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与重构:大数据对电视业的影响
2014-07-23
新闻前哨 2014年5期
史安斌、刘滢在《新闻记者》2014 年第3期撰文认为,大数据技术在电视业的广泛运用,在多方面产生的颠覆性的影响,推动了电视业的全方位变革与重构。
1.收视测量变革:从“抽样”到“全采样”。
大数据技术对电视业最为直接也是最见成效的影响体现在收视测量的变革上。大数据时代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全数据”或“全样本”成为统计的依据,不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数据采集和传输的安全性,而且可以实现“全样本”测量。
2.内容生产变革:从“制播分离”到“制播同步”。
在大数据时代,节目的制作流程发生了新的变化。“制播分离”的传统模式被颠覆,在播出过程中随时根据数据分析报告对节目内容作出“微调”甚至“转向”的决定。以内容生产、调整与播出、反馈融为一体的“制播同步”模式将成为大数据时代电视内容生产的常态。
3.媒介功能重构:从“看电视”到“用电视”。
随着电视互动性的增强,观众的参与度大幅提升,原本被动收视的“沙发土豆”们开始更多地动脑、动嘴、动手,有目的地“使用”电视或网络视频、可视化信息图表等,“看电视”逐渐过渡到“用电视”阶段,电视的功能及其“工具理性”得以进一步发掘和拓展。
4.传播模式重构:由“机械化”到“智能化”。
大数据时代,内容生产和受众信息发掘技术的进步使媒介的传播模式由“机械化”转向“智能化”,电视业也不例外。“机械化”的传播方式意味着电视台充当了节目与内容的“传送带”和受众的“供应商”,而“智能化”的传播方式则把电视台转变成为受众的“服务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