此又折射出诸如讹诈钱财、收受红包等医德问题,如此一来,公费医疗的质量明显下降。
统而言之,历代各朝,规模不同的公費医疗和公共药政,结果都难免陷入千疮百孔的泥沼,成为国家财政漏卮的一个大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