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县区政府如何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014-07-23王学勤李凯峰肖文娟
王学勤 李凯峰 肖文娟
(1.驻马店市驿城区园林绿化所,河南 驻马店 463000;2.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河南 驻马店 463000)
经济发展对区域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以三项建设为抓手,克难攻坚,夺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胜利。就以驻马店市驿城区来说,“十一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由85.5 亿元到181.7 亿元,是“十五”末的2.1 倍;人均生产总值由1778 美元到4128 美元,是“十五”末的2.3倍;区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9.77 亿元到29.8 亿元,是”十五”末的3.1 倍;一般预算收入由14128 万元到47166 万元,是“十五”末的3.3倍[1]。全国其他县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也都迈入了前所未有的崭新阶段。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同时给原本脆弱的环境和贫乏的资源带来新的压力与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确定的重要发展战略。所谓可持续发展,简单说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为危害的发展[2]。实施这一战略,就要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对立的统一。经济发展得好、快,能促进环保事业的进步;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后劲与环境支撑。二者不可偏颇。否则,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发展,自身的发展也难以持久。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一位官员发表了一篇文章,他说,中国乡镇企业的崛起,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强大活力,这一点举世瞩目;但是,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的,它每年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用它10年的产值也难以修复。这显然是在批评我们当时只注重经济发展,忽视对环境和资源的有效保护。然而,时隔20 多年后的今天,特别是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至今尚未还清环保历史欠账的现在,何去何从,应该不需要别人再来提醒——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泓清水、一片蓝天、一寸生机盎然的净土,应是我们痛定思痛后义无反顾的选择!
那么,在大力推进县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呢?
第一,我们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环境保护要实现“经济发展速度不减,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目标,关键是要找一个对二者发展都有紧密关系的结合点。这就要提到一个环保名词——环境容量。所谓环境容量,简单讲,就是在人类生存和自然生态系统不致受害的前提下,环境所能承受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环境是有自我净化能力的,如果污染物排放量在环境的最大自我净化能力之内,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反之,如果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而一个地区、一个流域它的环境容量也是有限的。
具体的说,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一是要把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我们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之内,二是努力实现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就像拿一条麻袋为自己装东西,我们首先要考虑装满而又不使麻袋撑破,同时还要拣好的东西装。甚至可能掏出已经装进的东西,而放进更好地,以求的最大利益。在这里,“麻袋”就是环境容量。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我们要在保证经济利益最大化(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的同时,确保“麻袋”不会破(环境不被破坏)。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国务院组织的部长访谈节目中说:“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形象生动地阐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偏颇的对立统一关系。
第二,在项目建设中,做到热情招商与严格选资(项目)相结合全国各县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近年来成绩斐然,为县(区)域的经济发展立了大功。在今后招商引资工作中,我们应更加注意做到热情招商与严格选资(项目)的有机统一,切忌“挖到篮中就是菜”,以免“一商招过来,污染半边天、污染一条河”的现象发生,这方面要吸取过去的教训。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选择项目:
1)看项目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的。禁止类项目绝对不可引进;
2)看项目是否是国家限制发展的。限制发展项目或者污染大,或者为产能饱和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引进后发展前途不大,而且挤占环境容量,影响以后新项目的获批(新项目获批必须由环境容量);
3)看项目是否属于发达地区关闭淘汰的。此类项目国家可能暂无明文规定,如若把关不严使项目上马,则会形成与限制发展项目类似的情形;
4)看项目是否是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与产品,若是,项目建成,可能离淘汰之日也不远;
5)重点引进国家鼓励发展类项目。此类项目一般污染小,发展前景好。
第三,项目初步选定后,应及时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项目是否可行应坚决杜绝对投资方无原则的承诺、让步。服务应做到热情规范,不规范的所谓“周到”服务可能造成项目违规违法,影响项目建设。
第四,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力度,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4(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制度2011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将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列入责任追究范围。在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并坚决遏制一下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二是未按照环评文件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三是建非所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项目;四是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擅自违法试生产的项目。
第五,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环境执法经费与标准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全面提高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监督排污单位实现污染物稳定、连续达标排放,提升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总之,做好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可实现县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为县区经济结构调整奠定坚实环境基础,而且可为以后新项目上马预留环境容量,为县区经济发展腾出更大的环境空间。同时,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也将进一步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提高县区的经济发展质量与水品,大大减少由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生态破换而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
[1]2011年驿城区政府工作报告[R].2011.
[2]我们共同的未来[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本)[Z].20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Z].